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

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发展历程回顾

摘要: 2021年3月,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加强安阳殷墟、汉长安城、隋唐洛阳城和重要石窟寺等遗址保护,开展江西汉代海昏侯国、河南仰韶村、良渚古城、石峁、陶寺、三星堆、曲阜鲁国故城等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2021年10月,《“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提出“完善 ...

2021年3月,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加强安阳殷墟、汉长安城、隋唐洛阳城和重要石窟寺等遗址保护,开展江西汉代海昏侯国、河南仰韶村、良渚古城、石峁、陶寺、三星堆、曲阜鲁国故城等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

2021年10月,《“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提出“完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机制,提升运营服务水平,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实施‘一园一策’和评估监测”。同年10月,《大遗址保护利用“十四五”专项规划》印发,重点部署了“推动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高质量发展”具体任务。2022年3月,国家发改委印发《2022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再次提及“推进大遗址保护利用”。

2022年4月1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修订完成并正式公布实施。《办法》基本保持了试行文件的框架结构,突出“国家属性”,强调“规划引领”,完善“退出机制”,细化“评价依据”,对正文及评定细则、评定分值表进行了部分调整完善。针对公园建设必要性可行性问题,《办法》完善了立项申请条件和管理要求;针对公园监管问题,《办法》强化了公园运营监测评估和巡查要求;针对个别立项单位工作迟滞的问题,《办法》加大了管理力度,明确了撤销与退出机制;针对保护利用核心问题,《办法》突出了价值和传播利用导向,引导创建和运营单位以共建共享共赢的理念,吸引各方资源和力量参与,拓展展示服务内容,提升品牌力和影响力。

作为核心指导文件,《办法》的修订公布标志着我国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从管理体系建设阶段步入发展完善和提升引领阶段,为新时代考古遗址公园发展历程赋予了新章程、新动能。

零星尝试与起步

我国以公园的形式保护文物肇始于民国时期,以公园的形式保护大遗址可追溯到始建于1955年的洛阳王城公园和1958年的西安兴庆宫公园。20世纪80年代,我国文物保护模式由单一性向多层次发展,开始关注城市建设和文化游览,并逐渐与国际接轨,相继出现了历史文化名城、风景名胜区、世界遗产等新鲜事物,“遗址公园”的地方实践也逐渐产生。

1980年,以宋庆龄为代表的国家领导人、社会知名人士、专家学者等发出了“保护整修利用圆明园遗址倡议书”。1981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在10月18日的《北京日报》上“建议迅速建设圆明园遗址公园”。1985年6月,圆明园遗址公园正式开放,成为我国最早的由政府力量主导、通过统筹规划、以文物保护为核心、以科研成果为基础建成的“遗址公园”。

在快速城镇化的冲击和影响下,受到圆明园遗址保护行动的启发,我国出现了一批遗址展示区类型的“遗址公园”,“遗址+公园”的简单模式具有强烈的阶段性和地方性国情发展特征。1987年,河南建成殷墟遗址公园;1988年,北京建成元大都城垣遗址公园;1997年,陕西建成汉阳陵遗址公园;2000年,国家文物局批复《圆明园遗址公园规划》,发改委批准建设秦始皇陵遗址公园;2001年,北京建成皇城根遗址公园;2003年,北京明城墙遗址公园开放。

“十五”时期,我国文物事业稳步发展,日本等史迹公园案例也在日趋频繁的国际交流合作中受到关注,文物保护理念更加开放和多元,“大遗址”应运而生,我国文物保护进入到“国际、国内、专项(世界遗产、大遗址、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等)”的多层次保护体系。

集中探索与实践

2005年,财政部和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大遗址保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公布《“十一五”期间大遗址保护总体规划》,我国大遗址保护行动拉开序幕。规划总体目标中提出了“探讨大遗址保护展示的科学途径,建设大遗址保护展示示范园区(遗址公园)和遗址博物馆”,规划内容中明确了“初步建成和完善大明宫、秦始皇陵、阳陵、偃师商城、洛南里坊区等10-15处遗址公园”。

此后的五年时间里,我国初步建成了集安高句丽、安阳殷墟、无锡鸿山、成都金沙、陕西汉阳陵等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考古遗址公园,大明宫、隋唐洛阳城、良渚、牛河梁等考古遗址公园建设也在快速推进。

2009年6月12日,大遗址保护良渚论坛形成了《关于建设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良渚共识》。同年12月,国家文物局正式印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定义、管理主体、立项与评定要求、相关管理机构职责及相应奖惩制度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细则(试行)》作为附件一并印发。

2010年6月,国家文物局启动首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工作,来自全国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主管部门上报了40份立项申请,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主管部门提交了31份挂牌申请。同年10月,首批12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名单和23项立项名单公布。11月18日,“大遗址保护工作会议暨首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授牌仪式”在四川成都召开。

自此,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正式与公众见面。在试行的《办法》指导下,一系列公园管理实践全面展开,公园管理体系由先行试点步入规范化建设阶段。

丰富理念与体系

2011年6月,由周口店、金沙、大明宫、圆明园4家公园发起,12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机构代表齐聚大明宫,宣布成立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联盟,以“文化遗产与美好生活”为主题召开了第一届联盟联席会议,发布了《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联盟宣言》,确立了每年召开一届联席会的行业传统,明确了考古遗址公园“科学发展、持续发展、传承文明、服务人类”的共同目标,就联盟的性质、作用、宗旨、原则、理念及主要活动内容等达成了一致共识。

2012年12月,国家文物局启动第二批公园评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暨启动第二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工作的通知》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编制要求(试行)》,针对考古与研究不足、定位不清、急于求成、重建轻保护、重建设轻运营等公园建设问题,提出了可行性、科学性、建设内容、建设过程、运营模式五方面管理要求。

2013年是我国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关键年份,在党的十八大精神引领下,文物经费和工程管理系列改革全面铺开,《关于加强大遗址考古工作的指导意见》《大遗址考古工作要求》《大遗址保护“十二五”专项规划》相继印发。同年12月,第二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名单和立项名单公布,产生了12家挂牌单位和31家立项单位。浙江省文物局开全国先河,评定公布了首批8家省级考古遗址公园。

2014年4月,为及时掌握公园发展情况,针对2011~2013年度公园整体运行情况的首次专项评估启动,《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运行评估导则(试行)》印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进入评定评估双轨管理阶段。此后,国家文物局又分别于2014~2016年度、2017~2018年度开展了两次专项评估,并于2019年度实现了年度监测评估常态化。

“十二五”时期是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成长期,伴随第二批公园评定和首次公园评估,国家文物局联合相关科研机构开展了一系列辅助研究工作,管理体系架构逐步酝酿成形。

持续创新与活化

2016年,总书记对文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推进文物合理适度利用,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文物局印发《关于促进文物合理利用的若干意见》,我国文物事业进入从“文物保护”向“文物保护利用”拓展的深化改革时期。

2016年10月,《大遗址保护“十三五”专项规划》颁布实施,“建设遗址公园”提升为重点工作任务,明确“出台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和运行管理指导性文件,加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运行评估与监管,新建成10~15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鼓励各地参照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模式,积极开展省级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共同推进大遗址保护利用工作。”

2017年7月,国家文物局启动第三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9月,《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创建及运行管理指南(试行)》发布实施。12月,第三批12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和32家立项名单公布,并于上林湖越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召开了全国范围的现场工作会。

2018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新时代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再上新台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联盟顺应发展、主动创新,着手调研策划更加适合新时代公园“朋友圈”的专题活动,湖北武汉盘龙城遗址以“L&P&A_生活@公园@考古”为主题,成功尝试了社会力量参与举办联盟联席会议。

2019年,恰逢国家考古遗址公园10周年,首届“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文化艺术周”在联席会议的基础上孵化诞生,由浙江良渚和广西合浦联合承办,寓意了中华文明的起源与传播。文化艺术周以“共谋、共创、共赢、共享”为恒久主题,采用“1+1”嵌套举办孵化方式,体现了公园建设成果的文化服务意愿与能力,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实现了由行业管理向文化活动举办、文化品牌塑造、文化生态营建的圈层提升。

2020年9月28日,总书记作出“努力建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考古学”重要指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作为我国重要考古学成果的集中展现方式,社会关注度与日俱增。

几十年筚路蓝缕,十余年探索创新,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体系建设基本完成,管理、评定、考古、规划、建设运行、评估监测、行业平台、行业品牌的全流程指导实现闭环。

截至目前,我国已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36处遗址被列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名单,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67处遗址被列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名单。36家挂牌单位规划总面积52324.72公顷,涵盖了旧石器、新石器、夏商周、秦汉、魏晋至隋唐、宋元、明清等阶段,涉及洞穴遗址、聚落遗址、城市遗址、建筑群遗址、园林遗址、工程遗址、手工业遗址、陵墓8大类型。

36家公园中,有11家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10家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22家公园所在城市属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2家公园所在城镇属于中国历史文化名镇,1家公园所在村落属于中国历史文化名村;有5家5A级旅游景区,17家为4A级旅游景区,4家3A级旅游景区。

通过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我国大遗址保护利用工作水平显著提升。根据2020年监测数据,金沙的考古科研合作单位达到了40家,长期学术合作专家有44人;圆明园开展了28项考古和科研项目,科研投入668万元;“杭州良渚日”批准设立,良渚各类活动组织投入925万元,培养志愿者342人;三星堆遗址在考古直播“破圈”前,微博粉丝量就有410万,微博发表数量2万条;秦始皇陵“欢乐博物馆”、金沙太阳节、良渚“绘本+”、万寿岩第二课堂、大窑龙泉窑 “不灭窑火”、大明宫音乐节和马拉松,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正以多样化的保护利用成果,主动融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作为符合我国国情的大遗址保护利用模式和成果,具有绵长的成长潜质和发展后劲,为我国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及国家公园管理体系愿景提交了“文物案例”。最新修订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正式印发,为“十四五”时期公园高质量发展引航定向,伴随第四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启动,一批在考古遗址研究阐释、保护利用和文化传承方面具有全国性示范意义的重要考古遗址也将以更新颖的面貌加入公园队伍,更多精彩纷呈的考古遗址文化大戏,将在融入城乡发展和寻常百姓生活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中持续上演。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文物保护工程所大遗址与规划部主任、

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联盟副秘书长 安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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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国家考古遗址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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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安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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