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预告
关于召开海上丝绸之路保护和申遗工作会议的通知
办保函〔2017〕402号
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
为进一步推进海上丝绸之路的保护、管理和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我局将召开海上丝绸之路保护和申遗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一)会议时间:2017年4月20日1天,4月19日报到,4月21日疏散。
(二)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东方宾馆
二、会议内容
根据申遗计划和策略的调整,在前期申遗准备工作推进的基础上,与相关各方重新议定申遗牵头城市,明确各项申遗主题研究、预备清单调整、保护展示、宣传交流等方面的工作计划,细化任务清单和时间表。
三、参会人员
广东、福建、浙江、江苏4省参会人员包括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相关负责人各1-2人,首批海丝申遗点所在地市(或县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各1人、文物行政部门领导各1人(泉州除外)。
河北、上海、山东、广西、海南5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文物行政部门负责人各1-2人参会。澳门特区政府文物部门负责人1-2人及台湾相关专家1人参会。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国家文物局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相关负责同志。
四、参会准备
(一)请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组织本地区相关人员参会,并汇总本地区参会人员名单。
(二)请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和地市人民政府分别就海上丝绸之路研究、保护、管理和申遗工作进展情况及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准备会议材料,并做会议讨论发言。
(三)请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将汇总的参会人员名单和工作报告于2017年4月15日下午17时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我局。
五、参会费用
参会人员旅费自理。会议期间的食宿等费用由我局承担。
六、联系人
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司(世界文化遗产司)世界遗产处 邵军 010-56792083、叶思茂 010-56792076;传真 010-56792108;电子邮箱 sacheach@aliyun.com。
广州市文物局 范旨淇 020-28338173、胡剑光 020-28338176;传真 020-28338171;电子邮编 gzshssyb@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参会回执
国家文物局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