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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葬文化知多少——墓地制度
墓地制度的发展历程
在我国,迄今所知最早的墓葬是北京周口店山顶洞旧石器时代晚期(距今约3万年)的遗址。据考古发掘情况看,当时的山顶洞人埋葬同伴尸体时,已筑有浅平的墓坑(仅仅是墓坑,还没有棺这一葬具,新石器时代晚期才发现),放置简单的随葬品。从位置上看,墓坑与居住区同在一处,表明人们认为死者仍然通过某种形式与他们共同生活在一起。
进入新石器时代后,人们有了比较固定的农业聚落,开始出现氏族的公共墓地。氏族墓地的出现是氏族血缘观念的集中体现之一。这个时期的墓地开始不再同人们居住区在一处了。
原始社会末期,由于阶级的出现,氏族墓地走向解体,随之而起的是家族墓地,也称为“族葬墓地”。家族墓地是指同一家族的人们及其子孙后代同葬在一个墓地中,这一族葬制度成为中国古代长期流行的最基本的埋葬制度。
到了商周时期,实行宗法制度的统治方式,阶级和国家虽已产生,但人们之间的血液关系却牢固地保存着。其中出现的“公墓”和“邦墓”是古代社会族葬墓地制的代表。公墓指国君、王室等贵族的墓地,邦墓指普通百姓的墓地。两者都有专人管理,按照宗法等级关系来排定次序。
秦汉由于贵族宗法制度的崩溃和大土地所有制的发展,传统的族葬制度开始崩溃,表现为公墓区范围扩大、帝陵周围有异姓陪葬墓以及墓地可以自由买卖。
东汉时期,由于大土地所有制的急剧发展,形成了自给自足的豪强地主庄园经济,他们与宗族、亲戚聚居一起,在地方上拥有强大的政治和经济势力,这表现在埋葬习俗上便是单纯聚族而葬、历经几代子孙的大家族墓地随之兴起。这种大家族墓地的特点,是在一个大墓地中,可以出现若干不同姓氏的、以同一家族的人们及其子孙后代同葬处的茔域,这些大家族墓地往往占地广阔、高冢累累。魏晋南北朝时期随着世家大族高度发展,家族墓地也发展到了顶峰。
宋代漏泽园制度对后世的公墓制度尤其是明代有深远的历史影响。明初实行义阡、义冢制(公墓墓地由私人捐置,属于“民间”性质行为),到中叶天顺年间又明令地方政府同时实行漏泽园制度。明代的漏泽园与义阡、义冢并行,是直接继承了宋代的多元化公墓制度,可以说是宋代漏泽园制度发展的余波。
随着氏族制、家族制的解体,出现了村葬。如果说氏族墓地、家族墓地是血缘制的产物,那么村寨墓地制则是人们地缘关系被强化的结果。村寨墓地制度是一种以聚居村寨成员的死者为埋葬对象的公共墓地。村葬不分民族、家族,一村人葬在共同的公共墓地中。
中国开关以后,东西方文化发生激烈碰撞与交融。全新的殡葬文化、墓园设计被引入中国。外国人率先在上海建立“万国殡仪馆”,后来又有了著名的万国公墓。普通民众的墓地开始转向现代公墓,在随后的发展中,现代公墓逐渐成为城市社会的主流选择。这种公墓有完善的设施和管理规模,并不以姓氏和地域为安葬限制。在建设中也加大在规划、绿化、美化、艺术化方面下工夫,公园化的理念成为当前墓园发展的新趋势。
一个民族的墓地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不仅反映出丧葬文化的信仰观念,同时也是社会发展进程的写照。随着墓地管理制度的科学化、规范化,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人地矛盾、丧葬陋习等都将得到改善。
虽然现在因为种种原因大部分人都是以小家庭的形式进行祭祖,虽然墓地制度一直在改变,但只要祭祀最重要的情感因素不变,那就不会丢失这一习俗的内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