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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土司城址

摘要: 苏土司城址,明、清时期遗址,位于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康乐县。2023年4月25日,入选甘肃省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城址呈长方形,南北长约200米,东西宽约100米,占地面积约2万平方米。城址因修建于山梁上,所处位置居高临下,地势险要,易守难攻,南城墙外4米处就是高30多米的陡坡,陡坡下有自西向东的鸣鹿河流过,北城墙建在山脊之上,北侧是陡峭 ...
 
苏土司城址,明、清时期遗址,位于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康乐县。

2023年4月25日,入选甘肃省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苏土司城:临夏土司制度的实物见证
★张有财
在甘肃省康乐县苏集镇南侧,有一条西高东低的东西向的黄土山梁,因山头东端像一条鱼嘴,当地人便叫这条山梁叫“鱼嘴山”,在离鱼头200多米的山梁上,矗立着一座雄伟的古城。这座城是明清时期吐蕃沙马族土司的土司衙门所在地,因城的主人为苏姓的吐蕃族土司,当地百姓称之为“苏土司城”,成为临夏地区土司存在的实物见证。


一、苏土司城基本情况

城址呈长方形,南北长约200米,东西宽约100米,占地面积约2万平方米。城址因修建于山梁上,所处位置居高临下,地势险要,易守难攻,南城墙外4米处就是高30多米的陡坡,陡坡下有自西向东的鸣鹿河流过,北城墙建在山脊之上,北侧是陡峭的山坡,山坡下的平川中有八松河流过,两条河在“鱼嘴”下不远处交汇成苏集河缓缓向北流去。城墙顶宽3.5米,基宽5米,高12米,整个城墙系夯土版筑而成,夯土层厚薄不一,分10厘米、25厘米、19厘米三种,城墙四角处各筑有一个半径为3米的半圆形角墩,古城有南、西两个城门,宽约6米,分别位于南城墙和西城墙正中处。因北城墙修筑于山脊之上,城墙东侧开挖有宽3-5、深2-3米的护城壕,西城墙西侧开挖有宽5-10米、深6-11米的护城壕。城内地势南低北高。除土司城之外,同时在城的西北侧修建了一座烽火台。烽火台为边长9米、宽7米的实心四棱体。东西长9米,南北宽7米,自下而上收分,高7-5米,台体系夯土版筑,夯土层厚10厘米,外面一周有圆形的倒塌障墙和壕沟的痕迹。该烽火台距苏土司城一箭之隔,应属苏土司城的附属防卫设施。


二、苏土司的兴起

沙马族是元末明初居住在河州境内的吐蕃众多部族中势力较大的一支,明洪武三年(1370年)农历八月,明征虏左副将军邓愈进兵河州,在逼近河州之前“遣人诏谕吐蕃”及河州守将投降,沙马族首领随同镇守河州的元朝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姬索南普投降,其首领因投诚有功,被朝廷赐姓为苏,奉旨安插在河州沙马里地方(今和政县新营乡境内)一带居住,筑有沙马城。沙马族首领除管理沙马族外,同时还统管有另一个吐蕃部族-牙塘族(居住于今和政县买家集乡境内)。沙马族首领像投诚的众多吐蕃族一样,其主要职责,一是定期朝贡,或二年、或三年,贡品以马为主,兼及土特产,成为“中马番族”之一,所谓“中马番族”,也称“招茶中马番族”,就是专门负责向朝廷贡马的番族,作为交换,官府用茶叶向他们换取马匹,同时不准私人经营茶马贸易,违者重罚。明代在茶马贸易管理中,为了保证这些纳马番族的利益,实行了金牌信符制度,洪武二十六年(1394年),明太祖派曹国公李景隆到甘青藏族地区发放金牌,其中河州必里卫西番二十六族,颁发金牌二十一面。河州茶马番族最早时有57族,明初有36族,明末只剩29族,他们通过河州茶马司进行着茶马的贸易活动,定期向朝廷纳马。这些纳马番族由于有金牌信符制度的保护和向朝廷贡马的特殊身份,具有相当的独立性,形成自相君长,世代承袭的管理体系,不少纳马番族首领逐渐转化为土司,在河州厅办理招中茶马事务,俱奉旨颁有“敕札信”或“部札号纸”,这些土司之承袭,先由当地政府列举宗图结状,送兵部核批,发“号纸”,其惩处亦由兵部审核。河州为西部重镇,“其地东连陇属,西控吐番”,在军事上为兵家所必争。因此,河州土司均为武官,其首领分别被分封为百户、千户、卫指挥佥事、指挥同知等职。

沙马族首领的另一个主要职责就是协助官兵防守关隘,战时率部卒从征,且自备马匹和军械。明军攻克河州之后,明王朝出于政治和军事上的需要,在当时河州西南沿白石山-太子山-小积石山脉一线,选择山巅、谷口、高阜,“由东而西,西而北”,设置了积石关等二十四座关隘,作为捍卫西陲重镇河州,抵御蒙古、西番等游牧民族“入侵”劫掠的屏障,这些关隘就是史书所说的“河州二十四关”,它与洮州卫边墙首尾相接,成为南接洮水,北拒黄河,纵贯七百里的明清时期河洮长城。沙马族苏土司防守的关隘为周边的牙塘关、沙马关、斯巴司关和陡石关等关隘,属于河州二十四关中的四个关隘,由于守关隘有功,其首领苏土司被授予四品指挥同知,并逐渐兼并了居住在其东南面的今康乐县八松乡一带吐蕃一支中的葱滩族、古都族、巴咱族三部族,将势力进一步延伸到今康乐县苏集镇、八松乡一带,一跃成为河州土司中势力较大的土司之一。

三、苏土司城的搬迁

明代中期,随着沙马族土司管辖区域的扩大和族民的增加,沙马族苏土司将土司衙门从原来阴寒潮湿的沙马里搬迁到自然条件相对较好的今康乐县苏集镇鱼嘴山上,修筑了新的土司城和烽火台,在城内设立了土司衙门、兵营,以及商铺和沙马族人居所。城下的川地均为其族人村落。其所辖有族民两千多人,地千顷,士兵五百余名,其辖地东至果园,西至沙马关,南至安龙关,北至牙塘关,相当于今康乐县和和政县部分地区。苏土司所辖地方分属河州卫所属的当川里、胭脂里、景古里;狄州道所属的康乐里、岷州所属的沙马里(嘉庆二十七年里归狄道),各里属地多有穿插。

明朝灭亡后,清初沿袭了明朝的“招茶中马”制度,清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河州境内的中马番族由于各部族的自相兼并,仅存19族,其中弘化族弘化寺国师张老卜藏坚错、灵藏族马营寺禅师赵罗藏锁南、珍珠族永昌寺韩旦令扎失,俱奉旨颁有敕札印信。沙马族土司苏成威、癿藏族土司王镇海,虽无印信,俱有部札号纸,这些番族的首领继续享有明朝享有的各种特权和地位。

四、苏土司的衰落

土司是明清时期中央与地方各少数民族统治阶级互相联合、斗争的一种妥协形式。朝廷通过对这些土司的管理,实现了对边疆和民族地区“额以赋役,听我驱调”的目的,促进了国家的大一统。而这些土司则积极为朝廷效命,贡献良马、防守关隘,讨伐各地叛乱,一度深得朝廷的信赖,“有捍卫之劳,无悖叛之事”土司有了朝廷的封赏,在自己地盘上也就更有威望,忠诚的土司与慷慨的王朝,达成了双赢的“契约关系”。在土司统治下,其管辖土地和族民都归土司世袭所有,土司各自形成一个个势力范围,造成分裂割据状态。但土司的存在其弊病也很多,集中表现在:在经济上,享有财政特权,阻碍了封建地主制经济的发展;在政治上,土司拥有军队、可以私设监狱,对所属土民有生杀大权,享有行政、法律等方面的各种特权;为了争夺土司的继承权,其子弟相互争杀,这些严重妨碍了中央集权;而土司对内残暴统治属民,土司所到之处,土民必须下跪迎接,土司出,其仪卫颇盛,土民见之,皆夹道伏,这些造成的民族内部矛盾日渐突出,同时土司还骚扰与之接壤的政府管辖的里民,抢夺这些里民的人丁财产,对当地的治安和稳定,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和威胁。

康熙、雍正时期国力强盛,为解决日久相沿的土司割据的积弊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并开始了一系列改土归流的措施,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沙马族苏土司像千千万万的土司一样,逐渐走向了衰亡的道路。

清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当时的洮岷道〈清康熙二年(1663年)置,驻岷州卫(今岷县),领岷州卫、洮州卫、西固城所、巩昌府阶州、文、成、漳三县〉对赋税进行改革,将境内土司的原来贡银改作地丁银,应纳钱粮由土司征解,此时岷州厅所辖的沙马里苏土司的纳粮田地仅有17顷96亩5分,应丁族仅19人,与属地原有人丁地亩严重不符,而其苏成威土司则供职于河州卫,年贡银五十两,河州、岷州两厅为赋税权,为此交涉一年多,因相互扯皮,最终无果而终,但却为苏成威土司的消亡埋下了种子。

清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时任河州知州的王全臣“奉檄查议”,并向朝廷密呈了《土司条仪》。言:“其牧河四载,深悉土司、国师病国害民之弊。因河州地粮不清,小民苦于赔累,是以详请各宪,清地查丁。其间里积书手欺隐谲寄者固多,而土司、国师包揽霸占者亦复不少。查河州沿边,有土司、国师共有十九族。其地与汉民犬牙交错,附近居民,有畏其欺凌竄入者;有被其引诱竄入者;有犯法惧罪竄入者;有避荒抗赋竄入者。有佃种番地,遂成部落者;有卖产土司,遂成番地者。种种弊端,难以枚举,试举一二言之——是土司国师等之霸丁占地,其来有久,其术甚巧,总缘伊等以土司国师为护符,自恃从无处分定例,而有司又不敢加以刑法,遂肆意妄行,毫无顾忌,以里民争地,则称系伊等纳马田地;与里民争丁,则称系伊等守隘部落,动以欺君、抗中、悖旨、违误军需等语,挟制官司,承审之官,亦以招中为重,不敢深究”,条义中列举了河州地区土司的种种弊端和累累劣迹,并提出了具体的解决对策,“将土司国师现在耕种之地土,清其疆界,现在管辖之部落,查其户口,造具清册——令诸子剖其田地,分其部落,即降职承袭,其子孙未有不欢欣者”。此后朝廷开始了在河州地区的削弱土司的改革进程。

五、苏土司的消亡

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沙马族土司苏成威奉调令带土兵进藏。雍正元年三月(1723年)二月,甘肃布政司将沙马族划归岷州厅管辖。雍正年间,随着罗卜藏丹津之乱的平定,如何加强甘青地区统治的问题重新提了出来,于是便有了雍正四年(1726年)清理田土的事,苏成威土司所属的沙马族被查出“有族人两千余,地有千顷”,敕曰:“如果系里民里地,应按名输徭,按亩纳粮,断未有种千顷而只纳十七顷之赋,二千余人,只报三十九丁之理”。同年,沙马族苏土司原来所属的沙马、牙塘、古洞、葱滩、八扎五族被朝廷除名,其辖地改土归流,其属民均归临洮府狄道县,由地方行政管理,显赫一时的沙马族苏土司自此消亡,前后历时近350年。原苏土司治下的沙马族等吐蕃部族此后逐渐放弃族号,在当地汉文化影响下,说汉话,习汉事,从汉俗,着汉装,从半农半牧的生活方式转向单一的农业生产。

苏成威土司率兵进藏后再也没有回来,成为苏姓土司的最后一位土司,曾经辉煌一时的苏土司城因无人经营和管理,逐渐衰落,渐渐沦为废墟,城内其后代和族民为耕种放牧之便,纷纷迁出,落户于耕地较多的今康乐县鸣鹿乡、苏集镇一带,一部分以牧业为主的族人随水草南迁进入甘南藏区。从此,这座古城逐渐成为当地人的耕种之地,古城的历史荣光只停留在县志、文献记载和民间口口相传的故事中。

而今,生活在鱼嘴山苏土司城周边的苏土司后裔,不管是直系的,还是旁系的,多以打工、务农为生,过着平凡而又踏实的日子。在他们身上,早已褪尽了那土司“王孙贵族”的光环,他们也会偶尔向故园张望,在夕阳西下的余晖里,从老人的诉说中,想起自己祖上曾经的荣光。

参考书目:

1.临夏州志编纂委员会编《临夏回族自治州志》,甘肃人民出版社出版,1993年6月第一版。

2.康乐县地方志编纂委员编《康乐县志》,三联书店出版,1995年11月第一版。

3.马志勇点校《〈河州志〉点校本》,甘肃民族出版社出版,2017年9月第一版。

4.徐正文主编《康乐史话》,甘肃文化出版社出版,2007年6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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