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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修复不能简单按一个统一标准进行

摘要: 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1月24日表示,长城修复不能简单地按一个统一标准进行修复,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或者它本身的材质进行修复。

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1月24日表示,长城修复不能简单地按一个统一标准进行修复,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或者它本身的材质进行修复。

资料图:几名游客在张家口大境门西段长城处合影留念。中新社发 谭地 摄
24日,国新办就《长城保护总体规划》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有记者问,近两年在长城修复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过度修复的问题,引发公众的质疑和国内外媒体的关注。您对这些问题是怎么看的?
宋新潮回应,《长城保护总体规划》中提出了如何保护长城的相关要求,主要突出在三个方面:一是坚持价值优先,既有长城的总体价值概念,也有每一段、每一个点的具体价值及其载体。二是坚持预防为主,不过多干预,尽可能按原状保护。三是坚持因地制宜,有砖石长城,有土长城,还有建筑形态保存较好的长城,要进行分类修复。
宋新潮表示,目前长城修复中出现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一是思维固化,简单把长城理解为八达岭长城,修复中出现偏差;二是理解偏差,对修旧如旧、复建等概念混淆;三是制度上把长城的保护按照建设工程进行管理,简单套用建设工程招投标等方式;四是地方监管不到位。
宋新潮指出,对此问题,国家文物局在四方面展开行动:
一是发布《中国长城保护报告》。正确引导大众如何看待长城、如何理解长城。
二是制定一系列长城保护指导性意见。长城是“非标”,不能简单地按一个统一标准进行修复,一定要在正确理念和观念的指导下,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或者它本身的材质进行修复。
三是要加强培训。加大对施工人员进行文物知识和修复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力度。
四是深入研究。国家文物局支持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等社会各个方面共同讨论该怎么保护长城、如何保护长城等问题,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长城修复保护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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