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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分享】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发展的几个问题|尹占群

摘要: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发展的几个问题——北京市西城区历史文化名城委员会2020年年会主旨发言尹占群苏州文物局研究员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发展是一个系统性的课题,也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下面先从两个案例谈起,看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存在哪些问题。两个案例█ 世界文化遗产易北河谷的除名易北河谷位于德国的德累斯顿,2004年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河谷长18公里 ...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发展的几个问题

——北京市西城区历史文化名城委员会2020年年会主旨发言

尹占群

苏州文物局研究员

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发展是一个系统性的课题,也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下面先从两个案例谈起,看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存在哪些问题。

两个案例

世界文化遗产易北河谷的除名

易北河谷位于德国的德累斯顿,2004年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河谷长18公里,沿岸是18-19世纪的城镇田园风光和巴洛克风格的王宫、教堂、城堡等建筑。2006年德累斯顿市考虑到市民出行方便,计划建一座跨河大桥。该计划引起世界遗产组织的高度关注,世界遗产组织认为大桥破坏了易北河谷的历史景观,并据此发出预警,如果大桥建成,德累斯顿将有可能被从世界遗产名录中除名。该市市长决定就是否修建大桥的问题进行全民表决。市民纷纷表示想让自己的生活更便利,所以最终还是修建了大桥,这也导致易北河谷在2009年的第33届世界遗产大会上被除名。

对于这起遗产除名事件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一种认为这维护了世界遗产的尊严和权威;另一种认为这拉开了遗产和公众之间的情感距离,甚至某种意义上把遗产保护和人们的生活对立了起来。

苏州“改厕工程”中的“马桶之争”

苏州古城不少老房子没有厕所,仍使用马桶。到2010年,经入户调查,还存在23568只马桶。为了改善这些居民的生活质量,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改厕工程,消灭马桶。每消灭一个马桶需要15万元,耗资巨大。这一决定受到了老百姓的普遍欢迎,但也有专家持不同意见,认为保护古城不仅要保护既有的历史格局、传统风貌和物质遗存,还要保护无形的东西、原有的生活方式。马桶是苏州原有的一种生活方式,有一定的文化价值,不能全丢掉,应该保留一部分。最终改厕工程还是按计划实施,现在苏州古城已经基本不再使用马桶了。

四个问题

上述两个案例反映了四个问题。第一,名城保护与城市发展、与人到底是什么关系?第二,保护模式和保护方式应该如何确定?第三,古城能否建新建筑、建什么样的建筑?第四,能否建立一个公平可行的保护发展协商机制?

名城保护与发展和人的关系问题

名城保护与发展、和人之间应该是相融的,而非对立的。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保护它是法定责任,也应该成为我们的文化自觉。历史文化名城还是人的集中居住地,人是城市的主体,是城市遗产保护和再创造的重要力量所在,不应该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城市发展、人的生活割裂开来。保护是历史责任,发展是人的基本权利,两者应互为前提,相融相适。

保护和发展是会有矛盾,对立思维会加剧矛盾,最终必有一伤。顺向思维换位思考能化解矛盾,实现兼顾双赢。举个例子,上世纪九十年代初,苏州凤凰街道路拓宽,属于控制保护建筑的吴大徵故居面临拆除的可能。当时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道路拓宽有利于市民出行方便,是民生工程,吴大徵故居是控保建筑,级别不高,应该让路;另一种意见认为,吴大徵是清代著名金石学家、民族英雄,又是山水画家吴湖帆的祖父,故居有两代历史名人的独特文化价值,应该保护,路不能拓宽。最后我们提出了一个方案,把原来坐北朝南的建筑原地转向坐西朝东,退让出道路,这样既拓宽了路,也保护了文物建筑。

古城保护的模式(方式)问题

保护应该因城而异、因地制宜。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是长期的、渐进的、系统的过程,任何希望“毕其功于一役”的做法都是不可取的,而且是有害的。中国现有历史文化名城135处,各城市的遗产构成、规模、类型、特点不尽相同,社会背景、文化传统、保护状况、经济基础也存在差异,所以保护的方式应该因城而异、因地制宜,不能简单地模仿复制,应当找到自己城市的保护路径和方法。

北京和苏州的保护方式不一样,但各有特点。北京的保护是非常成功的,值得苏州学习。北京是中国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城市规模大、关注度高。北京采取的是分层次、分区域、分重点的保护模式,突出中轴线保护、老城整体保护,特别是胡同肌理、四合院的保护,统筹推进三条文化带保护建设,提升“三山五园”地区的整体环境,同时在“京津冀一体化”战略大背景下,注意北京与天津、河北遗产景观廊道的衔接和辐射。

苏州采取的模式是全面保护古城风貌,严格控制建筑的高度、体量、形式和色彩,持续不间断地开展各类历史文化名城全要素的保护修复、更新改造工程。特别是积极探索文物建筑的活化利用,鼓励有条件的文物建筑设立文化活动场所,允许一般文物建筑有限制地开展经营性活动。文物建筑的活化利用,尊重业主和市场的选择,设置底线,实行负面清单管理。除工商和消防部门的要求外,文物方面有三个基本要求:一是装修和使用不能伤害文物本体;二是不得做有潜在安全风险的项目,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的项目;三是应当用适当的方式介绍展示文物建筑的历史信息和价值。

同时,苏州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的保护利用,努力探索以国家保护为主、国家保护与社会保护相结合的新路。苏州文物建筑的保护利用通常有三种模式。一是政府出资保护利用。二是政府和社会力量合作保护利用,合作的形式大致有三种:政府负责原住户、原使用单位的动迁安置,社会力量负责维修、低房租租赁使用;社会力量维修,政府允许免费使用若干年;政府维修,社会力量租赁使用。三是产权转让保护利用,产权转让的文物建筑主要是尚未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

关于古城里的新建筑问题

保护古城原有风貌不应该是简单的模仿或复古,富有时代特征和尺度适宜、新颖和有品质的新建筑应该被接受和提倡。今天留给城市的一切优秀的有形的、无形的创造,都是未来的遗产。所以保护也不能仅限于古代,还应该包括近代、现代甚至当代。要注重对新的城市精神、城市文化、城市品质的构建和培育。这也是我们的基本想法。

近年来,苏州在讨论“新苏式建筑”的问题。1986年国务院批复《苏州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全面保护古城风貌。此后三十多年,苏州古城新建的建筑基本上沿袭了“粉墙黛瓦”的传统风格,这类砖混结构拟古建筑被称为“新苏式”。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大家都觉得挺好,因为这种建筑与传统建筑接近,和古城风貌协调。但是现在有专业人士在反思,这类建筑有设计吗?没有,仅仅是简单的模仿。能代表时代水平吗?不能。能传给子孙留给历史吗?不能。建筑是一个特定时代的物质留存,储存了社会、经济、人文的完整信息,是反应特定时代文明程度的一个标尺。古代的遗产已经传承给我们,当下我们也正在创造历史,我们创造的一切优秀成果也将成为遗产传给我们的后人。简单的模仿不能成为遗产,风貌协调也不是只有一种手法。

历史文化名城的新建筑到底应当怎么做?贝聿铭先生设计的苏州博物馆带给我们启示。苏州博物馆新馆位于拙政园历史文化街区,东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忠王府,北靠世界文化遗产拙政园,地理位置极为敏感,项目的挑战性是前所未有的。担纲设计的是世界著名建筑大师贝聿铭。新馆2004年开工建设,2006建成开放。十多年来,每年有300多万人来馆参观,其中有一部分人主要是来看建筑的。实践证明,这个新建筑是成功的,大家都很喜欢,就连一开始有不同意见的人也慢慢理解和认同这一作品。

那么苏州博物馆好在哪里?

一、融入环境。贝聿铭曾说:“相对于拙政园和忠王府,我做的这个大房子是晚辈,不能抢了前辈的风头。”所以他设计的时候,掌握一个原则——不高,不大,不突出;内敛,安静。

二、恰如其分地运用了苏州传统元素。新馆设计整体为“回”字形,既参考了苏式建筑的走马楼布局,也表达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和合理念;屋顶钢结构支撑系统与传统的苏式大木结构的梁架体系一脉相承;白墙、青灰色花岗岩屋面、双坡顶,与苏式建筑“粉墙黛瓦”的风格意向相映相承;还有园林、借景,恰是苏州传统营造的现代版本,中而新,苏而新。

三、拥有创新理念和发展意识。苏州博物馆庭院中的叠山设计是一个极好的诠释。叠山是苏州园林营造中文人士大夫情感世界的极致表达,新馆的叠山怎么做?贝聿铭说:“这个假山很难做。我不能再用太湖石做,也不能再用传统的方法做,要做成二十一世纪的东西”。他从宋代大画家米芾的片石山水画中获得灵感,选用泰山石切片组合,巧借拙政园白色墙壁,“以壁为纸,以石为绘”,创作了一个别开生面赏心悦目的现代叠石经典。

关于名城保护发展的协商机制问题

由于人们对古城遗产认知存在差异,各自利益诉求有所不同,名城保护发展存在分歧是正常的,应当建立积极的对话机制,使各方采取合作态度,权衡得失,平衡利益关系。要实现这一目标,应建立多层次、个性化、以利益相关人为核心的协调机制。名城保护和发展不应该争锋相对,也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而是磋商沟通达成共识,兼顾双赢甚至多赢。下面举几个我工作中的案例。

吴大徵故居

我们立足于保,而且不能迁建,原地转向保护是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但又有新的问题,该建筑群退让了道路,却占用了建设方原本计划的建设用地,经济上有一定的损失。但转向之后的建筑群从原来的住宅,变成为临街的商业用房,使用价值高了,房子也增值了。为了补偿,相关部门同意业主单位开设餐厅,保留了一幢原本规划拆除的砖混建筑作为配套的厨房,满足了古建筑使用的防火要求。利益平衡了,问题也就解决了。我们立足于保,而且不能迁建,原地转向保护是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但又有新的问题,该建筑群退让了道路,却占用了建设方原本计划的建设用地,经济上有一定的损失。但转向之后的建筑群从原来的住宅,变成为临街的商业用房,使用价值高了,房子也增值了。为了补偿,相关部门同意业主单位开设餐厅,保留了一幢原本规划拆除的砖混建筑作为配套的厨房,满足了古建筑使用的防火要求。利益平衡了,问题也就解决了。

苏纶纺织厂综合改造项目

苏纶纺织厂始建于1895年,是苏州近现代重要的工业遗产之一,现存建筑约8万平方米,占地面积11万平方米,列入保护的单体建筑有11个,这些建筑有民国时期的、建国初期的,最晚是建于1983年的织造车间。如何保护利用好这一工业遗产,规划、建设、文物部门和业主单位进行了多轮磋商讨论,最终确定苏纶纺织厂的利用主题为文化商业综合体——集书城、阅读、旅馆、购物、美食、休闲于一体的大型文化空间。具体到11个单体文物建筑如何保、如何用的问题,经过反复研究论证,根据建筑保存现状和利用的实际需求,确定多形式的保护方式,包括原地保护维修的5个单体,整体平移保护的3个单体,落架大修的1个单体,改造利用的2个单体。文物的价值高低不同,保护的强度应该有所区别,保护的手段也应有多种方式。

结语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发展涉及多个层面,如政策层面、技术层面、资金层面、认知层面等等。其中认知层面尤其重要,有什么样的认知,历史文化名城就有什么样的未来。基于此,今年北京西城区名城委年会的主题特别有意义,对“历史文化名城价值再审视”,理念再提升,方法再创新,将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本期内容根据尹占群研究员在北京西城区历史文化名城委员会2020年年会的主旨发言速记稿整理,经作者审定同意发布。整理人:廷廷,胡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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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尹占群

苏州文物局研究员

苏州市文物保护鉴定委员会主任

*本期编辑胡玥,排版廷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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