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骞墓

《汉中市张骞墓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摘要: 《汉中市张骞墓保护条例》正式施行在喜迎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汉中市张骞墓保护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9月1日起正式施行。《汉中市张骞墓保护条例》是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首部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施行,不仅标志着张骞墓保护工作从此走上了专项法律保护轨道,也是汉中市民主法治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标志性事件。为加强《条例》宣传,推动《条例》实施,深化遗产保护,2019年9月1日上午9时


《汉中市张骞墓保护条例》

正式施行


在喜迎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汉中市张骞墓保护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9月1日起正式施行。《汉中市张骞墓保护条例》是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首部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施行,不仅标志着张骞墓保护工作从此走上了专项法律保护轨道,也是汉中市民主法治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标志性事件。为加强《条例》宣传,推动《条例》实施,深化遗产保护,2019年9月1日上午9时在城固县张骞纪念馆隆重举行了《条例》施行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汉中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龚富裕、城固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孟乔凌、城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周利华、城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旆利、城固县政协副主席王丽;县法院、检察院、县委办、宣传部、团县委、政府办、司法局、文旅局等22个相关部门和17个镇办、县遗产办、张骞纪念馆、县博物馆、张骞文化研究会以及张骞后裔和部分中小学生代表参加了本次启动仪式。

城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周利华担任启动仪式主持人。

城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旆利宣读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汉中市张骞墓保护条例》的批复。

汉中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龚富裕宣读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汉中市张骞墓保护条例》的公告。

城固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孟乔凌就《汉中市张骞墓保护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做了安排部署。

孟乔凌指出:《汉中市张骞墓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加强张骞墓保护管理,传承张骞历史文化,提升“张骞故里 丝路源点”城市影响力,推动促进汉中融入“一带一路”提供了法律保障;并结合我县实际,就学习、宣传、贯彻好《条例》做出了以下工作部署:一是迅速掀起学习高潮,深刻领会《条例》实质要义。采用集中学习、专家辅导、讨论交流、答题考试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让全县干部全面掌握《条例》的基本要义和主要内容,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保护区发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二是强化宣传使命担当,全力营造《条例》施行氛围。充分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电视、广播、报刊、公益广告栏等平台、媒体和载体,结合“世界遗产日”、“博物馆日”、“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开展一批有声势、有影响、有深度的宣传活动,集中对《条例》进行全方位宣讲和解读,着力提升公众知晓率。让《条例》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风气,不断提高全社会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自觉性。三是依法履行职责,提高文化遗产保护水平。市县政府和文物主管部门要依法切实履行世界遗产保护的重要责任,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对违反《条例》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城固县遗产办副主任张利军宣读了倡议书,他倡议大家一要迅速行动起来,学习《条例》、宣传《条例》、施行《条例》,努力营造张骞墓保护的良好法治环境;二要依法开展张骞墓保护管理工作,规范文化活动,严格实行报批制度,努力实现张骞墓安全第一、科学监测、永续利用的总体目标;并鼓励人人学习丝路文化,弘扬张骞精神 ,讲颂张骞故事,积极响应“一带一路”伟大倡议,以《条例》施行为新契机,努力推介“丝路源点、真美汉中,张骞故里、神奇桔乡”的文旅品牌,为市县文旅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进步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启动仪式的最后,周利华呼吁全县干部群众要以《汉中市张骞墓保护条例》正式施行为契机,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切实在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广泛宣传、推动《条例》实施上下功夫,在全社会迅速掀起“学《条例》、用《条例》,保护世界遗产”活动热潮,营造人人关心、社会关注的浓厚氛围,推动张骞墓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助力城固全域旅游、加速汉中“三市”建设贡献力量。




图文来源:张骞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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