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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中卫常乐汉墓

摘要:   常乐墓地位于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常乐镇南2.5公里太青山北麓山前台地上(当地人俗称“半截子山”),该墓地最早发现于1985年,墓葬分布区域达数万平方米。为配合“西气东输”、“中营高速公路”等国家、自治区重点工程建设,由宁夏文物考古研究所、中卫市文物管理所组织专业人员,先后于2002年、2004年、2009年对该墓地开展过三次考古发掘工作,发掘墓 ...


  常乐墓地位于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常乐镇南2.5公里太青山北麓山前台地上(当地人俗称“半截子山”),该墓地最早发现于1985年,墓葬分布区域达数万平方米。为配合“西气东输”、“中营高速公路”等国家、自治区重点工程建设,由宁夏文物考古研究所、中卫市文物管理所组织专业人员,先后于2002年、2004年、2009年对该墓地开展过三次考古发掘工作,发掘墓葬近百座,出土各类文物五百余件(组)。墓葬形制包括土坑墓、石室墓、砖室墓等多种类型,出土文物以铜钱、陶器为主。墓主骨骸经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骨骼人类学专家韩康信先生鉴定,属蒙古种近代东亚类型。墓葬时代从西汉中期延续至东汉早中期。
  2012年4月~7月,为配合“西气东输”三线工程,宁夏文物考古研究所组织人员对该墓地南部区域进行了第四次考古发掘。本次按地形及墓葬分布,分东、西两个区域在两条山梁上进行了发掘,其中西侧山梁为I区,东侧山梁为II区。两区间距约300米,中间隔南北向山洪冲沟。两区共发掘墓葬25座,其中汉代墓葬24座,清代墓葬1座,扰乱坑2座。汉墓中,6座为双人合葬墓,其余均为单人葬。
  墓地I区北侧紧临中(卫)~营(盘水)高速公路,发掘墓葬12座,编号为12SCM1~12SCM11、12SCM25(处于高速公路以北,与其他墓葬相距较远)。其中M10打破M11,属清代墓葬,其余均为汉墓,墓葬分布较为密集,墓葬形制多样,相互间无打破关系。小型长方形土坑墓有3座(M1、M2、M25),其余均为中型的南北向带斜坡墓道的“凸”字形洞室墓,其中砖室墓2座(M5、M7),石室墓1座(M3),木椁土洞墓5座(M4、M6、M8、M9、M11)。由于平田取土,M1仅存墓底,人头骨已无存,M8墓葬仅存墓道,墓室被完全破坏,K1可能为一座遭平田取土破坏的砖室墓,坑内出土有残人骨两具及五铢铜钱、琉璃耳珰等随葬品。其余墓葬上部1~2米的表土层已被破坏,现存墓葬长度多在5~7米,墓道前端多有破坏,但墓葬形制基本清楚。


12SCM17墓葬全景(西-东)

  II区北侧紧临“西气东输”二线管线与中(卫)~营(盘水)高速公路,二线管线地带为09年发掘区域,本次发掘墓葬在其南侧。共发掘墓葬13座,编号为12SCM12~12SCM24,均为汉墓。墓葬分布亦较为密集,其中M22、M23分别从北、南两端打破M24。小型长方形土坑墓有6座(M12、M14、M16、M20、M23、M24),其余7座均为中型的东西向带斜坡墓道的“凸”字形木椁洞室墓(M13、M15、M17、M18、M19、M21、M22)。K2亦可能为一座遭平田取土破坏的土坑墓,坑内出土扰乱人骨1具。M20人骨为青年女性,出土时缺头骨,较为特殊。M22墓室后期有自燃现象,墓室棺椁、人骨及随葬品烧毁严重。M24头骨为M22挖墓道时损毁或搬移。其余墓葬人骨基本完整。30具出土人骨经吉林大学体质人类学专家鉴定,可确定性别的有男性12具,女性15具,死亡年龄多集中在25~35岁上下的青年阶段。
  墓地大部分墓葬埋葬不久即遭盗扰,人骨移位,整体保存状况不佳。随葬品以陶器、漆木器、铜钱及少量的车马明器为主,墓主身份应属汉代拓边平民。出土陶器以罐、壶、灶、釜、甑、灯等为主,铜器有铜镜、带钩、铃铛等种类。出土漆器有漆盒、案、耳杯、木筷等,大部分器表有彩绘,以云气纹为主。木质器物有供案,鸟首木杖,木屋、木俑、车、舂等明器以及木梳、图章、手杖等实用器。铜钱以货布、货泉等莽钱以及汉代武帝~宣帝时期五铢为主,其中大布黄千、契刀五百等新莽时期的一些货币本地区以往发掘中较为少见。另有一些铅锡明器、琉璃料器等随葬品。
  本次发掘中,有2座墓葬保存较好。其中M7为南北向带棺床的单室砖墓,属男女双人合葬墓。墓室内随葬品基本保持原状,有棺木两具,棺底板已朽残。棺床前地面散放有封门余砖以及支棺的短木柱。东棺上放置陶灶、壶等少量随葬品,棺内葬一青年女性,随葬品有铜镜、木梳、木质图章等女性妆奁物以及铜铃、玉石块等玩赏物。其余大部分随葬品置于西棺上,有彩绘木供案、丝织衣物、彩绘木狗、木鸡、木屋明器、手杖以及陶壶等陶器,棺帮上的封棺束腰隼上墨书有“一”至“六”的编号题记。棺内为一老年男性,人骨较为粗壮,头部有砍痕及锐器创孔,系非正常死亡,棺内随葬有铁刀一柄。该人骨经初鉴属欧罗巴人种,在该区域同时期墓葬人骨鉴定中少见。另外墓室内还出土车马明器、漆器以及剪轮半两、大泉五十等钱币,为墓葬断代提供了依据。

  M17为东西向带墓道的土坑椁室墓。椁室用木柱围成,上下铺盖厚木板,潮隔防腐效果明显。墓室打开后棺木保存完好,棺盖上前后放置两个竹筐及木屋模型,顺棺盖放置有一柄鸟首木杖及木供案,另有灶、罐等陶器以及五铢铜钱。棺前地面放置案、盒、耳杯、木筷等漆木器及罐、灯等陶器,漆盒内盛食物,罐内盛有粮食,各类随葬品保存状况相对均较好。后部竹筐内主要盛放鸡蛋、肉串、排骨等物,筐底竹篾有标记随葬物的墨书题记。前部竹筐内有盛放作物种子的纱织包裹,棺前陶罐内亦盛放有粮食,可辨品种有麻子、谷子等。木屋由木板拼接而成,内有木俑、木鸡、木狗、木牛以及木舂等木质明器。棺内尸骨虽朽,但体表衣物尚存,上身穿细麻布衣物,面部蒙白色丝织物,脚穿黑布鞋,身下铺草席。这两座墓葬能在地下较好地保存两千余年,除了当地干燥少雨的气候条件外,与墓葬营建自身良好的密闭、隔潮环境有很大的关系。
  该墓地本次发掘墓葬时代主要以西汉末新莽时期至东汉早期为主,汉代时今宁夏中卫一带属安定郡下眴卷县管辖,该墓地的发现与发掘为研究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与葬俗礼仪提供了宝贵的实物资料,尤其是本次发掘的M7与M17两座墓葬保存状况与出土漆木器、丝织物等遗物以及尸骨棺木的完整性在该地以往的汉墓发掘中较为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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