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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估的通知

摘要: 关于开展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估的通知文物保函〔2017〕511号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号)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大遗址保护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国家文物局拟于2017年组织开展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估工作。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评估组织本次评估由国家文物局组织,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具体实施。二、评估对象国家文物局公布的24家国家 ...

关于开展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估的通知

文物保函〔2017〕511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号)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大遗址保护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国家文物局拟于2017年组织开展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估工作。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组织

本次评估由国家文物局组织,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具体实施。

二、评估对象

国家文物局公布的24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附件1)。

三、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旨在对24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2014年至2016年的运行管理状况进行评估,并开展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总体评估,坚持问题导向,客观分析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政策施行以来所取得的成绩以及所面临的问题,并提出后续政策完善的相关建议。

四、评估方式

1. 本次评估采取资料评估、现场评估与调研访谈相结合的方式。

2. 对2010年挂牌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仅开展资料评估,对2013年获批挂牌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同时开展资料评估和现场评估。

3. 现场评估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估导则(试行)》(附件2)为依据。

五、相关要求

1.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和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应提高认识,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此次评估工作,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

2.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应加强监督和指导,督促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及时提交相关材料,认真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协助我局做好现场评估工作,确保评估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3. 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应按照《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估导则(试行)》要求,认真填写2014、2015和2016年《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年度运营报告》,及时组织开展游客和周边社区成员满意度调查,并撰写《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经济社会影响报告》(附件3)。上述报告、调查表及其他所需资料(一式两份,含电子文档)应经相应的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核准,并于2017年4月30日前寄至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王学荣收(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北大街27号,邮编100009)

4. 上述所提及的报告及调查表范本可在国家文物局网站(www.sach.gov.cn)的通知栏中下载。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司:

王 彬,联系电话:18601278427;电子邮箱:104751520@qq.com。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

王学荣,联系电话:18910987185;电子邮箱:1398660887@qq.com。

王刃余,联系电话:13718722119;电子邮箱:1158674982@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 24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名单

2.《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估导则(试行)》及其附件

3. 《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经济社会影响报告》编写要求

国家文物局

2017年3月21日

  附件一

第一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名单(共12家)

第二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名单(共12家)

  附件二

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估导则(试行)

  

  

  

  以下导则附件请到国家文物局网站下载:

  1 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估基础资料清单

  2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年度运营报告书

  3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游客满意度调查问卷

  4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周边社区成员满意度调查问卷

  5游客满意度调查统计表

  6周边社区满意度调查统计表

  附件三

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社会经济

影响报告编写要求

一、内容要求

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社会经济影响报告应主要围绕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运行和后续管理所产生的带动效应以及所产生的实际综合效益来阐述。同时,应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和运行所可能产生的社会风险做必要分析。

1、带动效应分析

重点分析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运行和管理的过程中政府、市场以及公众等利益相关方的相关行动,以及行动所产生的后果和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1)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包括下辖事业单位等)在政策制定(含专项法规)、人员配备、资金投入、土地调整、产业引导、体制机制调整等方面所采取的相关举措及其影响。

(2)市场力量的介入方式、深度及具体做法等。

(3)公众反应及参与程度变化等。

2、综合效益分析

重点分析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和运行在遗址考古及保护、经济发展、社会融合和生态景观等4个方面所产生的影响和作用,注重分析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及运行所产生的综合效益,尤其是对当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所带来的影响。

(1)对遗址考古及保护的作用,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是否有利于遗址保护规划落实,是否推动了遗址的考古及研究,是否实现了遗址本体的有效保护;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运行期间遗址考古工作是否得到持续开展,遗址保护展示是否得到了加强,是否推动了遗址保护展示相关理论、技术等的研发,是否实现了遗址保护展示的多方投入与配合,是否实现了遗址展示的多元化,增强了展示的有效性等等。

(2)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运行所带来的直接就业、所产生的直接经济贡献;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在促进区域产业和经济结构调整、带动和吸引外来投资等方面的影响;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对所在城市所产生的间接经济贡献,等等。

(3)对社会发展的作用,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在青少年教育、文化传播、社区服务等方面所发挥的作用;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对所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就业环境和条件、居民生活条件等所产生的影响;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对形成文化认同和凝聚等方面的影响,等等。

(4)对生态环境的作用,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对推动所在区域生态保育、环境美化等方面的作用;对形成公共文化空间、塑造城市特色、改善人居环境等方面的作用,等等。

3、社会风险分析

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考古遗址公园作为新兴的社会机构对当地社会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其二是当地社会对考古遗址公园的发展可能带来的钳制效应,特别是可持续性方面的影响。具体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保护与发展的矛盾、土地使用和开发、周边社区的利益冲突、财务平衡、可持续性等。

二、形式要求

本报告应围绕主题撰写,并注意做到内容客观准确、实事求是、文字简洁、条理清晰、结论明确。相关结论应有事实和数据支撑,所引述事实应真实、准确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所引用数据亦应准确、翔实,并注明出处。

  自:国家文物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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