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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复、干预与预防性保护

摘要: 近年来,随着中国文物保护事业的快速发展及其与国际接轨程度的不断加深,“预防性保护”(conservation preventive/ preservation)的理念也越来越多地受到了国内文物保护行业的关注。相比较于2012年6月印发的《国家“十二五”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设施建设规划》而言,2016年12月《国家“十三五”文化遗产保护与公共文化服务科技创新规划》的文本中,更多提到的是对文化遗产的“预防性保护”,而非前一个五年计划中所强调的“抢救性 ...

近年来,随着中国文物保护事业的快速发展及其与国际接轨程度的不断加深,“预防性保护”(conservation preventive/ preservation)的理念也越来越多地受到了国内文物保护行业的关注。

相比较于2012年6月印发的《国家“十二五”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设施建设规划》而言,2016年12月《国家“十三五”文化遗产保护与公共文化服务科技创新规划》的文本中,更多提到的是对文化遗产的“预防性保护”,而非前一个五年计划中所强调的“抢救性保护”。从对文物“抢救性”到“预防性”保护的转变,虽仅有两字之差,却无疑显示出国家对文物保护工作的要求在向更高和更深的层面上不断提升。然而,如何能够让基层保护单位的文物管理者和修复人员更好地认识和理解这个转变,从而真正将文物的预防性保护工作重视和践行起来?笔者以为,还有必要将“干预”(intervention)一词引入到“修复”这个概念中。

在中文中,“干预”一词有介入和参与的意思,即打破事物运行轨迹,或在原有事物中添加外力、外物并对事物本身产生影响。而在文化遗产保存领域,“干预”这个概念的提出,则是站在了对文化遗产认识的一个哲学高度,也就是从历史观和辩证法的角度,对“文物”进行了重新认识。

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里特(前540-前480)曾提出过一个关于“变”的著名观点,他把存在的东西比作一条河,声称“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这句话可以解释为:人踏入河流的时间改变了,那么这条河流里面的水也不再是原先的那些,于是,那条河流就不再是原来的那条河了。

后代的辩证法大师,德国哲学家黑格尔(1770-1831)将赫拉克里特的这个逻辑思辨纳入了他的历史观中,写成了他的哲学核心之作《历史哲学》。黑格尔认为“存在即合理”。他还谈到了“世界精神在历史上的进展”这个观点。在他的学说里,世界精神指“人类的精神、思想和文化”。其哲学核心是:如何理解历史进展的方法。黑格尔认为:“人类认知的基础代代不同,因此世间并没有永恒的真理,也没有永恒的理性,哲学唯一可以掌握的一个定点就是历史”。因此,对于黑格尔而言,历史就像一条流动的河,河里任何一处河水的流动都受上游河水的涨落与漩涡的影响。而上游河水的涨落与漩涡又会受到你所站立的这个位置的河湾或岩石的影响。

将抽象的哲学概念具象化,以文物修复为例,假如一件古代壁画在1962年被实施了修复,那么修复者采用的方法很可能就是所谓“传统的”修复技法,修复材料也是当时市场上能够买到的材料,例如石膏、木龙骨、大漆、环氧树脂等。而这幅壁画如果在50年后的2012年又被修复了,还会使用传统的壁画修复技法吗?答案是否定的,因为不仅仅是进行修复操作的人变了,材料也变了,而且连修复的理念都产生了极大的改变。1962年执行操作的修复师会心安理得地认为他的修复效果是令人满意的,即便他在操作过程中去掉了壁画上很多原始的东西。事实上,那幅被修复过的壁画仅仅剩下了原始的白灰层和颜料层,其余的部分都被去除了。从微观的角度上看,壁画的颜料层也不再是“原始的”颜料层了,因为去除画面污渍的时候,颜料会被棉签和溶剂带走一些,颜料中原有的胶质也被溶解掉了一些,局部脆弱的白灰层被选择性地去除了。为了恢复丢掉的这一切,修复者重新制作了石灰膏,重新给画面涂刷了加固剂,缺失的地方也被进行了填补和色彩补全,这时候,一幅被修复的壁画作品诞生了。今天的修复师可能会认为1962年的那位修复师在操作上进行了过多的干预。但前者是站在当时的那个历史时间点上,实施了当时被认为合理的修复操作。那么2012年被另一位修复师修复过的艺术品,同样放在50年后的2062年,再被从事古代壁画文物修复的修复师们加以研究和讨论,他们又会有如何的看法呢?50年后的修复理念会有所改变吗?如果放在500年后,又会有什么样的改变呢?

同样的,根据黑格尔的观点,思想或者理性的历史就像一条流淌的河流,人的思考方式乃是受到宛如河水般向前推动的思潮和当时的物质所影响。因此人们无法宣称哪一种思想永远是对的,只不过就其所置身之处和所处的历史的那一个点而言,这种思想在当时可能是正确的。

▲ 庞 贝 壁 画


再回到修复这个问题上来,我们也可以说,一件历史遗留下来的艺术遗产,一旦被修复了,那么这件东西本身的发展历程就被人为地改动了,添加在艺术品身上的材料也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而改变,其背后支撑着修复者实施操作的理念,也会因为时间和历史的发展被后人认为是合适的或者不合适的。总的来说就是,修复者干预了这个物质的历史发展进程,而这个干预的过程不一定总是正确的。

人们今天能认识到修复行为是对文物本体的一种干预,这应该感谢另一个在世界遗产保护领域为大家所熟知的人,这个人就是切萨莱 · 布兰迪(1906-1988)。这位意大利学者、美学家和文化遗产管理者在黑格尔去世100多年后,忧心忡忡地一次次巡览着意大利数不胜数的文化遗珍和那些被后来人为添加的痕迹,他认识到“修复行为本身,从来都不应该是一件可以轻描淡写的事情。”修复者和他们手中的艺术品,同时站在了历史河流面前,任何一次失误的操作,即使是轻微的,也将在艺术品身上留下痕迹。而错误的修复干预所带来的灾难性事件,不仅历史上就发生过,而且,此时此刻就有可能正在发生着。布兰迪还注意到过度干预对艺术品带来的损失,例如,过度的机械清洗使艺术品失去了历史附加上的瑰丽的保护层(包浆),以及肆意的添加掩盖了艺术品的原真性等等。如果将他的《修复理论》一书用一句话概括,我们或许可以说,他提出了“干预”这个概念,认为:“修复行为,从根本上来说,是一个对艺术品进行干预的行为”。

▲ 阿西丁圣弗郎西斯科大教堂天顶壁画

但是如果不进行修复,很多艺术品或者说文物就将面临着毁灭的危险。对于如何处理这个矛盾,他强调了以下三个修复原则:即在修复的同时,修复者应遵守“可逆性”修复原则,“可辨识”修复原则和“最小干预”修复原则。对于艺术品的外在与内在的东西,他提出了“二元论”的观点,即代表美学的图像层面和代表内在的物质层面,也就是说,在同一件艺术品身上,同时具有美学价值和历史价值这两种价值。在反复思考了前述问题之后,布兰迪提出了一个重要的观点,也是最能解决所有问题的观点,那就是从文物的被动干预转换为主动预防的观点。

也就是说,如果主动地去预防文物产生病变,使文物一直能够被很好地保存和传承下去,那么人们就不会被动地和被迫地在文物的本体上进行添加和更改等干预。这样做的结果是,无论是50年后还是100年后,文物还能保持在一个最接近于它原本的状态上,它所承载的信息,既没有被过分添加,也没有被肆意地减少。

此外,如果我们在预防性保护与修复干预之间做一个比较的话,就可以看到:在保存不利的情况下,当文物处于相当危险的状态,对其进行修复干预是不可避免的行为。也就是说,修复干预是一种当文物处于危险状态下才予以实施的被迫行为。什么样的状态被认为是“危险状态”?普遍公认的情况是:当构成文化遗产的材料从物理和化学的角度上来看已经相当的劣变,而预防性保护和维护的行为已经不再有效的时候,才是对文物实施修复的时候。而预防性保护的一个明显优势就是它能够保证它所投入的资金与受益比在长远的时间内要比修复投入的资金小的多,其获得的效果也比实施修复干预要好的多。而且实施预防性保护措施也比实施修复更容易。重要的是,如果大多数机构能够采取这些预防性保护措施,就能有效的防止或减缓文物的损坏过程。

事实上,如果沿着前述几位哲学家的观点和思路,即便是采取预防性保护行为,也还是一种对文物本体自然老化过程的干预,因为它是寄希望于无限延长文物的生命和延缓文物自然衰减的一种行为和措施。但我们将它认定为是主动性质的干预,而不是那种被动的,当文物已经出现严重降解和病变时所采取的干预措施。

期待通过此文,通过“修复行为是对文物本体的一种被动干预”这一观念的引入,能帮助从事文物保护事业的工作者,更好地理解《国家“十三五”文化遗产保护与公共文化服务科技创新规划》的要求,化被动干预为主动预防,在实际工作中,更好地强化预防性保护理念,建立健全文物科学保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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