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

维舟丨游牧生活对历史的影响

摘要: 点击标题下「蓝色微信名」可快速关注  我对游牧民族历史的兴趣,最早是中学上历史课时产生的。因为中国文明始终长期面对着一个非常广阔的内陆游牧民族地区,且面对的还是全世界游牧民族中力量最强的一支,对中国历史产生了非常深刻的影响。但我以前读历史的时候,觉得很多问题都没讲明白,比如说为什么匈奴、突厥、契丹,这一拨拨的,最后蒙古又出来了;隔一段时间,一拨民族消失了,又一拨民族冒出来了。反正汉族周而复始地



 

我对游牧民族历史的兴趣,最早是中学上历史课时产生的。因为中国文明始终长期面对着一个非常广阔的内陆游牧民族地区,且面对的还是全世界游牧民族中力量最强的一支,对中国历史产生了非常深刻的影响。但我以前读历史的时候,觉得很多问题都没讲明白,比如说为什么匈奴、突厥、契丹,这一拨拨的,最后蒙古又出来了;隔一段时间,一拨民族消失了,又一拨民族冒出来了。反正汉族周而复始地,几千年下来就是无法彻底打败他们。哪怕中国历史上所谓最强盛的汉、唐,大部分时候也拿他们没办法。而这些游牧民族,历史上人口数量是非常少的,无论匈奴还是蒙古,一般在崛起的时候,人数都只有100万左右;而蒙古崛起时中国内地人口大约1个亿。从比例上说100个人打不过1个人似乎很难说得过去。

  另外内陆亚洲史可能是世界史上最难懂的,很多民族像匈奴等,都早已消亡,他们的语言已经死掉,关于他们的记载通常都是周围其他民族留下来的,像阿兰人的基本史料涉及15种语言,而这些邻居对它本来就不够了解,又分散在各种语言里,所以要从一个全貌来了解他们的历史非常吃力,容易像盲人摸象一样。

  我那时一直在考虑这个问题,就是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历史现象,包括现在已经成为民族象征的长城。长城实际是中国内陆农业民族和游牧民族长期对峙的一个象征,也是它最终的一个结果。对它的涵义,一直有一个比较单一的解释:长城被认为是我们这个民族爱好和平、但相对封闭和停滞的象征。我个人对这些阐释不太满意,而且这一说法也太简化。这些年思考渐渐多了,觉得以前我们很多对游牧民族的误解,或者对一些历史现象的困惑,实际上源于我们对他们整个游牧生活方式的不理解。我们以前对游牧民族的理解,会相对多地从农业文明的角度去理解,也就是把它看作一个东方学意义上的他者,但对这个他者我们是不够了解的。为什么?因为游牧民族的生活方式,对农业民族是比较陌生的。

  早先对他们的理解,我都是从书本上得来的,后来去到新疆、甘南、川西一带的草原,是夏末秋初的时候去的,车子从草原开过的时候,景象非常开阔,草原上野花盛开,吸引很多人下车拍照留念。我当时看到这个景象,第一反应是的确非常壮美,但如果一个人在这里生活,将是一件很可怕的事。如果没有车辆,一个人被抛弃在草原上,那简直是没法活的。草当然很美,但除了草之外没有任何东西,想走出这片草原需要十天半个月,在这个过程中,你可能已经死掉了。因此这一方面感受到一种引起敬畏的伟大的单调,接近康德美学意义上的崇高;但另一面又有一种恐惧感,也就是帕斯卡说的“无限的空间之寂静使我感到恐怖”。所以我在看到这个的时候,就有一点点理解游牧民族他们的反应,他们的生活方式,以及他们对牲畜的这种极其深厚的感情。

  农民的最深厚的感情是关于土地的,中国文学中有很多对土地和农业生活的赞美,比如艾青的诗:为什么我眼中常含着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这是农民经常有的感情,对土地的感情,但游牧民族对土地却可以说是没有感情的,虽然他们的文艺创作上也有一些模拟了农业民族对土地的感情,像腾格尔唱的《蒙古人》:“这就是蒙古人,热爱家乡的人。”歌是挺好听的,但我对歌词的第一反应就是:为什么一个蒙古人会声称自己是一个热爱故乡的人?其实对纯正的游牧民族来说,他对故乡是没有感情的,他也没有故乡这个概念,他的生活始终对土地绝不留恋的,他的生活、生命依赖于牲畜,感情也是和牲畜联结在一起的。诸位可以想象,在一个开阔无边的草原上,如果没有牲畜,人几乎是没法活下去的。除了草没有物产,猎物不多,此外要么袭击、抢劫别的部落,否则就只能等死。所以我们作为游客,经过这片草原的时候,觉得它是很美的,可是你想想看,同一片草原,当年红军过草地的时候,留给他们的是一种多么恐怖的记忆,所谓爬雪山、过草地,没有一个敌人,但比任何敌人都可怕。只靠双脚在这里是很惨的,很难在草地上生活下去。这是一点。

  另外我后来住在一个藏族人家的帐篷里。那天也觉得住在那蛮好的,但等到晚上睡觉时,我才意识到这个帐篷是没有锁的。平时我们的观念里没有这样的问题,总觉得门嘛,当然是有锁的,睡觉前第一件事首先是关门上锁。可那天到睡觉前才发现帐篷是没有锁的,所以那晚睡得有点害怕,想象万一睡着后,别人帘子一掀,随手给你一斧头怎么办。后来我想了想,的确,帐篷入口就是一个帘子,怎么来设计这个开关呢?后来我就想到俄国在1887年入侵中亚时,说塔吉克那边门上都不上锁,没有小偷和强盗。看到这样一种记载,中国人的第一反应一般都是很好啊,民风很淳朴,有上古道不拾遗的那种遗风。但那天晚上,我就想到这种所谓的路不拾遗,实际上更有可能是一种私有产权淡漠造成的,是因为他没有私有产权观念。那他在草原上,第一个他的邻居很遥远,可能在数十公里以外,也不会翻山越岭来抢你的东西;第二个是你家里本来也没什么东西,就这么点家当,所以他没有这样一种观念。不是说上古之人或游牧民族和现代人比道德上多么高尚,我认为不是这样的,人都是一样的,只是受不同环境塑造而已。

  这是当地实际看过以后,我的一些感受。还有一个感受我也很印象蛮深的。以前很多次在记载里也好,电视电影里也好,会看到蒙古族、藏族这些民族,他们会把那些牛粪马粪之类的动物粪便,收集起来,堆在墙上面拍干,风干后做燃料。看到这种景象之后呢,也许很多在场各位会和我一样,觉得很奇怪,为什么要把动物粪便做成燃料,为什么要烧这种东西呢?蛮恶心的。但是你实际去过这个草原之后,就知道没有其他的燃料可以用,草是不能烧的,它要喂马,而且也不经烧,树木则太稀少了,要是树木成片,那也不是草原了。在没有发明太阳能的时候,只能这样。这是一个生活所迫使的、自然而然的东西,并不是他们喜欢。而且它很环保,没有用掉任何柴,绝对是可循环、可持续的。农业民族的每个人在他整个生活过程中,仅仅薪柴一项,就毁灭了无数森林。所以,有很多这种东西,我觉得去实地看过以后会有一些不同的理解。前面这些是引子,我们现在谈谈游牧这样一种生活方式是怎么产生的。

  关于这个问题很难回答,有各种各样的理论解释。大致比较容易被人接受的观点是:农业文明和游牧文明的分离大约是在公元前两千年左右。在这个阶段,产生了几个个对历史有重大影响的转折,一是草原上气候的干旱,二是牲畜群的增多,第三是骑马人群的出现。这三者实际上是相互有关联的,如果草原长期干旱的话,它就必须有一些长途的迁徙,而且随着放牧羊群的增多,必须就有一些更加好的控制牲畜群的方式。当代内蒙古的牧民,单个人大概可以放牧150到200只羊,但如果他是骑在马上,那一个人就可以至少控制500只羊,因为骑马使他的控制范围大大增加;如果是两个牧民,就大概可以控制2000只羊。

  所以最根本的转折,还是骑马这个因素。麦高文在《中亚古国史》里提出:自古以来,大部分民族拿牲畜,要么肉食,要么用来载重,第一个想到骑在动物背上的,就是游牧的斯基泰人,而这是一个伟大的创举。这个转折我们现在看起来,是一个很平淡无奇的东西嘛,就像小时候,老师说中国四大发明的造纸、印刷术、火药等,我觉得很奇怪,这么普通的东西为什么会被认为是四大发明?长大后慢慢了解到,有些这些看似平淡无奇的东西,对历史产生的影响是极其深远和深刻的。就以骑马来讲,在没有发明骑马之前,一个以放牧牲畜为生的族群,跟农业民族几乎是无法抗衡的,因为这样一个靠狩猎和动物为生的族群,不得不采取比较分散的方式生活,如果这个族群太大,就没法保证整体的健康和生活质量。狩猎是具有偶然性的,可能几天或十几天才可能打到一只猎物。那么,你这个整个族群如果要生存,就必须一小块一小块,否则大家都没得吃。但农业文明就可以聚集在一起,形成一个比较庞大的组织,产量产出都比较稳定,有保证,大型组织和密集人群又容易产生分工,形成更专业化的群体发展技术。所以说,农业民族与游牧民族的对抗,明显的就是前者的科技工艺、兵器装备比较强,刀剑更锋利、弓箭射程更远、穿透力更强,一个以驯养动物为主的民族与农业民族在这一点上,总是处于下风,很难和它对抗的。

  这一点已经被历史所证明,先秦时代,也就是长城正式建立之前,华夏族在北方以畜牧业为生的这些人开始斗争的时候,一般来说是农业民族占上风的。就像前面说的,我们看长城好像是一个和平的象征,实际上我个人认为这是一个误解。长城是我们这个农业民族武力圈地的工具,长城以南的大片土地,都是这样抢过来的。春秋战国时代,以饲养动物为生的族群,它的分布界限是很南的,在洛阳附近、关中、山西南部一带都有。比如左传》记载《殽之战,秦军向东进军时,晋军主帅先轸的第一反应就是“遽兴姜戎”。姜戎就是一支以饲养牲畜为生的游牧民族,他们和晋国这个农业民族离得很近,所以当秦军打过来的时候,晋人第一反应就是先把这些人召集过来:你帮我们去打仗。这跟俄国和哥萨克骑兵的关系有点类似。后来这部分人,就慢慢被汉人所同化和吞并了。这个同化的过程是很漫长的,大概从商朝到秦朝这个阶段,一千多年的时间里,华夏族一直在通过宗族政治,把一群群人分配到一些外围宜农宜牧的地方,让他们自立门户,建立起一座城池,锻造武器,如果你把一个蛮族打退了,那这块土地就是你的了。就有点像圈地运动。随着武力的扩张,通过这种方式殖民化,慢慢地就把越来越多的土地都圈起来了,那么圈到最后,产生了一个大圈,就是长城。

  所以我个人认为,长城曾是扩张的工具,可以说是一种武装殖民的产物。那么为什么农业民族守着长城这一带,不再往前推进,往外扩张了呢?因为长城外面的土地对他已经没用了黄仁宇曾说,长城和15英寸降雨线基本重合——15英寸等于375毫米,也就是相当于上海年降雨量的不到1/3,低于这个降水量就太干旱了,农业无法有稳定的收成。因为要让一个地方长出粮食来,必须要有雨水,水是农业的生命线。中原的农业民族为什么那么重视水利,因为农业说穿了就是一个水利的问题。长城以北的土地因此就难以被农业技术利用。中国从西汉到清朝两千年的历史里,中原的主体民族,不停地想要用武力来征服长城以外的民族,但实际上一直没办法达到。从西汉以降,包括像女真建立的金朝,中原主体思想始终对游牧民族有一种很突出的观念:得其地不可居,得其民不可用。就是说得到这片土地和人口对你都是没有价值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采取什么办法呢?中原王朝的办法就是隔三岔五地派一批人出塞去,把游牧民族杀掉一拨;或者通过大量分封,比如说这块草原上一共有十几个部落,每个部落都封你一个官职,彼此不相隶属,使之无法形成统一的权威,这样就把威胁减少到最低。这两种方法,一是屠杀,一是分而治之。在无法彻底控制这片草原的情况下,这可以说是仅有的办法。那么问题又来了,它为什么就是没办法控制这块土地呢?

  建立帝国,必须要有一个积累的过程,点点滴滴的。这在中原王朝对南方的征服上可以很清晰地体现出来。现在人数最多的少数民族壮族有1600万人,可是我们一般人对壮族历史几乎毫无所知,这个民族出过什么有名的人物?我想在座的各位可能也答不上来。而游牧民族虽然数量少,却出过很多厉害角色。为什么呢?中原王朝在对南方征服的时候,采用武装殖民的方式,其成果是可积累的,慢慢地形成一个控制的网络,开始的时候可能是一个屯垦的点、驿站或堡垒,慢慢地就串出一条线,通过交通线的连接,进而到最后控制整个面。但这种方式,在草原或者沙漠里就无法奏效,你无法在那里来进行这种帝国的控制。中国历史上被宣扬得很辉煌的对北方游牧民族的征服,其实常常都是一次性的。什么叫一次性的?比如说霍去病对匈奴的征服,他可能出塞三千里,杀了十万人,杀完后就回去了,回去之后,那这片草原可能就十几年甚至上百年沉寂在那里,汉人也没有再去干扰、渗透、分割控制这片土地,因为它无法进行一个持久积累的控制,也不能向这里进行移民来予以有效占领。这就是一个最大的问题。

  那么最初的时候呢,游牧和农业两种生活方式,我想是同源的,至少不像后世看到的这样截然对立。两者的分离是经过一个斗争过程的。这在《圣经》中也可以看到痕迹,亚当被逐出伊甸园后,上帝对他说: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直到你归了土。亚当后来生了两个儿子,大的叫该隐,是个农民,他弟弟是过游牧民生活的,他把他弟弟给杀了,因为上帝喜欢的是他弟弟的贡品,什么羊啊牛啊这种畜牧产品,对农产品不感兴趣。这里面反映了早期的畜牧人群的观念,即认为农业生活是很辛苦,需要奴隶般的劳作。这种观念和农业民族是相反的。因为我们习惯从农业文明或定居文明的角度出发,很容易认为游牧民族的生活无比艰苦,在塞外苦寒的风雪之中,不能吃饱穿暖,生活游来荡去,居无定所,说不定还会遇到暴风雪,日子哪有江南小桥流水人家这么滋润。但游牧民族的看法恰巧是截然相反的,它不但不认为自己过的是辛苦的生活,相反它认为农民的生活才是最辛苦的。因为农民每天要在那里锄草、种地,但说不定遇上一场冰雹,整年的年成就都没了;在他看来,草自己会长,牲畜自己会吃草,除了挤奶简直什么也不用干,剩下的日子都是很逍遥自在很舒服的。美国两个人类学家去考察西藏牧民也得出了类似的观点,那些生活在我们看起来极其艰苦的藏北高原上的牧民,他们居然认为他们的生活比农民要幸福得多。一个看似进步的生活方式,未必就是最有吸引力的,就像在农民看来,流水线工人的生活也很操劳无趣。很多游牧民族之所以无法被定居文明同化,这是很重要的一个原因。

  两者的分离和冲突是互为因果的。我刚才说到,在秦朝建立长城之前,实际上是一个农业文明向北扩张的过程,直到扩张到一个生态极限。跨出这个生态极限,你就发现扩张成本大大上升而收益骤减,攻占这片土地很辛苦,但种下粮食却又没什么收成,只能再放弃,到这个时候界限就开始固定下来。此时被驱逐到长城以北的这些人群,也开始了一个全面游牧化的历史过程。以前长城以南时,他经营畜牧业主要是徒步的,但当被逐出后,他就发现了一个更广阔的新天地,而在这片草原上如果不进一步依靠游牧生活进行大范围流动的话,他就没法生存。这正是我刚才说到的那个观点,就是在这片草原上生存必须要靠游牧生活。

  草原还是一个相对比较友好的环境,最极端的环境莫过于沙漠。希提的《阿拉伯通史》说,阿拉伯人就是骆驼的寄生虫。如果没有骆驼的话,在沙漠里生活是绝对无法想象的。阿拉伯人对骆驼的感情简直深到我们所无法想象的程度,如果剩下最后一捧水,即使此刻孩子在哭泣,他也宁可把这水给骆驼喝,因为如果骆驼死掉,也许全家都要跟着死掉,小孩子死掉嘛,可能还只是死一个人而已。他的整个生活都是围绕骆驼展开的,这在语言人类学上也有证明,阿拉伯人对骆驼大概有一千多个名词。这是我们是无法想象的,我们对骆驼最多就是区分公骆驼、母骆驼、小骆驼,因为农业民族没有必要去区分那么详细。但游牧民族不同,阿尔泰语系的各民族对牛、马、羊等牲畜的名词都是极其繁多的,单是不同毛色的马就有上百个名词。如果要击败游牧民族的话,最彻底的办法之一,就是把他们的牲畜掠夺走或者屠杀掉,这样的话,不管他们多么厉害,没有牲畜,在草原上也没办法生活下去。《魏书》中经常记载拓跋鲜卑攻打柔然、高车等北方游牧民族时斩首多少万人,掠夺了几万的牛、马回来。以前我看的时候心想,掠夺多少牛、马还要记载,大概是拓跋鲜卑游牧民族思想的残余吧?后来意识到,掠夺这些牛、马,对游牧民族来说也是个致命的打击,是打击敌人的一个很彻底的方式。

  马这种动物,可能是对人类历史产生最深远影响的一种动物吧,其影响之深刻,我想怎么强调都不为过。如果没有马匹,在古代交通那么落后的情况下,要建立一个大帝国是无法想象的。马的速度,使得信息、货物的传播也好,军事政治的控制也好,都到了一个非常广阔的程度。张承志曾回忆文革时他下放的内蒙古东乌珠穆沁旗汗乌拉公社,说那儿每个老牧民的活动范围都是以200公里为半径的,这一区域内哪里有草场、哪里有水源他都知道得很清楚。那么农民的生活半径是多少呢?大约是在5公里,曹锦清研究浙北农村时得出结论,一般农民的婚配范围不超过5公里。两者比较,面积差1600倍,这就是一个非常可怕的数字。

  凡是马匹被引入一个地方,可以说必然对当地的历史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在古代它是任何大规模高效的军事组织的基础,使游牧民成为一个被组织起来的整体。我们现在因为离远古时代已经很遥远了,无法想象当时马匹被引入草原的时候,产生什么影响。但可以看一些较近的例子,比如说北美本来是没有马的,所以墨西哥的阿兹特克人第一次看到西班牙骑兵的时候,怕得要死,以为这是一种人头马身的怪兽。这实际上是一个步兵对骑兵产生的一种很正常的反应。西班牙人征服墨西哥后,大约1730~1770年间,马匹逐渐传到北美西北草原,也就是蒙大拿州一带。马匹引入到当地印第安部落立刻产生重大影响,首先就是大大加快了当地战争的频率。有了马,活动半径大大增加,打仗更方便了,可以袭击更远的一些部落。原来一些很小的部落比如说肖肖尼人,自从有了马匹以后,加上从白人那里得到的枪支,猛然间成长为一个很强大的部落,控制了一大片地区。这些发生在比较近的,有文字记载时代的历史,有助于我们理解当骑兵第一次在欧亚草原上出现时的影响力。

  马匹最早应该是在南俄草原被伊朗系的斯基泰人驯化的,他们学会骑马之后就把这个给传播了,之后被东方的匈奴人给继承了。匈奴游牧骑兵形成一个明显的威胁,大概是在公元前300年前后。那么在这个时候,我们就看到有一个新的军事革命出现了。以前以畜牧为生的人群和华夏族打的话,基本上是输的比较多,可它有了马匹之后,赢的机会就大大增多了。因为随着骑马游牧的全面化,产生了一个游牧民族最重要的特征:移动性。移动性是游牧民族整个生活的一个核心,这种东西在现代大炮发明之前,几乎上是军事上难以战胜的一个非常强大的因素。

  在全面游牧化之后,面对这样一支骑马的骑兵,定居的居民大概有三种策略对付它:第一种策略是以纪律严明的步兵方阵对阵,也就是希腊人和罗马人的做法,比如说一百个人排成队,三到四米长的山茱萸长矛对外,手持盾牌,整个方阵就像个大刺猬一样刀枪不入。这样一个步兵方阵是很难抵挡的,但它需要非常严格的纪律来维持,其次行动非常迟缓,因为它的兵器加上盔甲、盾牌等,人均负荷有70几斤吧,拿着这些东西跑步,很累很累的,所以古希腊就非常强调体育运动。第二种策略就是建筑坚固的堡垒,当游牧民族打进来的时候实行坚壁清野,让你什么也抢不到。游牧骑兵善于平原上的阵地战、运动战,但不善于攻城。这样的堡垒体系只要足够坚固,你就可以躲在城堡里,对他进行远程攻击,这也是比较有效的。比如普鲁士向东扩张的时候就是在一片无险可守的平原上构筑了这样一个堡垒体系来实行控制。其实,长城也体现了这种堡垒功能。

  那么,这两种策略是相对比较消极的,比如说第一种策略,你很难追击游牧民族,步兵比较慢,跑得快方阵阵型必然散乱脱线;第二种更不必说了,因为城堡不能带着跑。第三种办法,也就是唯一一种可以和它积极主动对抗的办法,就是你自己也培养一支骑兵。这是在游牧骑兵足够强大的时候,定居文明所不得不采取的最后一种办法。在冷兵器时代,此外就没有其他任何办法了。所以战国时有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到汉武帝时为反击匈奴,又大规模训练骑兵,让霍去病统帅骑兵大举出塞反攻。因为你如果不进兵漠北,攻击它的根据地,就永远没办法从根本上消灭它,它隔三岔五过来抢一次,你没法子,斩草除根的话只有这个,就是直接进攻到他的根据地。

  但起初的骑兵也是比较原始的,很重要的一个因素是当时既没有马鞍也没有马蹬。我们现在看来这似乎也没有什么大不了,但你想想看,没有马鞍和马蹬是很要命的一件事,你整个人骑在光溜溜的马背上,只靠缰绳控制不了马,很容易摔下来。要是马跑得快一点,或者两手开弓射箭的时候,马稍微颠一下,很容易就失去平衡掉下来。所以早期的骑兵,骑在马上,一般是射箭,如果用刀枪什么的,击打的时候一碰撞,就会产生一个反作用力,很容易就掉下来。这就是所谓的轻骑兵。

  但到了公元3世纪前后,可能是北方的鲜卑族发明了马蹬,这又引发了一次新的军事革命。有了马蹬,人可以固定在马背上,拿刀砍的时候就不会掉下来,马蹬产生了一个横向的平衡,马鞍则起到了一个纵向的平衡。这个新发明产生了重大后果,到公元4~5世纪“五胡乱华”的时候,在西方是蛮族大迁徙,马镫的重要性就得到了一次极大的验证,它催生了一种非常可怕的武器,就是所谓重骑兵。以前轻骑兵主要是射箭、迂回攻击,不太和人直接刀枪对抗,但重骑兵就不同了,人也披甲,马也披甲,有速度,有冲击力,还有突然性,你以为它还在十公里以外,结果不到半个小时,已经跑到你面前来了,这很可怕。为了对付重骑兵,很多战术都不得不革新。魏晋南北朝是中国冷兵器大变革的时期,像戈就被废止了,因为它原本是战车时代的武器,一个人站在战车上,拿着戈,它是那种丁字形的,你把他钩下来,再刺死掉;到了重骑兵时代,这种战术就没用了,因为你钩不下来他,他力量大、速度又快。所以新的武器就开始出现:一种是大刀,一种是尖锐的矛,就是枪,开始登上历史舞台。枪要足够锐利到能刺破铠甲;大刀砍下去,要能够砍得破。所以这就产生了一场军事革命。

  游牧民族的这种依靠马匹的移动性,在军事上又引发了一系列重要后果。除了我刚才说的这种力量、速度、突然性以外,它还不需要粮草补给,这也是很恐怖的一个特点。游牧民族在进攻的时候,可以把很多辎重,也就是一些后勤装备,扔在200公里外,什么概念?就是他可以把许多觉得累赘的东西扔在杭州,自己骑着一匹马快速突击,跑到上海来打你。这种东西是定居民族很难防备、无法抵挡的,因为你整个防线总有弱点会被突破。定居民族始终是非常依赖装备的,现在国防部还专门设置后勤装备的部门。三国时著名的“官渡之战”,就是曹操先把袁绍的粮草烧掉,这样袁绍就打不下去,只好撤退,否则数十万大军没有粮草,就面临饿死的危险。汉语里也常说“大军未动,粮草先行”,就是强调打仗必须先确保后勤供应。可是游牧民族没有这一说的,这一点很可怕,它可以随时突然袭击你,然后到了某地后就地取材,解下马匹,让马自己去吃草。他们自己携带的干粮之类的都很少,很忍耐饥渴。

  这一点,我们在李维写的《罗马史》里也可以看到,他里面提到北非的一个游牧民族努米底亚人的首领,带着两万手下隔三岔五派去打劫一下。打劫第一是可以掠夺一些战利品,第二获取下属的忠诚,第三,锻炼自己的武装。它没有后勤,那你就不能通过截断粮草或交通要道这样的方式把它给灭了,做不到这一点,因为它也没有道路。如果大家去过草原就知道了,草原上是没有道路可言的。这就像大海上一样,大海上有所谓航道,其实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道路。中国内地农业地区,它始终是要有道路的,没有道路,军队怎么开过去,而且隔一段时间就要占领这个道路,控制它、修复它,要不然大军就无法通行。但在草原上,无需修路,也没有道路可言,它打到哪里就是哪里,就和海盗一样,海盗其实也是一种完全机动的力量。对付这种机动力量,定居居民都是比较头痛的。

  中国以前对北方民族的突击,都很短暂,像霍去病北伐之类,大概都是带十天左右的干粮,五天来回,如果你一天骑两百公里的马,你就只能突击一千公里,一千公里到了,就必须往回撤,再往前赶,没有粮食,就得死。这就和以前朝鲜战争一样,志愿军往南突击,突击到一定时候,就必须回撤,要不然军火、粮食都没了,那太冒险了,所以那时候美军称志愿军的这种打法叫“礼拜攻势”,只能打一个礼拜,一个礼拜后必须往回撤。中国古代打游牧民族也和这个类似,最长的记录大概不超过90天。历史上唯一的一次突破,大概就是唐朝初年的大将苏定方,他在平定西突厥的时候,出兵超过四个月了,但他的办法说穿了也不稀奇,就是采取了游牧民族的补给方式。所以说蒙古军队为什么能一直打到欧洲那么厉害呢?说穿了也很简单,它无需补给,是就地补给的,打到一片地方,放下来,让马吃草,自己就喝一点马奶,实在没办法的时候,从马脖子上放一点血出来,喝马血就好了。当然还有就地抢劫所获的食物。

  从亚洲向欧洲入侵的游牧民,一般都以匈牙利那边的潘诺尼亚草原为根据地,向四面扩张,不论阿提拉、阿瓦尔人、蒙古人,都是这样子,为什么呢?因为这是最靠近西欧的一个大草原,再往西就没了。内亚史学者塞诺曾对此解释说,游牧骑兵不能在匈牙利以西稳定扩张,是因为没有草原的支持,那它的骑兵就像二战时德国坦克没有汽油的支持,过一段时间,它也得放到草原上去补给,否则马匹就会变弱或者死掉,因为长期吃不到那些良好的牧草;如果不退回去,那就得接受当地的生活方式。因此这也是他们扩张的一个极限,所以我刚才说这两种生活方式或组织原则之间碰撞,最终能达到一个动态平衡,是因为彼此都有一些不能克服的障碍。

  那么,我刚才讲,这个移动性,在军事上是很有利的;但在历史上,当它被引入定居文明地区时,却产生了一些非常可怕的弊端。举个例子,好多人都看过《天龙八部》,萧峰在那个宋辽边界上看到契丹人在打谷草,这是什么东西呢?当时的辽朝军队,它是游牧军队,没有后勤,没有粮草,到一个地方就打劫那个地方,通过大肆劫掠来补给,这在行军上来说是最好的办法,就是《孙子兵法》上所说的“因粮于敌”;但问题在于,反复劫掠对社会的破坏性极大,“打草谷”成为辽朝一个很大的弊政。

  游牧民族还有一个东西,在草原上也是比较行之有效的,就是它的这个组织结构不设置固定官僚,所以像拓跋鲜卑建立的北魏王朝,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官员没有俸禄的王朝。我们现在看起来很奇怪,你让这个人做官,却不给薪水。这是为什么?因为在游牧民族观念里,是没有薪水这个概念的。这也造成了一个很大的弊端,这群人到当地后,就会大量搜刮当地的百姓,这种搜刮被政府是认为合法的,因为他没有合法的薪水收入。蒙古人统治俄罗斯的时候,任命的官员也没有薪水,他们的主要任务就是帮助强制征税和追捕逃犯,莫斯科大公国就是靠这个起家的,因为征税取决于军队的力量。所以有一些东西,可能在游牧生活里是完全许可的,但当它被引入另外一些定居民族的时候,会产生一些意想不到的政治后果。

  另外在草原上,早期游牧民是没有专制王权概念的,首领不是一个必须服从的天神一样的人物,只是一个勇士,我追随他不过是为了追随一个事业,从中我自己也能得到一点好处。这种观念在很多英雄史诗中最明显。所谓英雄形象经历过好几次转变,最早的英雄是比较勇武有力的人物,后来形象变成了有智慧的人物,再往后可能就是一个有钱的人物,比如我们现在看比尔·盖茨。早期游牧民观念中的英雄得是一个武士,勇敢、慷慨,但他的力量是个人的、未必可以遗传,因此当某个首领死了,他的子孙往往得不到下属的服从。因为很多游牧民服从的只是那个个人,那个英雄死后,他的事业也就解散了。甚至他还没死,只是遭遇了一次严重失败,他的力量突然就土崩瓦解了。就好像一个临时组成的团队,首领失败或死掉后,大家就全都鸟兽散了。所以,它起来的时候很快,消亡的时候也非常快,突然之间就没了。定居民族要求比较稳固的政治组织,有遗传性、继承性,子孙后代,世世代代大家也还服从他,游牧民族不是这样,即使历史上最受尊崇的成吉思汗黄金家族,他们的人照样会被人杀掉,比如明初鬼力赤杀了北元皇帝,他自己做了首领。他没有弑君这样一个概念,弑君只是代表着那个人已经不是最强有力的了,现在最强有力的人就是能杀死你的这个人,也就是我。

  力量的起伏常常是不稳定的,因此游牧民族的政治非常动荡。一个王室很少有超过两百年的稳定性,往往一个朝代还没衰落,离心力就开始出现了,权力的转移也比较快。但这也有个好的地方,就是能阻止部落首领对部属滥用权力,否则很可能马上就会离开。像札木合和铁木真在十三翼之战中,铁木真当时是失败的,但札木合战胜后却表现太残酷,把所有的战俘都杀死了,在大锅里烹煮。结果很多部属对他不满,大批离开这个胜利者,去投奔铁木真了:一个人战败了,他反而赢得民心了。游牧民族的生活方式到处都很相似,但部族的整合却很严重,因为它的流动性太强。比如蒙古时代的乃蛮部,实际上是突厥人的一支,后来被并入蒙古,但现在呢,这支乃蛮人又出现在哈萨克族里面。所以,游牧民族的认同感,和定居民族是不太一样的,它的认同感更多是基于生活方式本身,以及对于一个比较能够建立稳定关系的群体的认同,这种认同是动态的,不是静止的,也是这种动态,造成了历史上在很多我们看来很难理解的东西,你会发现这个民族一会儿出现,一会儿没了,一会儿又变成另一群体的一部分,你就不知道它是怎么变换融合的,它进行了一个非常复杂的动态过程。

  游牧民族的这种移动性,也促进了文化的传播和融合。这对历史也有重大影响。比如说中国历史上对外有三个主要称呼:一是我们现在最熟知的China,一个是中古时期在伊斯兰世界,它是以“桃花石”来称呼中国的;最后是蒙古帝国时代的新词汇:Kitay,现在的国泰航空(Cathay)也是源出于这里。这三个词呢,我个人认为都是游牧民族传播出去的,因为华夏族作为农业民族非常安土重迁,很少向外主动传播,汉人的观念是“怀柔远人”:你来了很好,既来之则安之,但我不会主动去传播什么,孔子说不要好为人师。所以我个人比较赞成China就是“秦”的变音,当然,郑张尚芳先生从古汉语发音角度,认为这是晋的发音,这个可以再探讨。但它必定是月氏和匈奴人传播出去的。比如说我们现在在上海,有个人从南京过来,跟我讲,安徽那边有个部落叫秦,那我没去过,只能听这个南京人说安徽那个部落就是叫秦,因为你没有其它的来源印证,所以你对“秦”的发音必然受限于中介。这个传播过程是一环扣一环的,就像我们小时候玩过的游戏,传播的过程中会失真;有一些信息或发音会脱节的。“桃花石”也是,我想是“拓跋”的变音,它经过突厥人的传播,到达西方的伊斯兰世界,在这过程中“拓跋”变异成了“桃花石”。第三种Kitay就是契丹的发音,它是由蒙古人传播出去的,现在东欧一带,从俄罗斯开始,对中国的称呼都是从蒙古人这里学来的。倒过来也一样:在蒙古人崛起之前,中国人是不知道俄罗斯存在的,西方叫俄罗斯是Russian,但我们中国人叫俄罗斯,多了e,这是因为蒙古人发r这个音的时候前面必须要加一个e,就变成俄罗斯,中国人就顺着这个过来了。就像我刚才说的,汉人既然没有亲自接触过俄罗斯人,就只能学蒙古人这个中介的发音。所以说这三个称呼的话,我认为本身都是游牧民族传播的,而且三次传播都是和世界历史上游牧民族的三次崛起有关,即月氏/匈奴人、突厥人、最后是蒙古人的崛起。

  那也有人会问,蒙古人崛起的时候,为什么不称中国为金或宋,而要称之为Kitay呢?这不是很奇怪吗?契丹那时都已经灭亡了。这么想也是因为我们现在有一种比较广泛的误解,好像China之所以被称为秦,是因为秦足以强大到代表中国;俄国称中国为Kitay,也是因为契丹够强大。我认为这个观点是似是而非的。在秦/China这个称呼外传的时候,秦国还不怎么强大,在春秋各国中还排不上号。但你传播的时候,首先接触和自己最近的一块,不是因为它强大、名声显赫,而是因为这块离我最近、我先知道你这一块,后来我知道更多了,就用这局部来指代整个全体。这道理其实很简单,最有名的就是德国的例子,中国人习惯称它为德国,但全世界除了中国和日本,其他的国家都不这么叫它。英语国家都称Germany,为什么叫Germany?因为Germany是凯尔特人对他们这个族群的一个统称。法国等拉丁语系国家称德国人为Allemand,这原本是日耳曼人中最最靠近法国人的一支,法国人就用它来称呼与它类似的整个群体。瑞典则称德国为Saxon,也是靠近瑞典的一支东部日耳曼人。这就像盲人摸象一样,摸到什么是什么。后来知道不是那样,也已经晚了,改不过来了,我已经习惯了。其实我们对外国的很多称呼也是一样的。比如说荷兰,它正式的国名不叫荷兰,而是Netherlands,那为什么我们叫它荷兰呢?因为荷兰是它早期七个省中对外接触最活跃的。英国正式国名也是United Kingdom,我们也习惯了用英格兰来以偏概全。比较被人所知的,并不一定是最强大的,很多时候就是因为它和传播中介离得最近。

  中国古代对西方的文化传播,很多时候是由游牧民族来担当执行的;著名的丝绸之路上,来来往往的其实绝大部分都不是中国人。除了马蹬以外,火药、造纸、印刷术等等,都是游牧民族通过一环一环的中介传递出去的。中国古代有两个出口:海洋和草原,草原实际上就是内陆的一片海洋,是全开放的一个空间,也是一个无限流动、充满动态的空间。要控制这片地方,就像制海权一样,就必须有一个制草原权,要一个机动的力量。就像海岸的要塞舰队是无法夺得制海权,必须有一支机动的远洋舰队。同理,要控制这片草原的话,也必须有个机动的骑兵,这也就是为什么定居民族始终不能有效控制这片草原的根本原因。在这种全开放流动的空间,交换啊什么的都非常开放,容易产生融合的意识,因移动性使游牧生活方式具有无可置疑的同质性。而且游牧经济本身就带有交换的性质:和平的时候,它体现为贸易;战争的时候,就体现为掠夺,也就是布罗代尔所说的强迫交换。在这个交换的过程中,有许多文化的传播就得到了很开放的进行。

  游牧世界的开放性与长城以内农业文明的封闭性恰好形成鲜明的对比。两者的对峙,实际上是两种生活方式和社会组织原则的竞争。它们彼此竞争无法相容,其统一是一种对立统一,所以就形成一个既对立又相互依存的关系,其中一方很难彻底消灭另一方。长城像所有的边界一样都是冲突的产物,游牧民族的存在对中国有一个非常重大的意义,就是它对中国民族主义的影响,它是中国古代史上最主要的他者。关于两者的隔阂冲突,王明珂的《华夏边缘》讲得很好,他认为这对游牧民族和汉民族的族群建构都产生了很重要的影响。族群建构实际上就是你把自己想象成一个什么样的人,它是想象和建构的产物。我们这个国家的民族性格,是由一个长期冲突的过程所限定的。因此,长城外的游牧人群的存在,为长城内中国文明的价值体系的巩固和确立提供了动力。

  现代族群认同理论还必须回答另外一个问题:你为什么把自己想象成这样?就好比我们经常说自己是炎黄子孙,那你为什么把自己想象成一个炎黄子孙呢?这似乎是自然而然的,但实际上没有什么是自然而然的事。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你所属的群体长期和另一个族群产生冲撞。个性是冲突的产物。这种案例在历史上非常多,像德、法之间持续一千年的恩怨,以及英、法百年战争,分别塑造了相关族群的认同。在英、法百年战争中也有一些很讽刺的例子,当时有英国大臣提出在议会必须讲英语,但这个提案的人是什么人?他本身就是个法国贵族,讲的是法语,因为当时是诺曼底征服之后,英国的上层贵族都是法国人,他们的目标是争夺法国的王位,但在集体冲突的过程中,就产生了一个现象,Charles Tilly称之为类型塑成。

  类型塑成包含两个过程,首先是边界激活,也就是毛主席说的斗争首先是区分敌我,先把人分成你和我两群人,就像我们近期有人很激烈地把人群划分成两类,一类是爱国的,一类是不爱国的。这种简单的划分加剧冲突,冲突的升级又一步加固自己的身份认同,使它升华:因为有人攻击我这个爱国的立场,那么我就要更加爱国。就像以前中、日战争,日本越是想灭亡中国,我们就越要加深对中国的认同,“用我们的血肉筑成新的长城”。另一个术语叫做“伤害性互动”,仍以中、日战争为例:以前也许会说,中、日是兄弟,同宗同种之类,但等到仗打起来,好了,日本人认同日本,中国人认同中国,没有中间立场,冲突越激烈,持中间立场就越困难。凡是存在这种伤害性互动的地方,常常都要伤害到很彻底为止,彻底到什么程度?就是这种认同,巩固到你身为中国人就是中国人这种程度,没有第二种可能。就是这样一种逻辑的最终的范式。在这个伤害性互动的世界里,恰恰最充分体现民族主义的立场,最终导致身份认同的固定化以及现代民族国家的建立。

  在这个过程当中,最终造成了一些比较不幸的后果,当然也有好处。比如现代化最终需要一个权威来推动的,现在已经证明民族国家就是这样一个比较适合的工具,一个权威。悲惨的是原来那些左右逢源的族群,像犹太人和吉普赛人。犹太人早期虽然在欧洲各国都间歇性地受一些歧视,但它还是有自己生存空间的,到了选边站的时候,它就从左右逢源变成里外不是人了。还有像黎巴嫩,这个国家面积还不到海南岛的1/3,但却有17个族群,民族和宗教上都不一样。这个国家在现代自我认同没有那么强烈的时候,是比较和平的,被称为东地中海的十字路口,各个族群、文化、宗教、货物都在这里交汇,大家都有活路。纽约也是,一个国际都市,有来自超过120个不同国家的人,大家都活的好好的,一切都蛮和平。可是有一天,边界激活以后,这种地方就是最可怕的地方。黎巴嫩已经打了三十多年内战,至今难以平息,为什么呢?因为这17个族群都追求自己一个最清晰的民族身份和民族认同,17个族群在这么小的地方打起来,想想看是一个什么样的后果。因为没有任何一个族群可以力量强大到能够控制整个地区,所以打得不可开交。托马斯·弗里德曼的书里曾说:“在贝鲁特没有任何真相,只有各种说法”。实际上,即使没有17个族群,只有两个族群冲突,也照样会出现这种情况。没有真相,各有说法,你有你的一套说法,我有我的一套说法。

  凡是在这种认同上彼此存在歧异的地方,各方都会用意识形态来控制整个话语的叙事。这不仅在族群认同上,在很多地方都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西安事变。西安事变里有六股势力,俄国的、日本的、国民党、中共、西北军杨虎城一派,还有东北军张学良,每一派对事变的观点和说法都不大一样,就像《罗生门》。中共当然认为西安事变是好的,张学良是爱国的,可是坦白同诸位讲,张学良如果当时不是西安事变,他现在的形象不会比汪精卫好到哪里去。西安事变以前,张学良在中共这边的形象是非常非常之差的,第一,他丢了东北,第二,他就是个公子哥,那时候大概三十六岁,吸毒,生活颓废,又比较靠近蒋介石,还鼓吹法西斯主义。总之这个人没有一点儿好的地方。但在他发动西安事变以后,西安事变最大的得利者就是中共,现在他的形象就全变了,变成一个爱国将领,除此之外,他做过什么事情,都不重要了。那么国民党的说法又不一样,在蒋介石看来张学良显然不对,蒋放弃东北,是因为他有一个根本的观念,就是中、日决战,单靠中国是不行的;另外1931年就和日本人打,太早了,最好再拖几年;他认为满洲问题的解决,要靠整个东亚问题的解决。他这个观点我认为是正确的,但他这么拖延,全国人民感到耻辱。中共当时就想尽办法去煽动全国人民,寻求早日对日本开战。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一个立场偏激的小党挟持主流民意。这个就像台湾的民主党一样,虽然只有30%的民意,但是天天在那里喊:爱台湾爱台湾,你不爱台湾你就是台奸。结果所有台湾人不管蓝绿都只能说我也爱台湾。不讲行吗?不行的,政治运动是不讲理性的,都是讲感性的。比如说你喜欢一个女孩子,也许理性告诉你,她有什么什么毛病,不值得你爱;但你就是克制不住自己,因为感性才是最强大的。爱一个人是不需要理由的。政治运动就是这样。政治运动最强有力的领导人,就是能够操纵群体感情的力量。理性的东西,书生之见吧,自己心里好受些。但是当你站在那个运动现场的时候,就不是自己能够控制得了。当一种情绪被唤起的时候,热血上冲,那就不是理性所能阻挡的了,这种力量有时是很盲目、很恐怖的。

  在分析游牧民族对中国历史影响的时候,历史文献当然要看,但必须通过批判性反思,包括运用东方学、族群认同理论。我们的政治话语一直都讲,说中国人多么爱好和平,郑和下西洋也没海盗行径。但这是政治语言,事实上中国人没那么爱好和平。中国长期存在一个对游牧民族妖魔化的过程。从最初农业和游牧分离时起,以畜牧为生的人群是被汉人用武力逐出长城,等它全面游牧化之后,就产生了一种平民战争的特点。就像自杀性爆炸一样,就是主体和客体、受害者和加害者是统一的,是一体的。当你被逐出长城的时候,是一个受害者;现在反过来又以加害者的身份施加暴力,来做一个孤注一掷的斗争。历史上西汉之前,中国和北方畜牧民族的冲突是若断若续的,比较零星,而且定居民族赢面也比较大的,但是等它全面游牧化之后,我们就越来越打不过它了,而且强度越来越激烈,为什么呢?除了伤害性互动和游牧骑兵的军事特长外,还有一点,就是你控制的东西越多,你无法控制的东西也越多。正因为你通过长城来控制了一片地区,才造成了许多无法控制的局面。

  这在现代很多的暴力事件中也可以看到。像1960年代,美国的警察通过提高装备、纪律等,加强了对黑人群体暴力的一些约束,但这种控制的强化,后来造成了什么样的结果?这些群体分散化、游击化,暴力形式更加极端。当然他们不是游牧民族,但集体行动的原理是一致的。游牧民族某种程度上跟中国内部的移动群体是有点像的,只不过游牧民族是外部的移动力量。内部的移动群体是什么?就是流民、游侠、江湖人士,最早称为“流氓”——流氓现在变成一个骂人的词了,但最初的意思是不定居于土地之人,对土地没有依附感,走来走去。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也是流氓,因为我们不肯定居在一个地方了,现代社会都具有很强的流动性。流民的某些特点也和游牧民族族群冲突时类似,即只分敌我、不问是非。像《水浒》里梁山好汉攻打祝家庄之类,其实两边的所作所为差不多,但梁山可以这么做,祝家庄就不行。

  自古以来,行政机构就想通过种种方式,要控制这种流动力量、希望让你定居;最好不要动,动我就要想办法治你。通过种种方式,暂住证啦,身份证户籍制度啦,文牒啦,护照啦,要出关出国,得有证明,画押担保。所以当年,唐玄奘和鉴真和尚一个去西域,一个东渡,其实都是违法行为,因为他们没有出关的文书,是偷渡的,按唐朝法律要判刑。这种努力到近代就更变本加厉了。像英国在1572年发布过一个法令,认为各种流民或盲流,变魔术的、补鞋匠、游吟诗人之类,统统都是不法群体,如果没有两个以上治安官的准许的话,就要抓捕派遣。流动人口管理是一直是政府很头痛的。要实现数目字管理,怎样最方便呢?当然让那个人固定在那里最好。比如说一百人,排成一个方阵,整整齐齐,我一个个数过去,很方便的,也好找,但如果这群人跑来跑去,怎么数得清楚,管也不好管。所以现代化管理,通过韦伯说的工具理性,就对人和物实行了一种机械的官僚管理,征服偶然性和无序,使一切固定、秩序化,这一点是从定居文明的思维里演变出来的。

  这种秩序化、固定化的努力,最终压倒了游牧民族的移动性,移动性的消亡,也就意味着游牧特性的消亡。相传奥斯曼帝国的始祖曾说:永远要移动,不要停下来。蒙古帝国建立以后,成吉思汗虽然死掉了,蒙古帝国也崩溃了,但崩溃以后,蒙古高原上并没有出现一个新的族群。比如说,匈奴人走了以后有鲜卑人出来,鲜卑人之后有突厥人出来,突厥人走了之后有回纥人出来,回纥人走了之后又有契丹人、蒙古人出来,可是蒙古人没有走,它后面也没有再出现另一个民族,它现在就变成蒙古高原的一个主体民族,为什么呢?因为蒙古人慢慢地固定下来了

  这一固定,我想有两个最强大的因素,一是喇嘛教的传入,这个因素经常被忽视。喇嘛庙和游牧生活中别的东西不一样,它不能卷在帐篷里带走,寺庙提供了一个固定的场所,成为分散的人群汇合的一个点。汉人村庄的人群汇集点常常是集市,南欧的希腊罗马一般是广场,一个开放性的场地。在欧亚草原,起类似作用的是教堂或喇嘛庙,所以像俄国、西藏还有蒙古,最初的城镇都是围绕一个宗教中心建立起来的。甘南的拉卜楞寺,县城就叫拉卜楞镇,原先寺庙比这个县城还要大。那么随着寺庙的建立,慢慢就形成了一些固定的群体,或者说,形成了一些比较固定的朝拜场所吧。这是一个因素。另一个因素就是通过一些政治措施。以前,中原王朝一直无法控制游牧民族,直到满清出现。现在大家都骂满清骂得很厉害,但满清其实对中国做出了极其重要的贡献。没有满清,中国现在领土至少要少掉一半;它一个很重要的成就就是把蒙古人给固定下来了。它采用了几种方式,第一是跟蒙古贵族联姻;第二是划分牧场,划分牧场是怎么回事?以前是可以迁徙的,可以去一千公里以外放牧,但等满清出现以后,它就把这个固定下来了,圈起一块,划清界限,你不能擅自跑到别人的牧场放牧。它可以防止两边因牧场纠纷引发的部落冲突或战争,可能也是它的初衷。游牧人的战争,主要的起因就是草场和马匹的争夺。但牧场划分后,就产生了一个极其重要的政治后果,就是这些人移动性大大减弱,慢慢甚至开始定居了,原来的蒙古贵族就变成领主。此外,他们的纠纷是由清政府仲裁的,而不再通过武力仲裁或暴力迁徙的方式来实现。这就阻止了一个蒙古人中最高权威的出现,就是不可能再出现第二个成吉思汗了;噶尔丹想做,失败了。

  移动性弱化后,蒙古领主就逐渐蜕变成地主。有一本《蒙古民间故事选》,里面的故事基本有两类,一类是歌颂勇士,多半是个神箭手,赶走了多少妖魔。第二种就像嘎达梅林这种,反抗或讽刺领主的,汉人读起来会觉得很熟悉,因为它对领主的控诉,和汉族农民对地主的控诉非常相似。满清贵族和蒙古贵族的联姻也产生了一个政治后果,就是这些蒙古贵族要搜刮大量的钱财来娶清朝的格格,导致很多蒙古贵族破产,他这个老婆实在太贵了,所以,不少蒙古牧民对这些格格恨之入骨。

  当时还有一个很严重的问题,这些蒙古贵族有这片草原的使用权和占有权,但没有所有权,所有权是属于中央政府的,这也很要命,就是我一开始讲的,游牧民族经常缺乏经济学上的所有权或私有权观念。我再举个例子,余纯顺当年到川西,路过一个兵站的时候听士兵讲,以前他们晚上放电视的时候,周围的藏民就跑到兵站来看电视,看得兴高采烈,大声喧哗,不把自己当外人,走的时候顺手就把什么东西拿走了。时间长了,这些汉族士兵就受不了了,之后他们就修了个围墙,把这个围起来,如果藏民要进来的话,就先讲清楚,不要随便拿东西,那时间长了,这些藏人就觉得很不舒服,你们为什么这么小气啊?我们对你们也都是要什么随便拿嘛。他没有这种观念、概念,所以不明白自己的做法有什么不对。你维护私有权相反引发了冲突升级。

  这种观念也是产生了非常严重的历史影响的。我们认为长城圈起来的地方,就是汉人的地方,我们生生世世就生活在这里,天经地义。但是从游牧民族角度来说,谁给你这个权力把它圈起来呢?这原本是共同财产,不是你私有的,任何人都有权使用。法国中世纪也曾把树林等圈起来,结果产生了农民的偷猎行为,政府就予以惩罚。从这些盗猎农民或游牧民族的角度来看,偷猎或劫掠的行为,不仅仅是一种生存策略,它也是一种自然权利的体现。为什么我说是一个自然权利呢?因为任何边界,实质上都是一个政治范畴,或说社会认知范畴,你认为它是一个边界,它才是一个边界。作为游牧民族来讲,我不认为这是个边界啊,我认为这只是你有意与我为难,故意制造一个政治障碍罢了。所有划分的政治界限,都是一条人为的虚线,是你脑海里这么认为。举个例子,大家坐车从高速公路出上海,过收费站,到浙江了。可是如果没有这个收费站的话,你根本就不会觉得自己出上海了,因为这条边界完全是人为虚构的。

  在农民的观念里,土地是最重要的财产,在游牧民族的观念里,牲畜是最重要的部分。在很多游牧民族语言,甚至欧洲很多语言里,牲畜和财产、金钱在起源上是同源的。关于私有权的淡漠,我刚说了这个是自然权利的体现。比如拿动物界来讲,鸟类的迁徙、鱼类的迁徙,或者说马匹的迁徙也好,对它们来说是完全没有任何界限的。它没有这个概念。所以界限是一个社会实践的问题。就像西双版纳大象袭击人或老虎吃人,道理也一样。对这些动物来讲,它只是谋求自己的一种自然权利,你如果要逼迫我,那我也被迫对你展开生存竞争,直到把你这道围墙打烂为止,把你的边界破坏掉。它完全是开放式的。所以说这也是暴力冲突的一个起源。

  这种对私有权的淡漠和自然权利的观念,当定居文明入侵游牧民领地的时候,就变成它非常致命的弱点。历史上荷兰人、英国人到北美洲,拿一些很廉价的珠子之类从酋长手里换了一大片土地,曼哈顿岛也是这么换下来的。俄国在西伯利亚扩张时也一样,拿几瓶烈酒,就换得了大片领土,等当地酋长酒醒过来,土地已经不是他的了。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呢?不是他们愚蠢,为了极小的利益来出卖自己的生存空间。问题在于,当时这些草原居民缺乏这个概念,他以为只是大家友好交换一下,我允许你住下来,这片地方这么大,为什么不能让你住呢?等到有一天他突然发现,当他签了这个条约以后,这片地方就不是他的了,他从此就不能住了,我想他的第一反应是很恼火,然后想:好,我讲理讲不过,那我就暴力夺回来。到最后暴力又打不过人家,被打得很惨。这种吃亏是因为双方信息严重不对称,且话语霸权在定居民族手里。晚清和民国初年,很多汉人向北移民时也产生过类似现象,汉人把蒙古王公的大片土地给买下来了,订下契约后开垦,开垦完了就说这是我的了。以色列人对阿拉伯人采取的方式也是这样的。因此游牧民族定居了,不再移动后,又遇到一个更糟的情形:这片土地不是他的了。

  以前,在移动的世界里,游牧民族如果定居下来,那就等于是自杀。一场暴风雪过来,他无法抵挡,最有效的抵抗方式就是移动。司马迁在《史记·匈奴列传》里写,匈奴人“不羞遁走”,逃走就逃走了,不以为耻。而农业文明的观念,汉人也好,罗马人也好,首先就是这块土地是我的,我要坚守到底,为每一寸土地流尽最后一滴血。这种原地坚守的观念在游牧民族看来蠢得要死。他们认为,你要避开一个敌人保全自己的最好办法,就是跟他脱离接触,他打不到你,你就安全了嘛。为什么要定在一个地方?对他来讲,固定在那就等于是自杀。所以11世纪匈牙利文献有一段记载,一个游牧民族首领给当时的匈牙利王公写信说,你们这些人住在城市里,等我们杀进来的时候,你们往哪里躲?又不像我们游牧人,能很方便地迁移到另一个地方。这是很典型的游牧人的观念,就是它认为定居下来是对自己不利。

  定居当然也不完全坏,比如牲畜能有一个躲避暴风雪的场所,抗击天灾能力增强了,生活也改善了,但也产生了一系列很严重的后果,就是社会的奴化以及草场的退化。以前游牧的时候,放牧到一个地方,一块草吃得差不多了,马自然会到另一个地方去吃。现在定居了以后是把草割下来放在圈里,所以经常会放牧过度,然后草场退化,造成一个恶性循环。由于对游牧生活方式的不理解,我们以前很少考虑它对环境的影响。1962年谭其骧先生曾说,他对东汉以后黄河出现一段长期安流的局面,曾长期百思不得其解——几百年内黄河没有决口。后来他发现那是因为游牧民族入侵,农业人口死掉一大片,剩下的地方也杂草丛生。从汉人的角度来看,杂草丛生,多荒凉啊,但从一个游牧民族的角度看,杂草丛生不是更好吗?生态在恢复。

  对土地利用的冲突也是宋朝一直为什么打不过契丹、蒙古的一个很重要原因。北宋时中原人口已增长到一个高峰,大概是唐朝最高值的一倍左右。这就要开辟各种各样的土地资源,精耕细作,尽量利用,梯田最早就是从宋朝开始开发的。这样对土地当然寸土必争。当时中国两片最好的养马地区,东北被契丹占领,西北被西夏占领。剩下的地方,如果要放牧,代价非常大。宋朝军队骑兵只占5%到10%,很少的,原因之一是养马太不合算了,土地资源太珍贵。放牧一匹马大概需要多少草地呢?大约720亩,720亩什么概念?整个上海是6000公里,只能大约12000匹马,差不多到承载极限了。你想想,整个上海空掉才放牧12000匹马,这有什么经济效益?所以农民都不干。北宋政府曾经采取了很多措施来鼓励农民养马,王安石变法里也有这样的措施。但农民不愿意养马,除了占用的土地太大,马还会经常啃食庄稼。《诗经·鲁颂·駉》就说到,农田在中心,马匹要到很远的林外放牧,免得影响农业生产;现在没有那么多空地放马,大家积极性就很难提高。即使养马,没有良好的牧场也养不好。而定居社会要进行军事化动员常常会严重破坏生产过程,这个问题在游牧社会却几乎不存在

  古代战争中,马匹的重要性,就好比现代战争中的坦克。想象一下,一个人骑着一匹高头大马,马本身就几百斤,批带装甲,以高速度冲过来,哪怕骑兵没有兵器,那个冲击力也足以撞飞你。所以要在运动战中击败骑兵,冷兵器时代最好的办法就是骑兵对骑兵。但枪炮发明后形势大变。标志着游牧民族军事力量彻底衰落的,在西方是1683年,土耳其军队进攻奥地利,在维也纳城下战败;在东方则是1693年,康熙帝在乌兰布通战役中用大炮打败了噶尔丹。大炮出现以后,骑兵的力量被大大削弱了。炮作为远程武器比弓箭更具决定性。游牧民族原本最有力的军事力量,一是马匹,一是弓箭,现在这两个都被取代了,因为定居民族发明了汽车和枪,这两个要强得多。所以18世纪后,游牧民族就逐渐离开历史舞台中心了,其中最主要的原因,一个是刚才所说的军事力量的衰落,第二个就是之前提到的移动性的消亡,而两者又是关联性的。我今天就讲这些。(限于篇幅,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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