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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原遗址东部边缘:2012年度田野考古报告》序

摘要:  从1999年周原遗址的考古工作再次启动到现在,已将近20年了,这期间,周原遗址以及围绕周原遗址在关中西部开展的考古工作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可谓关中地区周代考古的黄金时期。其中,2012年对周原遗址东部边缘姚家一带的考古调查、钻探和发掘便是成果之一。  2010年,姚家墓地被盗。2011年,经初步钻探,确知这是一处西周墓地。2012年,陕西省考古研 ...

 从1999年周原遗址的考古工作再次启动到现在,已将近20年了,这期间,周原遗址以及围绕周原遗址在关中西部开展的考古工作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可谓关中地区周代考古的黄金时期。其中,2012年对周原遗址东部边缘姚家一带的考古调查、钻探和发掘便是成果之一。

  2010年,姚家墓地被盗。2011年,经初步钻探,确知这是一处西周墓地。2012年,陕西省考古研究院作为主持单位,邀请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和宝鸡市周原博物馆,联合组成周原考古队,对姚家墓地进行抢救发掘。姚家东临美阳河,据以往考古资料,这里属周原遗址的东部边缘。发掘前,考古队再次对墓区进行了全面钻探与调查,得知姚家墓地仅有墓葬,其中包括两座带墓道的大墓,基本没有同时或更早的文化堆积,推测与遗址北缘的黄堆墓地类似,应是一处单纯的墓地,且等级较高。有墓地就有居址,那么与墓地相对应的居址在哪里,这是需要考虑的问题。于是,在对姚家墓地勘探和发掘的同时,亦在其附近进行了详细调查和勘探。

  自1999年以来,本人曾是周原考古队的成员,故对周原的所有发现都颇感兴趣。虽没参加姚家一带的考古工作,但曾到发掘现场参观、学习与交流。报告成稿后,亦粗粗浏览一遍,因此对这项工作有比较详细的了解。感想有一些,以下略举二三。

  首先是田野发掘方面。

  本次发掘的主要是墓葬,居址遗迹很少。对先秦时期竖穴土坑墓的发掘,是田野考古工作再平常不过的项目,看似简单,好像每位考古工作者都能胜任,且做得很好。其实,若予深究,目前的学术界仍有诸多不尽人意之处,尤其是在发掘方法与文字记录方面往往比较粗疏。本次对姚家墓地的发掘则不然,注意了对诸多细微之处信息的提取,值得借鉴。比如对墓葬填土的发掘,根据墓葬形制与规模,在不同部位设计不同的剖面,以全面了解填土的堆积状况。这种发掘方法显然是必要的,可目前在学术界还比较少见。

  再如对墓葬面积的记录,本报告除记录墓口尺度外,尤其重视墓底的尺度,正如报告所言,墓口往往被破坏,并非当时原状,而墓底则是真实的。众所周知,学术界在研究墓葬等级时,多把墓葬规模列为重要指标,而规模大小的主要依据就是面积,尤其对被盗的墓葬来说,面积几乎是判断墓葬规模与等级的唯一依据。那么在比较研究时,究竟以口部面积为准,还是以墓底面积为准更科学、更合理,显然后者优于前者。查一下以往的考古发掘报告,仅有墓口尺度,而缺少墓底尺度者并不罕见。

  又如对墓道坡度的测量,发掘者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分段测量,多者有三个数据,而非简单地只测量一个数据。已发现的大量墓道表明,多数墓道底部与墓室相接一段比较平缓,甚至近于水平,可见,对这样的墓道底面坡度的测量,至少要有两个数据。对于墓壁,不仅观察和记录其加工修整状况,还仔细观察和记录了其所打破的所有地层。也正因如此,才发现了早于墓地的蓄水池这一重要设施。其实,即使墓葬全部打破生土,这样做也是有意义的。在周原遗址范围内,从顶层生土—红褐色土往下约 7米深处,出现一层红色黏土层。当最初发现墓口时,若填土内含有红色斑点,则可知该墓打破了红色黏土层,深度不少于 7米;若填土中不见红色斑点,则该墓深度不及 7米,这一信息有益于下部发掘方案的制定。另外,根据这层红色黏土层堆积深度的规律,还可复原地表破坏严重之处的墓葬的深度。例如,有些墓地因后来取土或平整田地被削去很多,那么,只要发掘时注意墓壁上红色黏土的出现高度,就可推知其上的生土被削掉多厚,依次就可将墓葬深度复原。可见,在发掘墓葬时,注意墓葬打破地层—包括生土层的详细信息也是非常重要的。

  其次是工作方法与理念方面。

  就商周时期而言,周原遗址是一处连续时间较长的遗址,从“京当型”商文化到西周末年,一直相延不断。在这样的遗址开展考古工作,复原其聚落早晚变迁,还原各阶段聚落状况,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考古学文化分期。然而在1999年之前,周原遗址的考古学文化分期尚未完善,因此,当 1999年周原遗址的考古工作再次开展时,我们就把建立该遗址的考古学文化分期编年列为首要任务,选择合适的地点予以发掘。1999年对齐家北的发掘,建立了西周时期的分期序列;2001年王家嘴与贺家的发掘建立了先周至西周早期的分期序列。两次发掘比较理想,目标基本实现。有了这一基础,再在遗址调查与发掘时,便可判定各期段的分布状况;无论遇到任何遗迹,只要有可以判断期别的遗物出土,就可对其做出时代定位,为今后工作的开展与研究提供依据。唯有如此,才能深入探讨聚落结构与变迁。

  2012年姚家一带的考古工作亦以此为前提,并结合发掘者以往的田野考古经验及对周原的整体认识,采用了一些新的理念和方法。对此,本报告亦有总结。如在田野考古调查时,注意聚落结构,尤其注意功能区的划分。强调在分析聚落形成过程的基础上,根据多项标准,包括对空白地段与空白断坎的调查与记录,以及一些线性遗迹如水渠走向的分析等,这一做法对最终功能区的划分成效显著。如本年度对西周早期姚家水池及姚家西两个功能区的划分;对西周中晚期姚家墓地区、许家北区、姚家西区三个功能区的划分等。对姚家墓地本身,又依墓葬规模、方向和墓葬间的空白地带,划分为三个墓域。这对进一步判断不同功能区的相互关系非常重要,可以深化对聚落结构的了解。

  在不同功能区确定之后,分别制定田野工作方案。如对姚家墓地的钻探,本次采用全面详探、准确定位的方法,搞清了墓葬数量、形制、分布与范围。发掘证明,钻探的准确率达到 90%以上,这在周原遗址尚属首次。在多数情况下,由于一个墓地不可能全部发掘,准确的钻探结果对后续研究颇有助益。2012年对姚家墓地的发掘,由于各方面条件所限,就未全面揭露,但读者可以根据钻探平面图,对墓葬的分布与墓域的情况有个完整的了解。

  另外,本报告在划分不同功能区之后,亦尝试探讨了部分功能区之间的关系。如初步认为许家北居址区,时间上与姚家墓地同时,且距姚家墓地最近。2000年,在许家北出土过一件青铜器,疑属窖藏,说明这里属贵族居住区,而姚家墓地包括有两座带墓道大墓。据此判断,姚家墓地与许家北居址区有对应关系,这一推断是比较合理的。

  至于田野发掘期间值得借鉴的具体方法,前面已有涉及,不再重复。

  最后是学术意义方面。

  本次姚家一带考古调查与发掘的学术意义,我以为以下三点最为重要。

  第一,姚家墓地是新发现的一处单纯的西周墓地,而且包括两座带墓道大墓,还包括不同的族系。这样的墓地位于遗址东部边缘,颇耐人寻味。

  周原的墓地很多,但单纯的墓地很少,多与居住遗存交叠或错落。以往掌握的单纯墓地有黄堆墓地和贺家墓地。至于带墓道大墓,周原遗址仅在刘家发掘过一座。我们知道,西周时期带墓道大墓的等级多与诸侯级墓相当,姚家两座带墓道大墓的等级可想而知。联系位于遗址北部边缘的黄堆墓地,依以往发掘,可知该墓地有不少高级贵族墓,甚至有学者怀疑与周王室有关。据刘士莪先生调查,黄堆墓地也有带墓道大墓。这两处包括高级贵族墓在内的墓地,分处遗址东、北边缘,与周公庙遗址墓葬的分布规律相同,应该不是偶然现象,当属有意而为。在探讨周原聚落结构时,不容忽视。

  至于墓地中不同族属之间的关系,报告根据墓葬等级和随葬品特征,进行了合理推测,认为墓地内西、北区的周系族群是统治者,南区殷遗民族群是周系族群的附庸。

  第二,姚家西区发现有西周早期遗存,包括陶瓦和铸铜遗物。这是目前所知周原遗址西周早期最东边的一处遗存,它不与其它西周早期遗存的区域相连。这一发现改变了对周原遗址西周早期遗存分布范围的认识,对理解当时的聚落结构亦有帮助。陶瓦的发现,说明在西周早期这里有大型建筑;铸铜遗存的发现,预示着可能存在铸铜作坊。若联系近旁同时期大型池渠的存在,这里显然是一处高级贵族的居住地。这些发现让我们想到,在西周早期,生活在周原的人们并非居住在一个紧邻的区域内,而是相隔一段距离,各自相对独立,呈散点式分布,也许它们就是一个个采邑,究竟有多少个,需要今后的考古工作予以揭示。

  在姚家西区一西周早期灰坑 CH2中出土一件横绳纹鬲,这种鬲个性特征鲜明,一般体型较小,窄沿、有领、联裆、足稍高,很易辨认。过去都认为它和乳状袋足鬲属先周时期,我们曾根据周原和周公庙遗址多个遗迹单位的发现,觉得这两种鬲都与西周早期器物共存,可延用到西周初年,有学者曾就袋足鬲进入西周作过论述,宝鸡石鼓山多座西周早期墓随葬乳状袋足鬲的现象,已证明其确实延续到西周初年。现在看,横绳纹鬲也当如此。若这一推断不误,则姚家西CH2的年代属西周初年。由于本处不见更早的文化遗存,故它们的主人来自他方,这或许与周初大规模移民有关。

  第三,姚家大型水池与沟渠亦属新的重要发现,时代属西周早期,依局部勘探,有的沟渠似通往召陈一带。这说明该池渠设施是经过统一规划的,也供其它居民点使用。

  周原遗址的池渠遗迹发现于2009年,即周原博物馆对云塘大型池渠遗迹的勘探与发掘。这一发现引起了周原考古队的高度重视,意识到它是聚落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继此之后,考古队在这方面进行了连续、大规模勘探,取得一系列重要成果,包括山前的巨型蓄水池与防洪设施。姚家池渠设施属偶然发现,而且位于遗址东部边缘,使用时间较短,究竟它与云塘池渠等遗迹是何关系,这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今后做很多细致的田野考古工作方能梳理清楚。

  类似的设施早在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近在殷墟和沣西都有发现,说明在商周时期的大型遗址中是普遍存在的现象,其它遗址也需引起重视。

  以上就本报告谈了一些自己的想法,部分与报告作者近同。拉拉杂杂,不成系统,也未必说在要点上。读者可据报告另抒高见,并对本文不周之处给予指正,以深化周原乃至周文化的研究。(作者:刘绪,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

(本文电子版由上海古籍出版社编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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