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预告

国家艺术基金2017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

摘要: 《巴蜀石窟造像绘画创新人才培养》招生简章一项目简介《巴蜀石窟造像绘画创新人才培养》是西南民族大学获得2017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国家艺术基金是由国家设立,受文化部、财政部领导和监督 ,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原创精品力作、培养艺术创作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项目培训以继承、发展、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为宗旨,深入巴蜀石窟现场考察和教学,让学员对巴蜀石窟所承载的人文、美学传


《巴蜀石窟造像绘画创新人才培养》

招生简章


项目简介

《巴蜀石窟造像绘画创新人才培养》是西南民族大学获得2017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国家艺术基金是由国家设立,受文化部、财政部领导和监督 ,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原创精品力作、培养艺术创作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项目培训以继承、发展、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为宗旨,深入巴蜀石窟现场考察和教学,让学员对巴蜀石窟所承载的人文、美学传统进行深入学习,并运用当代绘画的方式对巴蜀石窟艺术进行创新型创作。项目分阶段授课,集中培训60天。培训结束可获得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

导师团队

学术顾问:

唐小禾:湖北美术学院教授,现任湖北省文联名誉主席,湖北省美术家协会主席,中国美术家协会壁画艺术委员会主任

詹长法:曾任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副院长,现任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秘书长

孙华: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导师:

高小华:西南民族大学艺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李耘燕:西南民族大学艺术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


李树:西南民族大学艺术学院副院长、副教教授、硕士生导师


王敏:西南民族大学艺术学院绘画系主任、副教教授、硕士生导师


许宝中:中国雕塑学会理事、上海油画雕院一级美术师


霍巍:四川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院长、四川大学博物馆馆长


朱沙:四川大学艺术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


谭继和:四川省社科院研究员、著名历史学家


雷玉华:四川佛教考古研究室主任、国家文物局入库专家


米德昉:大足石刻研究中心主任、四川美术学院特聘专家


张元:中央美术学院教授、中国美协油画艺委会副主任


孙韬:中央美术学院教授、中国美协壁画艺委会秘书长


王长兴:中央美术学院壁画系教师、中国美协壁画艺委会委员兼副秘书长


郗海飞: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美协壁画艺委会委员


张敏杰:中国美术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美协壁画艺委会委员


陈人钰:湖北省美术院一级美术师、中国美协壁画艺委会委员


李捷:复旦大学艺术人类学博士、客座教授

项目负责人:李耘燕

项目执行:徐家玲、陈胄、胡垚、李克南、翟义涛、谭贻丹

课程及费用

1、培训安排

第一阶段:集中授课10天(西南民族大学2018.3.18—3.27)


文化类:巴蜀石窟造像分类研究、佛教文化信仰、唐宋佛教艺术、中国石窟雕塑流变。


实践类:美术创作研究、丹培拉绘画技法、巴蜀石窟绘画创作。


第二阶段:集中授课30天(川渝石窟现场2018.3.30—4.29)


根据学员的创作实践进行分别辅导,并针对培训学员的作品进行集中点评,给出修改与完善的意见。完成速写绘本1本、现场写生创作2幅。


第三阶段:集中创作指导20天(西南民族大学2018.4.30—2018.5.19)


期间整理完成绘本,并完成创作1幅。


第四阶段:自主研究和独立创作(2018.5.20—2018.6.10)


专家远程及在线指导学员创作,学员可通过多种方式与导师沟通并获得创作指导。完成创作1幅、研修报告一份。


2.授课地点

西南民族大学航空港校区、川渝地区石窟


3.培训费用

本培训项目资金的主要来源为国家艺术基金,部分资金由西南民族大学自筹。培训期间的经费支出将严格按照国家艺术基金《经费管理及使用》的相关条例执行。学员培训费用、食宿费、学习材料费、往来交通费及汇报展览等费用均由项目承担。


4. 学员管理

学员入选后,将与培训责任单位签订培训期间管理协议。在培训期间个人身体出现健康问题,医疗责任自负。

成果展示

(2018.6.20—2018.7.20)

精选教学内容和优秀作品集结成册,并在川渝两地举办的“国家艺术基金巴蜀石窟造像绘画人才培养成果汇报展”。

报名要求

1.招生人数:25名


2.招生范围:全国高等艺术院校、文博单位,美术机构、石窟地区具有很高专业素养志在石窟绘画创作的中青年创作骨干。

3.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71年后生人)

4.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月10日止。由专家审核通过后发放合格通知。

5.合格通报时间:2018年月1至20日

6.提交相关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学员推荐表、身份证扫描件、作品入选证、获奖证书等。

(2)本人6张近年独立创作的绘画作品10寸彩色照片(在背面注明作者信息和作品基本信息)电子版发送至项目邮箱。

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冉凤伟女士电话:18224021440


项目邮箱:shikuhuihua@126.com


咨询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7:00)

邮寄地址: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大件路文星段168号西南民族大学艺术学院(冉凤伟)收,电话:18224021440,邮编:610225(邮寄材料请于封面注明“巴蜀石窟绘画人才培养”)。

注: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巴蜀石窟造像绘画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组所有。

西南民族大学巴蜀石窟造像绘画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组

2017年 11月2 日

支持单位:四川省文物局 大足石刻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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