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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狮子山楚王陵“食官监”陪葬墓墓主人探析

摘要: 殉人现象在西汉诸侯王墓葬中时有发现,如徐州的狮子山楚王陵墓、广州的南越王墓等。狮子山楚王陵墓墓道内发现陪葬墓1座,墓室内2座。其中位于墓道内陪葬墓未被盗扰,出土印文为“食官监印”的铜印一方。据此,发掘者及相关研究学者多将其称为“食官监”陪葬墓,认为墓主为负责楚王饮食的食官监。该陪葬墓出土铜鼎、铜印、玉枕、玉璧、玉璜、铁剑、无字玉印 ...

殉人现象在西汉诸侯王墓葬中时有发现,如徐州的狮子山楚王陵墓、广州的南越王墓等。狮子山楚王陵墓墓道内发现陪葬墓1座,墓室内2座。其中位于墓道内陪葬墓未被盗扰,出土印文为“食官监印”的铜印一方。据此,发掘者及相关研究学者多将其称为“食官监”陪葬墓,认为墓主为负责楚王饮食的食官监。该陪葬墓出土铜鼎、铜印、玉枕、玉璧、玉璜、铁剑、无字玉印等随葬品,出土器物数量及组合说明墓主生前具有较高的等级地位,与“食官监”一职不甚相符。因此,墓主生前当有更高的职位。墓葬内出土一方无字玉印,玉印原应朱书或墨书官职名称,此印或能代表墓主生前最高身份。

图一 “食官监”陪葬墓位置示意图

(采自葛明宇主编:《狮子山楚王陵》,第14页)

  

  “食官监”陪葬墓发现情况

1994年12月至1995年3月,考古工作者对徐州狮子山西汉楚王陵进行了发掘。该墓为一大型横穴式崖洞墓,据墓葬形制及出土文物可以判定墓主为西汉早期某代楚王。墓葬由墓道、天井、耳室、甬道、侧室及主墓室构成。其中墓道可分三段,每段依次内收,由外至内依次为外墓道、中墓道、内墓道。在中墓道深处(靠近内墓道处)发现一座陪葬墓,陪葬墓与墓道方向一致(南北向),头向北。墓坑长4.35、宽1.6米。利用中墓道壁为其东壁和北壁,西壁与南壁为夯土。木棺位于墓坑中部略偏北,已朽,仅存黑灰。在黑灰范围内有大量漆皮,漆皮以褚红色为主,葬具应为漆木棺。长2.3、宽0.8米。人骨严重腐烂,仅存一段肢骨和数枚牙齿(图一)。

该墓出土器物41件(组),主要为铜器、铁器、陶器及玉器。铜器有印2方、鼎5件、镜2件、勺1件、环1件、饰件2件、带钩1件、圆珠饰1件、半两钱币1组2864枚;铁器有剑4把、环首刀1把;陶器有钫1件、壶1件、罐3件、俑7件;玉器有印1方、璧5件、璜1件、枕1件。其中,铜鼎、铜勺及陶器出自墓坑南部木棺外部分,余皆出自于木棺内(图二)。

图二 “食官监”陪葬墓平、剖面图

1.陶钫 2.陶罐 3、4.陶壶 5~11.陶俑 12.铜勺 13~17.铜鼎 18.铜钱 19.铜饰件 20.玉印 21.铜带钩 22、23.铜印 24.圆珠饰 25.环首铁刀 26、37.玉璜 27.铜饰 28.铜环 29~32、38.玉璧 33~36.铁剑 39.玉枕 40、41.铜镜(改绘自《徐州狮子山西汉楚王陵发掘简报》图二五,原简报编号3、4、5实为2件陶壶,已重新编号)

  现将出土器物择要介绍如下。

  

  铜鼎 5件。根据腹部形态,分为两型。

  

  A型 3件。深圆腹。尺寸相同。敛口,子口合盖,长方形附耳,略外撇。圜底,三蹄足。球面形盖,盖顶饰三圆环形钮。腹中部饰一圈凸棱。PM∶13,盖外侧饰铭文:“萧……升重二斤十两第二十一合口二斤九两十朱。”通高18.6、口径16.5、腹径19.2厘米。PM∶16,盖外侧饰铭文:“萧容……斤……”

  

  B型 2件。斜弧腹。器身子口,长方形附耳。圜底,三蹄足。球面形盖,盖顶饰三宽扁半环形钮。PM∶15,口径16.8、通高18.6厘米。PM∶17,口径16.8、通高16.1厘米。

  铁剑 4把。PM∶33,通体锈残,剑身较长,断面呈菱形,格为铜质,茎首端饰一小孔。通长103.6、宽2.89、厚0.67厘米,剑格长4.9、宽1.12、厚2.2厘米。PM∶34,玉具剑。剑身中起脊,锋尖薄,断面为近菱形,茎细扁。鞘已朽。通长86.9、宽3.35、厚0.78厘米,茎长15、宽1.36、厚0.72厘米。玉剑格,菱形,中部为长方形穿。剖面呈圆角长方形,长4.5、宽2、厚1.85厘米。玉璏,青玉,长方形,两端出檐,一侧出檐较多向内微卷,背有銎,表面饰兽面纹、谷纹。长7.5、宽2、厚1.8厘米。玉珌,白玉质,晶莹细腻,近呈长方形,截面呈扁六边形,器身中部有2道竖向凸棱,顶面有3孔,两侧孔径较小,均向内斜与中孔相通。长3.25、宽2.5~2.55、厚1.03厘米,中孔径0.55、深0.88厘米。PM∶35,玉具剑。残存一段,断面呈扁菱形。残长39、残宽3.6厘米。鞘已朽,遗有剑璏,剑珌。玉璏,呈长方形,两端微卷,背有銎,表面饰谷纹,长8.85、宽2.5、厚1.4厘米。玉珌,白玉质,玉质晶莹细腻。器身近呈长方形,底稍窄,顶面有三孔,两侧孔径较小,均向内斜与中孔相通,断面近呈菱形。长3.42、宽3.29、厚1.61厘米,中孔径0.55、深0.79厘米。PM∶36,通体锈残,剑身较长,断面呈菱形,格为铜质。通长103.6、宽2.89、厚0.67厘米,格长4.9、宽1.12、厚2.2厘米。

  

   1件。由枕足、枕板、兽首饰三部分组成。枕板内长方形木芯已朽,后修复完整。枕面对称镶贴18枚玉片,计有贴有龙形玉片四片,龙回首,张口,躯体弯曲,翘尾内卷,身饰谷纹,中部有一穿孔;长方形谷纹玉片2片;长方形勾连纹玉片4片;“亚”字型透雕玉片4片,饰勾连文,透雕成两侧对称的图案,束腰位置雕琢饰3组6道凸弦纹;“亚”字形小玉片4片,饰勾连文,中部为3组6道凸弦纹。枕面上的长方形玉片均有一至四孔不等。枕板下面镶贴3块长方形素面玉片,两侧均贴有长方形玉片12片,玉片素面或饰双勾连纹图案。两端各有兽首形玉饰,减底浅浮雕出眼、眉、鼻、耳、嘴及发须,双目圆睁,眉根粗,眉梢细且向上弯曲,鼻扁长,两侧斜削成长沟,鼻头琢两小孔,双耳半圆向内弯曲,耳内及头、嘴部均有阴线细纹,象征发须。枕下两侧有二立足,外侧刻有对称纹饰,内侧平滑。长41.5、宽7.8、高9.7、厚2.06厘米(图三)。

  

图三 “食官监”陪葬墓出土镶玉枕(修复后)

  印章 3方。为1方无字玉印、2方铜印。

  

  玉印 1方。PM∶20,青玉质。正方形,覆斗形纽,横穿一孔,无印文。高1.74、印面宽2.34厘米(图四)。

  

图四 “食官监”陪葬墓出土无字玉印

铜印 2方。正方形。PM∶22,印文为“食官监印”。鼻钮,钮窄而细小。锈蚀严重。印文字口模糊不清晰,为实用印。印面边长2.2厘米,台高0.65、通高1.46厘米(图五)。PM∶23,穿带印。残损严重。印面边长1.2、厚0.5厘米。一面印文不清,另一面可辨印文中含一“臣”字。

图五 “食官监”陪葬墓出土“食官监印”

  

  “食官监”陪葬墓墓主问题

狮子山楚王陵墓发掘后即引起学界的广泛关注,但关注焦点为狮子山墓主推断及出土文物研究。位于墓道内的陪葬墓虽多有提及,但未引起足够重视。发掘简报云:“在内外墓道相接处的外墓道东壁下,有一座陪葬墓(编号为PM),漆木质葬具朽而难辨。墓内出有一方‘食官监印’,墓主当为楚王的食官监。”有学者指出:“徐州是汉代的重要封国地……故暂且将其称为陪葬。”也有学者认为:“楚王墓墓道内有一陪(殉)葬墓,……因此又称该墓为‘食官监’墓。”

上述发掘简报、研究文章均以墓中出土“食官监印”为主要依据判断墓主为负责楚王饮食的官员,并将墓葬定性为陪葬墓,本文沿用“陪葬墓”这一说法。同时,经过对墓葬及出土器物进行深入分析,发现一些较重要的现象:

首先,此墓并非草草埋葬,而是由夯土墙壁及墓道石壁组成墓室,内置漆木棺,埋藏考究;其次,随葬器物中包括4把铁剑、5件铜鼎以及1件镶玉枕,根据其他出土此类器物的墓葬等级推测,该陪葬墓等级较高;最后,此墓共出土印章3方,一方为“食官监印”铜官印,一方为穿带铜私印,一方为无字玉印。据研究,无字玉印当为仿制官印。既有印文为“食官监印”的官印,为何会有一方仿制官印呢?基于以上现象,我们拟对该陪葬墓和墓主身份试作阐释。

陪葬性质

“食官监”陪葬墓埋藏考究,葬具规格高,陪葬品丰富。墓葬利用狮子山汉墓中墓道壁为其东壁和北壁,西壁与南壁均为夯土。墓室内根据残留痕迹可辨一漆木棺,《徐州狮子山“食官监”陪葬墓及相关问题简论》认为漆木葬具应为一棺一椁。夯土为狮子山楚王墓墓道填土,遗憾的是,陪葬墓是否打破夯土已难确知,无法判断墓主是否为二次葬。根据墓道内出土陶俑位置并结合相同时期王侯级墓葬殉葬情况看,墓主为殉葬的可能性较大。在狮子山楚王墓三段墓道中,外墓道深处(与中墓道结合处)东西两侧各置有数十件陶俑,中墓道深处(与内墓道结合处)东西两侧亦有陪葬现。西侧有一夯土台,台上放置陶俑,东侧为“食官监”陪葬墓。墓道内置俑在同时期西汉王侯墓葬中屡有发现,如陡壁山M1、象鼻嘴M1等,在墓道接近墓室处发现偶人。同时,殉人现象在西汉大型墓葬中也有发现。如广州南越王墓墓道及墓室内均发现殉人,广西罗泊湾M1、M2皆有殉人。因此,“食官监”陪葬墓为殉葬墓的可能性较大。《徐州狮子山“食官监”陪葬墓及相关问题简论》认为虽然存在陪葬者自然死亡(非殉葬)时间与楚王去世时间相近的可能,但几率极小,同时认为陪葬墓墓主及楚王墓室内殉人均为“死殉”。本文基本认同这一观点。

随葬器物组合

狮子山楚王陵园以及楚王墓内均发现陪葬墓,但整体来看,“食官监”陪葬墓随葬器物等级较高。首先,墓葬出土铜鼎5件,虽然列鼎制度在汉代已经衰落,铜器也基本转化为生活用器,但鼎的使用仍是身份地位的象征。狮子山楚王墓东区丛葬坑出土铜鼎7件一组,依礼七鼎乃王侯级规格,与楚王墓主身份相符。徐州地区除王(后)级墓葬外,未有出土5件铜鼎的墓葬,此墓出土铜鼎5件,不管是否为实用器,都足以证明墓主身份之高。其次,死者头下为一镶玉枕,身下置5件玉璧,同时出土铁剑4把、铜钱2000余枚。从随葬品种类、数量判断,墓葬等级较高,在徐州地区应为仅次于诸侯王(后)的墓葬。

印 章

狮子山楚王墓共出土印章200余枚,多数发现于盗洞及甬道内西四侧室。根据印章出土情况判断,盗洞内印章也应来源于西四侧室。陪葬墓属于未被盗扰的区域,共出土印章3方,一方印文为“食官监印”,鼻钮铜印;一方为穿带铜私印,残损严重,双面印文,一面印文可辨一“臣”字;一方为无字玉印。

“食官监印”中食官监是何种官职,楚王墓中出土与食官相关的印章两方,一方为“食官监印”,另一方发现于墓室内,印文“楚食官印”。《徐州狮子山“食官监”陪葬墓及相关问题简论》认为“楚食官”是负责宫廷饮食的官员,而“食官监”是汉代帝王陵墓食官最高长官食官令的另一称呼。《汉官》《汉官仪》均有对食监的记载,但此处出土“食官监印”而非食监印,可能与墓葬时代较早有关,较晚阶段则可能成为“食监”而非“食官监”。此说有一定的道理,但作为陵园的食监仅为一小吏,为何会为楚王殉葬呢?事实上,此“食官监”对于楚王来说一定是极为重要的人物,从葬楚王一定另有隐情。

“食官监印”与楚王墓盗洞及墓室内出土的印章无论从形制还是从使用痕迹对比均有较大差异。虽然墓室内出土印章也多为鼻钮铜印,但与食官监印章相比,鼻钮较宽且较厚,放在一起,判然有别。其次“食官监印”印台边角圆滑,字口模糊,印纽也呈现长期使用形成的圆润状态。与墓室内出土印章相比,可以推断食官监印在下葬前经过长期或高频率使用。这或与食官监这一职能的某些特性有关。

目前发现的穿带印均为私印,既有铜印,也有玉印。以徐州汉墓出土的穿带印为例,陶楼汉墓M1出土一方穿带铜印,一面印文为“刘颀”,一面印文为“臣颀”。托龙山M1出土一方穿带玉印,一面印文为“刘习”,一面印文为“臣习”。后楼山M5出土鎏金铜穿带印,一面印文“刘泾”,一面印文“南阳夫人”。翠屏山M1出土穿带玉印,一面印文“刘治”,一面印文“臣治”。此类穿带印在其他地区也有较多发现,当为墓主私印。

另一方印章为无字玉印,印面宽2.34厘米。关于无字玉印的性质,我们曾认为无字玉印实为仿制官印,印文为朱书或墨书官职。这一观点应成立,特别是尺寸在2厘米以上的无字玉印。据此,“食官监”陪葬墓所出印章实为2方官印、1方私印。这与既有认识1方官印、2方私印有较大区别。官员去职后,其实用的官印不应带入地下。虽史书有赙赠时赐赠官印的记载,但多为东汉之事,西汉墓中常见的无字玉石印即为官印替代品。

据此,我们认为该墓出土无字玉印上的内容应为墓主下葬时所任官职名称,而“食官监印”铜印由于某特殊原因被一并入葬。

  

  结 语

通过前文对墓葬规格、出土器物组合以及印章等进行分析研究,可初步得出以下几点认识:

第一,墓主为殉葬的可能性最大,但同时存在自然死亡的可能。

第二,随葬品规格较高,虽不排除楚王赐葬的原因,但更有可能因为墓主本身职位较高。

第三,无字玉印并非无字,印面原应为朱书或墨书官职名称。

第四,死者生前曾担任食官监一职,但下葬时并非食官监,无字玉印上的官职名称或能代表墓主生前的最高身份。


End

  图文 | 周波(徐州狮子山楚王陵管理处)

  刘聪(徐州汉兵马俑博物馆)

  周黎(徐州狮子山楚王陵管理处)

  原文刊登于四川文物2020年03期

  责编 | 静 静

  审核 | 马煜娟、尹燕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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