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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研究 | 河南南阳首次发现东汉时期铅质买地券

摘要:   买地券(M13:1)为铅质,平面呈长方形,长39厘米,宽4厘米,厚0.2厘米。铅券体局部破裂,但券文完整。铅券两面从右至左阳刻隶书体文字刻有174字,文字表面涂有朱砂。券文清晰,个别字迹稍模糊(图二1、2、3)。券文如下:  正面:建寧四年三月三日,中鄉男子周世雅買順陽郭元輔所有宛襄門亭部兒氏丘陵田丗五取,囗町瓦宅一區。根生地著,中有伏財寶 ...

  买地券(M13:1)为铅质,平面呈长方形,长39厘米,宽4厘米,厚0.2厘米。铅券体局部破裂,但券文完整。铅券两面从右至左阳刻隶书体文字刻有174字,文字表面涂有朱砂。券文清晰,个别字迹稍模糊(图二1、2、3)。券文如下:

  正面:建寧四年三月三日,中鄉男子周世雅買順陽郭元輔所有宛襄門亭部兒氏丘陵田丗五取,町瓦宅一區。根生地著,中有伏財寶物。上至天,下至皇湶,一銭以上悉并行。賈錢十三萬五千,錢即日畢。若田為人所仞賄,元輔當為諟政市如故。田東比王季盛,南盡佰,西比陳土、劉平,北比尹儒,車路水如古。故即日相可這,對共為卷書,時彭人虞文方、

  反面:尹孝德、梁真、王囗迈、李藏明、劉佃囗、谢威平,書知券约車道當與陳土共路沽酒各半錢千少丗。

  图二 M13出土买地券(1.照片 2.拓片 3.临摹)

  买地券,即古代买地地契,亦即买地订立的契约。载明土地的面积、价格及坐落、四至,由当事人和见证人签字盖章。周世雅用十三万五千钱买到郭元辅所拥有的儿氏田三十五亩、瓦屋一区,可以清楚地看出买地人、卖地人以及先前耕田人三者之间的阶级关系。显然,郭元辅为一拥有大量土地的庄园地主;周世雅为一般中小地主;儿氏很可能为郭元辅门下无房无地的依附农民。

  值得一提的是周世雅所买的房屋系“瓦宅”,这就从文物的层面证明了南阳宛城周边瓦房的存在。它与三国时期诸葛亮的“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先帝(刘备)不以臣卑鄙,三顾臣于草庐之中”之“草庐”,组成了南阳周边多样化之屋顶结构。但在当时,即使屋顶材料有“瓦”与“草”之区分,其墙体均非用汉砖砌筑,而是由堆土夯筑而成(翟京襄《东汉建宁四年南阳周世雅买地券和瓦宅券考》,《南都学坛》,2020年第6期)。

  另外,根据买地券内容周世雅买地券也真实反映了东汉后期土地买卖、土地兼并,乃至东汉社会以田庄为表现形式的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发展情况。土地买卖的价格也绝非无中生有,而是当时即建宁四年(171)市场价格的真实反映(图中文字由南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特聘研究员王建中先生临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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