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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石窟寺遗址保护利用工作座谈会召开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石窟寺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国务院加强石窟寺遗址保护利用工作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我省石窟寺遗址保护管理水平,2020年9月2日下午,省发改委、省文物局有关处室在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组织召开了全省石窟寺遗址保护利用工作座谈会。会议由省发改委社会处副处长俞洁主持,省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处四级调研员赵勇,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以及杭州、绍兴、温州、台州等相关市发改和文物部门的同志参加了座谈。
首先,俞洁副处长介绍了此次座谈会召开的背景,并传达了国务院关于石窟寺遗址保护利用工作的的会议精神,指出浙江省要抓住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的契机,通过在“十四五”期间实施一批有针对性的项目,推动全省石窟寺遗址保护利用工作迈上新台阶。
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文保室主任崔彪汇报了全省石窟寺遗址相关文物资源和保护利用概况。据不完全统计,浙江省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共登记石窟寺及摩崖造像类不可移动文物43处。目前全省共有世界文化遗产1处(西湖文化景观——飞来峰造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处(飞来峰造像、南山造像、大佛寺石弥勒像和千佛岩造像、柯岩造像及摩崖题刻、宝成寺麻曷葛剌造像)以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7处。除此之外,还有一批石经幢、石塔、石殿等佛教相关石质文物。2017年起,受省文物局委托,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开展了对全省54处省级以上石窟寺及石刻类文保单位健康状况的调研评估工作,对摸清省内重要石窟寺及石刻类文物的保存现状和管理利用情况起了重要的作用,为以后分批分期进行保护提供了指导性意见。
全省省级以上石窟寺及石刻类文保单位分布图(截至2017年底)
随后,杭州市、温州市、绍兴市、台州市文物和发改部门的同志分别作了交流发言,详细汇报了各市石窟寺遗址保护利用工作情况,包括文物资源状况,近年来开展的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与短板,以及“十四五”期间保护利用工作思路与建设需求等。最后,赵勇调研员指出,各地要抓住江南佛教传播的主线和诗路文化带的辅线,加强对石窟寺遗址相关文物资源的调查和梳理,编制石窟寺遗址保护利用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认真谋划一批保护利用项目,在“十四五”期间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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