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

崔建华|西汉与匈奴交往中的伦理碰撞及融合——以忠孝观念为中心

摘要: 作者简介崔建华,出生于 1981年2月,博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现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秦汉史。代表性成果:《先秦两汉“河东”地域称谓演变考》,《晋阳学刊》,2010年第2期; 《汉代反季节栽培与“不时不食”观念》,《人文杂志》,2011年第6期; 《论皇权传承规范对西汉帝陵布局的制约》,《考古与文物》2012年第2期。内容提要: 汉地传统伦理观念的延展是伴随着汉匈交往史的


作者简介

崔建华,出生于 1981年2月,博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现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秦汉史。代表性成果:《先秦两汉“河东”地域称谓演变考》,《晋阳学刊》,2010年第2期; 《汉代反季节栽培与“不时不食”观念》,《人文杂志》,2011年第6期; 《论皇权传承规范对西汉帝陵布局的制约》,《考古与文物》2012年第2期。


内容提要: 汉地传统伦理观念的延展是伴随着汉匈交往史的另一个历史过程。在认识匈奴社会时,汉人常因匈奴人缺乏孝道观念而比之为禽兽,随着汉朝君臣秩序的巩固,汉人又因匈奴人采取敌视汉朝的政治立场而将之比喻为禽兽,这反映了汉朝将其君臣政治伦理施及匈奴的愿望。在应对匈奴所施行的对策中,和亲是通过建构次生型家庭伦理,将汉匈关系纳入君臣秩序。而招纳匈奴降人,则是利用匈奴内部君臣秩序的裂隙,将部分匈奴人纳入汉朝既有的君臣秩序框架。在汉匈决战阶段,匈奴降人金日磾成为汉朝的忠孝典型,这既是汉匈伦理融合的象征,同时也反映了西汉王朝对自身伦理废弛的忧虑。在汉匈力量对比发生逆转后,西汉朝廷最终从伦理角度肯定了匈奴臣服的政治抉择,而汉地传统伦理的因子则部分融入了匈奴人的制度、思维中。


关键词: 西汉 匈奴 伦理融合 忠诚 孝道



在汉代民族史研究中,诸如战争、和亲、管理体制等问题,一直是学者关注的焦点。不过,还应当注意到,汉朝与匈奴交往的内容,并非仅限于这些显性主题。众所周知,汉朝欲有效应对匈奴的威胁,首先要形成自身对匈奴社会的认知,其次才能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对策。而无论是认知抑或应对,汉匈交往迈出的每一步都以深潜于汉代社会机体的特定伦理观念为背景。汉政权所秉持的伦理观念既可以作为观察匈奴的文化基点而存在,亦可以成为执政集团作出相关决策时的思想资源。从这个角度来说,汉朝与匈奴的交往实际上伴随着自身伦理体系的外向延展。鉴于忠孝观念是“中国古代社会意识形态最基本的内容”,而汉代又“将忠、孝纳入制度,以政权的力量强力推向社会”,使得忠孝观念在伦理体系中的地位及其社会影响尤为显著,本文即以忠孝观念为主轴,尝试着对汉匈交往中的伦理碰撞及融合进行探讨。


一、“虐老兽心”: 汉朝对匈奴孝道缺失的歧视性评价



先秦时代,中原诸国习惯以 “豺狼”“禽兽”来比喻周边族群,这原本可能源于对特定生活方式的认知,但落实到政治交往中,逐渐便有了歧视的味道。如《左传》言:“戎狄豺狼,不可厌也”;又言“戎,禽兽也”,“无亲而贪”。《国语》曰:“戎狄冒没轻儳,贪而不让,其血气不治,若禽兽焉。”有学者指出,形成这种“将夷狄定位于非人的观念”,是“在自己的话语系统里逐渐将夷狄从道德上否定”。匈奴作为夷狄的一支,汉代社会对它的认识并没有脱离夷夏之辨的传统轨道,视之为禽兽,是常有的事。不过,对于汉代人而言,他们对匈奴的道德否定未必仍要以“军事政治的优势”为后盾。


吕后执政时,冒顿单于遣使遗高后书曰:“孤偾之君,生于沮泽之中,长于平野牛马之域,数至边境,愿游中国。陛下独立,孤偾独居。两主不乐,无以自虞,愿以所有,易其所无。”吕后大怒,召群臣廷议,季布曰:“夷狄譬如禽兽,得其善言不足喜,恶言不足怒也。”将匈奴比作禽兽,是季布劝慰吕后的辞令,但这个说辞无疑是以评价蛮夷时普遍采取的歧视取向为背景的。值得注意的是,在汉初的使节往来中,汉朝并不敢刻意向匈奴显露自身的道德优越感。针对冒顿的无礼要求,吕后令大谒者张泽报书日:“单于不忘弊邑,赐之以书,弊邑恐惧。退日自图,年老气衰,发齿堕落,行步失度,单于过听,不足以自污。弊邑无罪,宜在见赦。窃有御车二乘,马二驷,以奉常驾。”在回复冒顿时,汉朝没有直斥单于不敬,而是以吕后“年老气衰”为解。这是汉初国力不济所致,待到汉朝度过休养生息的阶段,将匈奴比于禽兽的情形便出现了。


元朔二年,汉武帝诏:“匈奴逆天理,乱人伦,暴长虐老,以盗窃为务,行诈诸蛮夷,造谋藉兵,数为边害,故兴师遣将,以征厥罪。”此处指责匈奴“暴长虐老”,用语尚比较文雅。后来,汉武帝分封其子刘旦为燕王,策曰:“荤粥氏虐老兽心,侵犯寇盗,加以奸巧边萌。於戏!朕命将率徂征厥罪,万夫长,千夫长,三十有二君皆来,降期奔师。荤粥徙域,北州以绥。”荤粥即匈奴别称,昭告天下的策文也说到了匈奴“虐老”的行为方式,不过,此时的汉朝已不满足于陈述匈奴不重视老人的基本事实,还进一步将虐老行为视为匈奴“兽心”的外在表现。


先秦至西汉前期将夷狄比作禽兽,不过,假如对这种比附进行分期比较的话,可以发现,先秦所谓“戎狄豺狼,不可厌也”,“戎狄无亲而贪”,“戎狄贪而不让”,贬斥的重点在于戎狄之唯利是图,贪得无厌。义利之辨固然是先秦思想界探讨的一个重要话题,荀子曾言:“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他认为人与禽兽相区分的关键因素在于有“义”。然而,决定人之为人的“义”有哪些具体内涵?他认为:“故人之所以为人者,非特以其二:足而无毛也,以其有辨也。夫禽兽有父子而无父子之亲,有牝牡而无男女之别,故人道莫不有辨。辨莫大于分,分莫大于礼,礼莫大于圣王。”可见,在战国晚期,区别人与禽兽的义利之辨,已从比较笼统的“义”,化为父子之亲、男女之别等具体的礼制主题。


汉代以禽兽喻夷狄,其具体内涵也因应了思想界义利之辨的主题变动。秦国因为杂戎狄之风,常被关东诸国视为虎狼。汉初贾谊在论秦人风俗时说“故秦人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子壮则出赘。借父耰锄,虑有德色;母取箕帚,立而谇语。抱哺其子,与公并倨;妇姑不相说,则反唇而相稽。其慈子耆利,不同禽兽者亡几耳。”贾谊之所以认为秦人如禽兽,除了关注到其“耆利”的道德缺陷外,更为核心的指斥在于秦人缺乏敬孝长辈的传统。武帝在诏书中一再强调匈奴“暴长虐老”“虐老兽心”,很明显,也是意在突出匈奴人对孝道的背离。


虐老之说并非对匈奴的无端诋毁,而是以一定的事实为基础的。司马迁述匈奴风俗“壮者食肥美,老者食其余。贵壮健,贱老弱。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不过,在深入匈奴日常生活的人看来,匈奴风俗的形成自有其特定现实背景,如文帝时期投降匈奴的中行说曰:“匈奴明以战攻为事,其老弱不能斗,故以其肥美饮食壮健者,盖以自为守卫,如此父子各得久相保,何以言匈奴轻老也?”“父子兄弟死,取其妻妻之,恶种姓之失也。”然而,着眼于现实需求与外在表象之间的客观分析,并不能阻挡汉朝士子以家庭伦理为由头,对匈奴进行嘲讽。


汉武帝后期,贰师将军率军降匈奴,单于遣使求和亲,汉遣使者报送其使,单于使左右难汉使者,曰:“汉,礼义国也。贰师道前太子发兵反,何也?”使者曰:“然。乃丞相私与太子争斗,太子发兵欲诛丞相,丞相诬之,故诛丞相。此子弄父兵,罪当笞,小过耳。孰与冒顿单于身杀其父代立,常妻后母,禽兽行也!”不难看出,当时的匈奴单于本想假借太子刘据谋反一事,一箭双雕,将汉朝标榜的政治伦理、家庭伦理全部击碎。然而,汉使却仍旧紧抓冒顿单于杀父代立、“妻后母” 等不合汉人家庭伦理的行为,将匈奴比作禽兽。由此可见,家庭伦理对于汉人歧视匈奴风俗之心态的形成,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它甚至可以说是汉人在弱势地位下仍然得以保持自身尊严的重要精神依托。而这一精神支柱完全建基于汉地传统伦理,是汉人立足自身以观他人的产物。由于我们从中看不到一丝换位认知的迹象,因此,它强烈体现了汉匈两个政治体之间不同伦理体系的碰撞。但与此同时也要看到,碰撞作为接触的一种形式,蕴含着积极的趋向,与老死不相往来相比,它毕竟孕育着融合、创新的可能性。当单于指责汉朝父不慈子不孝的时候,表面上看,是不承认汉朝的伦理优势的,然而,无论是单于指责汉使,抑或汉使讽刺单于,皆在忠孝之道的伦理平台,上展开论辩,这不正是伦理融合的一个表征吗?



二、“求其义,责之礼”: 汉朝比匈奴为禽兽的政治伦理取向



匈奴人既不讲究孝道,那么,忠诚伦理是否存在呢? 笔者以为,匈奴社会其实也有类似于忠诚的政治伦理,只不过未必以“忠”字概之而已。著名的冒顿杀父故事中,冒顿先以鸣镝“自射其善马”,继而“自射其爱妻”,终至于自射其亲父。以汉人的眼光视之,冒顿可以说将父子、夫妇等家庭伦理扫地以尽,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冒顿正是以弃置汉人所谓家庭伦理为代价,建立起了匈奴部众对他的绝对服从。正当匈奴内部逐步建立起以政治服从为核心的类似于忠诚伦理的君臣关系之时,汉朝却由于存在大量的诸侯王、功臣,在内部树立皇帝权威成为国家的当务之急。受此形势制约,汉王朝不得不忙于自身的政治伦理建构。


《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记载,汉初“群臣饮酒争功,醉或妄呼,拔剑击柱,高帝患之。叔孙通知上益厌之也,说上曰:‘夫儒者难与进取, 可与守成。臣愿征鲁诸生,与臣弟子共起朝仪’”。后经过高祖七年长乐宫的群臣朝会大典,刘邦不由得喟叹:“吾乃今日知为皇帝之贵也。”这一声长叹生动反映了刘邦巩固皇帝权威的迫切心理。为达此目的,汉初君臣甚至主张父子、兄弟之间的家庭伦理必须让位于君尊臣卑的政治伦理。比如,刘邦本来五日一朝其父“如家人父子礼。太公家令说太公曰:‘天无二日,土无二王。今高祖虽子,人主也;太公虽父,人臣也。奈何令人主拜人臣!如此,则威重不行。’后高祖朝,太公拥篲,迎门却行。高祖大惊,下扶太公。太公曰:帝,人主也,奈何以我乱天下法!’于是高祖乃尊太公为太上皇。心善家令言,赐金五百斤。”此为父子伦理让位于君臣伦理。另外,齐王刘肥是惠帝兄长,“孝惠帝二年,齐王入朝。惠帝与齐王燕饮,亢礼如家人。吕太后怒,且诛齐王。”此为兄弟伦理让位于政治伦理。


汉朝致力于自身的政治伦理建设,自然无暇对匈奴社会是否具有忠诚品格评头论足,更不可能将这种以下侍上、以卑事尊的忠诚伦理强加于匈奴。但是,忠诚在伦理体系中并非孤立,还有一些政治伦理与忠诚品格的粘连性很高。睡虎地秦简《为吏之道》说“吏有五善”,第一善便是“中(忠)信敬上”。司马相如檄告巴蜀民众,其中称赞奋勇杀敌的边郡之士“行事甚忠敬”。汉碑中有“履忠顺,阐道常”的说法。“敬”“顺” 都是与“忠”密切关联的政治伦理。而在汉朝与匈奴的交往中,双方政治地位对等与否,双方领袖是否获得了足够的尊重,类似问题便关涉“敬”“顺”等政治伦理,汉人对这些细节的关注与争辩,实际上也是汉人伦理观念外向延展的表现。


对于西汉前期汉匈两家的政治地位,《史记·匈奴列传》有“约为昆弟”的说法。有学者指出,所谓“约为昆弟” ,“不仅是一种不对等的关系,而且是一种隶属的关系”,“当时的汉对匈奴是一种臣服的关系”。这种关系源自汉高祖被围七日,“最后被迫签订城下盟, 甚至可能递了降表。”在冒顿嫚书事件中,汉朝的回复文书只能言辞驯顺,不敢流露愤怒情绪,某种程度上印证了这一点。但对于现实中的屈辱地位,汉人是无法忍受的。贾谊曾言:“匈奴侵甚侮甚,遇天子至不敬也,为天下患至无已也。以汉而岁致金絮缯彩,是入贡职于蛮夷也。顾为戎人诸侯也,势既卑辱,而祸且不息,长此何穷!陛下胡忍以皇帝之号持居此宾?”贾谊指责匈奴对汉朝“至不敬也”,依据在于匈奴对汉朝有“侵甚侮甚”的行为,而罪证应当包括冒顿嫚书事在内。从这个角度来说,当季布因嫚书事件而斥责“夷狄譬如禽兽”时,实际上是以汉朝的君臣政治伦理来定位汉匈关系的,他将匈奴视同禽兽,可以说是将政治伦理的内容附丽于传统的禽兽之喻,只要政治上不敬重不服从,皆可禽兽视之。


因政治对抗而比匈奴为禽兽,后来愈发多见。汉武帝时,主父偃说:“夫匈奴行盜侵驱,所以为业,天性固然。上自虞夏殷周,固不程督,禽兽畜之,不比为人。”关于“程督”,师古曰:“程,课也。督,视责也。”“程督”是一种强制性的行政管控,对匈奴“禽兽畜之”,意谓不对其施加管控。而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行盗侵驱”乃匈奴本业。武帝时代的另一位大臣终军也说:“北胡随畜荐居,禽兽行,虎狼心,上古未能摄。大将军秉钺,单于奔幕;票骑抗旌,昆邪右衽。”所谓“禽兽行,虎狼心”,可能包含着对匈奴“随畜荐居”生活方式的定性,但更多地应是指因中原政权“未能摄”而导致的匈奴内侵。汉元帝时,郅支单于与汉朝为敌,卫司马谷吉冒着生命危险出使,上书言:“臣幸得建强汉之节,承明圣之诏,宣谕厚恩,(郅支) 不宜敢桀。若怀禽兽,加无道于臣,则单于长婴大罪,必遁逃远舍,不敢近边。没一使以安百姓,国之计,臣之愿也。”谷吉所谓“若怀禽兽”,显然意指侮辱、杀害汉朝使者。


从“妄言”“嫚侮”为禽兽,到“行盗侵驱”为禽兽,再到辱害汉使为禽兽,可以看出,汉人在表达对匈奴的歧视心态时,其间政治伦理的比重越来越大。这个趋势的形成固然离不开这样的历史大背景,即汉匈实力对比的天平向汉朝一方逐渐倾斜,汉匈战争规模越来越大,使得汉人越来越有贬斥之的底气。此即盐铁会议中贤良所言,匈奴“处沙漠之中”,本来“如中国之麋鹿耳”,然而“好事之臣求其义,责之礼,使中国干戈至今未息,万里设备”。但同时也要注意到,汉朝自身相关政治伦理的确立与发展也是一个前提条件,比如在尊君卑臣的伦理规范中,使者应该扮演怎样的角色,这便是政治伦理建构的重要内容。如果没有体现皇权至尊的使者接待制度,因使者待遇而斥匈奴为禽兽的情形便不会存在。



三、西汉和亲与招降策略背后的伦理考量



将原本适用于内部的君臣政治伦理推广到汉匈关系的处理中,这是汉王朝长期以来的不懈追求。刘邦虽然遭遇平城之耻,但并未放弃这方面的筹划,于是有和亲政策的出台:“当是时,冒顿为单于,兵强,控弦三十万,数苦北边。上患之,问刘敬。刘敬曰:‘天 下初定,士卒罢于兵,未可以武服也。冒顿杀父代立,妻群母,以力为威,未可以仁义说也。独可以计久远子孙为臣耳,然恐陛下不能为。’上曰:‘诚可,何为不能!顾为奈何?’刘敬对曰:‘陛下诚能以嫡长公主妻之,厚奉遗之,彼知汉嫡女送厚,蛮夷必慕以为阏氏,生子必为太子,代单于。何者?贪汉重币。陛下以岁时汉所余彼所鲜数问遗,因使辩士风谕以礼节。冒顿在,固为子婿;死,则外孙为单于。岂尝闻外孙敢与大父抗礼者哉?可无战以渐臣也。’


有学者指出,刘敬和亲策“利用了西汉王朝在经济、文化上的长处和匈奴游牧经济、文化的短处”,希望能够“凭借西汉经济、文化优势去臣服匈奴”,“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不过,在刘敬的叙述中,汉朝利用自身的经济、文化优势,是一种手段,根本目的则是逐步培育“外孙敢与大父抗礼者哉”的伦理意识,最终达到“久远子孙为臣”的政治成效。


对于此计,后世非议颇多。李贽嘲讽道:“刘敬平时有意思人,乃出此妙计!”比较而言,司马光的批评既不乏道德色彩,又包含理性分析:“建信侯谓冒顿残贼,不可以仁义说,而欲与为婚姻,何前后之相违也!夫骨肉之恩,尊卑之叙,惟仁义之人为能知之;奈何欲以此服冒顿哉!盖上世帝王之御夷狄也,服则怀之以德,叛则震之以威,未闻与为婚姻也。且冒顿视其父如禽兽而猎之,奚有于妇翁!建信侯之术,固已疏矣。”司马光认为匈奴不知仁义,既能忍心杀父,又怎么会敬重因婚姻而结成的长辈亲属?


司马光所揭示的刘敬和亲策的逻辑矛盾,平心而论,似乎并没有多么高深,难道当日议政的汉廷群臣的考虑会不及此?如果仔细体味历史情境,其实不难看出,在应对匈奴的问题上,无论是“震之以威”,还是“怀之以德”,对于当时的汉王朝来说,都不具备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和亲不失为一种尝试,虽然不一定有立竿见影的功效,但毕竟存在缓和汉匈关系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无他,只能是和亲所促成的夫妇恩义,以及由此衍生的姻亲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说,刘敬宣称的和亲逻辑,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因和亲而带给汉王朝的政治尴尬。


虽然和亲政策未能在现实中达成化孝道为忠顺的目标,但频繁和亲终究还是对匈奴人的伦理意识有所影响。武帝后期,“且鞮侯单于初立,恐汉袭之,尽归汉使之不降者路充国等于汉。单于乃自谓:‘我儿子,安敢望汉天子!汉天子,我丈人行。’汉遣中郎将苏武厚币赂遗单于。单于益骄,礼甚倨,非汉所望也。”关于“丈人”,师古曰:“尊老之称也。”从这段记载来看,单于的知识储备中,已经纳入长幼之礼的相关内容。遗憾的是,单于只是临时表示善意,并未将这种知识贯彻到行动中去。面对孝道感化踟蹰不前的状态,汉朝势必另辟蹊径,从忠诚的政治伦理入手,通过分化瓦解匈奴族群,直接建立起部分匈奴人对汉朝的臣服关系。


纵观汉匈交往史,早期因匈奴强盛,维系汉王朝政治秩序的忠诚伦理往往受到冲击,比如缘边的汉诸侯韩王信、燕王卢绾皆因承受不住压力,向匈奴投降。或许是为了缓和这一趋势,汉匈之间遂产生所谓“先帝制”:“长城以北引弓之国受令单于,长城以内冠带之室朕亦制之”,以期“臣主相安”,保持各自臣民对领袖、族群的忠诚。但先帝之制并不能完全阻止汉朝民众亡入匈奴,汉文帝与单于重申和约时曾提议:“朕释逃虏民,单于毋言章尼等”,可见,仍然存在汉人逃亡的情形。不过,更值得注意的是,提议当中还说到了降汉的匈奴人。文帝既然直接点了章尼之名,看来这批匈奴人应非泛泛之辈。接纳匈奴降人,此举的意义即在于利用匈奴君臣关系的裂隙,逐步将匈奴人纳入汉朝既有的君臣伦理秩序中。


总体而言,汉文帝接纳匈奴降人的力度有限。史书所见,真正的匈奴人只有上面提到的章尼。此外还有弓高侯韩颓当、襄成侯韩婴,史载二人皆“以匈奴相国降”,故而封侯。但论及身份,二人都是高祖时投降匈奴的韩王信的后裔,韩颓当为其子,韩婴为其孙,实际族属并非匈奴。到景帝时代,汉朝加大了纳降的力度,其突出表现在于,安陵侯子军、垣侯赐、遒侯隆强、容成侯唯徐卢、易侯仆黥、范阳侯代、翕侯邯郸七人,皆“以匈奴王降”的理由,获封列侯。这七人当中,有的可能亦非匈奴族属,如隆强、赐、邯郸等,名字的汉式风味较重。但唯徐卢应当是真正的匈奴人。景帝的作为意味着,他已经不能满足于低调地接纳匈奴降将,也不能满足于仅仅对从匈奴政权回归的汉人进行封赏,他封赏匈奴降者,希望借此更有效地分化匈奴。


针对景帝的作为,丞相周亚夫曾提出异议:“彼背其主降陛下,陛下侯之,则何以责人臣不守节者乎?”周氏所言触及了忠诚伦理的困境。作为一种政治伦理,彼方的忠诚实为己方之不幸。而瓦解彼方的忠诚,固然于己有利,但也会在已方内部产生消极的示范。因此,从理论上说,周亚夫的质疑不无道理,但他似乎过于理想化,比较而言,“汉景帝的决策更多含有功利主义色彩,因时而动,因利而动”,符合现实中的一般政治逻辑,即瓦解敌方内部忠诚度的能力越强,往往意味着己方的凝聚力越高。看到这一点,也就无怪乎景帝曰:“丞相议不可用。”在质疑被皇帝驳回后,周亚夫竟然“因谢病”,借此表达对景帝的不满。由这场君臣交锋可见,在处理汉匈关系时,政治伦理方面的考量并不是无足轻重的。后来,司马迁将汉景帝时代匈奴人的降汉行为标记为“外国归义”,所谓“归义”,就是通过对匈奴人降汉行为的道德肯定,从而化解投降行为所面临的政治伦理困境。



四、从金日磾事迹看西汉时代伦理融合的成效



将孝道、忠诚等伦理延伸到匈奴社会中去,使双方所持伦理观念趋同,这是汉朝孜孜以求的,而金日磾故事则可视为反映这种心态的典型案例。


金日磾本是匈奴休屠王太子,其父与匈奴昆邪王谋降汉,但旋即反悔,时年十四岁的日磾“以父不降见杀,与母阏氏、弟伦俱没入官,输黄门养马”。后来,官奴出身的金日磾竟然深得汉武帝赏识,关于其原因,《汉书 ·金日磾传》认为在于其“笃慎如此,上尤奇异之”。从金氏一生的主要事迹来看,他的“笃慎”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恭敬:武帝游宴见马,后宫满侧。日磾等数十人牵马过殿下,莫不窃视,至日磾独不敢。二是谨慎:日磾长子自小为武帝喜爱,长大后“不谨,自殿下与宫人戏,日磾适见之,恶其淫乱”,遂杀之。三是勇敢:侍中莽何罗行刺武帝,“日磾得抱何罗,因传曰:‘莽何罗反!’,上惊起,左右拔刃欲格之,上恐并中日磾,止勿格。日磾摔胡投何罗殿下,得禽缚之,穷治皆伏辜。”四是谦逊:武帝临终命霍光辅少主,霍光认为金日磾堪此大任。金日磾曰:“臣外国人,且使匈奴轻汉”,甘居霍光之下。五是孝顺:“日磾母教诲两子,甚有法度,上闻而嘉之。病死,诏图画于甘泉宫,署曰‘休屠王阏氏。’ 日磾每见画常拜,乡之涕泣,然后乃去。


金日磾凭借自身修行而“著忠孝节”,并且将此美名延及家族后裔。如汉平帝时,王莽为年幼的平帝选置师友,京兆尹金钦即“以家世忠孝为金氏友”。金氏家族成为汉王朝忠孝道德的模范,此事令人颇为诧异。班固叹道:“金日磾夷狄亡国,羁虏汉庭,而以笃敬寤主,忠信自著,勒功上将,传国后嗣,世名忠孝,七世内侍,何其盛也!”清代何焯针对金氏的家教说:“一胡妇耳,能教子从国破家亡,没身厮养,后复获七叶珥貂之福。日磾固材,兴家岂不自内始哉!”相关评论中出现“夷狄”“胡妇” 字眼,说明论者惊叹的原因不仅在于金氏的卓越品格,还在于金氏的非汉族属。


一个异族人成了忠孝模范,这并不意味着汉朝对匈奴的伦理融合已取得决定性的成功。如果仔细体察金日磾的处境,不难发现,他对汉武帝的忠诚无论如何也脱离不开异族、官奴的身份背景。特定的身份使得他的某些行为远远超出了正常人的限度,比如杀死自己的长子,一般情况下,并无必要以如此大的代价来表达忠心。金氏这么做,表忠心并非重点,他其实是担心长子行为不检,将来会累及家族安危。再看金氏的孝道问题。金日磾格外怀念过世的母亲,这当然与母亲对他的教诲有关。金母教导“甚有法度”,具体是何“法度”,难知其详。但从金氏家风来看,大概不外乎敬慎之道,这样的人生导引使金日磾在政治上能够稳妥前行。除此之外,还要看到,金氏母子作为异族、官奴进入汉宫,生存是第一要务,相依为命是他们的必然选择,金氏一旦失怙,分外怀念母亲也是情理中事。因此,金日磾的孝顺品格也是由于现实生活的磨砺而形成的。


金氏忠孝故事在某种程度上反映汉朝对自身伦理堕废的忧虑。汉武帝外攘夷狄,内修法度,为配合宏大事业,他很重视政治伦理建设,积极引导臣民为朝廷尽责、分忧。其中,找模范树典型便是引导手段之一。比如,为了引导民众向朝廷捐献,武帝给卜式拜官封爵:“是时富豪皆争匿财,唯式尤欲输之助费。天子于是以式终长者,故尊显以风百姓。”但结果仍然不理想“百姓终莫分财佐县官”。由此看来,卜式作为捐资助国的典型被树立起来,并不能说明汉朝臣民政治觉悟普遍较高,更常见的情形是匿财保私。同样的道理,金日磾被视为忠孝典型,所能印证的不是忠孝伦理的深度贯彻,而是其日益松弛的趋势。关于这一点,联系到武帝后期法治苛酷、狱讼繁兴、流民移徙、叛乱迭起,甚至父子相残的大量记录,便不难理解。


一方面,汉朝自身的伦理优势并不稳固,需要持续地进行维护;另一方面,推进伦理融合又需要给匈奴施加极为强大的军事政治压力。在这种情况下,汉朝欲将忠孝等伦理观念真正伸展到匈奴的社会文化中,其难度之大是不言而喻的。不过,金日磾这样的异族人因生存压力而在客观行为上渐循忠孝,这个事实本身足以说明,汉朝方面的伦理融合毕竟还是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果说武帝晚期口头表示“我儿子,安敢望汉天子”的且鞮侯单于对汉人伦理的态度只是“知而不行”的话,那么,金日磾事迹则展示了匈奴人面对汉人伦理时的另一种状态,即“行之而不知”。


汉武帝时代的个别匈奴人在面对汉人伦理时表现出来的知行分离,与其时汉匈战争长期胶着的状态是相适应的。随着汉匈力量对比日益明朗化,汉人伦理对匈奴政治生活的辐射愈发广泛,其表现有三:一是汉朝方面继续将匈奴因种种压力而向汉朝靠拢的举动视为“德”“忠孝”的表现。如汉宣帝时,匈奴日逐王与单于有隙“即率其众数万骑归汉。汉封日逐王为归德侯”。汉匈关系史上,呼韩邪单于来朝是一个大事件,就实际情形而言,此后汉朝对匈奴无非是一种羁縻管理,使匈奴保持对汉朝“最低限度的归属”。但在汉朝一方看来,便将其视为忠孝之举,如东汉班彪曰“呼韩附亲,忠孝弥著”,他甚至认为北匈奴遣使贡献,也属“忠孝之义”的表现。二是匈奴方面将忠诚伦理作为政治抉择的理由。匈奴左伊秩訾“为呼韩邪画计归汉,竟以安定。其后或谗伊秩訾自伐其功,常鞅鞅,呼韩邪疑之。左伊秩訾惧诛,将其众千余人降汉”。后来呼韩邪恳请其返回匈奴,伊秩訾曰:“既已降汉, 又复归匈奴,是两心也。”伊秩訾的说法虽不乏推脱的味道,但忠诚伦理毕竟已成为匈奴贵族进行政治表达的理论支撑。三是忠孝伦理还对匈奴的政治制度发生了影响,《汉书·匈奴传》记载:“匈奴谓孝曰‘若鞮’。自呼韩邪后,与汉亲密,见汉谥帝为‘孝’,慕之,故皆为‘若鞮’。”如“复株累若鞮单于”“搜谐若鞮 单于”“车牙若鞮单于”等皆属此类。只不过,匈奴在将孝观念引入其政制时,发生了较大变异。因为汉朝皇帝谥号中的“孝” 字都是死后获得的,而单于号中相当于“孝”的“若鞮”,则是,“即位时就一次性获得了”,属于生谥。





在笔者看来,汉朝与匈奴之间的伦理碰撞与融合,包括三个层次的内容:其一,汉人如何认识匈奴?概而言之,这个层次的伦理碰撞与融合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先是因匈奴缺乏孝道等家庭伦理而对之进行歧视,再是因匈奴所持的敌对立场而歧视之,最后是因匈奴最低限度的臣服而视之为“忠孝”。其二,汉朝如何以伦理观念为切入点来制定应对匈奴之策?大体说来,汉朝先是试图以和亲方式建构次生型家庭伦理,从而将汉匈关系纳入君臣伦理的轨道。后来又通过招降纳叛,在瓦解匈奴内部君臣伦理的基础上,逐步将匈奴人纳入汉朝既有的君臣秩序内。敌对形势步步升级,最终导致汉匈之间发生了长期大规模的战争,汉朝希望以武力彻底将匈奴纳入君臣秩序。其三,匈奴对汉朝的伦理影响作何反应?这个问题取决于汉匈之间的力量对比,在匈奴占优势时,它对来自汉朝的道德歧视不以为然,视汉朝的和亲为理所应当,对汉朝的纳叛往往予以武力惩戒。但在战与和的持续接触中,匈奴无意中已受到汉人伦理体系的影响,与汉使的辩论时常在汉人的伦理框架内展开。而随着汉匈力量对比发生根本变化,匈奴人进行政治抉择的理论支撑,甚至匈奴的制度都融入了汉人传统伦理的因子。


原载于《西域研究》2019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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