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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王朝能否求证丨唐际根

摘要: 本文摘自唐际根教授《历史传说能否求证——商王朝、夏王朝与上古五帝》一文。阅读原文请查阅《美成在久》2019年4期。按照历史文献记载,商王朝是在推翻夏王朝的基础上建立的。由于长期从事商代考古研究,人们常常问我:夏王朝真的存在吗?夏王朝的遗址找到了吗?倘若回到上世纪初,这样的问题恐怕根本不会被提出。因为大家都相信司马迁,都相信他写的《史 ...

本文摘自唐际根教授《历史传说能否求证——商王朝、夏王朝与上古五帝》一文。阅读原文请查阅《美成在久》2019年4期。

按照历史文献记载,商王朝是在推翻夏王朝的基础上建立的。由于长期从事商代考古研究,人们常常问我:夏王朝真的存在吗?夏王朝的遗址找到了吗?

倘若回到上世纪初,这样的问题恐怕根本不会被提出。因为大家都相信司马迁,都相信他写的《史记·夏本纪》。为什么现在夏王朝的存在反倒成了问题呢?是因为有些学者将求证历史的“门槛”提高了。许多人看来,只要不出土文字,就不能证明夏王朝的存在。而且必须是写明了“夏王朝”的文字。按照前述分析,持这种观点的人,显然受到了自己和他人的“道德胁迫”。因为他(她)要表明自己的学术态度非常端正、非常严谨。

夏王朝的遗存非得要文字来证明吗?其实不然。从学理上说,证明夏王朝遗迹,单一的证据当然不行,但如果有严格的证据链,则可以判定为“接近历史真相的知识”。

目前考古学界的主流观点,认为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是夏王朝都城。支撑这一条知识的,便是一系列的证据链。

1937年,第十五次殷墟考古发掘场景,摄于殷墟宫殿宗庙区

如同数学家解决问题,夏王朝的论述必须“从已知到未知”。商王朝是已知点,因此论述夏王朝,工作要从商王朝做起。

主流考古学家认为,他们找到了商王朝各个不同阶段的遗迹:安阳殷墟代表商王朝晚期,洹北商城代表商中期,郑州商城则是商王朝早期都邑。然而也有少数学者对此持异议,认为商王朝当前唯一能够被证明的,只有安阳殷墟。因为殷墟发现了甲骨文,而甲骨文刻写着各代商王的谥号,证明了商王朝的存在。而比安阳殷墟更早的郑州商城,是否是商王朝的遗存,值得高度怀疑。没有文字佐证,怎能说这座城就一定是商王朝的城呢?他们宁愿将之称为“二里岗帝国”。

确认商王朝遗存一定要有明明白白的的文字证据吗?

有文字证据当然好,但没有直接的文字,我们也可以通过其它证据形成证据链来寻找历史真相。这条证据链,其起点是大家公认的,可以服众的甲骨文。

从“大乙(成唐)”到“帝辛”,甲骨文契刻了31位商王。从长期的发掘结果来看,殷墟的考古发现只能够与商王朝第20位国王盘庚至最后一位国王帝辛相对应。如果甲骨文是可靠文献,则与商王朝第1至19位国王相对应的古遗存必然存在。传世文献说,商王朝曾多次迁都。如果有遗址年代刚好早于殷墟,文化特征与殷墟同属一脉,又具有都城规模,我们就不得不承认它可能是早于殷墟时期的商王朝都邑。

郑州商城正是这样一处都城。这座古城的年代刚好早于殷墟,规模足以与王城对应,地理位置恰好又与文献中商王朝的都邑“亳”吻合。郑州商城发现的考古遗物(无论是陶器、铜器、玉器),其风格和制造技术都是殷墟同类器物的祖型,这种文化的一致性,也支撑“郑州商城是早商都城”的论述(1)。更何况郑州商城的战国地层中,直接出土了刻有“亳”字的陶文。

刻辞卜甲(蔡小川摄)

然而,上述证据,尚不足以形成证据链。真正形成证据链的,是公元前16世纪至公元前1046年这550年间,考古学家所发现的若干都邑级遗址与文献资料中商王朝的王都迁徙之间形成的“次序耦合与时长耦合”。

从安阳殷墟前推,中原地区文化面貌与殷墟相衔,地理位置也在文献中的商王朝范围内,且具有王都规格的遗址(发现了大型宫殿建筑、城垣、铸铜作坊、大型居民点),目前可列出以下一组:

殷墟(安阳)→洹北商城(安阳)→小双桥遗址(郑州)→郑州商城(郑州)/偃师商城(偃师)

按照文献记载,商王朝曾多次迁都,从最晚的殷墟前推,也可形成序列:

殷→奄→邢→相→隞→亳

文献数据中还有一项重要的信息,即:给出了每个都邑的相应王世。这就意味着给出了每个都邑之间的次序,以及每个都城被使用的时间。

例如按照文献,商王朝最后的都邑“殷”,历时8代12王;而商中期之都“相”,仅经历2代2王;商王朝最早一都“亳”,则经历了自大乙至中丁6代9王。不同时期商王所盘踞的都邑,形成了次序上的规律与时长的差别:

亳(6代9王)→隞(1代3王)→相(2代2王)→邢(3代4王)→奄(2代3王)→殷(8代12王)

上述列出的具有都邑规模的系列遗址,其次序与时长情况如下:

郑州商城/偃师商城(约150年)→小双桥(时间短)→洹北商城(时间短)→殷墟(200年以上)

郑州商城、小双桥、洹北商城等遗址,不但具备了都城规模,还享有与安阳殷墟相同的文化属性,并且地理位置与文献所记录的商都各自对应,而且相互之间形成的“次序与时长”与文献中的商都迁徙大体契合(仅缺一处与文献“南庚迁奄”相对应的遗址)。遗址与文献中都邑迁徙的关系,可用下表来表示:

相关遗址与文献中都邑迁徙关系对比图

考古学找到的“次序与时长”的契合,使得对商王朝都邑的论证形成了可靠的证据链。由此可以认为,商王朝的主要都邑已经被发现,郑州商城是商王朝早期都邑,应该是接近历史真相的基本事实。

有了这个已知基础,便可以讨论夏王朝遗存了。

按照文献记载,商王朝是在推翻夏王朝的基础上建立的。按照王朝更替的规律,如果郑州商城是“最早的商都”,则它可成为夏商两朝分界的标志。如果我们能够找到一处年代刚好早于郑州商城,而且具有都邑规模,其地理范围又被后来的商王朝势力所覆盖的遗址,那么它就有可能是夏王朝的都邑。

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便是这样一处遗存。二里头遗址面积宏大,在其核心位置发现了大型建筑遗迹,不但发现了宫城,还发现了青铜器和铸铜作坊。这些遗存都表明它具备了都邑性质。主流学术界认为,二里头遗址可能是夏王朝最后一处都邑。为什么呢?

除了二里头遗址本身具备都邑规模之外,最重要的理由是它在年代、地望、文化三方面与文献中的夏王朝最后一都契合。

偃师商城是与郑州商城年代基本一致,且同样有着巨大城垣的商代遗址。这座遗址距二里头遗址的空间距离仅6公里。这样的空间距离,完全符合商王朝推翻夏王朝这样的历史背景。有学者甚至认为,偃师商城正是灭夏之后商人专门为镇抚伊洛河流域的夏人而建。时间上,偃师商城(包括郑州商城)正好与二里头遗址的衰败相接。文化属性上,呈现的是商文化对二里头文化的迅速取代。这些现象,都有利于论述二里头遗址是夏王朝遗存。遗憾的是,当前的考古资料,并未形成类似“次序与时长”那样的证明商王朝存在的证据链,因此比二里头遗址更早的夏王朝遗址还需要小心求证。不过,邹衡分析文献资料后发现,商人伐夏的路线,是从豫北冀南沿太行山南下奔袭,正好符合商文化由豫北冀南向郑州一带和豫西地区发展,最后定点于偃师商城全面取代夏文化的路线,这也算是重要的补证。

当然,夏王朝需要论述的问题还很多,但可以放心的是,二里头遗址是夏王朝遗存这个结论,是建立在可信的“已知点”之上的。从学理上说,我们不仅应该相信夏王朝的存在,并且应该相信已经找到了部分夏王朝遗存,二里头遗址即是这类遗存。

1978年,二里头2号宫殿基址发掘现场

(中国社科院考古所二里头队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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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唐际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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