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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公簋出土、流传与著录考

摘要: 秦公簋,器高19.8厘米,口径18.5厘米,足径19.5厘米,腹径23厘米。弇口,母口深盖,盖面呈圆弧状,盖顶突起小圆握。鼓形圆腹,圈足外侈。双兽首耳微上扬,耳下无珥。盖坡沿与腹上部饰细密蟠虺纹,盖面与腹下部饰瓦垅纹,圈足饰上下两重波带纹。簋分器、盖两部分,书风相近,系一人所书。器铸有铭文10行,行5字计50字,盖铸有铭文5行,行10字计50字,加上合文一、重文四,共105字;器、盖联铭,合而成一篇完整的祭祀文章。器外有秦 ...

天台山


秦公簋,器高19.8厘米,口径18.5厘米,足径19.5厘米,腹径23厘米。弇口,母口深盖,盖面呈圆弧状,盖顶突起小圆握。鼓形圆腹,圈足外侈。双兽首耳微上扬,耳下无珥。盖坡沿与腹上部饰细密蟠虺纹,盖面与腹下部饰瓦垅纹,圈足饰上下两重波带纹。簋分器、盖两部分,书风相近,系一人所书。器铸有铭文10行,行5字计50字,盖铸有铭文5行,行10字计50字,加上合文一、重文四,共105字;器、盖联铭,合而成一篇完整的祭祀文章。器外有秦汉间刻字18,总计123字。该簋保存完好,是春秋时期秦国的青铜器代表,亦是秦系文字的重要资料。



甘肃秦文化第三次研讨会专家学者考察秦公簋出土地


据笔者多次走访勘察得知庙山一带是秦公簋的真正出土地。庙山,乃秦州区西南秦岭乡董集寨、梨树坡两村与礼县红河镇六、八图庄相交处的一座大山,最高处董集寨土堡子海拔1914米,因1919年在庙山一带出土了驰名中外的秦公簋而声名大震。天台山位于礼县东北部红河镇六八图村南,该村背靠庙山,沿礼县和秦州区邻接界限的礼县一侧,由西北而东南向的红河,流经天台山之东。天台山原名庆云山,峻峭挺拔,巉削壁立。山下费家庄的费家潭一带为古西县遗址。汉魏之际于山东麓建立寺庙(现遗址叫庙台),隋唐之时名庆云寺。该寺南宋时期毁于战火,“夷为平地,仅存庙台”。天台山高出西犬丘300米,孑然特立,临水的北侧可勉强上去,其余三面,自底至顶山势壁立无法攀援。山顶自然形成约1000平方米的天然平台,故名天台,为祭天之台。以庙山为中心,正南方为红河水库,西南正对着天台山,正西正对着红河街方向和方口寺,正东对着秦岭乡名山金华山,东南方向是牡丹尖山(宝峰山)和纂咀的虎头山。庙台原先有庙而得名,庙台在天台山一侧,与庙山正好隔峁水河(今红河)相对,庙台在峁水河的南面,庙山在峁水河的北面,并非如有的学者指出的庙台就是庙山。已故礼县文史学者赵文汇(1947—2007)生前曾撰文说秦公簋出土于王家东台。(赵文汇《秦公簋与西县》,1995年《礼县文史资料》第二辑)王家东台位于王家崖(也叫王家窑村),是红河街上往牡丹方向路经的梨树坡村背后。由此便知,王家东台本是庙山山系的一个具体地方。在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秦公簋出土于王家东台之前,与其说秦公簋具体出土于某处倒不如说秦公簋出土于庙山一带是最科学的,因为庙山是一个比较大的山,包括了王家东台和六八图遗址及马家坪(该处据甘肃省考古所于2017年春至秋钻探勘查已发现早期秦人墓葬200余座,其中有5座大墓)事实上,解放后原天水地区(包括1985年划归武都地区的礼县、西和)第一个对秦公簋研究的是1983年时任礼县县志办主任的康世荣先生。他说:“最有实证力的是1922年在与礼县红河镇壤土相接的秦岭乡出土的秦公簋。……1922年甘肃秦岭出土的秦公簋与1978年陕西宝鸡太公庙出土的秦公钟、秦公镈,虽然铭文内容与文字体势都很相近,但制作时间却不相同:前器簋应是制作于秦襄公时(当时的秦都邑仍在西垂),因秦襄公刚始国,他作为第一代诸侯国的正式国君,自然要仿照其他诸侯国的礼仪行事。”(康世荣《秦都邑西垂故址探源》,《礼县史志资料》1985年第6期)秦襄公所创的“在南天台山祭天,在北庙山西垂宗庙祭祖”之祖邑宗庙的祭统,至少在春秋中晚期,秦人仍严格保持着。故才有后来的秦景公簋在秦汉时期尚在庙中,后随庙的破败倾倒而埋入地下达2500年之久直至民国才发现。



甘肃省考古所王领队介绍红河六八图遗址马家坪2017年考古钻探情况


庙山其山体因高寒坡陡不能耕种,于是成为相邻数村的天然牧场。民国八年秋,放羊娃在该山的一块地里掘地玩耍时无意挖出一件古物即后来的秦公簋,当时有人认为是香炉,属于庙里祭器,又因当地有“死铁烂铜,拿回家死人”迷信俗语故而概不敢搬回家,此后便当做废铜卖给了天水人杨衣官在横河里(今红河镇)街上开的“聚源当”。天水马汉江先生认为秦公簋发现于庙山的梨树坡土堡子内,看来这个说法值得商榷。(马汉江:《千古秦源何处寻》,1995年5月30日《天水日报》;马汉江:《秦公簋出土地及有关问题补遗》,《天水学刊》2001年第五期)因为众所周知天水西南路的堡子大多修建于清朝同治年间,是回汉分争的产物,并且在清光绪二十一年重修过,这在清光绪十五年的《直隶州秦州新志》及民国二十八年《天水县志》里有明确记载。《天水县志》卷之二《建置志·堡砦》:“关家店,距城六十里。梨树坡堡,在坡头上,创始不详,清光绪二十一年重修。破。”试想一下,修建堡子这么大的土建工程当时怎么没有发现秦公簋哩?因此上说秦公簋在梨树坡堡子发现是不可能的。只能说是在庙山一带的某一块地里是有可能的。该簋后被一个陕西姓张的古董商买走,带到兰州。因无识货者,流传至兰州南关商肆,在厨房中盛残浆。幸有识者发现并非普通古器,以高价收购,名声大著。时任甘肃督军合肥人张广建闻风以权势占为己有,其时当为1919年冬。张广建(1864—1938),字勋伯,他1920年底离甘时又将此物带至北京。1921年北京举办八旗冬赈,为京中旗人谋求生计。张广建参加了这次冬赈,同去的尚有山东胶州人柯劭忞(1848—1933),字凤荪柯氏与寓居天津嘉乐里的罗振玉是多年论交的好友,他告诉罗振玉,张广建请他去观赏其收藏的敦煌文献。罗振玉1921年11月便将这一消息告诉了王国维:“(张广建)颇储铜器,率无可观,弟问以甘肃有出土者否,乃出一敦,形至拙(张所以不见示者以此),而文字精绝,中有‘十有二公’语,知为秦穆公物,因是考知石鼓确为先秦制作。与商拓墨,初甚吝,后介一拓工,强请之,乃拓三分,彼留其二,以一本见畀。昨匆匆草一跋尾,当寄与易墨本二三纸,当可必得,得后当奉赠其一也。先将所得一本奉览(海内孤本,幸郑重收贮),拙跋亦附呈。此器文字,将来流传必少,何不影照付《亚洲学报》,印之卷首,以流传之乎(须照原大,不可缩小)。”罗振玉的嫡孙罗继祖按语说:“又此札记‘秦公敦’之发现,亦证公巨眼识珍。”秦公敦即秦公簋。罗振玉据该簋铭“‘十有二公’语,知为秦穆公物,因是考知石鼓确为先秦制作”甚为高见,并由该札“拙跋亦附呈”可看出罗振玉已经就秦公簋作了跋文,即《松翁近稿》里的《秦公敦跋》。因罗振玉与张是故交,于是罗便出面诚邀了当时有名的青铜器拓本专家周希丁为该簋拓本。当代文物鉴定家史树青在《悼念周希丁先生》一文记述1921年周先生曾手拓甘肃天水出土的秦公簋,秦公簋因铜锈很厚,以往不知有秦汉间刻字,希丁拓墨时才发现。罗振玉1921年11月27日给王国维的信札中说:“秦敦拓本存尊处者即以奉赠,影照后宜用玻璃板,石印不能用也。兹有致乙丈书求转交。”此“秦敦拓本”即张广建委托罗振玉诚邀周希丁所留的秦公簋拓本。如此看来,秦公簋的发现肯定早于1921年,故1921年、1922年、1923年出土之说是错误的。至于陈平所说的1916年之前说笔者不敢苟同,他说:“据1916年柯昌济编行的《韡华阁集古录跋尾》即已著录此簋的事实分析,该簋的出土时间至少不应晚于1916年。”其说可商。因为《韡华阁集古录跋尾》始于1935年印行,陈平认为此书的完成时间是1916年,是据此书周进作序言:“《韡华阁集古录跋尾》者,二十年前纯卿尚未弱冠,读欵识时之所作也。”我以为这不能成为断定它成书时间的理由,“二十年前”很有可能是该书开始撰写的时间。而且此书言“先师王先生释最为详正,具见《观堂集林》”,所说正是国学大师王国维那篇著名的《秦公敦跋》,而此文是1923年作,由此判断柯昌济作此文的时间必定晚于1923年,故笔者认为陈平的推断是错误的。1922年8月24日王国维在致马衡的信中提及“秦公敦”即秦公簋(当时称簋为“敦”,自宋代以来误释簋为敦(duì。清代钱坫《十六长乐堂古器款识考》始辨为簋而非敦),此信内容是1923年王国维在北京见到此物后所著《秦公敦跋》的雏形。秦公簋之所以引起学界的注意,首先归功于王先生的这篇文章。1926—1927年求学于北京清华国学院梁启超门下的天水人冯国瑞(1901—1963),读到同为该院作导师的王国维为秦公簋所作的跋文后才得知该簋出于故乡天水,心情激动有感于斯,他毕业回家乡后继续对秦公簋作深入考证研究。随后郭沫若撰写了《秦公簋韵读》;马叙伦著文《石鼓为秦文公时物考》等文章评介推崇。1935年,张广建的后人以两千多大洋卖给大兴著名收藏家冯恕(1867—1948),字公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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