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预告

国家文物局:举办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遴选培训班

摘要: 关于举办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遴选培训班的通知办保函〔2018〕8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中央各有关部门:为做好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遴选工作,根据《关于开展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决定举办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遴选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时间9月3日至9月7日(3日报到,4-6日全天


关于举办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遴选培训班的通知

办保函〔2018〕8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中央各有关部门:

为做好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遴选工作,根据《关于开展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决定举办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遴选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9月3日至9月7日(3日报到,4-6日全天培训,7日疏散)

二、培训地点

山西龙城国际饭店(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并州北路2号,电话:0351-8208888)。

三、培训主要内容

学习《关于开展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文物保发〔2018〕12号),讲解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遴选工作流程、申报重点、遴选标准等内容,解读申报登记表信息采集标准和申报登记表样例。

四、参训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中央各相关部门相关负责人员(每单位各2人)。

五、其他事项

(一)请在8月28日前将报名回执表分别传真国家文物局和山西省文物局。参加培训人员差旅费用自理。培训班统一安排食宿。

(二)培训班不安排接站,请各地学员自行前往山西龙城国际饭店报到。

(三)请学员所在单位不要在学习期间安排学员参加会议及其他工作任务。学员报名后一般不允许请假,学习期间不得带随员及家属。

六、联系方式

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司 姚丞、李新华

电话:010-56792082 010-56792133(传真)

山西省文物局 王强、孙婉姝

电话:15034013450 13834575612

0351-4037327(传真)

特此通知。

附件: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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