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

地方考古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古今重叠型城址的研究方法

摘要: 经过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分裂动荡,隋唐重新归于一统之后,各地陆续规划兴建了一批新的城市,这些城市许多沿用至今,属于古今重叠型的城市。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中绝大多数也是属于古今重叠型的城市。对于这类城市,赵正之、宿白、徐苹芳等先生都做过具体的个案研究,也就相关的方法论问题进行过阐述。但是,目前古今重叠型地方城址的研究开展得还不充分,最明显 ...

经过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分裂动荡,隋唐重新归于一统之后,各地陆续规划兴建了一批新的城市,这些城市许多沿用至今,属于古今重叠型的城市。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中绝大多数也是属于古今重叠型的城市。对于这类城市,赵正之、宿白、徐苹芳等先生都做过具体的个案研究,也就相关的方法论问题进行过阐述。但是,目前古今重叠型地方城址的研究开展得还不充分,最明显的表现就是检索文物考古类的期刊,古今重叠型地方城址的考古调查和研究成果数量很有限,在当今经济浪潮的冲击下,由于我们考古工作者自己做的工作不多,致使许多城市,包括历史文化名城在还没有搞清楚城市发展脉络的情况下,就遭受到建设性破坏,因此,回顾几位先生在古今重叠型城址方面的研究以指导我们加强这方面的工作,现在看来仍有必要。

  在城市研究中,我们都希望对一座城市进行全面的揭露,以了解它逝去的全貌。但是全面揭露一座城址是很难做到的。即使是对于那些后期叠压情况不严重,或者位于荒郊野外的城址。城址的发掘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全面揭露也需几代学者的共同努力。庞贝古城至今仍在不断地发掘,殷墟的发掘工作也已经持续了将近一个世纪。更何况还有许多城址为现代建筑所叠压,正如徐苹芳先生在《现代城市中的古代城市遗痕》一文中强调的那样,在这类城址中进行发掘考古工作只能是局部的,“在古今重叠的城市内,对古代城市遗迹不可能进行大面积的考古发掘,因此,要研究古今重叠的城市,唯一的方法便是考察分析现代城市中所遗留的古代城市痕迹,并据以复原被埋在地下的古代城市的平面规划和布局”。


  为了保证这项工作持续有效地进行,徐先生还强调“古今重叠式城市考古不能一次完成,必须有一个固定的考古研究机构负责这项工作,要经过若干年的积累,才能逐渐完成。我们常把这种工作方法比喻为‘拼七巧板’。薪火相传,持之以恒,这不是任何个人能独立完成的事。”简言之,对于古今重叠型城市的研究,我们需要有长期工作的准备,个人的成果都只是阶段性的;对于这类城市的考古工作,我们不能仅仅依靠钻探和发掘,需要摸索出新的方法。 

  在现代城市中较为系统地追查古代城市的范围和布局,是从1958年陕西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在《唐长安城地基初步探测》中发表的《唐长安城探测复原图》开始的。这幅图将长安外城城基遗址落实到现代万分之一的地形图上,结果发现明清城垣的很长一段沿用了唐代皇城的城墙,在唐皇城之外,根据吕大防的《长安城图》和其他的唐长安图纸,在这份实测图上还可以拟出一些唐长安的坊市,甚至可以断断续续发现分布在明清西安城外耕地里的街道痕迹。其中一些重要的建筑群,如尚书省的位置可以确定,尚书省中心线以东是吏、户、礼三部,为以后历代政府所沿用;以西是兵、刑、工三部,以后为地方的军队、按察所沿用,后来成为西安市公安局的办公场所,说明一些大的建筑群依旧为后代大型机构所占用,有的甚至功能上亦相延续。这类城市沿用至今,不少有比较多的文献资料和程度不同的遗迹遗物可供我们研究,有的则是城市的街道格局还保留着,如沈阳老城的城墙拆除之后分别修筑了顺城街,许多地方的环城路也是城墙拆除之后形成的。

  这种情况在元大都的勘探与发掘中得到了进一步的证实。对元大都的发掘与研究揭示,古代城市经规划建成之后,一般情况下很难做全局性的改动,作为城市骨架的街道系统和排水更是如此。元大都东北部分从光熙门大街至北顺城街之间,钻探出二十二条东西向的胡同,这与今天北京内城从朝阳门至东直门之间排列二十二条东西向的胡同做法是相同的,可以和元大都的有关历史文献互证,说明今天北京内城的许多街道和胡同,依然基本上保存着元大都街道布局的旧迹,“这说明古代的建设能力,要彻底改造原城市中的街道系统是十分困难的,一般都是沿用旧城街道,明清北京城沿用元大都街道系统是很正常的事情,为我们考察古今重叠城市提供了一个带有规律性的工作方法”。城市的建造需要耗费大量的民力,在古代集权政治的体制之下,城池的建造和维修都要上报中央政府批准,在私有制的制约下,除非有强权的介入,否则城市内部的布局难以做大的调整。

  元大都是在平地上新建的城市,建造时有详细的规划。元大都平行胡同之间的距离为50步,这构成了元大都城市规划中最基本的单位。元大都街道系统规整有序,城中的宫城、皇城,以及中央官署如枢密院、御史台、中书省、大都路总管府,太庙、社稷和地方衙署、寺观、仓场等大型建筑群的占地面积都有严格的规定,这样在城市平面上便在整齐的平行胡同之间出现了一个个赵正之先生所称的“印子”。如当时的太史院就是南北长四条胡同的距离,即4×50步,东西宽三条胡同的距离,即3×50步,它虽然已经突破了胡同所限制的范围,但仍以胡同为单位。枢密院、御史台等的比例是南北长5×50步,东西宽4×50步。次一级的机构如大都路总管府、太史院、国子监等就是南北长4×50步、东西宽3×50步。而一般平民住宅的占地是8亩。一些大的建筑群废弃之后,就会形成不规则的胡同,这种遗痕在后来的城市地图上可以寻找得出来。

  城市的格局一旦形成,在传统社会私有制体系下很难做全局性的改变。那么,在哪些情况下会发生变化呢?宿白先生在《现代城市中古代城址的初步考察》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论述,要了解城市发展史,最重要的是了解“城市在兴建以后范围有没有变化?城市的主要布局有没有改变?还有主要衙署和宗教建筑的位置有没有变动?城垣本身有没有增补?”对于古代城市的变化,宿先生概括有缩小、扩展和改造三种情况。缩小的情况主要发生于北方,城市在遭受战乱破坏、人口减少之后,压缩到保存较好的范围里。城市拓展的情况隋唐以后主要发生在南方,唐代后期经济重心南移之后,南方城市普遍经历了一个增筑时期,新扩的部分更多地考虑到经济发展的需要,突破了里坊制度的限制。城市缩小会沿用原有城市的部分街道骨架,城市扩展出的城区街道则基本上不同于原来城市的街道系统。对城市原来规划变动最大的是改造旧城市某些面积较大的地区。这种改造明清两代各发生过一次。明代初期分封王子,在封地内营建王城。这种王城不少建造在城市的中心区域,如成都的蜀王城、长沙的潭王城、青州的齐王城等,王城占据的大片区域和与之连接的街道都要改变面貌。清代在各主要城市建造满洲城,满洲城有的建在原来的城市外面,有的则建在城市的里面,建在城市里面的满洲城就对原来的城市格局带来了很大的改动。

  对城市格局改变较多的,还有一种是城门的变动。城门的变动会引起城市内主要街道的变化,而主要街道的变化,可能会影响附近建置的变化。宿白先生在《张彦远和历代名画记》中讨论张家世系时,论述了张家在猗氏县旧居的位置,附带讨论了猗氏县城的变化。

  猗氏县城周七里余,四门,现状为东西两门有横街相通,南北门不相对,南北两门内的竖街都与东西横街成丁字街相交,但北门内大街在与其相对的横街之南,还连接一条较窄的街道——坊门南巷向南直抵城墙。根据其他中原北方旧城街道改变的规律,推测猗氏城这条从北门向南直抵南城的街道,可能是原来的设计,而现在南门内大街约是后来改建的。猗氏城内的原始规划应做十字街安排。宿先生指出明清志书记载唐宋历史遗迹必须另有实证,不能轻易相信。宿先生为上述的推测列举了考古所见的印证材料:

  “《县志》记猗氏县为隋代创设,8世纪70年代唐德宗时,河东节度使马燧为防李怀光之叛兴建土城,以后沿用。16世纪中期,明隆庆初始砌砖,以迄上世纪50年代以前。以上记载从城内现存文物看,是可以相信的。首先城内东北隅偏西,尚存两座唐代方形七层砖塔,东西对峙。其后方即北方,有一处高米余的基台上建有奉祠马燧的庄武王庙,俗称马王庙。庙正殿歇山重檐,康熙重建,但多用旧础,旧础覆盆部分施雕刻,可据此断年。最早者雕盛唐流行的肩带的宝装莲瓣,其次是若干种变形的宝装莲瓣,再晚些的雕相对环绕的孔雀,后两种应是北宋、金的遗物。可知清重建庄武王庙是在旧建台基的基础上,并利用了旧建筑的构件而兴建的。从庙内所存碑刻等有纪年的文物可知,该庙始建于晚唐乾符六年(879年),北宋、金一再重建;而始建又是在其前兴建的佛寺的基址上改建的,所以庙前方左右还保有晚唐以前所建的东西双塔和大殿还使用盛唐纹饰的柱础。遗憾的是这座佛寺原来的名字已失传了。猗氏县城内东北隅有盛唐的大寺院,可推知此城创建应不晚于盛唐。又城内有创建不晚于北宋的天王楼和西塔寺,还有金建的文庙,还分布有北宋和金初的铁人、铁钟和经幢,还有元建的妙道寺,因可知此城宋金元沿用以迄明清。这样就可估计现猗氏旧城的布局至少晚唐以来改变不大,因此前面对城内西南隅的三相坊至晚13世纪即已存在的推测,似乎可以向上追溯,说不定从宋金的13世纪后半,可上推到晚唐,名称也许有不同,张家旧居的位置可能一直未动。能够对一个唐代家庭的大致方位的推定,在历史遗迹上也是较罕见的。如果再考虑天王楼旧址位于东西大街的北侧,我们知道相传各地天王堂的兴建,是由于平息安史之乱后,唐肃宗诏令而创建的话,那猗氏县城这样的布局,也许有可能开创于8世纪后期了。

  对于城市中遗留下来的各种遗迹现象,徐苹芳先生指出“城市考古包括的内容十分丰富,凡是这个城市所遗留下来的遗迹和遗物都在城市考古的范围内。但是最要紧的是要把这个城市的范围、道路和一些大建置(如宫苑衙署寺观仓库宅第府舍)的所在及其形制,特别是城市布局和规划的情况搞清楚。要有一张以今日该地实测图为底图的遗迹实测图。我们做几十年的工作,几乎全部成果要表现在这张图上。那么,像元大都这样古今重叠式的城市,已不能按学术目的的要求来大规模做考古勘察和发掘的情况下,基本的工作方法虽然与一般的古代城市相同,却必须适应古今重叠的特殊条件,改变一般规则。”

  这张图十分重要,它需要我们长期的工作积累,需将城市中和城市附近所有的考古发现标注其上,“选择近现代最早最科学的大比例尺(万分之一以上)的实测图为底图,根据文献记载的以点(地面现存和地下新发现的)和线(大街、胡同)为基础,扩大至面(即一片,如宫城、皇城、苑囿),按不同时代,将点、线、面全部记录下来。”然后“要根据文献记载和考古发现,分别做出具有时代特点的城市平面图。这项工作是要在一个大建置历史演变的基础上,综合成为城市图。工作的程序,正如我们进行古代遗址发掘时一样,先从表土(现代)开始,一步步按时代弄清它的变化,一直到最底层,即从今往古推进,既排除了后代的因素,又弄清了古代的问题。”这种工作是由近及远,逐渐复原各时期城市的不同面貌。“古今重叠式城市考古的方法,其核心内容是改变考古工作者一般田野考古层位学的观念,把探沟、探方中按层位发掘的方法,转移到整个古今重叠的古城遗址上去,在现代的城市实测图上,发掘埋在下面的城市的遗痕。这种探索的方法,必须建立在文献、考古发现、古地图和现代实测图的多方实证的基础上,力求多重证据,科学缜密地研究,最后求得的是充分反映中国古代城市整体规划的这一特点的古代城市图。”很多地方做了许多年的考古工作,却拿不出这张图来,没有把各种遗迹现象当成一个城市的有机组成部分加以考虑,往往经常是就墓葬说墓葬,就城墙说城墙,因而难以推进当地城市发展史的研究。

  在这种复原工作中,文献、不同时期的地图和与城市相关的各种遗迹现象,诸如古建筑、碑刻、墓葬、古树、地下的遗迹遗物等都是我们需要关注的对象。宿白先生根据从上世纪50年代起武威的有关考古发现,在《武威行》中对乾隆《武威县志》之《建置志》府城条中认为“武威置自汉武,城郭基址不可考”的武威城进行了考述。在《宣化考古三题》中,对8世纪兴建的武州城在金、明两代的变化做了详细的论述,都是运用考古资料进行地方城址研究的范例。

  不仅是这些比较“实”的材料可以作为城市研究的依据,古地名、微地貌等“虚”的材料,在研究城市发展过程中同样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晋阳故城在勘探中发现“南城角”村整个村址坐落在古城墙的上面,“南城角”村平面为L形,实际上是依古城西南城角之势而建的,由于夯土坚硬干燥,地势较高,所以形成了这样的平面,同时保存了“南城角”的地名。还有一些地名属于特定历史时期的,如元大都的“角头”属于元大都特有的地名,徐苹芳先生举元杂剧《沙门岛张生煮海》中有对白云:“你去兀那羊市角头砖塔胡同总铺门前来寻我”为例,阐述了“角头”在城市变化当中的过程。角头在宋代如开封、临安都没有,到了明代以后也基本上不用了,交道口实际上是角头口的讹称。即使是元大都枢密院废弃之后形成的没有规律的街道这样看似“虚”的遗痕,实际上同样反映了城市内部空间嬗变的过程。

  古代城市虽经现代改建,但许多地方仍有痕迹可以追寻。徐苹芳先生在《现代城市中的古代城市遗痕》中曾经举崇文门内大街附近半圆弧状的街道为例,说明“遗痕”在城市研究中的作用。洪武元年徐达攻取元大都之后,即缩元大都城北部,在今德胜门和安定门一线筑北城垣。明成祖定都北京后,永乐十七年(1419年)拓展北京南城垣,拆除了元大都的南城垣,将明代北京南城垣移至今崇文、正阳、宣武门一线。元大都的南城垣及其护城河旧迹则皆包入明代北京内城之南部。有意思的是,麻线胡同西段突然向南拐弯,呈半圆弧状与崇文门内大街相交,这不符合街道规划的原则,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完全是因为这条胡同是在元大都护城河旧道上形成的,它如实地反映了元大都南城垣护城河到文明门(在东单路口南侧)前包绕瓮城的痕迹。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遥感等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已经开始在城址研究中得到应用。上个世纪中叶,元大都北部大部分还是菜地农田,从航空照片上可以看出元大都旧街的痕迹,与后来全面钻探勘测的结果是符合的。北部城垣上的马面在地面上仍有保存,但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航片上却更清楚,完全可以比较准确地复原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实测的1/2000地形图上。已经缺失的北部城垣上的瓮城的方位,也可以根据航片复原。一个地方城市经过上述材料的拼合,有许多地方城市的面貌可以大致复原,当然这种复原有推测的成分,可以开展有目的的勘探和发掘加以验证。

  城市是诸种社会关系的总和,因此,城市自然成为历史研究的重要对象。古代遗留至今的城址依照现存状况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全部或者大部分位于野外,具备大面积揭露条件的城址;一类是沿用至今,绝大多数不具备勘探或者发掘的条件,属于古今叠压型的城址。后者必须探寻出相应的研究方法以最大限度地复原古代城市的格局。考古学者对于这类城址已经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研究方法,但是这套方法应用得并不普遍,导致许多地方城市,包括历史文化名城在还没有研究清楚其发展脉络的情况下,就遭到建设性的破坏。所以,回顾以往学者的研究,并反思我们以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以加强考古工作者在地方城市保护中的作用仍有必要。

来源 丨《中国文物报》2011年11月11日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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