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

二里头:从田野到阐释

摘要: 二里头遗址的发现与研究,迄今已逾60年。对这一处于中国文明形成期的重要遗址的探索历程,既是中国考古学科发展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它的一个缩影。由于中国是全球范围内罕有的一处自现代考古学诞生伊始就以本国学者为主,建构起当地考古学分期架构和文化谱系的地区,因而这决定了中国考古学从一开始,就与探索其自身文明源流的“寻根问祖”密切相关。而丰 ...

二里头遗址的发现与研究,迄今已逾60年。对这一处于中国文明形成期的重要遗址的探索历程,既是中国考古学科发展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它的一个缩影。由于中国是全球范围内罕有的一处自现代考古学诞生伊始就以本国学者为主,建构起当地考古学分期架构和文化谱系的地区,因而这决定了中国考古学从一开始,就与探索其自身文明源流的“寻根问祖”密切相关。而丰富的古代文献以及由此生发出的“证经补史”的传统,使得从考古学上寻找夏、商古族和夏、商王朝的文化遗存,进而恢复其本来面目,成为中国考古学和历史学界孜孜以求的一项重要学术目标。

其中,二里头遗址与二里头文化扮演了极为关键的角色。由于它们所处的时代,恰值介于史前时代到历史(信史)时代之间的“原史时代”,如何处理解读这一文献匮乏的历史阶段的田野考古材料,在中国上古史和考古学研究领域异议颇多。从田野到阐释的研究过程与学者的心路历程,随社会风潮和学科发展而嬗变,构成了中国考古学科在阐释话语体系探索上的一个缩影。在中国考古学学科处于转型期和二里头遗址发现60周年之际的今天,对这一历程进行回顾与反思尤显必要。

二里头遗址最初发现于1959年。鉴于该遗址出土物丰富、面积广大,且位于史籍记载的商都“西亳”所在地,徐旭生先生认为其“为商汤都城的可能性很不小”,遂引起学界的极大关注。是年秋季,河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和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现隶属中国社会科学院)洛阳发掘队分别在此进行发掘。其后,二里头遗址的田野工作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独立承担。

从1959年发现并进行首次发掘到世纪之交的前四十年,除少数年份之外,二里头遗址的田野工作持续不断,主要收获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积累了大量的遗物资料,其中包括数以千计的陶器,以及铜器、玉器、漆器、绿松石器等高等级遗物;二是揭露了1、2号大型宫殿建筑基址,发掘铸铜作坊遗址、中小型房址、与祭祀、制骨、制陶有关的遗存与墓葬等,确认和新发现了各时段的多处夯土建筑遗存。

此外,为了解区域文化面貌,在以探索夏文化为主要学术目标的背景下,相关单位(人员)采用传统的考古调查方法,在河南中西部、山西南部等地开展了至少20次的田野调查工作(表一),发现了一大批二里头文化遗址,并对其中部分进行了发掘。

基于上述工作,学界建立起了以陶器为中心的可靠的文化分期框架,二里头文化一至四期的演变序列得到普遍认同;通过对较大范围内具有相似内涵遗址的发现和部分遗址的发掘,逐步廓清了二里头文化的相对年代、分布范围、地方类型与文化源流等问题。这些是二里头遗址及二里头文化研究的基础工作。至于二里头遗址1、2号宫殿建筑基址、铸铜作坊、高等级墓葬等重要遗存的发掘及重要遗物的出土,则无疑确立了二里头遗址作为迄今可确认的早期大型都邑遗存及以其为代表的二里头文化在中国早期国家、文明形成研究中重要的学术地位。

与此相应,学界的关注重点放在文献与考古材料整合基础上的历史复原研究,其主要是指二里头文化的古史属性问题(抑或夏文化探索和夏商王朝分界问题)。而这其中,又掺杂着二里头文化与中国早期国家与文明相互关系的研究。两项议题虽不尽相同,但却相互交织、融为一体,成为这一时期二里头文化整合研究的重要特色。

对二里头文化古史属性问题的关注,早在二里头遗址发现之前即已初现端倪。1953年,在河南登封玉村遗址首次发现二里头文化遗存时,发掘者就认识到其与郑州发现的二里岗文化分属于两个文化系统,但二者发展水平近似,“至于下层文化,应列入我国历史中的哪一阶段,颇值研究”。在随后发表的郑州洛达庙遗址发掘简报中,发掘者将新发现的与郑州二里岗商文化存在明显不同且相对年代早于它的文化层称为“郑州洛达庙商代文化层”,并强调它“有其独立的特征,是一个新发现的商代文化层”。从“应列入我国历史中的哪一阶段,颇值研究”到“是一个新发现的商代文化层”的不同表述,表明发掘者不仅提出了二里头文化古史属性这一议题,而且已经初步给出了答案。

不惟发掘者,少数研究者也很快意识到这类新发现的文化遗存在重建古史中的重要价值。如有学者认为,“目前在郑州我们可能已经发现了夏代的文化遗址”,即郑州洛达庙、南关外等地发现的介于郑州二里岗下层文化层与龙山文化层之间的“洛达庙期”或“南关外期”文化层。还有一些学者指出,“洛达庙层”是探索夏文化值得注意的线索或对象。这些认识是在徐旭生一行踏查“夏墟”报告发表之前提出的,代表了当时学界对此类遗存的初步认识。此后相关研究与讨论逐步展开,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即主流观点几经变易,经历了“二里头西亳说”向“二里头主体或全为夏都说”的转变。

学界对二里头遗址与二里头文化的古史性质问题倾注了极大的热情,其参与人数之多、历时之长、讨论之热烈、影响之深远,都远超其他研究领域。有一组数据可对此做一个直观的说明。一般看来,与二里头文化相关的研究成果可分为考古学文化、年代学、都邑建筑、墓葬、遗物、宏观态势、地理环境、聚落形态、文献与考古材料基础上的历史复原等九大类别,而初步统计表明,“上述九大类中前八类研究成果的总和,尚不到有关二里头遗址与二里头文化(主要涉及二里头类型)研究论著总数的一半,而最后一类则占了另一大半,约有400余篇。在不足半数的前八类研究课题中,又有相当一部分研究是为了论证第九类夏文化与夏商分界问题而展开的”。对此,殷玮璋先生在回顾40年间夏文化探索工作时有这样的表述:“从另一个角度观察,在系统资料尚未发表的情况下能写出这么多文章,提出那么多观点,不能不说是个有趣的现象。”

在这一过程中,二里头遗址与二里头文化在中国古代国家起源、形成及发展研究中的重要性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为学界所关注。特别是进入到80年代之后,在中国文明起源与形成这一学术热潮之下,它们已然成为研究中无法绕开的关键点。

纵观20世纪初叶至今百年来中国学术界对国家起源和早期文明史的探索历程,不难发现其所依赖的主要方法之一,是由已知的文明实体往上推,从其成熟的国家社会所表现出的明显特征中,探究早期国家的某些本质的萌芽及其发生发展过程。由于丰富的文献材料及由此产生的史学传统,这一探索理所当然地以对具体王朝的确认为中心和出发点。而长期以来,夏王朝被视为中国历史上首先进入文明时代的第一个王朝国家,因此探讨中国国家、文明起源及形成问题自然就不可避免地与二里头文化古史性质相挂钩。

例如有学者指出:“夏代在我国历史上,就是首先进入文明时期的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因此探索夏文化,不仅可以补充三代早期的历史空白,而且可以研究国家起源的理论。”另有学者认为:“探讨中原地区的文明起源问题,也即是探索夏文化的上限问题,这两个问题实际上是一个问题。”故而,不同学者对夏文化上限的不同看法,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他们对二里头文化是不是中国最早国家、文明社会的认识。在这一背景下,多数研究是在探讨“文明”概念及其要素的基础上,通过剖析考古与文献材料来判明二里头文化是否具备这些因素,进而形成了“二里头最早文明说”与“二里头非最早文明说”两种主要认识。

作为同期田野资料公布的集大成者,二里头遗址前20年的发掘报告也极具时代特色:其一,在资料公布的模式上,以文化分期为纲整合遗址各区域的资料,分别介绍了二里头遗址的主体文化遗存,尤以作为文化分期重要依据的陶器资料最为丰富。其二,报告的主体是二里头遗址的发掘收获,少量多学科测试鉴定分析结果则作为附录置于报告最后。其三,编著者在报告的结语中,以较长篇幅发表了对二里头文化的源流、分期、类型、性质等问题的看法,尤其对于后者,编著者明确指出“二里头文化是夏文化,其中新砦期及二里头遗址一至三期属夏代,四期已经进入商代,为商灭夏后继续保留的夏人文化”。由此不难发现,《偃师二里头》发掘报告的编写深受当时的主流学术范式——文化史研究——的影响,同时也与发掘者个人所持学术观点有极大的关联性,是当时盛行的研究性报告的一个缩影。

要之,相对于考古学层面的基础研究(诸如二里头都邑的布局演变、人地关系、生业经济等),这一时期运用有限的考古材料对二里头遗址与二里头文化进行整合研究更受学界关注。这是一种时代现象,反映了20世纪下半叶以来学术界的总体学术取向和研究思路。

  

由于上一阶段的田野与研究工作的重心一直侧重于文化史领域,导致我们对二里头遗址的总体结构、布局及兴衰过程还缺乏比较清晰的认识,有待进一步廓清。例如自1959年二里头遗址的调查资料首次公布以来,有关遗址规模与面积的说法不一,由1.5平方千米至9平方千米不等,对遗址范围、现存状况及其成因也不甚清楚。自1960年以来,在遗址上虽也开展了大量的钻探工作,但基本上集中在中心区,尚未实施对遗址总体存在状况的探索。从简报和正式报告所发表的遗址平面图来看,1970年代所掌握的遗址范围和工作区的划定,还没有涵盖目前所知的遗址西部。田野考古工作一直限于遗址东、中部的9个工作区以内,仍认为宫殿区所在的第V区位于遗址的中心地带(图一,1、2)。此后12个工作区的划定,也仅显现于示意图上(图一,3)。中心区已发现的1号、2号建筑基址、铸铜作坊等重要遗存的相互关系,二里头文化早期遗迹的内涵与布局等,都有待探究。

有鉴于此,自1999年秋季开始,二里头遗址新一轮的田野考古工作在理念与重心上都发生了重要变化,即将探索二里头遗址的聚落形态作为新的田野工作的首要任务。所采用的工作方法与途径是:以田野勘探与发掘为基础,以考古层位学和器物标型学的考古学研究为基本手段,以聚落考古学的理念对遗址总体和重要建筑遗存进行宏观考察分析;与此同时,通过细致的工作,为年代学、经济与生业形态、成分分析及工艺技术、地貌环境与空间分析等提供可靠样品与精确信息,积极深化多学科合作研究。发掘仅清理晚于二里头文化时期的堆积与遗迹,揭露至二里头文化晚期重要遗存的表面即停止工作,在全面收集记录相关信息后,对遗迹进行回填保护,同时尽可能利用晚期遗迹的剖面观察记录早期遗存。

在这一学术理念指导下,二里头遗址的田野工作取得重要收获,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首次对遗址边缘地区及其外围进行了系统钻探,结合地形、地貌的考察,第一次确认了遗址的现存范围、遗址边缘区的现状及其成因;确认了二里头都邑中心区和一般居住活动区的功能分区。其二,在中心区发现了成组的早期多进院落宫室建筑、井字形道路网络、车辙、晚期宫城及两组中轴线布局的宫室建筑群、大型围垣作坊区和绿松石器作坊等重要遗迹,同时还出土了一批铜器、玉器、绿松石器等高等级遗物。

与此同时,采用新理念、新技术和新方法,结合考古学的传统手段,相关单位在中原地区的部分区域开展了新一轮的田野考古调查(表二)。例如,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与澳大利亚拉楚布大学等单位合作,于1997年至2007年期间对地处伊洛河下游的巩义市实施了多次拉网式考古调查,与其相伴的还有地质考古学、古植物学等多学科研究,目的是通过对聚落形态的考察来了解该地区的社会复杂化进程。再如,2001年3月至2003年6月,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分8次对以二里头遗址为中心的洛阳盆地中东部开展区域系统调查,同时尽可能地收集与地质、环境相关的信息与线索。上述区域系统考古调查的研究视角都及于整个先秦时期。通过这些工作,不仅新发现了一大批二里头文化遗址,同时还为学界提供了更为精准与科学的遗存信息。

进而,围绕二里头文化的聚落形态、技术经济、生计贸易、人地关系、社会结构乃至宏观文明进程等方面的探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展。

就二里头遗址而言,钻探与勘察结果表明它略呈西北—东南向,东西最长约2400米,南北最宽约1900米,现存面积约300万平方米,其中被二里头等行政村现代建筑压占的面积近100万平方米。遗址的北部及东北部边缘以外系洛河改道后泛滥的冲刷区,遗址在这一带被破坏严重,原始边缘已无法廓清,现存东、西、南缘大体接近原始边缘。整个遗址可以分为中心区和一般居住活动区两大部分,前者位于东南部至中部一带,由宫殿区、铸铜作坊区、祭祀活动区和若干贵族聚居区组成;后者位于西部和北部区域,常见小型地面式和半地穴式房址及随葬陶器为主的小型墓葬(图二)。遗址先秦时期的遗存可以分为6个大的阶段,二里头文化一期时该遗址很可能已成为区域性的中心聚落,二、三期时为都邑的繁荣阶段,四期之时继续使用,至二里冈文化早期晚段时聚落全面衰败(图三)。此外,我们对二里头遗址所在区域的聚落形态所反映出的社会结构与演变状况、二里头都邑出现与衰亡所依凭的自然环境和社会背景乃至中原地区的社会复杂化进程都有了初步把握,这进一步强化了它在中国早期国家与文明研究的重要地位。

曾于上一阶段为学界所广泛关注的二里头文化古史性质、二里头文化与国家、文明关系这两项议题,在这一阶段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就前者而言,随着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二里头主体或全为夏都说”逐渐成为学界共识,对其讨论则渐呈沉寂之势。至于相关不同意见的提出,多基于新的考古、年代学材料与研究成果,因而颇具理论与方法论上的意义。从后者来看,二里头遗址与二里头文化作为“中华文明探源工程”项目中的关键一环,其在中国国家、文明起源中的重要地位不仅愈加凸显,而且在研究内容上,学界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它们所反映出的国家、文明社会出现与发展的背景、动力、模式与机制等方面,取得一系列重要的研究成果。

上述田野与研究工作的特色,在这一阶段的代表性成果《二里头(1999~2006)》中得以比较全面的体现。其版面字数达420多万字,是迄今为止中国遗址类报告中体量最大的一部。总体看来,该报告基于聚落考古理念,以区域为纲,既有遗存综述,又按照最小单位尽可能全面地发表材料,便于将材料回归到原单位进行再研究。同时多学科广泛参与到遗址的发掘与研究之中。报告中多学科分析研究部分占据了正文的三分之一,涉及测年、环境、植物、动物、物理、化学及空间分析等领域。研究人员借助自然科学相关学科的方法与技术,对遗址所在的区域进行勘探、调查和采样,对出土的大量遗物进行多种鉴定、测试和分析研究,从而深化了对二里头遗址各时期的绝对年代、自然环境特征、人类自身与体质相关的特征、人类的多种生存活动以及生产行为特征等的认识。对此,张国硕先生评价到,《二里头(1999~2006)》是聚落考古研究的典范,是迄今为止科技考古各个领域介入最多、成果最为突出的考古报告。要之,按遗存单位全面刊布原始资料的技术路线,对二里头遗址聚落形态的系统揭示,以及多学科合作研究的理念与收获,构成了本报告较为鲜明的学术特色。此外,报告中并未提及二里头文化古史性质问题,仅强调二里头遗址在探索华夏文明源流、中国早期国家形成上所具有的重要意义。将相对客观的基础资料的刊布与主观色彩偏浓的阐释推断区分开来,是夏鼐先生主政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以来确立的一项基本学术规范。田野考古报告《二里头(1999~2006)》对二里头文化古史属性问题的述而不作,也被认为是中国田野考古报告刊布上从注重研究的取样型报告转向全面公布材料的资料型报告的一个缩影。

总之,在基于聚落考古理念的二里头文化田野考古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前提下,在夏文化、夏商分界研究取得一定共识且渐趋沉寂的背景下,将更多的精力转向以全面复原古代社会为主要目标的社会考古学探索,无疑代表了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学界出现的一种新的学术取向和研究思路。

赵辉先生在总结中国文明起源问题的研究历程时指出:“将中国文明研究放在研究史中考察则不难发现,它无非是考古学在基础研究领域积累到一定程度以后,学科向更深层次发展诉求的一个集中体现。此前,学科阶段性的核心任务是物质文化史的复原。当这个任务解决到相当程度时,学科便会产生向新阶段过渡的诉求,其标志是某种新课题被提出来,成为学科下个阶段的核心任务。”近来他又谈及:“我认为中国考古学从上个世纪二十年代产生以来到现在,在不到一百年的历史中一共分为两期,经历了物质文化史的重建和古代社会的复原两个阶段。”对此,栾丰实先生也有类似的表述:“目前,中国考古学研究的重心正处于由原来的建构文化谱系、描述文化过程为主的文化史研究,向人、社会、资源和环境及其相互关系为主的社会考古学研究方向转移。”

不难发现的是,以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为界,二里头遗址与二里头文化田野工作理念及重心的转变、综合研究中呈现出的新态势及考古报告编写模式的变迁,都表明二里头文化遗址的发掘与研究正是中国考古学从物质文化史研究为主的阶段向社会考古学为主干的新阶段转型的一个缩影。

在这一背景下,当前二里头文化研究正呈现出基础研究与整合研究并重、不同学术思路与学术取向共存的态势。此前围绕狭义历史复原的阐释热潮基本限于“可知论”内部的论争;而后一阶段,“有条件的不可知论”在方法论上的反思引人注目。

所谓“可知论”,即认为后世文献(大多属战国至汉代)中至少有一种说法是正确的,属于“信史”;而某一考古遗存应当甚至肯定是某族或某一王朝的遗存。可知论者内部论争的焦点,在于对文献中哪些记载为信史,何种遗存属某王朝(族属)的指认不同而已。具体来看,在这一认知框架下,属于狭义历史复原范畴内的夏文化探索与夏商分界研究目前仍难有定论,学界尝试在龙山文化、龙山文化与二里头文化之间、二里头文化一至四期、二里头文化与二里岗文化之间做出分割,几乎所有的可能性都已被提出,以期确认何为夏文化、何为商文化。

需要强调的是,学界所面对的基本材料是一致的,所采用的研究方法也大致相同,但在二里头文化古史归属研究中却得出了如此之多不同的观点且长期聚讼纷纭,不得不说是一个极具特色的学术现象,其背后所蕴含的本质问题——考古学学科的特质与短长,值得重视。

总体看来,考古学的学科特点,决定了其以长时段的、历史与文化发展进程的宏观考察见长,而拙于对精确年代和具体历史事件的把握。可以认为,考古学仅可提供某一人类共同体的社会发达程度是否接近或达到国家(王朝)水平的证据,却无法在没有直接文字材料的情况下证明狭义史学范畴的具体社会实体如夏、商王朝的存在。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确切的证据来排除或否定任何一种假说所提示的可能性;出土文字材料的匮乏、传世文献的不确定性,导致我们对早期王朝的纪年等问题只能作粗略的把握。

因此,“有条件的不可知论”主张在没有甲骨文一类当时的自证性文书资料出土的情况下,是不可能彻底解决二里头文化的族属和王朝归属问题的。这主要是由二里头文化所处的历史时代所决定的。

现代中国考古学诞生后,在对中国上古史所做的分期描述中,一直存在着历史文献学和考古学两大话语体系。前者以神话传说表述远古时期,在进入历史时期后,一般采用朝代名;后者习惯以考古学文化来命名史前时期,已被证明为信史者则与文献史学合流,亦冠之以朝代名或主要诸侯国名。只是在这种情况下,两大话语系统才归于一系(见表三)。殷墟因有甲骨文的出土及成功释读而成为第一座自证“身份”的都邑,走出了“传说时代”,从而成为目前历史文献学和考古学两大话语体系合流的上限。而早于它的二里头文化,则属于已经发现了零星的直接文字材料,为若干后世文献(间接文字材料,属于口传历史而非编年史)所追述,主要依靠考古材料来研究,但还不足以确认其“历史身份”的人们共同体的遗存。

所以到目前为止,在二里头都邑及二里头文化背后人群的族属和王朝归属问题上,还不能排除任何假说所代表的可能性,二里头都邑王朝归属之谜的最终廓清,仍有待于包含丰富历史信息的直接文字材料的发现和解读。对此,夏鼐先生曾在多个场合有过相关表述。近年来,学术界对这一问题更有丰富而深刻的论述。

事实上,作为广义历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考古学与文献史学(狭义史学)在终极目标上是一致的,它们都是探究社会历史的方法和手段。然而二者在研究对象上存在较大差异,前者以古代人类遗留下来的实物资料作为研究对象,后者则主要以基于文字记载的文献材料为研究对象。这种不同进而决定了二者研究路径和方法迥异。考古学与文献史学可以从不同视角、以不同的方法手段共同致力于对大历史的建构。对于考古学研究而言,文献史学确能为我们开展田野调查或研究提供某些有益的线索,但这并不意味着过早地开展二者的整合研究会有助于复原古代人类社会及学科自身的发展。淡化对考古学遗存背后早期人群的族属或王朝归属这类并非学科所长的议题的探究,把更多的精力转向以聚落考古为基础的社会考古学研究,应是未来中国考古学发展的方向。我们相信,各学科着力做好本体研究,分进合击,慎重整合,这将拓展各自研究的广度与深度,同时也将对探索人类历史文化发展进程做出自己独特的贡献。

作者:许宏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贺俊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原文刊于《南方文物》2019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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