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

贺云翱:从考古资料看两汉时代的江苏经济(上)

摘要: 从考古资料看两汉时代的江苏经济(上)编者按:本文原发表于《东南文化》1989年第3期。研究两汉时代的江苏经济,若仅靠几种古籍提供的资料是远远不够的,所幸40年来江苏的考古工作者调查和发掘了千余座汉墓和大量的汉代聚落遗址,提供了不少与经济有关的新材料,本文即以这些材料为基础,并结合有关文献,对汉代的江苏经济作较全面的探讨。一、农业封建时 ...


从考古资料看两汉时代的江苏经济(上)

编者按:本文原发表于《东南文化》1989年第3期。


研究两汉时代的江苏经济,若仅靠几种古籍提供的资料是远远不够的,所幸40年来江苏的考古工作者调查和发掘了千余座汉墓和大量的汉代聚落遗址,提供了不少与经济有关的新材料,本文即以这些材料为基础,并结合有关文献,对汉代的江苏经济作较全面的探讨。

一、农业

封建时代的中国是个农业国家,一个地区农业生产水平的高低,决定着这里其他经济行业的发展进程和水平。因此,需要先对本区两汉时代的农业作一考察。


农业经济的进步与生产工具有直接关系,江苏在先秦时代的农具主要是石质和青铜质的。但到了汉代就逐渐为铁器所取代,如翻土工具有V形铁犁铧[10,93,17],它是套在本质犁床上使用的农具;挖土工具镬、锛、铲、臿[69,37,93,95,104,108];整地工具三齿锄[80]和除草工具锄头[23];收割工具镰刀[91,97,110]等,从耕地、破土到中耕、收割,农业生产的各主要环节中都已使用相应的铁农具。部分农具的使用方法在两汉画像石上有具体的表现。


泗洪重岗出土一幅《耕播图》[41],共刻农夫5人,画面上部为牛耕,二牛抬杠,共拉一犁,前有一人牵牛,后面一人扶犁;下部是播种,前一人左手挎斗,右手撒种,后面紧随2人,用耙子平土盖种。5位农夫配合默契,使犁地、播种、盖种几套程序一气呵成,这幅图完整地反映了西汉江苏淮北一带的旱地作物耕播情景。出土于睢宁双沟的另一幅《耕播图》[106,111],揭示的是东汉时淮北的耕种场面(图一),画面中一男子扬鞭扶犁,犁田方式仍是二牛抬杠,但牛前不再用牵牛人。从画面上看,这时犁梢、犁床、犁辕、犁衡、犁箭等构件均已具备,犁后跟一儿童随墒下种,正在田间劳动的还有一妇女锄地,一老者送饭。田头停一装肥大车,车旁卧一犬。将以上两幅图稍作比较,不难发现淮北牛耕技术从西汉到东汉所产生的进步。

图一睢宁出土东汉画像石上的牛耕图

其次是种植物品种,目前所知当时的种植物主要有三类:

粮食类:水稻、粟、高梁、小麦、黍、稷、芜菁、麻;

瓜菜类:甜瓜、香瓜、葫芦、菠菜、蕹菜、藕;

水果类:枣、桃、梅、杏、栗、李等;


水稻是汉代江苏种植面积最大的农作物。目前出土水稻遗存的有徐州[2]、连云港[13]、邗江[20]、高邮[12,95,97]、盐城[33]、扬州[36]等地。又泗洪重岗汉画像石上刻着一幅《粮食加工图》,其中有砻谷、舂粮的图像,《天工开物》言“凡稻去壳用砻,去膜用舂、用碾”。因而图像所表现的正是加工稻米的场面,长江以南是江苏传统的产稻区,新石器时代这里就已广泛种植水稻,《史记·货殖列传》中仍说这里人民过着“饭稻羹鱼”的生活。但淮河以北大部及江淮之间的局部地区则要通过兴修水利,改善农业环境才能创造出适宜水稻生长的条件。本文对此略做考证,仪征胥浦汉舆县故址[112]附近的101号西汉墓[24]中出土的《先令券书》上讲,墓主人朱凌拥有稻田、陂田各一处,陂田和水稻种植有密切关系,关于江苏汉代的陂田,文献也有不少记载:

《汉书·广陵厉王胥传》:“相胜之奏夺王射(阳)陂草田以赋贫民,奏可。”

《后汉书·郡国志》:“下邳国取虑有蒲姑陂”。

《后汉书·张禹传》:“(元和)三年,迁下邳相,徐县北界有蒲阳陂,旁多良田,而堙废莫修。禹为开水门,通引灌溉,遂成孰(熟)田数百顷,……后岁至垦千余顷,民用温给。”

《后汉书·马援传附棱传》:“章和元年,(棱)迁广陵太守……兴复陂湖,溉田二万余顷,吏民刻石颂之。”


根据以上资料,可知陂田在汉舆县、射阳、取虑、徐县、广陵都有分布。《风俗通》言“陂皆以溉田”,这种淹水耕作的方法正是水稻土形成的重要条件。此外,当时江北的淮水、泗水、沂水、凌水、游水、邗沟等各级河流畅通无阻,颇利灌溉,《史记·河渠书》云“……荥阳下引河东南为鸿沟,以通宋、郑、陈、蔡、曹、卫,与济、汝、淮、泗……东方则通沟江淮之间,于吴,则通渠三江五湖……此渠皆可行舟,有余则用溉浸,百姓享其利,至于所过,往往引其水益用溉田畴之渠,以万亿计,然莫足数也,”所以,当年淮北的确拥有种植水稻的优良条件。


汉代农业除了上面讲的陂田灌溉和自然河流灌溉以外,还有人工沟渠灌溉和井灌。铁制掘土工具的大量出现,使人工沟渠的开挖变得较为容易,汉代城址四周的宽大濠沟[105]可作为农田人工沟渠存在的间接证据。汉代陶井圈和水井模型在遗址和墓葬中均有大量发现,高邮车逻一汉遗址中有110口水井,分布密集,间距最小者仅0.90米[97],新沂县新沂河一聚落遗址中也发现古井5、60口[103]。井水的提取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在井上设辘轳井架,用简单机械方法汲水[60,65],还有一种就是直接用水桶吊水[40]。


麦、粟、高梁、黍、稷、芜菁[116]、麻、桑[140,24]等旱地作物遗存仅发现于江北盐城[8]、扬州[20,24,32,26,115]等地,江南地区是否种植目前还不敢断言,但可以说,江北的土地利用率要超过南方,粮食作物品种也远比江南丰富。至于瓜菜的种植,江南北皆有,并已用于售卖,尽管现在出土的瓜菜类遗存主要分布在江北[18,20,32,36,97,113],然而根据史书记载,东汉末年淮阴人步骘、广陵人卫旌避乱江东时,“俱以种瓜自给[117]”,足以说明至少在东汉后期江南已存在种瓜业。水果类主要是地主豪族享用的食品,普通百姓很少问津。因为这些水果遗存主要出土于龟山二号墓(西汉楚王刘注墓)[10],高邮天山二号墓(西汉广陵王刘胥家族墓)[12]、邗江杨寿宝女墩104号墓(西汉广陵王家族墓)[115]、连云港西郭宝墓(西汉东海郡太守墓)[13]等大中型墓之中,少量发现于村落遗址中[97,113]。


考古发掘中还发现过不少的粮食加工工具和粮食储藏设施(多为模型器)。最常见的是转盘式的双扇石座[16,11,14,24,25,29,36,38,40,47,50,56,66,115]还有木制践碓[11,115],石质或铁质的臼、杵[9,12,21,29,56,61]等。石磨上扇的中部通常开1-2个通磨面的圆孔,一部分磨还配有承盘。臼、杵、践碓多用作加工稻谷。践碓在扬州一带发现较多[11,115],这是一种简单的机械装置,用人力践踏舂捣谷物,比用臼、杵舂米节省人力,并减轻了劳动强度,但臼、杵直到汉末仍是全省范围内主要的粮食加工器具。砻、臼、杵加工粮食的劳动场面在泗洪重岗汉画像石上有所表现[41]。其上部为砻谷,下部是舂米,砻分两扇,顶部有放粮谷的漏斗,下面是接粮的承盘。舂米者双手抓杵,正在臼中使劲舂捣。据《后汉书)记载,东汉时吴县一带还有专门出卖劳力为人舂米的佣工[118]。发现的粮食储藏设施为陶制的仓房模型[6,17,58,92],常州出土的一件为干楠式建筑[17],具有防水性能。邳县刘林出土两件[58],一圆一方,后者在离墙脚很高的地方开门,门外两边置楼梯供人上下,这些粮仓已经具备安全和防潮等性能。


与农业经济有关的还包括畜禽养殖业,两汉时的家养畜禽有马、牛、羊、猪、狗、猫、鸡、鸭、鹅等,马,除了盱眙东阳城遗址发现过一枚牙齿外[87],其他都是以俑或画像的形式出现在汉代大墓里,或作坐骑,或用于驾车[106],马的养育一般只有地主贵族家庭才具条件。牛的作用一是拉车(注106中图86),二是耕地,少数也用于屠宰,徐州子房山汉墓内就发现了牛肋骨[6]。前面提到的两幅《耕播图》是用牛耕地的直接证据,高邮邵家沟遗址中同时出土了铁犁铧和牛骨[97],表明东汉时江淮之间也有了牛耕。江南地区至今未发现汉代铁犁铧,但常州、苏州等地西汉中晚期墓中已随葬了陶牛,苏州蒌葑天宝墩23号墓中还有牛棚与陶牛伴出[21],所以,江南局部地区在西汉晚期以后出现牛耕不是没有可能的。猪是一般农户都要养育的家畜,汉墓中经常出现陶猪圈模型[17,19,20,21,50,51.55,57,58,60,61,64,66,92],猪圈四周砌围墙,一角往往还建有厕所,这种猪圈至今在江苏农村还可见到。养猪的目的除了屠宰食肉以外,积肥垩田也是重要方面,睢宁出土的《耕播图》上刻有一辆装肥料的大车(注106中图243),这种肥料的来源和养猪不无关系。狗用于狩猎、屠宰和守家,汉初名将樊哙就曾是沛县宰狗的屠户[119]。其他畜禽一般都是为了肉食而养育的,在汉墓中有时出现鸡骨[33,65],画像石上也描写过地主庄园内养殖鸡、狗、羊和宰杀鸡羊的内容(注106中图92、202)。


江苏是近海多水地区,汉代时生活在这里的人民自然会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在从事农副业生产的同时兼营渔猎经济,尤其是西汉前期的江南地区,鱼、蛤之类仍是人们的重要食物[120]。当时的捕鱼工具主要是网罾、鱼叉(注106中图265)和鱼钩[104]。盐城市汉盐渎遗址[90,92,94]、宝应汉射阳城遗址[90]和高邮邵家沟遗址[97]都出土过陶质鱼网坠,邵家沟发现的网坠有多种形式,适用于不同的网罾。睢宁画像石墓中出土的《捕鱼图》,生动描绘了捕鱼生产的景象(注106中图132),一位渔者正在举网捕鱼,旁边的一条船上满载鲜鱼。在一些地主庄园里甚至还建有专门的养鱼池(注106中图103)。东海焦庄遗址掘出了许多的螺丝壳[106]。江苏汉代人民在食用蚌螺之后,喜爱把蚌螺壳碾成碎末,再掺和在陶土中制成井圈,大大提高了陶井圈的牢固程度,有效地利用了当地自然资源。


淮北地区邳县、沛县、睢宁、铜山等地出土的汉画像石上常见有《狩猎图》(注106中图14,119,148,214,265),狩猎工具为弓箭、网毕、棍棒之类,狩猎者往往骑着良马,带着鹰犬,这种狩猎场面尽管反映的是地主贵族的生活内容,但因为所捕猎物野兔、梅花鹿、飞禽等完全是为了食用,所以应该说这也是地主庄园经济活动的内容之一。


总括汉代江苏的农业经济状况,它以铁农具的大量出现与使用牛耕为特色。农作物品种已相当丰富,实际上,它们中的大多数至今仍是江苏的主要种植物,尤其是淮北地区,两汉时曾是我省重要的水稻产区,而江南地区的农业则明显落后于江北。畜禽饲养业和渔猎业作为农业的重要辅助形式,在经济结构中也已占有不容忽视的地位,或者说,当时的农村经济是一种兼业型的经济结构。

二、手工业

两汉时的江苏手工业,计有造船、陶瓷、铜铁冶铸、纺织、编织、制漆、煮盐、建筑、制骨、酿酒、木作等十多种行业,下面我们分别予以探析。



造船业


江苏地处水乡,先秦时代活动于此的吴越族人就以善于造船而闻名列国。西汉时,这种传统的手工业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高邮天山一号汉墓造墓用料中,发现一批刻有“广陵船官板”五字的木柱[12],说明这批木材调自“广陵船官”方面,是西汉广陵国设有船官的见证,《史记·淮南衡山王列传》讲到:“夫吴王……王四郡之众,地方数千里,内铸消铜以为钱,东煮海水以为盐,上取江陵木以为船,一船之载当中国数十两车,国富民众……”可见,从汉初吴国到西汉中期的广陵国,扬州都设有官营的造船作坊。常州武进县万绥乡出土过一条汉代木船[78],值得注意的是在木船出土地点西南约30米处,发现了汉代绳纹瓦、陶圈井、环首铁刀等建筑和生活遗物,还挖到不少木材,其中有长达数米的圆木,木材留着开孔加工的痕迹,根据这些现象分析,木船出土处极可能是汉代的修船或造船工场。这条船宽1米多,长20米左右,估计吨位在10-15吨,应具备航行长江的能力。史书记载,西汉时江苏既能产用于游览的湖中小舟,又能造在海上航行、作战的大型楼船[122]。至今江苏发现的汉代木船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结构简单的独木舟,出土于如东县汤园乡[78]和宜兴县西渚乡,宜兴出土的一条残长7米余,残宽不足1米,是在一条古河道中挖出的[54];另一种即武进出土的弧式木船,它的制造方法是在独木舟中间镶底板,把舱与船首船尾隔开,属于从独木舟到木板船的过渡形式。这些木船的主要用途在于水上交通运输、作战和捕鱼,如两条独木舟分别用于沿海和内河航运交通,而睢宁画像石上的《捕鱼图》中则有渔人乘船捕鱼的画面(注106中图132)。由于造船业的发达,江苏地方的交通仍以水上行船为特色,境内的长江、淮泗、三江五湖、邗沟、运盐河等大小河流以及近海水域皆可行舟[121],东汉末年江苏境内曾设有专门负责漕运的官员[125],水上经济活动显然是相当活跃的。



制陶业


陶器制品是江苏两汉时普通人民最常用的器物,器类从日常生活用的鼎、碗、壶、罐、缸、钵、盆,生产用的网坠、纺轮,随葬用的陶俑明器,到建筑用的砖、瓦、给排水以及灌溉用的下水管道、井圈等。这些陶器大多数是江苏本地生产的,而且,徐州一带东汉墓中出土釉陶上之绿色釉和江南一带同类器上之黄色釉显系各本地所产。目前发现的最大陶器作坊遗址是在宜兴丁蜀镇一带[74,77]。这里分布着至少16处汉窑址,多见圆形直焰窑。当时的制陶工人业已掌握了较高温度的烧成技术,能从窑炉结构上改进窑内通风条件,并通过改进各种窑具来提高烧成品的质量。考古资料证实,窑址发现的一种表面饰细弦纹的红陶罐在江南地区东汉晚期墓中常有出土,这里烧制的陶罐、盘口壶、泡菜坛等在扬州、泰州以及苏南汉墓中也曾有发现,可见这里的生产完全是商品性的。因为民间对陶器需求量的庞大,依靠个别制陶中心的生产是无法满足社会需要的,所以当时在王国治所、郡治、一般县城甚至大村落里也有制陶业存在。徐州市东郊狮子山西麓发现的西汉兵马俑,已出土2000多件,它们在制造手法和艺术技巧方面与发现陶俑较多的陕西一带同类器物相比,都具有明显的地方特色,这自然是西汉楚国官府陶工制作的产品[4]。汉盐渎县城故址上也发现了两处和制陶业有关的遗存[92,94],出土了陶拍和陶窑等遗存。泗洪城围子故城遗址内还发现了窑腔和窑汗[100]。高邮邵家沟汉村落遗址出土物中陶器占83.5%,这些陶器基本是灰陶,陶器的耳式几乎完全一样,这种现象只能说明当时村落中建有自己的陶器作坊。另外,江苏各地出土了许多陶井圈,在制作的陶土中,不少掺有稻壳和蚌壳碎末,这两种掺和料正是江苏汉代人民“饭稻羹鱼”饮食结构的遗弃物,所以说,这类陶井圈亦应属江苏本地的产品。



冶铜业


冶铜业在西汉时基本上由地方官府控制,至东汉出现了私营作坊。从目前所得资料来看,西汉时冶铜中心有彭城、广陵、徐县、棠邑几处,东汉时增加了吴县(吴郡治)。西汉早、中期,楚国(都彭城)和吴国、广陵国(先后都广陵)皆设铸铜工官,所铸器物上常有铭刻,如《小校经阁金文》卷十三载有“楚钟”二字;河北满城汉墓出土“楚大官”蟠龙纹壶[82]、徐州石桥洞山汉墓出土鎏金“楚王后家盘”[19],铜山小龟山汉墓出土:“楚私官”量、“丙长翁主壶”[9];高邮天山一号汉墓则发现了刻有“吴大官容器口”“第廿二”等铭文的铜器[12];扬州邗江县甘泉104号墓内出土了有“中官”、“广陵服食官铜钉”铭文的铜器[115]等。吴、楚两国的官营冶铜作坊除造铜器外,也铸钱币,于史籍有证:

《史记·吴王濞列传》:“吴有豫章郡铜山,濞则招致天下亡命者,[盗]铸钱,煮海水为盐,以故无赋,国用富饶”。

《史记·平准书》:“故吴,诸侯也,以即山铸钱,富埒天下,……故吴邓氏布天下,而铸钱之禁生焉。”


1965年,考古工作者在六合县城东约5000米的地方发现了吴国的一处铸钱作坊遗址[83],遗址范围约1000-1500米,地面有大量的汉代绳纹瓦片和陶片,中心建筑是一处干栏式的木结构房屋,在房基周围发现了废铜钱、铜锭、铜块、铜镞、铁斧、铁锛等生产工具以及生活用具。铜钱有“半两”和“五铢”,前者边缘尚留未修饰加工的痕迹,后者则都是铸坏的废钱,据发掘者分析,遗址中出土的四铢“半两”即为吴王濞时所铸的钱,而“五铢”钱则是从汉武帝元狩五年“罢半两,行五铢”之后到元鼎四年“悉禁郡国无铸钱,专令上林上官”之前这段时间的遗物。史书记载吴王濞铸钱的地方还有扬州大铜山、吴县铜山、六合铜城、江宁铜山,冶山[124]等,可惜这些地方至今都没做过实地考察。由于吴国铸铜事业发达,当时就出现了不少的铸铜、金银方面的巧匠,如衡山王刘赐就曾聘江都人枚赫、陈喜去作棚车锻矢,刻天子玺、将、相、军吏印[125]。江都王刘建也自“铸将军都尉金银印”[144]。楚国铸钱遗物是“半两”与“五铢”的铜质钱范,它们出土于徐州北洞山和云龙山一带[79],时代应和六合发现的铸钱作坊出土钱币相当。


徐县是临淮郡治所在地,春秋时有徐国立国于此,徐国的青铜文化是相当发达的,降至西汉,这里可能又设置了临淮郡官营冶铜作坊。仪征烟袋山汉墓中曾出土一件铸有“淮二”铭文的铜斧[11],这件器物正是临淮郡官营冶铜作坊的产品,全国多次发现过这类铸有产地铭文的铜铁品,如有“河一”、“河二”、“河三”、“阳一”、“阳二”和“东二”铭文的铁器就分别是河南郡、南阳郡、河东郡的产品[108]。在汉盐渎故址上也发现过铜炼渣和带有花纹的铸铜陶范[92,94]等炼铜遗迹。


大约从西汉中晚期开始,因为铸铁业的日益发展和瓷器制造业的兴起,江苏冶铜业有所衰落,并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其突出行业即为铜镜制造业。西汉铜镜上就出现过“汉有善铜出丹阳,炼冶银锡清而明”、“杜氏作镜大毋伤,新(王莽)有嘉铜出丹阳”的铭文[76],丹阳郡治在今安徽宣城,但丹阳县却在今安徽当涂和南京江宁两县交界处的丹阳镇,附近至今还有铜井、铜山等地名,《明一统志》曰:“应天府……铜山在府东南七十里,昔人采铜于此……皆吴王濞铸钱之地。”我们以为汉镜铭上所云丹阳之善铜,其中一部分极可能产自丹阳附近的铜矿中。东汉中期开始,吴郡吴县成了江苏铜镜铸造中心之一,湖南衡阳道子坪东汉墓中出土过一件神兽镜,上有“惟此明竞(镜),于出吴郡,张氏元公”的铭文[70]。据考古学家王仲殊先生所考,当时的吴县能够生产盘龙镜、画像带镜、画像镜、神兽镜等多种铜镜,铸镜作坊集中在城内或近郊的向里、向阳里、胡阳里,这些作坊都是私营的,著名正匠有柏氏、周氏、驺氏、张元、赵忠[71,72]、郑蔓[126]等,所铸的铜镜基本属于商品,它的主要经销地域在今浙江杭州、绍兴、余姚、江苏苏南和扬州一带,最远的达江西境内。东汉后期,还出现了一种铸着“铜出徐州,师出洛阳”、“铜以徐州为好,工以洛阳著名”、“铜出徐州,周彡 缕文章”等铭文的铜镜[75,76],这种镜子可能是东汉洛阳的匠师在广陵或彭城制造的产品。



铸铁业


西汉武帝时在全国设49处铁官,江苏有沛郡(沛县),东海郡(下邳、朐县)、楚国(彭城)、临淮郡(盐渎、堂邑)和广陵国(广陵)5处。1954年,考古学者在徐州市北利国峄峒山发现了一处汉代矿冶遗址[80],尚保留着炼炉、竖井、坑道以及露天开采现场等各种遗迹。炼炉的炉型为竖炉,由炉基、炉身、炉门几部分组成,炼炉是用由石英砂粒与粘土混合的耐火材料建成的。经对炉渣作化学分析,证明当时在冶炼过程中可能已投入助溶剂(一种含氧化镁较多的石灰石)。遗址中还发现了一些与采矿有关的遗物,如三齿耙、铁锤等。从炼炉周围发现的大量汉代筒瓦和板瓦的迹象看,这里还建有高大的房屋,很可能是与彭城铁官有关的一处采炼工场。汉盐渎遗址发现一处冶铁遗存,出土了炼渣、红烧土、铁砂和铁制的刀、犁、锛、锅、鼎、矛、戟等,盐城市西龙冈乡杨家河还曾发现过长达1500米的铁砂[90,92,94]。


从考古资料上可以判断,汉代江苏官营冶铁地点其实并不限于史书所列的几处。泗洪县峰山镇石桥遗址发现过一处冶铁遗址[100],出土了冶铁炉、铁炼渣、铁矿石、冶铁工人使用的陶罐、缸、盆等用具以及与建筑有关的瓦片,在遗址以东不远处的小洪山还有厚达33米的铁矿石与薑石共存。峰山镇在汉代时地属临淮郡治徐县,江西修水曾出土过铸有“淮一”“淮二”铭文的铁铲[108],我们怀疑这两件铲正是临淮郡治铁官经营作坊的产品,对此还可举出他例作旁证,在河南镇平县汉安城国城址附近发现过一窖铁器[109],其中有铁锤范61件,在一些长条形榫范上,范腔一侧铸有“吕”字铭文,汉代仅楚国有个吕县,位于彭城东南方向,显然这里也设有官营冶铁作坊,而文献上却并未见过有关它的记载。以上这些冶铁作坊基本都是官营,所造产品有手工业工具斧、锤、钳、锥、夯头[6,10,12,20,23,29,57,110],农业工具犁铧、锛、三齿耙、铲、镰、杵、臼,武器戈、戟、刀、剑,日用品炉、镜、釜、锅、削等,扬州一西汉晚期墓中甚至发现了铁铸齿轮,有26齿、41齿、45齿三种型号[115],可见当时人们已利用铸铁产品制造出简单的机械工具,“铁使更大面积的农田耕作,开垦广阔的森林地区成为可能;它给手工业工人提供了一种其坚固锐利非石头或当时所知道的其他金属所能抵挡的工具”[127],冶铁业的发达一方面是江苏汉代经济发展的标志之一,另一方面它又促进了其他经济行业的进步。




纺织业


江苏汉墓发现纺织品类最多见的是麻布[14,29,34,38,63],此外也有丝织品、织锦、纱等,但根据连云港市西汉西郭宝墓[13]、霍贺墓[32]、仪征胥浦101号墓[24]等墓葬出土衣物券所载,衣物名称有被、衣、裳、袍、襦、襜、绔、绪䋂等,这些衣物的质地有绮、绢、绫、绵、缣,颜色有白、皂、黄、绿、青、红等,品种很多。这些纺织品未必都是江苏所产,其中可能有一部分来自其他郡国。查诸史书,江苏在汉代未有纺织工官的建置,所以纺织一般都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城乡自无例外。秦代时,淮阴城里就有漂絮的妇女[128],周勃则在沛县城里以编织养蚕工具“薄曲”谋生[129]。西汉遗址中常有纺轮出土[21,95.97,104],这是个体家庭从事纺织的最简单的工具。西汉中晚期至东汉一代,徐淮地区庄园经济发达,庄园内常设纺织作坊,邳县、沛县(图二)、铜山县的汉画像石墓内都出土过《纺织图》(注106中图76、168、226、270),邳县白山故子一号墓《纺织图》分左、中、右三部分[67],右方刻纬车一架,纺妇一人,纺妇跽坐摇纬;中间刻络车一架,一妇跽坐车架旁作调丝姿势,车架上放丝团两束,正往络车上围绕;左方刻织机一架,机架上斜置方形框架,一织妇在机旁伸手作穿梭织缣状,机架上面挂四束丝籰。铜山县洪楼汉墓出土《纺织图》上刻有五位妇女,她们一个调丝,一个摇纬,一个上机织绢,另二人正在绕线[69]。图中以织机、络车、纬车三种工具及其操作状态生动反映了东汉时苏北地区庄园地主个人经营的纺织生产场面,其他几块《纺织图》也描绘了相似的内容[57,68]。在高邮邵家沟东汉村落遗址中挖出了许多圆形陶片,是专门用来制造纺轮的粗坯、说明这个村落中的居民对纺轮的需求量是相当大的。


图二沛县出土东汉画像石上的纺织图

当时的纺织原料有葛、麻、蚕丝几种,葛布主要流行于江南一带,光武时尚书令陆闳为吴县人,喜著越布单衣[130],这种“越布”大概是用葛织成的。《汉书·地理志》讲淮北“地狭民众,颇有桑、麻之业”[131],仪征胥浦101号墓中出土的《先令券书》上记载着小土地所有者朱凌家有桑田二处[24],种桑正是为了养蚕抽丝织布。


私营纺织业主要是为了满足自家的穿着需要,但多余部分也拿到市场上售卖。《风俗通》上记有临淮人上市卖缣的故事[132],扬州附近的舆县也有织缣销售。高邮天山二号汉墓中出一内盛纺织品的漆盒,上书“耿氏作布”四字[12],似乎表明西汉时广陵城里存在商业性质的私人纺织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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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贺云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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