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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新读《走过兴都库什山》|他对一切危险和困难都轻描淡写

摘要: 走过兴都库什山:深入阿富汗内陆埃里克·纽比著李越译商务印书馆2021年5月即出━━━━文︱罗 新埃里克·纽比(Eric Newby,1919-2006)是二十世纪英国最著名的旅行作家之一,《走过兴都库什山:深入阿富汗内陆》(A Short Walk in the Hindu Kush,以下简称《走过兴都库什山》)是他最重要的作品。如果这个断语还不够醒目,我们必须再加一句,那就是英国 ...

走过兴都库什山:

深入阿富汗内陆

[英]埃里克·纽比著

李越译

商务印书馆

2021年5月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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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罗 新
埃里克·纽比(Eric Newby,1919-2006)是二十世纪英国最著名的旅行作家之一,《走过兴都库什山:深入阿富汗内陆》(A Short Walk in the Hindu Kush,以下简称《走过兴都库什山》)是他最重要的作品。如果这个断语还不够醒目,我们必须再加一句,那就是英国旅行文学的成就在世界范围内可谓无可匹敌。大概正是因此,半个多世纪以来,几乎任何一种有关旅行文学最佳作品的排名中,这本小书都赫然在列。

纽比少年时在伦敦的圣保罗学校(St. Paul’s School)接受基础教育,十六岁进入社会谋生,先在广告业工作两年,之后当了海员。1938年,十八岁的他以学徒身份,在芬兰的四桅帆船“莫舒鲁”号上,参加了从澳大利亚经美洲南端的合恩角前往英国的“谷物运输大赛”(the Great Grain Race)。这个经历对他很重要,十六年后他尝试写作时,首先就想到描述这一经历,而第一本书《最后的谷物大赛》
The Last Grain Race,1956)的出版使纽比获得成为职业旅行作家的信心,由此启动了前往兴都库什山的冒险——他显然是为了写一本书才去爬山的。旅行写作的神秘力量在这里得到验证:登顶米尔萨米尔峰的计划失败了,可是这本记录一次不成功冒险的书却取得了巨大成功。

经历是作家最大的财富。纽比参加远洋帆船竞赛的第二年就入伍了,他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经历既危险又浪漫。先是驻扎在印度,学了半年乌尔都语,之后转往北非,最后被派往地中海的意大利海域,1942年在西西里岛被俘。从此他的戎马生涯主要是在意大利的战俘营度过,其间一度脱逃,并在一个从斯洛文尼亚来到意大利的姑娘的帮助下躲藏德军搜捕,直至再次被抓获,重进战俘营。战后,纽比找到那位救助过他的斯洛文尼亚姑娘旺达·斯科夫(Wanda Skof),和她结婚。这段经历,他在1971年出版的《亚平宁的爱与战争》(Love and War in the Apennines)中有极为生动的描述,这本书也成了他最受好评的作品之一,还拍成了电
影(In Love and War,2001)。战时经历的重要,可从一个事实得到证实:印度和意大利成为纽比后来最主要的写作题材,当然,旺达一直陪伴他沿恒河游历印度,后来他们长期生活在意大利。

战后很长时间里,纽比都从事妇女时装业,这当然有一定的家庭背景,因他父亲经营一家服装公司,母亲当过服装模特。不过这个工作显然不能让他获得安身立命的满足与宁静,《走过兴都库什山》的前两章对他在伦敦时装销售业的挣扎有素描般的简述。1956年春,纽比得知《最后的谷物大赛》书稿被出版商接受,而且收到二十五英镑的预付稿酬,他下定决心抛弃时装业,做一个职业旅行作家。那时旅行写作的题材普遍具有“异域风情”“绝地探险”的特点,可能受此影响,纽比仓促间就对出版商承诺自己接下来要到“未知地区”(unknown territory)旅行,那是他的下一本书。去哪里呢?纽比想到了阿富汗,想到了努里斯坦和米尔萨米尔峰,因为他的外交官好朋友休·卡莱斯跟他说过几年前攀爬兴都库什山失败而归的故事。一个近七十年来没有英国人去过的地方,一座据说还没有人征服过的六千多米的高峰,至少完美适合出版商所能想象的旅行文学主题。

《走过兴都库什山》记录了纽比从时装业退出、一变而成业余登山者并几乎成功爬上米尔萨米尔峰的历程。
纽比在回忆录《一个旅行者的一生》(A Traveller’s Life,1982)里追忆往事,说那时自己已三十七岁,“头发渐稀”,四顾茫然,所以一把抓住这个最后一搏的机会。而我们读《走过兴都库什山》,只感到他是乘兴而行,出奇的好运气,不仅休·卡莱斯一呼即至,而且兴都库什山的落石都长着眼睛不砸他——要想成行并活着回家,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当然,透过书中写了的、暗示了的以及有意不说却可以想象的,我们知道这不是一次即兴郊游,休·卡莱斯和埃里克·纽比两人认真做了几乎一切应该做的准备。1956年夏天在兴都库什山间的一个月,凝聚着他们此前几个月的精心安排。除了未能成功登顶,他们达成了所有目标,包括进入神秘而危险的努里斯坦。而从读者的角度,谁在乎他们是不是最后爬上了米尔萨米尔峰呢,只要一路上足够惊险刺激、足够好玩有趣,这就是一本好书。

绝域风物并不是纽比此书最突出的亮点,事实上很多评论家都说他不擅长描写风景,对异域文化也缺乏深入理解,这两点通常正是大多数旅行作品最吸引人的地方。不过《走过兴都库什山》在另一些方面有其他作者难以企及的地方,其中最突出的是他那种对一切危险和困难都轻描淡写的叙述风格。书名把这次历时一个月的艰难跋涉说成a short walk,与书中对许多次生死边缘的遭遇淡淡一说,完全是同一个风格,仿佛这不是他的真实经历,而是他道听途说、他也未必真信的一些故事。要达到这个效果,离不开那种近乎不诚实的自嘲与谦逊。他嘲弄一切他遇到的人和事,毫不客气地、轻率地评判别人,对阿富汗山间的文化与风俗过于隔膜,甚至有时暴露出欧洲人的优越感——这在今日的旅行写作中会成为优先避免的事项——然而,你随时可以感觉到,他嘲弄得最彻底的人是他自己。如同山道的起伏隐显随时变换,埃里克·纽比的他我之间也处在瞬息转换中。这也许是读者不去追究他到底怎么看本地人民和本地文化的原因。

漫不经心、轻描淡写甚至体现在纽比的写作布局上。这本书有一个令所有读者都难以忘记的结尾。在一个月的艰险危难之后,终于要走出兴都库什山区了,毫无预兆地,仿佛从天而降,前辈名人、英国探险传奇威弗瑞·塞西格(Wilfred Thesiger,1910-2003)出现在他们面前。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任何别的作者(更不用说亲身经历者)都会好好利用这个机会。可是纽比却在这里突然停止了叙述(读者会怀疑手中的书有残缺),只是用了一句塞西格对他和休·卡莱斯二人的嘲笑:“天啊,你们两个娘娘腔。”


很难有比纽比更好的旅行同伴了:他嘲笑一切,但他主要嘲笑自己;他对一切都有兴趣,这些兴趣总是转向对他自己的审查。他诚恳、谦卑地邀请读者和他一起冒险,那种冒险想起来很吓人,读起来却是轻松愉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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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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