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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岱海地区老虎山文化遗存

摘要:   〔内容提要〕从单把鬲入手,以《岱海考古(一)》发表的老虎山遗址相关材料为基础,通过对岱海地区龙山时代典型遗址进行分期研究,将老虎山遗址相关遗存分为三期,其中第二期以单把鬲为代表的遗存属于老虎山文化,老虎山文化在发展过程中先后受到了杏花文化和永兴店文化的影响,为进一步考察岱海地区及周边区域的考古学文化发展及演进格局提供了启发。 ...


  〔内容提要〕从单把鬲入手,以《岱海考古(一)》发表的老虎山遗址相关材料为基础,通过对岱海地区龙山时代典型遗址进行分期研究,将老虎山遗址相关遗存分为三期,其中第二期以单把鬲为代表的遗存属于老虎山文化,老虎山文化在发展过程中先后受到了杏花文化和永兴店文化的影响,为进一步考察岱海地区及周边区域的考古学文化发展及演进格局提供了启发。

  

  岱海地区位于内蒙古乌兰察布盟西南部的凉城县境内,地处鄂尔多斯高原与张家口地区的中间地带,向南与晋北地区毗邻,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地理单元。

  张忠培指出,内蒙古中南部地区在庙子沟文化之后,考古学文化面貌发生了变化,可以划分为岱海和前套两个区域,而岱海地区主要以流行单把鬲的老虎山这类遗存为代表。

  20世纪80年代,内蒙古文物考古研究所对岱海地区老虎山遗址相关遗存进行了考古发掘,田广金将老虎山一、二期遗存视为早期龙山文化另一新的类型,在《岱海考古(一)——老虎山文化遗址发掘报告集》(以下简称《岱海考古(一)》)中,则直接称其为老虎山文化。

  关于老虎山遗址相关遗存的文化内涵和分布范围等,学界目前还存在不同的观点。李伊萍和赵李博将老虎山遗址分为两期三段,认为老虎山遗址各期、各段间存在着明显的承继关系。孙周勇将老虎山文化遗存划分为三个发展阶段,即老虎山期、永兴店期和白草塔期。韩建业将内蒙古中南部、晋中北、陕北和冀西北等地区在内的大部分龙山时代遗存均称为老虎山文化,魏坚和崔璇则认为,老虎山文化应仅包括岱海地区老虎山等遗址的同类遗存。出现上述不同意见的原因,一方面是不同学者对考古学文化面貌的把握存在分歧,另一方面是对老虎山遗址相关遗存典型器物组合的认识上存在差异。

  本文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系统梳理《岱海考古(一)》发表的老虎山遗址等相关遗存的材料,通过对典型遗址进行分段研究,以此来考察岱海地区龙山时代考古学文化的分期与年代问题,并就岱海地区诸考古学文化的演进格局及其形成过程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典型遗址的分段

  岱海地区经过正式发掘的龙山时代遗址包括集中发表在《岱海考古(一)》中的凉城县园子沟、老虎山、西白玉、面坡、大庙坡遗址,以及《岱海考古(二)——中日岱海地区考察研究报告集》中的板城遗址等。

  张忠培认为,陶鬲的多寡和有无是区分考古学文化的重要标志,而不同型式的陶鬲更是认识岱海地区这一时期考古学文化性质和变迁的关键。

  在讨论上述遗存的年代之前,我们先说明一下园子沟F2023∶5(图一,16)这类器物的命名问题。张忠培在1997年《黄河流域空三足器的兴起》一文中,将杏花H118∶10这件器物称为“罐形斝”,在2002年《客省庄与三里桥文化的单把鬲及其相关问题》一文中认为,杏花H118∶10应称之为“单把鬲”,这一器物名称的变更,表明学界对空三足器这类器物谱系研究的不断深入。《岱海考古(一)》中称之为“斝”的F2023∶5类遗存,其器形特征与杏花H118∶10单把鬲相似,所以,亦应称之为单把鬲。在这一认识的基础上,我们分别对上述各遗址的典型陶器进行分析。

  (1)园子沟遗址

  园子沟遗址位于内蒙古凉城县三苏木乡园子沟村,1986—1989年,内蒙古文物考古研究所对该遗址进行了发掘,发掘工作分Ⅰ、Ⅱ、Ⅲ三个区进行,发掘和清理了房址85座,灰坑14座,窑址5座。三个区分布在三个相对独立的山坡上,文化层互不通连,其中Ⅱ、Ⅲ区文化堆积层和包含物均可大致对应,Ⅰ区出土资料仅作为参考。

  园子沟Ⅲ区第3层及第3层下开口的各单位中,均不见单把鬲的痕迹,T331③∶4斝(图一,20)与F3042∶6斝领部特征相似,F3042∶8斝(图一,26)与东关遗址荆村文化(即庙底沟二期文化)晚期ⅠH61∶73斝器形相近,三足拼接位置均靠近腹底边缘,上述单位年代相当。我们将园子沟Ⅲ区第3层及第3层下开口的F3029、F3042、F3026等单位归为第一段,其有斝无鬲及斝的三足拼接位置靠近腹底边缘等特征,均表明其年代相当于东关遗址荆村文化偏晚阶段。

  园子沟Ⅱ区第3层下开口的F2023较第一段相比,新出现了F2023∶5单把鬲(图一,16),此F2023∶5单把鬲与杏花H118∶10单把鬲器形相近,裆部形态均为宽弧裆,年代相当。我们将园子沟Ⅱ区第3层下开口的F2023等单位归为第二段,年代晚于第一段,相当于杏花遗址杏花文化早期。

  在园子沟Ⅱ、Ⅲ区第1、2层及其下开口的各单位中,H2002∶5单把鬲、F2020∶5单把鬲分别与F3034∶11单把鬲和F3002∶2单把鬲(图一,1、11、2、7)裆部形态相近,均为宽平裆。其宽平裆的特征与杏花H257上∶2单把鬲宽平裆特征相仿,年代相近,只不过杏花H257上∶2单把鬲的平裆要更窄一些。我们将园子沟Ⅱ、Ⅲ区第1、2层及其下开口的H2002、F3034、F2020、F3002等单位归为第三段,年代较第二段为晚,相当于杏花遗址杏花文化中期。

  由于园子沟遗址第二、三段较第一段相比,新出现了不见于第一段的单把鬲,典型器物组合发生了变化。据此,我们将园子沟遗址龙山时代遗存分为两期,第一期包括第一段遗存,第二期包括第二、三段遗存。

  (2)老虎山遗址

  老虎山遗址位于内蒙古凉城县永兴乡北5千米的老虎山南坡上,1982—1986年,内蒙古文物考古研究所对该遗址进行了发掘。发掘工作分Ⅰ—Ⅶ七个区进行,清理房址70座、灰坑38座、窑址6座、墓葬8座。

  通过将老虎山遗址Ⅰ—Ⅵ区(Ⅶ区未见有陶器发表)出土的陶器与园子沟遗址各段典型陶器进行对比,可将老虎山遗址龙山时代遗存划分为四段。

  第一段以F26为代表。老虎山F26∶2高领罐(图二,25)与园子沟一段F3042∶10罐(图一,23)一模一样;老虎山F26∶3敛口瓮(图二,28)与园子沟一段F3026∶3瓮(图一,28)敛口特征相似;老虎山F26∶10斝足(图二,23)与园子沟一段F3029∶8斝(图一,21)足部特征相似,年代相当,所以,老虎山第一段的年代相当于园子沟一段。

  第二段以F27和Ⅲ区第2、3、4层及各层下开口的单位为代表。老虎山F27∶1鋬手鬲(图二,17)为侧装双鋬鬲,其宽弧裆的特征与园子沟二段F2023∶5单把鬲(图一,16)裆部特征相似;老虎山F27∶3罐与园子沟二段F2023∶2罐器形相近(图一,19);老虎山T310④∶6鬲裆(图二,18)呈弧状下凸,且带有乳状突,其特征与园子沟二段F2023∶5单把鬲裆部特征相类。老虎山Ⅲ区第2、3、4层出土的高领罐、大口瓮和直壁缸等器形特征相似,表明Ⅲ区应处于同一发展阶段,所以,老虎山第二段的年代相当于园子沟二段。

  第三段以Y3、H15和Ⅰ、Ⅱ、Ⅴ、Ⅵ区第2、3、4层及各层下开口的单位和Ⅳ区第2、3、4、5层及各层下开口的单位为代表。老虎山H15为Y3的储坯坑,二者年代相当,老虎山H15∶25单把鬲(图二,11)的裆部形态为宽平裆,与园子沟三段F3002∶2单把鬲(图一,7)宽平裆特征相似。老虎山T103③∶5单把鬲、T507③∶11单把鬲(图二,5、10)器形相近,宽平裆的特征均与园子沟三段H2002∶5单把鬲(图一,1)裆部特征相似;老虎山Y3∶3罐(图二,8)与园子沟三段F3034∶7罐(图一,3)风格一致;老虎山T103④∶1直壁缸(图二,9)与园子沟三段F2020∶4直壁缸(图一,12)器形相仿,上述单位年代相当,所以,老虎山第三段的年代相当于园子沟三段。

  第四段以Ⅵ区第1层下的H21和H29两单位为代表。我们将老虎山H21出土的陶鬲与白草塔遗址的典型陶器进行对比发现,老虎山H21∶2鬲(图二,1)的裆部形态为尖角裆,裆部特征与白草塔晚段F8∶21鬲特征一致,老虎山H29∶3甗、H29∶2缸(图二,2、4)分别与白草塔晚段F8∶20甗和F8∶1瓮器形相仿,年代相当,所以,老虎山第四段的年代与白草塔晚段的年代相当。

  老虎山一段典型陶器组合有斝、小口高领罐和敛口瓮等,第二、三段较第一段相比,新出现了单把鬲和数量极少的鋬手鬲,第二段鋬手鬲的裆部特征为宽弧裆,第三段单把鬲的裆部特征呈宽平裆,通过对第四段残存的鬲身判断,应为尖角裆鬲。据此,我们将老虎山遗址龙山时代遗存分为三期四段,第一期包括第一段,年代相当于园子沟第一段,第二期包括第二、三段,年代分别与园子沟第二、三段相对应,第三期包括第四段,为老虎山遗址年代最晚的一段,相当于白草塔晚段。

  (3)西白玉遗址

  西白玉遗址位于内蒙古凉城县永兴乡水泉村。1986—1987年,由田广金主持,对该遗址进行了试掘和清理,清理房址23座,灰坑6座,墓葬2座。

  将西白玉遗址出土的龙山时代遗存同园子沟遗址各段典型陶器进行对比发现,西白玉T4④∶1单把鬲(图三,9)宽弧裆的特征与园子沟二段F2023∶5单把鬲(图一,16)相似,西白玉T4④∶3罐(图三,11)器身带双鋬的特征与园子沟二段F2023∶2罐(图一,19)风格相近,年代相当,所以,将西白玉第4层归为早段,年代相当于园子沟二段。西白玉C∶2单把鬲(图三,14)的裆部特征为宽弧裆,所以,将C∶2单把鬲亦归入早段。

  西白玉T1②∶7单把鬲(图三,1)的裆部特征为宽平裆,与园子沟三段H2002∶5单把鬲(图一,1)器形相近,西白玉T3③∶1罐、T3③∶3缸、T2③∶3高领尊(图三,3、6、8)分别与园子沟三段F3034∶7罐、F2020∶4直壁缸和F3034∶15尊(图一,3、12、15)器形相仿,年代相当,所以,将西白玉第2、3层归为晚段,年代相当于园子沟三段。

  据此,将西白玉遗址出土的龙山时代遗存归为早、晚两段,早段以第4层为代表,年代相当于园子沟二段,晚段以第2、3层为代表,年代相当于园子沟三段。

  (4)面坡遗址

  面坡遗址位于内蒙古凉城县永兴乡水泉村,1986年内蒙古文物考古研究所对该遗址进行了清理发掘,清理面积约400平方米,清理房址19座,灰坑1座,窑址2座。

  面坡遗址发现的龙山时代遗存以F10和H1为代表,可以分为早、晚两段。面坡早段F10∶5单把鬲(图四,14)宽弧裆特征与西白玉早段T4④∶1单把鬲(图三,9)相似,年代相当。面坡晚段H1中仅发现鬲足,无法辨识裆部特征,但H1∶58甗(图四,5)与西白玉晚段T2③∶1甗(图三,5)风格相近,且H1∶58甗的裆部特征较T2③∶1甗相比,更趋于宽平;面坡晚段H1∶59罐、H1∶39矮领瓮(图四,6、9)分别与西白玉晚段T3③∶1罐和F18∶2矮领瓮(图三,3、4)器形相近,年代相当,所以,面坡遗址龙山时代遗存早、晚两段的年代分别与西白玉早、晚两段相对应。

  (5)板城遗址

  板城遗址位于内蒙古凉城县永兴乡板城村,1986年,乌兰察布盟文物站对凉城县进行文物普查时发现该遗址。1987年和1997年,内蒙古文物考古研究所先后两次对板城遗址进行了勘察、清理和试掘,两次实际发掘面积共计700平方米,试掘房址5座,清理房址30座,窑址3座,墓葬1座。

  我们将板城遗址发现的龙山时代遗存同老虎山、园子沟遗址各段典型陶器进行对比,发现板城T2③∶3高领罐(图五,13)与老虎山一段F26∶2高领罐(图二,25)和园子沟一段F3029∶6高领罐(图一,22)一模一样;板城T2③∶2罐(图五,14)与老虎山一段F26∶4罐(图二,27)器形相近,年代相当,所以,我们将板城T2③层归为第一段,年代相当于老虎山一段和园子沟一段。

  板城F7∶11单把鬲(图五,6)与园子沟二段F2023∶5单把鬲(图一,16)器形相近,裆部形态均为宽弧裆;板城F7∶10罐与F7∶9罐(图五,11、8)分别与园子沟二段F2023∶3罐和F2023∶2罐(图一,17、19)器形相仿,年代相当,所以,我们将板城F7归为第二段,年代相当于园子沟二段。

  板城F9∶2鬲(图五,1)为鋬手鬲,园子沟三段H2002∶5鬲(图一,1)为单把鬲,但二者裆部形态均为宽平裆,二者年代相当;板城F9∶5豆、F9∶4盆和F9∶7大口瓮(图五,3、4、5)分别与园子沟三段F3034∶17豆、F2020∶7盆和F3034∶8大口瓮(图一,9、10、5)器形相仿,所以,我们将板城F9为代表的遗存归为第三段,年代相当于园子沟三段。

  由于板城第二、三段相比第一段,新出现了单把鬲和鋬手鬲,器物组合发生变化,所以,我们将板城遗址龙山时代遗存划分为两期,第一期包括第一段,第二期包括第二、三段。

  (6)大庙坡遗址

  大庙坡遗址位于内蒙古凉城县三苏木乡大庙村,1986—1987年,内蒙古文物考古研究所对该遗址进行了调查,清理了1座房址F1。通过观察F1出土的陶器发现,大庙坡87F1∶7大口瓮(图六,4)与园子沟三段F2020∶3大口罐(图一,4)器形相近;87F1∶5罐、87F1∶3高领尊和87F1∶6盆(图六,5、6、7)分别与园子沟三段F2020∶2罐、F3034∶15尊和F2020∶7盆(图一,13、15、10)风格一致,年代相当,所以,大庙坡遗址87F1的年代相当于园子沟三段。

二、分期与年代

  通过对岱海地区龙山时代6处遗址的典型陶器进行分段研究,根据各段典型器物组合的不同,将岱海地区龙山时代遗存分为三期四段。第一期包括园子沟、老虎山和板城遗址的第一段,第二期包括早、晚两段,是老虎山文化的主体遗存,6处遗址中均有分布,第三期仅发现于老虎山遗址,现将各遗址的年代对应关系列成表一,并对各期段的遗存进行介绍。

  第一期的年代最早,典型器物组合包括斝、高领罐、双耳罐、盆和敛口瓮等。根据园子沟F3042∶8类陶斝的空三足的拼接位置贴近腹底边缘的特征可知,已经为成熟阶段的陶斝,且未发现陶鬲的踪迹,推知其年代应相当于运城盆地荆村文化的偏晚阶段。第二期包括早、晚两段,典型器物组合在继承第一期的基础上,新出现了单把鬲,除老虎山和板城遗址发现的含有鋬手鬲的遗存外,第二期遗存为老虎山文化的主体遗存,老虎山文化的单把鬲从早至晚遵循了由宽弧裆向宽平裆的演进规律。第三期遗存发现较少,仅包括老虎山遗址H21和H29两单位,且不见单把鬲。报告认为,H21∶2鬲应属于朱开沟文化,田广金、韩建业将朱开沟遗址居住址陶器分为早、中、晚三期,王乐文将朱开沟遗址出土遗存分为两组,分别代表了年代不同、性质相异的两种考古学文化,段天璟将朱开沟遗址居住址遗存从早至晚分为四段,其中第一至三段已经进入夏纪年。属于年代较早阶段的朱开沟W2002∶1鋬手鬲的足已经出现了小实足根,而老虎山H21∶2鬲(图七,1)的足部未出现实足根,且尖角裆的特征更接近白草塔晚段F8∶21鋬手鬲,二者年代相当。

  将各期段的典型陶器组合及演变规律列成图七。

三、余论

  在龙山时代,单把鬲除是客省庄文化和三里桥文化的特征性器物外,同时也是岱海地区老虎山文化的重要内涵。

  岱海地区在进入龙山时代后,在第一期遗存发现了以园子沟F3042∶8斝(图七,20)为代表的成熟形态空三足器,推测陶斝应不是本地起源。进入老虎山文化阶段,单把鬲从早到晚经历了由宽弧裆发展至宽平裆的演变轨迹,可知单把鬲应为本地起源,并延续发展。

  此外,还需注意到老虎山F27∶1、板城F9∶2(图七,14、6)这两件鋬手鬲。老虎山F27∶1鋬手鬲,根据双鋬的位置观察,应为一件侧装双鋬鬲,裆部形态为宽弧裆。板城F9∶2鋬手鬲为正装双鋬鬲,裆部形态为宽平裆,且通过检索现有发掘材料,均未发现鋬手鬲与单把鬲共出的现象,所以,据此判断,鋬手鬲仅仅是作为一种外来的文化因素,参与到岱海地区龙山时代文化遗存的演进过程中。由于杏花文化是侧装双鋬鬲的大本营,正装双鋬鬲则主要集中于河套地区的永兴店文化,所以,老虎山文化在发展过程中,分别受到了杏花文化北上和永兴店文化东侵的影响,而至于两种文化因素影响的早晚关系,根据宽弧裆侧装双鋬鬲的年代早于宽平裆正装双鋬鬲的年代,推测杏花文化因素的影响应早于永兴店文化。至此,岱海地区龙山时代的文化演进格局已渐明晰。

  [基金项目]本文为中国国家博物馆馆级科研项目“山西绛县周家庄发掘资料整理与晋陕豫地区龙山时代文化与社会研究”(项目号:GBKX2019Q26)阶段性研究成果。

  附记:本文写作过程中承段天璟、戴向明、陈星灿诸位先生指导,谨致谢忱!

  作者:董霄雷,中国国家博物馆、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联合培养博士后

  原文刊于:《北方文物》2021年第3期

  此处省略注释,完整版请看原文。

  转载自:考古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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