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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保当城址及墓群

摘要: 大保当城址及墓群 : 大保当位于神木县大保当镇,南距榆林市 50公里。大保当辖区地势较为平坦,水源富足, 榆神公路经镇政府东侧纵贯全县。历年的考古资 料证实,早在4000年前,这里就已经进入了文 明时代。大保当城址位于大保当镇任家伙场村老米 圪台附近,东距大保当镇约1公里。现在的地貌 呈现沙漠草滩型,流动及半固定性沙丘遍布其 间,地表广植杨树、沙柳等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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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保当城址及墓群 : 大保当位于神木县大保当镇,南距榆林市 50公里。大保当辖区地势较为平坦,水源富足, 榆神公路经镇政府东侧纵贯全县。历年的考古资 料证实,早在4000年前,这里就已经进入了文 明时代。
大保当城址位于大保当镇任家伙场村老米 圪台附近,东距大保当镇约1公里。现在的地貌 呈现沙漠草滩型,流动及半固定性沙丘遍布其 间,地表广植杨树、沙柳等固沙植物。城址被累 年的流沙掩埋,20世纪六七十年代看到的残存 墙体已经荡然无存,但筒瓦、板瓦、铺地砖等建 筑材料和陶器残片遍地可拾。野鸡河自西向东流 经城址中部,将城址分为南北两部分,北部略高 于南部。
1987~1989年陕西全省文物普查首次发现 大保当城址,1998年陕西省考古研究所及榆林 地区文管会联合对城址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勘探, 并试掘了部分城垣和建筑基址,结果表明,大保 当城址规模不大,平面呈五边形,由西、北、东 南、东北和南面城垣组成。东北、东南和南城垣 主要位于野鸡河南岸,准确位置难以断定,只是 从地表遗物及地下残存的断断续续的夯土略作判 断。西城垣和北城垣已经确认。西城垣大致呈南 北走向,方向10° ,位于任家伙场村三组。城垣 全长约410米,野鸡河将其分为南、北两段。北 段城墙实存320米,保存程度较好;南段因地势 较低,受水流冲刷等因素而破坏严重。北城垣呈 西北—东南走向,方向70° 。城垣全长510米, 墙体宽约3.8米。从城垣的解剖情况看,大保当 城的构筑采用了基槽与墙体相接合的方法。


大保当城址现存地貌


大保当城址文化堆积比较单纯,说明大保 当居民就是这里最早的居民。城址被厚厚的沙 层覆盖,了无踪迹。由城址西北部发现的制陶作 坊区及北城垣内侧发现的一处大型建筑基址, 尚可让后人遥想汉城当年的辉煌,品味曾经灿 烂的文化气息。城内出土和 采集到一些与城址有关的遗 物,主要有陶罐、陶盆、铁釜、 板瓦、筒瓦、“长乐未央”瓦 当、“五铢”钱、“大泉五十” 钱等,其中不乏带有典型特 征的匈奴器物。据与同期、同 类型器物相排比,确认大保 当城址的修筑年代上限可到 西汉晚期,废弃的时代应为 东汉中晚期。
大保当墓群分布在大保 当城址外围的广大区域内, 由西南到东南依次为敖包台 墓区、高羔兔墓区、木柱柱梁 墓区、田家圪台墓区、汉画像 石墓区等,外观上为一条长 约3500米、宽约1000米的狭长地带。所有墓葬 均位于地势较高的平台之上,但现在已被南侵 的流沙掩盖,难觅踪影。考古调查与发掘资料表 明,这些墓区为东汉同时期遗存。
敖包台汉墓区:位于城址西南约2公里的大 阿包村东50米,野鸡河小学附近。敖包台因当 地老乡供奉龙王又称神圪垯梁,相传为蒙古人的 寨子,今已不可考,所见多为土坑墓。
高羔兔汉墓区:位于距城址约1.5公里的高 羔兔村附近。据说此地曾出土过陶罐、“五铢” 钱、铁釜等物。从被盗情况来看,这处墓地多为 竖穴土洞墓。
木柱柱梁汉墓区: 位于城址西南约1公里 处,墓地面积约6万平方米。墓地坐落在一个龙 山时期的遗址上。根据被盗情况看,墓葬多为砖 室券顶结构。
田家圪台汉墓区: 位于野鸡河南岸的田家 圪台村附近,北距城址350余米,具体范围不清。 由于大量墓葬被盗,地面随处可见墓砖和遭盗 扰的墓坑。根据钻探及被盗情况看,墓葬多为砖 室墓。


大保当M16墓门画像石组合图(拓本)


汉画像石墓区:位于城址南部约2公里的榆 神公路旁。墓地南北长约750米,东西宽约550 米,占地面积达40余万平方米。1996年为配合 陕京天然气管线建设,抢救发掘清理墓葬24座, 1998年清理2座,2003年清理2座。28座汉墓 全部为砖室结构,均带有斜坡墓道。其中14座 墓中出土画像石61块。这些画像石内容丰富,题 材广泛,有仙禽灵兽为代表的祥瑞和神话传说, 有表现传奇历史英雄的人物故事,有车马出行、 舞乐百戏等生活场景,有胡服骑射、亭台楼 榭……多数画像石饰有彩绘并保存较好。伴随画 像石同时出土的有陶器、铜器、铁器、玉器、骨 器等。
大保当城址地处榆林市神木县,秦汉以来 隶属西河、上郡地。据《神木志·沿革卷》载: “县治按秦为上郡北境,又为九原郡,为新春。” 秦置上郡。上郡汉初以河水为界与代国太原为 邻,元朔二年,恢复秦时规模,后来郡境扩大, 元朔四年时置西河郡。因此大保当所在地当为两 汉上郡辖域,大保当城已达到了三级郡县治的规 模。按照大保当与榆林的相对位置,该城疑为汉 代所设的上郡属国龟兹县。至顺帝永和五年 (140年)东汉政府被迫“徙西河郡居离石,上郡 居夏阳”,龟兹随之废。通过对大保当墓群墓葬 形制、出土遗物及画像石与周围地区汉墓比较, 证明墓群与城址的存在年代基本吻合,那么,汉 墓群当为城址同期使用的墓地,并且只有达官贵 人才有资格择东南地为冢。
大保当城址及墓群虽然发现较晚,但初步 的调查与发掘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这为研究陕 北乃至我国北方地区汉代聚落形态、边地郡县设 置、东汉政府与匈奴等北方少数民族关系,汉代 丧葬制度以及生态环境提供了十分宝贵的资料。 1999年4月,神木县人民政府公布其为县级重点 文物保护单位,同时成立群众文保组织,加强保 护。2001年,《神木大保当》汉代城址与墓葬考 古报告出版发行。2003年9月24日,陕西省人 民政府公布其为第四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同时公布保护范围为: 1.城址: 城墙墙体及城 内,城墙周长2168米,宽6米。东北墙至花果 园,东南墙至鱼池湾,西墙至垫地,南墙至方家 地,北墙至任家伙场居民点。2.画像石墓区:东 西1800米,南北1000米。以宏达砖厂为中心, 向东800米,向西1000米,向南1000米,北至 210国道。3.田家圪台墓区: 东西700米,南北 700米。东至养殖厂,西至陕京管线17331号桩, 南至210国道,北至田家圪台村。4.高羔兔墓区: 东西500米,南北700米。东、南、北至野鸡河、 高羔兔河,西至小路。5.敖包台墓区:东西1000 米,南北1500米。东至八分地,西至小路,南 至高羔兔水库,北至七分地。6.木柱柱梁墓区: 东西300米,南北300米。东至木柱柱梁东坡底, 西至小路以西150米,南至任家老坟北坡,北至 高羔兔河岔。建设控制地带为:1.城址:保护范 围四面外延20米。2.画像石墓区: 保护范围四 面外延100米。3.田家圪台墓区:保护范围四面 外延100米。4.高羔兔墓区:保护范围四面外延 50米。5.敖包台墓区:保护范围四面外延100米。 6.木柱柱梁墓区: 保护范围四面外延1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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