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议程

甘青地区史前时期的墓葬——2017年度考古学研究系列学术讲座第八讲

摘要:  2017年7月28日下午,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主办的“2017年度考古学研究系列学术讲座”第八讲在考古研究所八楼多媒体厅举行。本场讲座邀请到西北大学文化遗产学院陈洪海教授(图一),为大家带来题为“甘青地区史前时期的墓葬”的学术讲座。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刘国祥研究员主持并点评(图二)。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西北大学、吉林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和学生们聆听了此次讲座。图一:主讲人 陈洪海教授图二 ...
 2017年7月28日下午,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主办的“2017年度考古学研究系列学术讲座”第八讲在考古研究所八楼多媒体厅举行。本场讲座邀请到西北大学文化遗产学院陈洪海教授(图一),为大家带来题为“甘青地区史前时期的墓葬”的学术讲座。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刘国祥研究员主持并点评(图二)。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西北大学、吉林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和学生们聆听了此次讲座。


图一:主讲人 陈洪海教授


图二:主持人 刘国祥研究员

  一般我们所说的华夏指的是黄河中下游地区,也就是俗称的中原地区,同时也是中国文化的发源地。它的西边是西域地区,再向西则是诸如印度河文明、两河流域文明等其他的文明发源地。而在中原地区和西域地区的中间呈走廊的地方,则是甘青地区(图三)。这一区域是比较独立的一片区域,是沟通中原和西域的通道,在历史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其重要性可概括为两点:拓展和交流。


图三:甘青地区的地理位置

  首先,从地理位置上看,甘青地区与中原地区边缘相连。其中的渭水流域是中国古代文明的发祥地之一,也是早期农业文明的中心地区,但同时,它也处在中原地区的边缘。这样的地理位置有两个特点,一是此地处于环境交界带,即处于干旱、半干旱地区的交界处;二是由于环境原因导致此地成为了一处生业敏感地带,在环境适宜的时候,农业会得到发展,而在环境恶化的时候,农业则会衰退。正是由于这样的环境和经济,使得这一区域成为一个文化拓展的边缘地带,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文化收缩和拓展的作用。

  其次,甘青地区是一处交流的通道,从地理上沟通了中原和西域,从文化上沟通了中西方文化。除此之外,甘青地区也是南北方的交流通道。曾有考古学家指出从东北到西南有一个环中原的半月形文化传播带,该文化传播带经过甘青地区,故甘青地区也是沟通南北方文化交流的通道,也被称为民族走廊。

  虽然从今天看来,甘青离西安、北京这些古城相距甚远,但在考古学上,甘青地区从来不是处于边缘地带。

  1921年,瑞典考古学家安特生在河南渑池仰韶遗址发掘出了一些彩陶,经过他的研究调查,发现这些彩陶与特里波利文化、安诺文化出土的彩陶花纹有些相近,且时间早于仰韶,因此猜测仰韶的彩陶是从西方传入(即“彩陶西来说”),进而猜测类似的彩陶应当在作为交流通道的甘青地区留有更多痕迹。有了这个猜测,安特生随后去了临洮(1923年)、兰州(1924年)等地采集样品,并进一步提出了“中国文化西来说”。虽然这一观点在日后被考古学家证实并不可信,但安特生对仰韶文化的研究仍然有很多可圈可点之处。

  1978年,严文明先生在《文物》杂志上发表《甘肃彩陶的源流》一文,从地层学、类型学角度对甘肃彩陶的变化发展进行分析,展现出了一种东来西渐的格局(图四)。


图四:彩陶展现的东来西渐格局

  本文将对甘青地区史前时期的墓葬形制、分布等问题做简单论述。讨论之前,有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甘青地区的研究主要是墓葬呢?有两点原因:一,客观上来说,甘青地区与中原地区相比,环境较差,古代人类生活遗留下的痕迹远少于中原地区,而且即便留下生活痕迹也保存较差,故而主要保存下来的为墓葬遗迹;二,从主观上来说,墓葬(尤其是埋葬习俗)具有其特殊性,根据陈洪海教授从事甘青地区墓葬研究近三十年的成果,他认为甘青地区因为地处文化交接带,所以同一村子里有可能居住有多个不同少数民族的居民,这些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区别并不明显,但在墓葬方面区别却十分明显,因而从墓葬区分族群特别有效,墓葬习俗非常明显的反映了群体心理认同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研究意义。

  以下将从四方面来讨论甘青地区的墓葬习俗。

  一、二次扰乱葬

  1.二次扰乱葬的认定

  纵观甘青地区的埋葬习俗,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尸骨散乱、骨骼缺失严重。这种现象夏鼐先生1945年在甘肃临洮寺洼山发掘的时候便已经注意到,所发掘的几座寺洼文化墓葬中“一是火葬后将骨灰盛在陶罐中,如第零号墓;二是平放仰卧如第三、第五、第六号墓;三是乱骨一堆,如第一、第二和第四号墓。”(图五)这种墓葬现象后来还多有发现,称之为二次葬,或“乱骨葬”。


图五:临洮寺洼山A区墓葬图

  2.二次扰乱葬的认定标准

  二次扰乱葬的埋葬步骤如下:

  第一步,先进行正常埋葬(墓向、形制、葬具、尸体姿势、随葬品等方面或有不同)。
 
  第二步,设置墓上标志,一般在墓口放置有石头或罐子等作为标记(核桃庄辛店文化墓地以及同德宗日墓地多是放置石块)。
 
  第三步,在埋葬一段时间之后,再挖开对人骨进行二次处理,目标似乎限定于人骨,将头部和躯体打碎、扰乱,甚至将人骨和葬具一起焚烧,这一过程称之为“扰乱”,伴随这一过程可能存在祭祀活动。

  第四步,扰乱后再进行掩埋,将散乱的人骨、随葬陶器、墓口的石块标志混在填土中。

  3.二次扰乱葬的辨析标准

  辨认二次扰乱葬,可以从以下标准来进行辨认:

  (1)骨骼零乱,表现为:a,头骨错位、破碎或缺失,其余骨架保持完好;b,头骨、胸骨散乱或有缺失,四肢骨保持完好;c,上部骨骼散乱有缺失,盆骨以下完好;d,膝盖骨以下保持完好,以上部分散乱有缺失;e,完全散乱,骨骼破碎不全;f,人骨混杂,部分墓葬人骨大量缺失而相邻墓葬则多出一些人骨,发掘中能够辨认的往往是头骨,而采集人骨鉴定的时候区分出来的数量就更多。

  (2)经过扰乱的墓葬一般墓穴平面都不规整,尤其是散乱的人骨上身部位对应的墓穴表现更明显,有些考古报告中直接称之为“平面呈鞋底状”。

  (3)二次扰乱若是同时针对多座墓葬,则形成相邻墓穴上部混为一体,例如同德宗日墓地的M229、M230、M231,三座墓葬发掘时上半部均为一个不规则形的大坑,草木灰、红烧土、破碎的陶器、散乱的人骨混杂其间;约50厘米以下才分别是未被破坏的墓穴。

  4.二次扰乱葬的时空分布

  半山-马厂时期,在循化苏呼撒、尖扎直岗拉卡、同德宗日、康乐边家林的墓葬中,达到三分之二的墓葬呈现出二次扰乱的现象;在广河地巴坪和兰州花寨子的二次扰乱墓有近一半;而在民和阳山、青海柳湾、西宁朱家寨中则数量不多(图六)。


图六:二次扰乱葬分布示意图

  这些分布区域多为藏民聚居区,而藏族的主要埋葬习俗为天葬、水葬、火葬,极少有土葬。天葬、水葬、火葬的主要特点就是对躯体的破坏,藏族人民相信如果躯体不被充分破坏,灵魂便得不到解脱,因此埋葬时需要尽可能整体破坏躯体,以便使灵魂自由。

  二、尸骨摆放姿势

  1987年在青海民和阳山墓地(半山-马厂时期)的发掘中,发现主要有两种葬式:侧身曲肢葬和俯身葬,且两种葬式分区较为明显。在对民和阳山墓地的发掘中,一直有这样的困惑,为什么在同一墓地中,会存在两种不同的姿势呢?20世纪90年代发掘的青海宗日遗址,俯身葬占比近九成。因而我们思考,既然有比较纯粹的俯身葬墓地,那么有没有比较纯粹的侧身曲肢葬或仰身直肢葬的墓地呢?若是有,它们在时间上、空间上又是如何分布的呢?

  之后我们对该区域的葬式进行了认真的统计,发现空间分布上主要有三种葬式:以兰州为中心,从兰州到宁夏的一片区域,其葬式主要为侧身曲肢葬;进入青海循化、化隆、共和、同德等地,即沿黄河一线进入青海境内的区域,其葬式主要为俯身直肢葬;继续向北的湟水流域的乐都、西宁一线和河西走廊,其葬式主要为仰身直肢葬(图七)。


图七:半山-马厂时期葬式分布

  这时我们再回过头来思考之前民和阳山墓地的困惑,可以发现民和阳山刚好位于俯身葬和侧身曲肢葬的交界处,因而才同时存在两种不同的葬式。

  三、甘青地区发现的火葬墓

  甘青地区的火葬墓发现时间很早,1945年4月,夏鼐先生在甘肃省临洮县寺洼山发掘清理了几座寺洼文化墓葬,首次记述了火葬墓的发现情况:“第零号墓,将骨灰盛在陶罐中。……这墓中收藏骨灰的陶罐和殉葬罐,都是标准型的寺洼陶。这是属于寺洼期文化,毫无疑问”(夏鼐:《临洮寺洼山发掘记》,《考古学论文集》,科学出版社,1961年)。

  早在春秋时期,文献就有记载火葬墓:

  《墨子》卷六《节葬下》说:“秦之西有仪渠之国者,其亲戚死,聚柴薪而焚之,烟上为之登遐,然后成为孝子”。

  《荀子》卷十九《大略》篇说:“氐羌之虏也,不忧其系累也,而忧其不焚也”。

  《吕氏春秋》卷十四《孝行览·义赏》篇也说:“氐羌之虏也,不忧其系累而忧其死不焚也”。

  《旧唐书》卷一九八《党项羌传》说:“死则焚尸,名曰火葬”。

  由于文献记载了羌人火葬,在寺洼文化墓葬发掘出了骨灰罐,使得寺洼文化、火葬、骨灰罐三者有机联系在一起。

  然而夏鼐先生说:“至于当时这种火葬制是通行于全体的氐羌呢?或仅限于某数部落?我们还未能确知,但是后者的可能性比较大。采用火葬制的氐羌部落,是否专行火葬,或仅是部落中的一部分人实行火葬,我们也无法确定。……洮河流域在古代适在氐羌的区域中,并且由文献方面我们知道由春秋直至唐代,氐羌中有些部落确曾行过火葬制的。这次火葬制遗迹的发现,增强了寺洼文化和氐羌民族的关系。”夏先生的分析是谨慎的,可是由此得出的推测再也没有被怀疑过,几乎成为了定论。

  五十多年过去,骨灰罐形式的火葬墓竟仍是一个孤例。检视1949年以来大量的考古发掘资料,我们发现倒是另一种火葬形式不止一次地出现,即将葬具与尸骨在墓穴里面焚烧的火葬方式。下面我们将它们一一列出,窥其特点:

  1. 青海省循化县苏呼撒墓地

  共发掘半山类型墓葬65座,其中有4座火葬墓:M77、M100、M101、M110,不是将尸骨焚烧后再行瘗埋,而是在墓穴中将木棺点燃焚烧,木棺及尸骨大部或部分被火烧过,然后再将墓葬掩埋。焚烧前对尸体及随葬器都经过扰动,木棺、人骨、随葬器以及墓室四壁皆有焚烧痕迹。

  2. 青海省尖扎县直岗拉卡砂料场墓地

  共发掘半山类型墓葬25座,2座墓葬的木棺被焚烧;还有洞室火葬墓1座(M25),是利用山坡地势掏成洞室,洞里面下挖长160厘米、宽72厘米的长方形竖穴土坑,坑内满是被烧过的木炭,所以命名为洞室火葬墓。

  3. 青海省化隆县上半主洼墓地

  共发掘卡约文化墓葬85座,其中有火葬墓2座。M2,长方形木棺,墓内存有下肢骨,木棺有被火烧过的痕迹。M10,不规则长方形竖穴土坑墓,棺内人体用泥土包住再行火烧,使人骨架被红烧土紧紧裹住。火葬采用直接在墓坑内焚烧,棺木及人骨皆烧得不透。

  4. 青海省同德县宗日墓地

  共发掘墓葬341座,相当于马家窑文化时期的宗日文化墓葬大约有255座,齐家文化甚至可能属于卡约文化的墓葬大约86座。火葬墓发现不足10座,其中1座年代可能相当于马家窑类型时期,另外可能有属于小坪子期的,多数则相当于半山期。

  根据以上墓地的发掘,可以归纳出火葬墓的特点如下:

  第一,时代上自马家窑类型时期,下至卡约文化,比较集中的是半山期和卡约期;第二,都是有木质葬具;第三,二次扰乱葬盛行,尸体摆放姿势基本看不出来,只有宗日墓地的1座能够辨认原来为俯身直肢;第四,分布区域都是在循化以西的黄河两岸(图八),亦是二次扰乱葬分布的集中区。


图八:火葬墓分布图

  通过以上研究,鉴于骨灰罐式火葬至今仍是孤例,所以将之与羌人联系未免牵强。而前面所说的几种新形式的火葬,或许更值得重视。原先认定的寺洼文化为羌人遗存说,因火葬墓分布范围的重新认定,而需要进一步检讨。相对于寺洼文化来说,卡约文化更加吻合。火葬可能为西北的氐、羌在考古学上的不同表现形式提供了线索。

  2008年至2012年,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与西北大学文化遗产保护与考古学研究中心对甘肃磨沟墓地进行了联合发掘(图九),经过12次发掘,共发掘1688座墓葬,出土4500多具人骨。该墓地中发现有火葬墓,同时还发现有不少骨灰罐(图十)。通过对磨沟墓地的发掘,我们可以看出在洮河流域(图十一中红圈范围)分布有骨灰罐,而在黄河流域分布有火葬墓。


图九:磨沟墓地发掘现场


图十:磨沟墓地M434、M469、M610中发现的骨灰罐


图十一:火葬墓和骨灰罐分布图
 

  四、齐家文化的男女合葬墓

  齐家文化的一大特点就是男女合葬墓,在甘肃武威皇娘娘台、甘肃永靖秦魏家、甘肃永靖大何庄等地所发现的合葬墓,多为男女双人合葬。从陪葬品的情况和人骨鉴定结果看,合葬墓中的男性为仰身直肢葬,女性面向男性呈侧身曲肢葬,在考古发掘报告中被描述为“卑躬屈膝状”,随葬品则集中于男性身侧。目前主流观点认为甘青地区在齐家文化时期已出现男女性别压迫,男子在社会上处于统治地位,女性则处于被统治地位。在发掘中出现了用妻妾殉葬的行为,进而推测当时已经出现了阶级萌芽。不过在齐家文化墓葬中,还存在许多单人墓葬,下文以甘肃永靖大何庄和甘肃永靖秦魏家遗址为例进行分析。

  1. 秦魏家与大何庄遗址的位置

  大何庄遗址和秦魏家墓地都位于甘肃省永靖县莲花公社大何庄村南500米的台地上,北临黄河、东近大夏河,两处遗址仅以苦水沟相隔,距离约500米(图十二)。从沟边断崖上多见灰层和墓葬来看,这两处遗址原先可能距离更近一些。


图十二:秦魏家与大何庄遗址的位置

  2. 大何庄遗址墓葬分析

  大何庄遗址为居址区,共发掘有82座墓葬,其中儿童墓55座占67.1%,成人墓26座占31.7%,另有1座为成人与儿童合葬墓。从统计数字可以得出几点认识:

  从姿势上看,成年人墓葬可以分为两个大的群体,其仰身直肢葬群体多数头向西北,基本都有陶器和其它随葬品,甚至还有1例使用儿童殉葬;侧身屈肢葬群体头向分散,但无一例向西北方向者,几乎无随葬品。这两个群体应该分属于社会地位相差很大的阶层。
 
  从性别上看,男女性别之间未见明显差别。仰身直肢葬的男女均有随葬品,而侧身曲肢葬的男女均一无所有。

  从年龄上看,儿童墓葬占绝大比例,但是多数头向西北、仰身直肢,应该属于成年人的仰身直肢葬群体。

  3. 秦魏家墓地单人葬分析

  秦魏家主要是墓葬区,共发现有墓葬138座,其中单人墓114座,合葬墓24座。南区墓葬头向西北,北区墓葬均头向西。

  单人墓葬的统计分析,可以得到如下几点认识:

  从葬式上看,该墓地的主体是仰身直肢葬,其它葬式比例很小,侧身屈肢葬者社会身份地位略低。

  从性别上看,成年人男女数量比例相似,墓葬的形制、葬式、随葬品也相似,无明显身份地位的差别。

  从年龄上看,儿童与成人比例异常,遵循未成年人不入集体墓地的制度,除了作为殉葬的未成年人以外几乎无未成年人。
 
  4. 秦魏家墓地合葬墓分析

  在秦魏家24座合葬墓中,有8座成人与儿童合葬墓,其中2座为成年男子与儿童合葬,3座为成年女子与儿童合葬。在16座成人与成人的合葬墓中,经性别鉴别的有7座均是男女合葬。从合葬墓的统计分析可知:

  成人与儿童合葬中,既有成年男性也有成年女性,不存在明显的男女性别差异。

  成人与成人合葬中,男女性别的身份地位有明显差别,属于不同的社会层级。

  合葬墓中居于主导地位的被葬者几乎全是仰身直肢,仅有一例侧身直肢者,居于附属地位的被葬者则多数呈侧身屈肢。

  5. 秦魏家墓地与大何庄遗址关系分析

  首先,根据以上对秦魏家和大何庄的统计分析,可推测出两者属于同一聚落,大何庄为居住生活区,秦魏家为专用墓葬区。

  其次,这一聚落的人群有着明显的等级差别,可划分为统治集团和被统治集团,前者流行仰身直肢葬,后者流行侧身屈肢葬。尽管整个聚落分化为两个等级森严的集团,但是在同一个集团内却没有明显的身份地位高低之分,尤其是没有男女性别的高低之分。统治集团的女性也可以使用儿童殉葬,但不能使用成人殉葬,而男性则有使用儿童和女性殉葬两种方式,从这一角度来说,统治集团内的男性身份地位略高于女性。殉人来自于被统治集团,也就是流行侧身屈肢葬的人群。

  再次,秦魏家墓地只是统治集团成年人的公共墓地,未成年人死亡仍是埋在居址周围。而被统治集团的人们不能葬入秦魏家墓地,只能随意地埋葬在大何庄这个居住生活区的范围内。

  最后,统治集团的人们并未脱离生产劳动,因为随葬品中经常还有随身工具。加上埋葬习俗的差别,可以判断两个集团的分化并不是出自于同一个血缘族群的贫富分化,而是一个血缘族群对另一个血缘族群的统治。

  五、黄河上游史前时期人群构成与流变

  根据墓葬反映的人群构成和流变,黄河上游史前时期可分为四个时期:马家窑期、半山-马厂期、齐家期和青铜时代。

  第一阶段的马家窑期,形成了甘青文化圈。这一时期,东边的人群越过龙山、六盘山进入甘青地区,农业种植技术、陶器制作技术进入甘青文化区,与当地文化进行融合,使得农业生产区域得到扩展,彩陶得以发展并形成自己的地方特色。由于当地的葬俗根深蒂固,甘青文化圈形成之后,使得二次扰乱葬得到了普及。同时在这一文化圈形成过程中,产生了一些内部差异,例如宗日墓地出土的随葬陶器有宗日系统和马家窑系统之分,此外埋葬习俗上也存在差别。

  第二阶段的半山-马厂期,甘青文化圈的人群分化比较明显,由葬式分布可窥得一二。

  第三阶段的齐家期,甘青文化圈的人群冲突与重组较为明显。这一时期,齐家人从东进入兰州并统治该区域,原先此区域的住民,一部分成为被统治阶级,一部分远走他乡,向河西走廊迁移。

  第四阶段的青铜时代,表现出了人群的融合与回归。青海境内的黄河流域和湟水流域的俯身葬文化圈消失,与其东侧的仰身直肢葬合并,出现卡约文化。辛店文化分布范围内则实现了侧身曲肢葬的复兴。

  六、甘青地区史前时期文化交流

  甘青地区史前时期除了墓葬十分有研究价值,其文化交流也有值得关注的方面,例如早期冶金术的起源与传播、中国境内麦类作物的起源、权杖头、甘肃青海洞室墓与封土堆等问题。因本次讲座重点为墓葬,故在此不做赘述。

  讲座结束后,与会学者就大何庄和秦魏家墓葬人群源流和发展变化、大何庄的殉葬儿童是如何判断其殉葬身份、骨灰罐内已焚烧尸骨能否提取生物学信息、墓葬扰乱顺序等话题进行了热烈地讨论。

  最后,刘国祥研究员再次向陈洪海教授表示感谢,并颁发讲座嘉宾聘书(图十三)。他认为此次讲座提供的资料十分系统详尽,对甘青地区史前时期墓葬习俗的特点进行了归纳总结,如人骨散乱缺失、尸骨摆放姿势、火葬、男女合葬等,通过统计分析,概括其时间与空间上的分布规律,推测其形成原因,并大致勾画出一条当时人群的迁徙、融合的脉络,为在场听众带来了一场学术盛宴,使大家可以从更深层次进行思考。


图十三:刘国祥研究员为陈洪海教授颁发讲座嘉宾聘书


图十四:讲座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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