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

朱凤瀚:关于中国特色考古学的几点思考——“建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 中国气派考古学”笔谈(一)

摘要: 作者:朱凤瀚来源:《历史研究》2021年第1期  编者按:2020年9月28日,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高度重视考古工作,努力建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考古学,更好认识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提供坚强支撑。为深入学习阐释总书记关于考古学的重要论述,本刊邀 ...

作者:朱凤瀚

来源:《历史研究》2021年第1期


  编者按:2020年9月28日,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高度重视考古工作,努力建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考古学,更好认识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提供坚强支撑。为深入学习阐释总书记关于考古学的重要论述,本刊邀请5位学者,围绕中华文明起源、中华民族共同体、考古学与历史学的融合发展、新时代考古学理论体系构建等问题展开深入讨论,以期对建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考古学有所助益。

关于中国特色考古学的几点思考

2020年9月28日,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的讲话中强调,要“努力建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考古学”。那么中国考古学的“中国特色”体现在哪些方面,又应如何理解?

一、中国考古学的特色所在

依照笔者理解,中国考古学的“中国特色”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中国考古学在学科归属与研究目标上展现出自身特色。中国考古学长期以来在学科分类上被明确归入广义历史科学,属于广义历史科学的一个分支(这应该是中国高等教育授予考古学专业研究生“历史学硕士”或“历史学博士”学位的原因),与美洲有的高校将考古学纳入人类学学科有所不同(当然,不只是在美洲,如在中山大学,考古学专业亦设在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下),这是由其研究取向决定的。

将考古学归入广义历史科学,是因为考古学与历史学在研究目标上存在难以分割的密切关系。剑桥大学考古学教授丹尼尔认为,考古学家“必须描述、分类和分析他所研究的文物……但是考古学家的主要目的是从历史背景了解文物,利用文物补充从书本中所知道的东西,从而增加对过去的认知。归根结底,考古学家也是历史学家,他的工作目标是阐释人类的过去”,“也许更准确地说,考古学家首先是一个工匠,从事许多专业的手艺(其中发掘是为大家所熟知的),然后是一个历史学家”。夏鼐与王仲殊也将考古学定义为“根据古代人类通过各种活动遗留下来的实物以研究人类古代社会历史的一门科学”。这里的“人类古代社会历史”,不只包括被历史文献记载的历史,而是泛指人类的“各种活动”,包括生产与社会生活,这个“历史”的概念是广义的,泛指人类的过去。

实际上,即使在北美洲,考古学以史前时代印第安文化作为研究对象时,虽在学科上归属于人类学,研究角度与具体关注点与史学有别,但从研究的时间范围与对象看,实际上也可归入广义历史学。对于中国考古学与历史学关系的定位,似不必因考古学在国际学界归属不同而产生疑义。

历史研究的目的是为人类未来提供借鉴,研究古代社会的历史,自然会将重点放在研究古代人类是如何在实践中推动社会发展的。那么,无论考古学研究的是哪一个历史阶段,最有意义的工作,实际上也是通过文化遗存中的实物,了解人类如何在劳动过程中、在社会生活中摸索出更为先进的生产方式,创造出更为先进的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乃至文明。“文明”虽有多种定义,但是指人类社会所创造的上述诸种文化发展的高级形态是没有问题的。因此将人类诸文明的形成与发展作为研究重点,应该是考古学的重要学术内涵。被纳入历史科学的中国考古学,既在文明史的总目标上与上述内涵相合,又展现出自身特色,即始终将研究重心放在探讨与展示中华文明起源与发展的过程上,并且致力于从中华文明发展史联系人类世界的历史,探讨人类文明起源与发展所具有的共同规律与不同模式。这个具体目标的建立与中国国情密切相关。

其二,中国考古学的特色还体现在,考古学家基于考古实践,对考古学理论与方法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比如在对中国考古学文化遗存的分析中,引进西方考古地层学、类型学理论与方法,并在实践中不断深化、细化。如逐步统一类型学的汉语概念(“类”、“型”、“式”、“标本”等),并严格规定这些概念的运用必须遵守科学原则;在依据地层学一般原理判定遗迹遗物年代时,不仅要关注所处地层的早晚,而且要将地层关系与内含器物的类型排比相结合;在运用类型学作分期研究时,既要注意器物组合中器类的变化(这种变化不仅有分期的意义,而且与礼制、阶级、文化、地域等相关联),也要注意同一器类中器物型式的变化;等等。

中国考古学在实践中更致力于对新理论的探讨,比如从20世纪80代开始的有关文明要素的讨论中,众多考古学家与历史学家已提出,不宜将文明要素局限于以往国际学术界所总结的“文字”、“青铜器”、“城市”上,而是要从中国实际出发,关注与中华文明起源相关的、特有的一些要素,如礼乐制度的出现。在“聚落考古”概念引入中国后,学者们尤为关注某一考古学文化(或其中某一类型)中大型聚落(及与其相联系的大型礼仪活动中心、特设的上层墓地、专业的手工业作坊区等)的出现、不同等级聚落间的从属结构等对中华文明起源的标志性作用。再如,为探讨中华文明起源与发展规律所提出的若干重要理论(如考古学文化区系类型说、多样性与统一性共存的“重瓣花朵”式分层次向心结构说、中华文明起源的多元一体发展模式等),虽然其中有些具体问题还需要补充或辨析,但这些理论的提出,植根于中国考古学实践,来自对中华文明起源与发展模式的探讨,有着鲜明的“中国特色”。

其三,中国考古学始终与文献史学(狭义的历史学)、人类学乃至自然科学相关学科相联系,努力实现多学科交叉融通、多元发展。从中国考古学(尤其是历史时期考古学)发展历程看,由于中国有着久远的文字书写历史,有着同样悠久的史学传统,处在这种环境下的中国考古学必然会与文献史学有密切联系。不仅如此,中国考古学也始终没有脱离人类学。中国考古学起步较晚,在20世纪上半叶才逐渐从西方引入,被誉为“中国考古学之父”的李济在哈佛大学即就读于人类学专业,他在考古学研究中引入人类学、民族学的理论与方法。1949 年以后,中国考古学产生了更多人类学视角的研究成果。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条件的改善与国际科技考古的飞速发展,中国考古学尤为重视将自然科学的理论、方法与手段应用于遗迹遗物测年、遗址环境检测、遗物科学分析与动植物考古研究。当今中国考古学实际上已与其他人文社会科学及自然科学的相关学科形成多学科交叉的格局。虽然多学科交叉在当代国际考古学界已属常见,但中国考古学在将相关学科的理论、方法与手段应用于考古学研究时,始终以考察中华文明起源与发展为目标,同时依凭极为丰富的中国考古实践与考古学文化遗存,进而衍生与发展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理论、方法与手段。

二、涉及中国考古学特色的两个问题

笔者理解的中国考古学的“中国特色”大致如上所述。但是,即使在今天,这些特色中有一些论点是否可以成立、是否值得肯定尚存异议,还需要通过讨论逐步澄清认识。下面扼要谈一下此中的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考古学与历史学,尤其是与文献史学的关系。最近 20 余年来,中国考古学界曾有过关于考古学要不要保持“纯洁性”的讨论。坚持保持考古学“纯洁性”的学者,一是认为中国早期历史文献多经后人改造,缺乏可信性,因此对考古发掘文化遗存的认识不应被历史文献所左右;二是认为考古学在研究目标上不应当围绕一些史学问题(比如夏文化探寻)展开。这两点综合起来,即是主张考古学不应成为“史学的附庸”。这种看法直接涉及上述中国考古学与文献史学相互交流、相互促进可否作为值得肯定的特色这一问题。

对考古发掘的文化遗存,简单套用未经严谨审辨的文献,乱贴标签,作牵强附会解释的现象,以往确实存在,现在也不能说已经杜绝,所以,保持考古学“纯洁性”的呼吁应该给予一定肯定。训练有素的历史学家、考古学家,不应认为凡流传下来的古代文献所云皆可信,不应不理解“疑古”精神之于科学研究的必要性,不应将未经可信性审辨的文献与考古资料相套合;但是,认为在中国进行考古学研究不能有历史学倾向,不能为解决历史问题而考古,似又走到另一个极端。这种观点实际上认为中国考古学应该归入人类学体系(或取向)。如上所述,中国考古学属于广义历史科学这一学科定位,已决定其在研究目标与内容上必然要与历史学科相联系,从一定意义上说,这也是由中国历史文化遗存的性质以及中国学术界的关注点决定的。

张光直曾提到,“在把新的考古学和传统的历史学及其古器物学的分支结合这一点上,殷墟的发掘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假如这个第一个大规模的由国家执行的持续发掘,是对一个史前的遗址,那么一个主要以社会科学为取向的考古学的独立分支,就可能在中国诞生。但是殷墟是历史时期的遗址,出土了丰富的文字材料……因此,对殷墟出土材料的任何研究,虽然用考古学的方法给予描述,却必须在传统的历史学和古器物学的圈圈里打转”,因此也就决定了考古学属于历史学科。张光直的假设很有意思,殷墟发掘确实对考古学在中国的学科归属起了重要作用,但即使第一个大规模的考古发掘是史前遗址,中国考古学会不会出现单纯以“社会科学”(张光直这里所言可能主要是指文化人类学)为取向的考古学,恐怕也很难说。原因之一即在于中国不仅有丰富的历史时期文化遗存,更有悠久的同时期文字记载的历史,中国考古学的发掘与研究仍然会在相当程度上集中于历史时期,也就必然影响考古学的学科归属。另一原因则在于即使是史前考古,对于中国这样文明起源相对独立的国家来说,也会把注意力集中于探寻文明起源与发展的大目标下。

当现代考古学最初被引入中国时,中国学术界实已深感单纯依靠有限的典籍,难以深入了解中国上古史。古史辨派对古代经典中不可靠的历史记载之尖锐批判,更使学者相信,只有用现代考古学才能揭示上古史的真实面貌,特别是上溯到史前时期的历史。当时中国学术界与其代表的社会公众渴望通过先进的新学科来深入了解自己民族、国家早期历史的面貌,了解中华文明的起源,这种强烈愿望可以理解,这种情怀也不应该与狭隘的民族主义混淆。

至于张光直所说的对殷墟出土材料的研究“必须在传统的历史学和古器物学的圈圈里打转”,似亦可作一申述。实际上,在早期殷墟科学发掘时,及随后展开对发掘材料的整理中,无论是对甲骨刻辞还是对陶器与青铜器的研究,皆已在探索运用新的研究方法。这不仅促进了科学的甲骨学的形成,而且将考古类型学应用于出土器物研究,跳出了传统的属于金石学范畴的古器物学的窠臼。殷墟发掘前,王国维等已由殷墟甲骨文证实了《史记·殷本纪》等文献对商王朝的记载,增加了文献所载中国早期历史的可信度。殷墟发掘的成果进一步证明,科学发掘出土的各类物质遗存在经过严谨的分析与提炼后,可成为研究古史的有用资料,在将其与甲骨文等文字资料作综合研究后,大大扩展了对商王国这一早期国家历史的了解。那些在文献中见到但没有讲清楚的东西,那些在文献中见不到的历史,都真切地呈现在人们面前,这自然会使学界更加相信,考古学的成果可以促进古史研究。李济在1936年即指出,“健全的民族意识,必须建筑在真实可靠的历史上;要建设一部信史,发展考古学是一种必要的初步工作”,并认为“与史学绝缘的考古学是不能有多大进步的。这种不自然的分离,我们希望在中国可以免除”,应该说这正反映了前辈考古学家与当时中国学术界对考古学发展取向的认识。所以,中国考古学在学科归属上的历史学取向,是一个自然的、合乎中国国情的选择。

中国考古学既然在学科上归于广义的历史科学,也就不可避免地要与中国发达的文献史学发生密切联系。如何处理文献史学与考古学的关系,近年来学界多有不同意见,并已展开较充分的讨论,这里似毋庸赘言,但可以进一步思考的是,为什么会对二者应建立密切关系产生歧见。主要原因之一似是对先秦文献可信性的看法存在差异。考古学家在参考历史文献时,自然要选择经过严格辨伪与考证后甄选出来的较为可信的历史文献。以文献研究为主的历史学家,应该了解考古学的学科特征并尊重其相对独立性,重视用科学的考古材料来丰富、印证或更正自己的认识;同样,考古学家与其他相关学科的学者,也应了解并尊重众多历史文献学家与历史语言学家对先秦文献成文年代与其记载可信性的研究成果。先秦文献对上古史的记载的确有顾颉刚所指出的“层累造成”的特点,有着历代因宣扬某种主流意识而对文献所作的修改,有着因传抄或师说不同而出现的多种文本,但这些并不能完全否定历史文献记载的可信性。

比较典型的例子是中国考古学对夏文化的探讨,即出于对先秦文献中有关“夏”的记录的认可。有关记录中比较早也比较重要的,见于《尚书》中几篇西周时期的诰辞,如《召诰》《多士》《多方》等,这些文献是否可认为是西周史官的记录,自然需要作可信性考证。顾颉刚对《尚书》诸篇一一作了严格甄别,认为“只有《周书》,绝大部分是当时史官的记载,在《尚书》中史料价值是无比的高超”,不过《周书》中的文字虽然属真,但“因为周民族起于渭水流域,说的是一口陕西方言,史官忠实记录了下来,固然在千难万难之中幸而保存到现在,却不容易让人们读懂”。刘起釪亦认为《尚书》这几篇诰辞“全是周公用西土岐周方言讲的”。夏含夷亦曾论及,西方汉学界受古史辨运动影响,“他们中的很多人认为出自考古发现的证据才‘硬’,即比流传了千百年的文献要权威得多。然而青铜器铭文已趋向于证实当时多数传世文献都是可信的”。他指出,《尚书》中的“五诰”(《大诰》《康诰》《酒诰》《召诰》《洛诰》),可以认定作于西周,这些文献“很大程度上与青铜器铭文的语法结构相同。因为这些语法结构在东周时期已发生变化(如东周青铜器铭文上已见到的那样),所以很难想象一个东周时代的作者能够自觉运用非本时代的语言来造作这些篇章”。因此,像《尚书》诰辞之类文献及《诗经》中一些西周诗篇中所记录的西周时人的历史记忆(如《尚书》中周公对夏与商克夏的陈述),及对当时史事、思想之描述自然有相当高的可信度。

不过,西周早期有无此种书类文献所表现的文字记述能力?对此,可以看一下目前所知最早的周代青铜器天亡簋的铭文。相对于此后的西周长铭,其篇幅并不算长,仅78字,但仍超过任何一篇商后期铜器铭文,其内容已不是简单说明器主人受赏赐而作器的原因,而是以时日为序,记载周武王克商后在太室山祭天、祭文王的重要礼仪活动,已展示出史官记述的文本特征。作器者天亡在武王身边佑助武王行祭事,并记录武王言行,其职能颇近于作册史官。一说天亡即《逸周书·世俘解》中的“史佚”、《尚书·洛诰》中的“作册逸”。由此也可推知,先周必已有长铭器(考古尚未发现不等于就不存在)。

其实在商后期商人亦有长篇记述的能力,《尚书·多士》记周公曰“惟尔知,惟殷先人有册有典,殷革夏命”,只是商人的典册未能得见。但商后期金文中有不少氏名配以“册”的铭文,显示器主人或其家族有先人任过“作册”。这反映出商后期已有专门记录王朝史事、制作册命文书的史官,有他们制作的“册”。2010年在殷墟大司空村东北一座窖穴出土的牛胛骨,正反面皆有刻辞,文字竖行,行间有界栏,文字与界栏均在刻好后涂墨。这版甲骨字形大方,刻写熟练,与几版著名的武丁时期涂朱砂的大牛胛骨刻辞字体相似。从全版文字结构看,原骨版未损时字数可能达七八百字,是一篇详细记述一场战事的文章。长篇甲骨刻辞及界栏以往未见,不排除是受简册形式影响,正可以证明商后期时商人应当已有长篇的记事与记言典册,商后期青铜器未见长铭只能说明当时尚未开启在礼器上铸长铭的功能。

由这些例子看,西周早期王朝史官有以长篇文字记述王与执政大臣言行的能力,《尚书》中的几篇诰辞即为其所记述,这些文本的可信性毋庸怀疑。这即是说,我们似不应当低估公元前1000多年时商周人的文字记述能力与水平,对流传于今的早期历史文献史料应给予足够重视。

经典中的西周书类文献被后世有意识或无意识修改的情况不可避免,但对其在辗转传抄时被改动的范围与频率有多大,应谨慎估计。如西汉时刘向以皇家所藏《古文尚书》(所谓“中古文”本)校欧阳、大小夏侯三家《尚书》,发现“《酒诰》脱简一,《召诰》脱简二。率简二十五字者,脱亦二十五字,简二十二字者,脱亦二十二字,文字异者七百有余,脱字数十”。此“文字异者”应包括相当多的假借字及异体字,这是先秦至西汉文献传写中常见的事;“脱简”则是整枚简散佚。由此可见,即使经历从战国至西汉的社会大变动,先秦经典文本之变动也还在一定限度内。

以上只是以《尚书》中部分西周书类文献具有较高可信度为例,说明经过鉴别与可信性分析的先秦乃至两汉历史文献,可以作为考古学研究的重要参考。对于考古学与文献史学相结合是中国考古学的重要特色这一点,应当予以坚持并发扬。

中国考古学特别是历史时期考古学与文献史学的密切关系,不仅表现于上述与传世文献的关系,而且尤为表现在其与出土文献的关系上。中国悠久的文字书写传统,形成了极为丰富的铸、刻或写在多种载体上的文字资料,这些载体是考古发掘出土的实物资料中格外为考古学家重视的遗物。当今“出土文献”的概念,已包括甲骨文、金文、简牍文字以及铸刻或钤印在其他各种载体(如符节、钱币、玺印、封泥等)上的文字资料。与传世文献不同的是,出土文献本身具有特殊性:一方面,出土文献所依托的载体也属于考古发掘出土的实物,理应被列入考古学研究的直接对象;另一方面,对于这种发掘出土实物的研究,又不能不包括对其上文字的研究。

现今对出土文献的研究,除对其载体作考古学范畴的研究(如对出土有铭铜器形制、纹饰、工艺的研究,以判定其时段与区域性;对甲骨钻凿形态的研究以帮助分组、断代;对简牍形制的研究,以了解其使用制度等)外,对其所载文字内涵的释读,则基本采用与文献史学近似的研究方式,涉及古文字学、历史文献学等相关学科。对出土文献的释读,往往会直接帮助确定考古遗存之年代、文化属性、族群与国别等相关问题,从而极大地推动相关考古发掘与研究工作。举例来说,在发掘北京房山琉璃河燕国墓地、山西天马—曲村晋侯墓地、山西翼城大河口霸国墓地、河南平顶山应国墓地、湖北随州叶家山曾国墓地等重要的西周封国墓地中,都依赖对墓中所出大量青铜器铭文的考释,方使墓地性质与墓主身份得以明朗,同时深化了对墓地与相邻遗址关系及对整个聚落布局的认识。此外,由于铭文昭示了墓主人身份,墓葬形制、葬俗与随葬器物组合方能成为深入揭示西周礼制与等级制的重要资料。正是对墓地多种遗存与铭文资料的综合考察,促进了对西周政治制度、政治地理、宗法礼制等许多重要学术问题的深入了解。可以说,出土文献解读与考古研究相互促进,更典型地体现了中国考古学与文献史学不可分割的关系,更鲜明地展现了作为文明古国的中国之考古学的特色。

关乎中国考古学特色的另一个问题,是其与人类学的关系。中国考古学虽在学科分类上归属于广义的历史科学,很重视对考古发掘资料作分期、断代,以对其学术价值作严谨的史学阐释,并与文献史学结合探讨若干重要史学问题,但实际上始终没有脱离人类学。这主要由于考古发掘出土的历史文化遗存必然远远超出文献所载,并且中国考古学特别是史前考古学,能够结合文献展开研究的,在考古材料中也只是较为有限的部分,而且,考古学对人类活动物质遗存的研究,自然会涉及人类的生物性、社会组织、社会活动与文化的发展,因此在研究过程中必须与人类学结合。正由于中国考古学有明确的学科导向,即通过多方面分析这些遗存,以阐释中华文明起源与发展的因素,阐释社会结构衍化的具体过程,故其与人类学结合时,在考察的视角、方法与具体内涵上即体现出明显的特点。

这一特点尤其体现于中国史前考古学者对仰韶文化、红山文化、大汶口文化、马家窑文化、良渚文化、石家河文化、龙山文化、齐家文化等的墓地、聚落所作的分析与讨论中。例如,由对埋葬方式体现的葬俗分析,上升到对亲属制度的探讨、对亲属组织形式不同发展阶段的演变及社会组织变化的认识;再如,由墓穴面积、葬具与随葬品的种类、数量之差异,及殉人和独立贵族墓地的出现,探索当时社会财富的分配与等级差异的形成、社会分层与统治权力强化的程度,探寻社会权力的起源;又如,从考察遗址聚落形态的变化,去分析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亲属组织结构与其居住形式,以及据超大型聚落与城址的出现、城邑与村落的分野,探索城乡差别的产生与早期城邦或国家起源的过程。虽然在具体结论上可能有值得商榷之处,但可以说,中国史前考古学迄今所取得的最重要的进展与成绩,仍体现在揭示中华文明起源与形成的道路及过程中,在实践中坚持并发展考古地层学、类型学的同时,对考古遗存运用人类学理论与方法展开精细研究。

即使是在商周考古中,亦不乏以文化人类学的视角与方法所做的研究成果。例如,由对商、西周、春秋时期的墓地形态(墓地分布、墓位关系)、墓葬形制、随葬品种类与组合的分析,探讨其所反映的家族结构、等级关系、性别关系;再如,由对宫殿基址、族群居址、手工业作坊址、墓地的分布,研究都邑布局、城市功能、社会管理,这些一直是探讨商周社会结构与文明发展水平的重要学术课题。

鉴于“在研究中华文明的起源和发展的同时,解决中国境内的种族特别是蒙古人种的起源和分化及其后来的扩展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自20世纪50年代始,中国学者对在中国各地发现的多具旧石器时代人骨化石,以及大量新石器时代人骨所做的研究,为解决中国人类起源与发展问题提供了丰富的资料与证据,并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学术见解。而在历史时期考古学中,在考古发掘报告中提供详尽的通过人骨检测而得出的性别、年龄资料,使利用墓葬资料深入研究亲属组织、家族形态成为可能。将体质人类学的方法、手段更为深入地引入考古学研究,无疑是中国考古学研究水平日益进步的重要体现。

三、“中国特色”的考古学与国际交流

中国考古学具有“中国特色”,以探讨与展示中华文明起源、发展的过程与成果作为重点研究目标,但并不意味着中国考古学家在理论与概念的使用上,可以不考虑与国际学术界的沟通与交流。例如在当前存在争论的中国早期国家形成问题上,不仅应该重在通过考古材料论证某一考古学文化的实体进入了文明社会,有了国家形态,而更为重要的,可能也是史前考古学研究中最有学术价值的,是要说明通过什么方式、经过什么途径步入文明。

塞维斯将人类社会的演变划分为游团、部落、酋邦(Chiefdom)、国家四个阶段,他认为酋邦社会有着具有贵族特质的世袭等级地位与集中管理组织,组织有神权性质,对权威的服从像是宗教会众对宗教首领的服从。但酋邦没有国家那种官方的常规化、制度化的法律与政府,也没有国家那种使用暴力进行约束的权力。弗里德则将人类社会发展归纳为平等社会、等级社会、分层社会,他认为当社会开始分层时,国家亦逐渐形成。此外,卡内罗亦提出有关国家起源的限制理论,认为适宜农耕的环境如受到地理条件的限制或资源被集中起来,容易引起战争,并促进酋邦兴起乃至进一步发展为国家。类似这些有关早期国家形成路径的学说,依据的是近代以来人类学家对世界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区域的早期国家或政治组织(包括当时仍能观察到的非洲、亚洲、南美洲、太平洋岛屿等区域的早期国家或政治组织)进行实地考察所获得的资料。这些研究是对早期国家形成时普遍缺乏文字记载这一缺憾的弥补,尽管其所依据的资料与中国史前社会有着历史、地理背景的差异,但对中国早期国家起源的研究仍具有借鉴意义,可以摆脱仅从一国一区域做研究造成的视野局限与片面认识。

当然,类似塞维斯所提出的“酋邦”之类概念是否可以直接引入中华文明起源研究,以及“酋邦”所表达的社会内涵是否具有普遍性等问题都是可以讨论的,或者也可以选择更适于解读中国考古学实情的概念,建立自己的解释体系,但在从简单社会逐步过渡到复杂社会、从原始社会组织过渡到国家组织之间,总应该经历过一个相当于“酋邦”的过渡阶段,而现在的研究有忽视这一阶段的倾向。其实揭示中国文明化过程中这一阶段的社会组织与权力结构之特征,其学术意义可能比论证某个考古学文化实体已步入国家形态更为重要,对文明起源研究的贡献更大。上述人类学家努力探讨的人类社会向早期国家过渡的阶段、方式及相应的社会结构与政治结构的变化,尤其值得我们重视,在中国文明起源的考古学探索中,似亦应格外关注与钩沉反映类似这些变化的物化表现。

中国考古学界近年来虽已逐渐摆脱人类文明形成具有普遍性标志(或称“要素”)的认识,而是通过考古学方法与手段,实事求是地揭示中华文明形成时的物化表现,但如何能恰当地阐释某些物化表现所表达的含义与所反映的文明化高度,则应借鉴国外考古学、人类学界在研究此类问题时所采用的理论与方法,对于类似文化遗存作出更为科学、恰当的评估,因为人类在物质生产与精神文化发展到类似高度时,可能会创造出相近的文化成果。而且即使某种物化表现能够反映文明社会的特征,也不能仅从单一的物化表现出发作出判断,只有能够反映文明社会的多种物化表现于同一时段汇聚为一体,才能真正体现文明社会的形成。文明起源与文明形成,或说国家起源与国家形成、文明化进程开始与文明时代形成,二者是有区别的。冷静、严谨、开放的学术态度,是在中华文明起源研究中必须坚持的。

“中国特色”的考古学也不是说其研究内容仅局限于当今中国地理范围内的文化遗存。中国古代文明与人类社会其他几个历史悠久的古老文明一样,虽植根于特定的自然地理与历史环境,有相对独立的形成过程,但其发展却不是孤立的,而是与多种文明、多种文化相互交流、相互影响的,中国考古学应该以一个更加开放的姿态,加强对其他古代文明的研究,尤其是与国际考古学界合作,深化与中国古代文明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古代文明的研究,比如对在丝绸之路形成以前给予中国古代文明诸多影响的不同时段的欧亚草原诸种文化的考察,以更加清楚、全面地阐述中华文明起源与发展的脉络。同样地,中国考古学今后的发展也更有必要密切关注国际考古学、人类学的发展,关注对考古学有重要影响的自然科学相关学科的进展,并在与国际考古学界广泛合作中,进一步将多学科交叉融通、多元发展的考古学研究提高到新的水平。

  (作者朱凤瀚,系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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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老 胡

  校审:小 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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