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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阵遗址

摘要: Ⅰ-195.横阵遗址.新石器时代.陕西省华阴市.古遗址..第六批横阵遗址位于华阴横阵村西150米的台地 上,台地高出现在地面约6米。横阵村东北距敷 水镇1.5公里,东距华阴县城16公里。村南有西 潼高速公路、310国道、陇海铁路及秦岭华山,村 北是一片低地及渭河,村东有罗敷河,村西为葱 峪河,总的来看遗址所在台地为渭河南岸的二级 阶地。横阵村包括三个自然村,即横 ...
Ⅰ-195.横阵遗址.新石器时代.陕西省华阴市.古遗址..第六批

横阵遗址位于华阴横阵村西150米的台地 上,台地高出现在地面约6米。横阵村东北距敷 水镇1.5公里,东距华阴县城16公里。村南有西 潼高速公路、310国道、陇海铁路及秦岭华山,村 北是一片低地及渭河,村东有罗敷河,村西为葱 峪河,总的来看遗址所在台地为渭河南岸的二级 阶地。横阵村包括三个自然村,即横阵、横阵下 堡及横阵西堡,统称横阵。横阵遗址是1955年黄 河水库考古队在库区考古调查时发现的,在断崖 上发现这里有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的重叠层,文 化层堆积厚,内涵丰富,遗址面积约12万平方米, 保存这样好的遗址令人兴奋,遂决定进行重点发 掘。正式发掘从1958年5月开始,1959年6月结 束,共进行了三次较大规模的发掘清理工作,发 掘面积1000平方米。在发掘的地段内,地层相当 清楚,即多种不同文化的地层叠压关系相当明 确。第一层为耕土层,第二层为汉代文化层,第 三层为战国文化层,第四A层为龙山文化晚期 层,第四B层为龙山文化早期层(庙底沟二期文 化),第五层为仰韶文化层,各层的土质土色及文 化内含的时代特征都很清晰。得知这里的堆积主 要是仰韶文化,其次是龙山文化,战国和汉代仅 是一些零星陶片而已。这里仅将发掘的主要收获 即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遗存做一简略的介绍。


横阵出土仰韶文化陶器


1、2.钵 3.罐 4.尖底瓶 5.碗 6.瓮 7.盆


1.仰韶文化

遗迹,主要有窑址、灰坑及墓葬。窑址仅发 现1座,窑顶已塌落,全貌不详。但其他保存较 好,窑室为圆形,口径1.15米、底径1.25米、 残高0.7米,窑门朝西,窑室与火膛之间有四个 火道,窑壁涂抹草拌泥,经火烧呈红褐色,异常 坚硬,窑内有钵、盆、罐及尖底瓶等。灰坑,发 现30个,其形状可分为圆形袋状、圆形和不规 则形3种。其中圆形袋状较多,圆形次之,不规 则形最少。这些灰坑多数为被废弃的窖穴。这些 窖穴的口径约在0.7至1.1米之间,底径在1.2 至2米之间,深度最浅的约1米最深的达2米。发 现时内填灰土,杂有残破的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 及兽骨等。但在1个灰坑中却埋葬有8具人骨,头 向不一,其中有6具的葬式为仰身直肢,2具为 屈肢。这种乱葬坑与氏族墓地中的墓葬有别,这 可能是对非正常死亡者的埋葬,也可能是死者的 身份与 一般氏族成员不同。墓葬,共发现29座, 其中集体埋葬坑(大坑套小坑) 15座,合葬坑8 座,单人葬1座,瓮棺葬5座。集体埋葬坑分为 三个大坑: 一号大坑中含5个小坑,共埋人骨架 44具,随葬品19件,均置于足下; 二号大坑含 7个小坑,共埋人骨架40具,随葬品49件; 三 号大坑内含3个小坑,其中1个完整,2个被龙 山灰坑打破,两个小坑中有人骨架8具,随葬品 14件。8座合葬坑中仅1座保存完整,其余均遭 破坏。这些土坑墓均为二次葬,多数有随葬品, 部分没有。有随葬品的合葬坑中大体是一人1 件。随葬品多为生活用具陶器,个别的有生产工 具。5座瓮棺葬,均为幼儿,葬具以陶瓮居多,瓮 上扣钵或盆,直立放置,均无随葬品。横阵墓地 的集体埋葬坑(大坑套小坑)葬法比较罕见,但 小坑内的合葬情况与合葬墓的特点是一致的,也 与华县元君庙仰韶墓地及渭南史家墓地葬制相 同,它们都是多人二次葬的典型。


横阵出土庙底沟二期文化及客省庄二期文化陶器


1.鼎 2.罐 3.双目罐 4.单耳罐 5.鬲 6.双耳罐


遗物,可分为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两类。生 产工具共148件,其中石器56件,器具主要有石 斧、石锛、石刀、磨盘、石臼、盘状器、磨石等。 制法除盘状器为打制、磨盘和磨石为自然石块 外,其余常用器具均为磨制。器形均较规整,有 的有穿孔,穿孔由两面钻成。陶制工具57件,器 形有陶刀、陶纺轮、陶凿、陶锉、陶球等。制法 除陶刀系用残陶片改制外,其余均为手捏成形经 烧制而成。骨器35件,器类有骨锥、骨镞及半 成品等。均用兽骨为原料,经切割磨制而成,尖 部锐利。生活用具共185件,其中陶器170件。 陶器的质料有细泥红陶、夹砂粗红陶及泥质灰陶 等,其中细泥红陶最多、夹砂灰陶最少。制法均 为手制,一般采用泥条盘筑法,小件器物用捏塑 法,部分陶器口沿有轮修痕迹。器形有钵、罐、 尖底瓶、碗、盆、瓮、杯及器盖等,以前三者数 量最多。纹饰有绳纹、弦纹、指甲纹、附加堆纹、 布纹、席纹及彩绘等。彩绘均为黑色,多见于部 分器物的口沿上。彩绘纹样有宽带纹、窄条纹、 波折纹、鱼纹及三角纹等。骨器仅有2件骨匕, 用骨片磨制而成,一端平齐,一端尖锐。装饰品 13件,有石环、陶环、骨笄、牙坠及蚌坠等。
2.庙底沟二期文化(即早期龙山文化)

遗迹,仅发现灰坑一种,共16个,其中圆 形袋状12个,不规则形4个。圆形袋状坑比较规 整,坑壁光滑,坑底平整。
遗物,可分为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两种。生 产工具63件,质料有石、骨、陶、蚌四种。石 器器形有石斧、石刀、石镞、磨盘及盘状器等, 前三者均为磨制,其余或为打制或为自然砾石 块。陶制工具有陶刀及陶纺轮。骨器仅骨锥一 种,圆柱形,细长,尖端锐利。蚌器仅有蚌刀一 种,中部有孔。生活用具35件,可分为陶器和 装饰品两种。陶器的质料有夹砂粗灰陶、夹砂粗 红陶、泥质灰陶、泥质红陶四类,其中灰陶最多, 红陶较少。制法,均为手制,多采用泥条盘筑法。 器形有鼎、盆、杯、碗、罐、甑、斝、盘及尖底 瓶等。纹饰有篮纹、绳纹、附加堆纹、麻点纹、 锯齿纹、方格纹与彩绘等。装饰品有石坠、陶环、 陶饰、蚌环及骨笄等。
3.客省庄二期文化(即晚期龙山文化)

遗迹,有房址、灰坑和墓葬。房址5座,仅 第1号保存较完整,为半地穴式建筑,方形,面 积约9平方米,门向南,坑壁最高处距地表0.96 米,房内中部有火塘一个。灶面坚硬,居住面用 白灰涂抹,平整光滑坚硬。灰坑5个,均为圆形 袋状,口径和底径都较大,容量多。墓葬仅1座, 为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内埋中年男女二人,葬式 为仰身直肢葬,头向西,随葬品有单耳罐5件, 双耳罐1件,均置于足下。
遗物,可分为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两种。生 产工具60件,质料有石、陶、骨三种。石器有石 斧、石锛、石刀、石镞等,均为磨制,形状规整, 棱角明显,刃部锋利。陶质工具有纺轮、压锤及 弹丸等。骨器仅骨镞一种。生活用具仅陶器一种。 陶质有夹砂粗灰陶、泥质灰陶、泥质黑陶、夹砂 红陶及泥质红陶五种,其中以前二者最多,其余 较少。制法有泥条盘筑法、模制法及轮制三种。器 形有鬲、斝、甑、罐、盆、碗、杯、壶及器盖等。 纹饰有绳纹、篮纹、方格纹、附加堆纹等。
上述横阵遗址的三种文化遗存,地层叠压 或遗迹单位的打破关系明显,时代先后清晰,各 自的文化特征突出。这里的仰韶文化遗存与西安 半坡早期、华县元君庙墓地、宝鸡北首岭中期等 遗址的文化特征基本相同,它们同属于仰韶文化 的半坡类型。这里的早期龙山文化遗存,其特征 与陕县庙底沟二期相似,应属庙底沟二期文化。 横阵的晚期龙山文化遗存与长安客省庄二期、陕 县三里桥上层相似,应为客省庄二期文化。横阵 遗址发掘所获的重要资料,对研究仰韶文化居民 的社会组织结构、氏族制度、社会性质以及龙山 文化的分期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横阵遗址发掘以后,得到了各级政府文物 保护部门的重视和保护,目前保存基本完好。 1992年4月20日被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三 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同时划定了保护范围。其 重点保护区为遗址中心南北100米,东西50米, 一 般保护区及建设控制地带为重点保护区外延南 北各220米,东西各70米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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