碎叶城(阿克贝希姆遗址)

李白身世之谜浅探之二

摘要: 李白身世之谜浅探之二文:枯木在陈寅恪先生《李太白氏族之疑问》一文中,认为李白是胡人,观点的依据:1、李白出生在西域。从考据来看,李白生于武后大足元年(701年),迁到四川为神龙元年(705年)。2、碎叶城筑城时间较晚。碎叶属焉耆,贞元十八年(644年)平焉耆。3、李白既然是李暠后裔,为何天宝元年(742年)唐玄宗下诏,将“绛郡、姑臧、敦煌、武阳等四房子孙,并宜隶入宗正,编诸属籍。”,却没有李白这一支。4、李白称李 ...

李白身世之谜浅探之二

文:枯木

陈寅恪先生《李太白氏族之疑问》一文中,认为李白是胡人,观点的依据:

1、李白出生在西域。从考据来看,李白生于武后大足元年(701年),迁到四川为神龙元年(705年)。

2、碎叶城筑城时间较晚。碎叶属焉耆,贞元十八年(644年)平焉耆。

3、李白既然是李暠后裔,为何天宝元年(742年)唐玄宗下诏,将“绛郡、姑臧、敦煌、武阳等四房子孙,并宜隶入宗正,编诸属籍。”,却没有李白这一支。

4、李白称李阳冰为从叔,李阳冰为赵郡李氏,李白却被称为“山东人”。因此断定李白:“则其人之本为西域胡人,绝无疑义矣”

针对第一点,我们要肯定陈寅恪先生的考证,李白的出生时间和年龄是非常重要的,是出生地争论焦点的主要依据。陈寅恪先生依据李白的《为宋中丞自荐表》作于唐肃宗至德二载(757年),文中“臣伏见前翰林供奉李白,年五十有七。”,认定李白生于701年,这点是无疑义的。近年来有学者认为该文作于乾元三年(760年),更有认为作于宝应元年(762年),然而此两观点漏洞偏多,很难自圆其说,多有文章进行批驳。

我们列举其一,就拿宋若思任职时间就不对,宋若思在至德二载是以御史中丞领江南西道采访使兼宣城郡太守,《旧唐书地理志》载:“江州至德县,‘至德二年九月中丞宋若思奏置’”,《唐方镇年表》载:“乾元元年‘中丞郑炅之拥旄济江’”,乾元元年宣城郡改郡为州,改太守为刺史,这时候宋若思已经调离宣州了,而接任的就是郑炅之,另外和李白同时期的一些诗词也很难吻合,因此《为宋中丞自荐表》作于至德二载是有严格依据的,其他时间不足为凭。而这些,要么是考证不严谨,要么目的是为了让李白“晚生几年”,以便于为李白生于四川作为佐证。

李白既然生于701年,而《草堂集序》和《唐左拾遗翰林学士李公新墓碑》都记载李白全家在神龙初(705年)才到达四川,那么李白肯定生于西域无疑,这点是无可辩驳的,还有一个铁证我们后面再谈。

针对第二点,碎叶城的疑问。后来郭沫若先生在质疑陈寅恪先生的时候,也提出相同问题。郭先生认为陈先生把两个碎叶城混淆了,郭先生认为存在一个中亚碎叶,一个焉耆碎叶,从而辩驳陈先生。

《新唐书地理志》中,确实在“安西大都护府”之下有“碎叶城”,唐贞观十四年(640年)置(见该书第1048页),而在“焉耆都督府”之下也有“碎叶城”,调露元年(690年),都护王方翼筑(见该书第1124页)。那么这两个碎叶城究竟是一个还是不同的两个?

“碎叶城”本意“小叶城”,也就是很小的城镇,并不代表特定的城镇,而很有可能是泛指。因为在更早的记录中还有“素叶城”、“素叶水城”。其实,这是有历史原因的,从汉朝开始,西域处于在西突厥、吐蕃和中原王朝相互争夺的地区,西域游牧民族的特性,使得军事设置也是不断变革,并且名称也有所变化,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

碎叶城的历史还可追溯再早,我们可以举出例子的是初唐著名的高僧玄奘法师,在唐太宗贞观二年(628年)西行取经,其中传记《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有:“至素叶城,逢突厥叶护可汗。”,而“素叶城”就是后来的“碎叶城”(记住这点,因为626年是著名的“玄武门之变”,628年就存在的“素叶城”后面要用到。)。

另一个就是隋炀帝大业五年(609年),遣兵大败吐谷浑,“吐屯设献西域数千里之地,上大悦。癸丑,置西海、河源、鄯善、且末等郡,谪天下罪人为戍卒以守之。”(《资治通鉴》第181卷)。其中也许有小的城镇被称为“碎叶城”而不见记载,这点并不能否认,因为城属于郡下的小的军事单位,然而可以肯定在隋末就有罪人被贬谪边境戍边。

因而可以这么认为,碎叶城较早就存在,只是名称有所变动,从归属来说,碎叶城贞观二年(628年)归属突厥,后归属安西都护府(640年),再后归属焉耆都督府(690年),焉耆都督府归属安西都护府,而更早则不见记载。碎叶城最后正式筑城并且定下来是调露元年(690年),前期的碎叶城也存在,只是泛指。

条支”即条支都督府,是地方名称的音译,也是一种泛指。《后汉书西域传》“后役属条支,为置大将,临领诸小城焉。”,《魏书·西域传》中称波斯为古条支国,唐代所设的条支都督府“皆属安西都护统摄”《新唐书地理志》。因而条支是后来人对西域部分区域的一种泛称,这就是在《草堂集序》出现“谪居条支”的说法,其实和碎叶城所指相同。

从上面可以看出,李白祖先居住(贬谪)在碎叶城,并不代表当时归属西域管辖,很有可能是唐代安西都护府下设的军事建制单位,而李白祖先因罪被贬戍边,即有可能是隋末,也有可能是唐初。具体详情我们后面再讨论。因而陈寅恪先生依据李白出生在碎叶认为当时属于胡人管辖论据不足,而郭沫若先生的两个碎叶城也并不恰当,因为当时并不存在“中亚碎叶”,中亚是现代概念,“焉耆碎叶”为唐代概念,二者并列似乎不妥帖。真正的碎叶城应该是,前期应该是泛指,比如“素叶城”,到调露元年(690年)王方翼筑城才正式定下来。因而不能依据李白出生于碎叶城就判断是西域胡人,这点陈寅恪先生的结论是站不住脚的。

陈寅恪先生的论据第三点,天宝元年(742年)唐玄宗下诏,将“绛郡、姑臧、敦煌、武阳等四房子孙,并宜隶入宗正,编诸属籍。”,并没有李白一枝。其实很好辩驳,主要是因为李白的祖先因为某种罪行被剥夺属籍(假设),比如在唐初参与皇权争斗之类的谋逆大罪(后面再讨论),那么到了唐玄宗时期,自然不可能让其后人再编入属籍。因而这点只能存疑,也不能作为论据。

第四点,关于李白为山东人的说法,这牵扯到以后再讨论的籍贯问题,不少学者认为李白是山东人,主要依据是《旧唐书》“李白,字太白,山东人。”的记载。其实,这是某些学者对唐代地域概念不清和对籍贯的概念了解不透所导致的误解。

所谓的“山东”指的是“崤山以东”,而不是现在的山东省。山东行政区域设置开始于金代,直到清代才正式成为专名。山东在春秋战国时期分属于齐国和鲁国以及一些小诸侯国;秦末汉初,项羽分封诸将为王,将齐地划分为齐、胶东、济北三国;汉代汉文帝把齐国一份为七,汉武帝设置州青州、徐州、兖州,一直延续到晋代,南北朝时期设置齐州,隋朝设置郡县,山东省分属15个郡,唐朝全国设置10个道,以黄河为界,山东省分属河南道和河北道;宋初,山东隶属于京东路和河北路。一直到金代才设置山东东路及山东西路,东路治益都,西路治东平。而在此以前,山东都是指的“崤山以东”或者“华山以东”,比如《史记·淮阴侯列传》:“秦之纲绝而维弛,山东大扰,异姓并起,英俊乌集。”,这里山东泛指六国,唐代王维的名篇《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指的是“华山以东的山西蒲州”。因而《旧唐书》所说的“山东”只能是泛指。

其次,《旧唐书》记载是不严谨的。旧唐书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仅流传了一百年左右,北宋朝廷认为《旧唐书》芜杂不精,另命宋祁和欧阳修编撰唐书,从此,署名刘昫所编的唐书遂不再流传。直到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浙江余姚人闻人诠在苏州征借到当地人士所藏《旧唐书》,请苏州府学训导沈桐在苏州府学里对书稿作校对并开版印刷,因而许多资料真实性存疑,纰漏不少。就拿李白籍贯“山东人”来说,就是很不严谨,因为南北朝时期一直到唐代,非常注重郡望,记载某人传记一般针对籍贯,要么郡县并写,要么只写州郡,很少有如此标注籍贯的,况且当时也没有“山东”这种籍贯存在,因而这里的“山东人”太蹊跷,怀疑是明代所增添,因为明代才开始设立山东布政使司。

总之,陈寅恪先生的四个论据三个都存疑或者证据不足,只有出生地值得肯定,因而片面的认定李白是西域胡人是不严谨的。

隋代西部疆域图

再看郭沫若先生对李白的判断,郭先生判定李白是属于西域汉人,回到中原后冒籍。郭沫若首先肯定陈先生“李白生于碎叶城”的考据,然后判定李白是西域汉人,然而李白出于“封建意识作怪”,因而冒充李唐氏族,目的“抬高自己的门第”。主要依据就是陈寅恪先生论据的第三点,以及一些诗文的考证,认为李白和大唐李氏子孙的称谓前后矛盾,忽而高两辈,忽而低一辈,忽而低两辈,这里就不一一列举。

我们要认识到郭先生的《李白与杜甫》文章创作年代是1971年,带有时代特性,阶级性偏重于历史考证,因而难免会有失偏颇。关于郭沫若先生的一些论据,我们后面会进一步论证,这里暂时不提。我只想指出的是,按照郭先生的观点,李白冒籍皇家姓氏,并且非要和李唐攀上亲缘关系,就是为了抬高自己的门第。那么这个论据也是站不住脚的。

我们来讨论冒籍的目的。从李白的很多诗词中,包括郭先生自己引用的诗词,可以看出李白试想建功立业,“学成文武艺,卖与帝王家”,如果攀上李姓可以得到这样的实惠,那么可以认为这个观点是正确的。

然而,现实是李白因为未知的原因不能参加科举。因为按照当时科举制度,加入李白可以参加科举,从才华来说对李白不存在中不中举的问题,而是能拿到什么好名次的问题;有的人可能会质疑当时流行“干谒”李白的妻子许氏是前宰相许圉师的孙女,名门之后,自然可以超人一等。然而李白却没有参加科举的记录,那么原因只可能是因为唐律规定不能才加科举。其原因不外乎:要么是罪臣之后,要么是工商业者(不是工商业之子),因为《唐六典》规定:“刑家之子,工商殊类不预”,明确规定是罪人之子和商人是严禁参加科考的。

先看李白是不是工商殊类。李白很明显不是工商业者,李白的《上安州裴长史书》:“少长江汉,五岁诵六甲,十岁观百家。”,“常横经籍书,制作不倦,迄于今三十春矣。”,说明李白是个读书人,并未从事工商业。第二,李白的父亲,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其是商人。李阳冰和范传正的记载都是“潜归”、“客居”在四川,“高卧云林”,并无经商记载,因而不能妄自揣测。第三,况且唐代因为牵扯到税赋不同,因而对工商业者的认定比较严格,普遍对之进行行市管理,以“坊制”“市制”进行认定,并非简单的就可以从事工商业。第四,退一步说,即便是李白的父亲李客是商人,也只能算工商业之子,似乎并不在“工商殊类”之列。

再看李白是不是“士”。这点在范传正的《唐左拾遗翰林学士李公新墓碑并序》中有证据,那就是李白的儿子都没有参加科举,两个孙女属于庶民,要缴纳税收和服徭役,范传正“因告二女,将改适于士族。”,两孙女回答“生纵偷安,死何面目见大父於地下?欲败其类,所不忍闻。”予以拒绝,范传正无奈,“余亦嘉之,不夺其志,复井税免徭役而已”。这可以证明李白全家只能是平民百姓,并非“士”。然而贫民百姓是可以参加科举的,可是李白并没有,那么很可能因为是罪人之后,不能参加科举。这样的结论似乎更为合理。

那么就回到郭沫若认为的冒籍问题。如果是冒籍,主要目的是为了抬高门第,进而为参加科举创造舆论,如果不能参加科举,冒籍岂不是自找苦吃?!况且按照李白的雄心壮志,一直想求功名而不得。至于为了前途而自认罪臣之后?

唐朝西域石染典过所(通行证),1959年新疆吐鲁番阿斯塔那墓出土。

再就是,唐代对籍贯统计很缜密,边关查巡甚严,出入边境需要“过所”(即通关文牒)。《大唐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记载,玄奘法师因为没有政府允许,孤身一人,“乃昼伏夜行遂至瓜州”,最后在瓜州刺史、守烽校尉以及胡僧“石槃陀”等人的帮助下才得以偷渡。试想李白是一大家子从遥远的西域搬迁到四川,如何避开边关巡查?这可不是一个冒籍就可以说的过去。因而必是经过朝廷允许才得以入关。事实上李白一家迁往西南正是因为唐朝官方的安排(下文详谈),而不是擅自为之,因而冒籍一说何其艰难?!

综上所述,陈寅恪先生的西域胡人说和郭沫若先生的西域汉人冒籍说,都存在论据不足,不能自圆其说。因而,李白确实属于李氏后代,并且可以肯定,李阳冰的《草堂集序》和范传正的《唐左拾遗翰林学士李公新墓碑并序》中李白为“凉武昭王暠九世孙”之记载,李暠的后代因该是确切无疑,至于是否九世孙,抑或是其他背景,我们下文再谈。

(待续)

2019/5/27榆木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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