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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义芝 胡星儒:说戒指

摘要: 作者:王义芝 胡星儒  来源:“文史知识”微信公众号  原文刊载于《文史知识》2006年第11期  戒指原称“指环”,又称“驱环”、“约指”、“手记”、“代指”等,是一种套在手指上作纪念或装饰用的小环。用金、银、铂等金属或翡翠、玛瑙等玉类制成,是首饰中较重要而常见的一种。戒指一物究竟属于哪一国家的发明创造,还无定论。在中国,戒指的使用 ...
作者:王义芝 胡星儒

  来源:“文史知识”微信公众号

  原文刊载于《文史知识》2006年第11期

  

戒指原称“指环”,又称“驱环”、“约指”、“手记”、“代指”等,是一种套在手指上作纪念或装饰用的小环。用金、银、铂等金属或翡翠、玛瑙等玉类制成,是首饰中较重要而常见的一种。

戒指一物究竟属于哪一国家的发明创造,还无定论。在中国,戒指的使用由来已久。如果我们借助文物考古材料,就不难发现,在原始社会时期,指环作为一种装饰品就已产生。以“大汶口文化”命名的山东省泰安市大汶口遗址为例,仅1959年的第一次发掘,就发现了二十枚指环。其中有九枚仍套在死者的指骨上,是用骨头与玉石等材料制作的。从出土情况看,在迄今四五千年的原始社会中,指环的佩戴不分男女,也不分左右。

山东泰安大汶口遗址出土的“指环”

从大量文献来看,秦汉时期,我国妇女已普遍佩戴指环。至于称其为“戒指”,似乎还是明代以后的事情。明王圻《三才图会》说:“后汉孙程十九人立顺帝有功,各赐金钏指环……即今戒指也。”为什么要把指环这种饰物称之为戒指呢?那就要从“戒”字的含意说起了。

明都卬《三馀赘笔》记称:“今世俗用金银为环,置于妇女指间,谓之戒指。按《诗》注:古者后妃群妾以礼进御于君,女史书其月日,授之以环,以进退之。生子月辰,以金环退之;当御者,以银环进之,著于左手;既御者,著于右手。事无大小,记以成法,则世俗之名‘戒指’者,有自来矣。”清顾张思《土风录》卷五:“妇女喜戴戒指,男子渐亦效之。或金、或玉、或玛瑙、蜜蜡、翡翠。按卫宏《汉旧仪》:宫人御幸赐银指环,令数环计月也。许慎《五经要义》云:古者妃妾当御以银环进之,娠则以金环退之,进著右手……则戒指乃以幸女子者。”原来指环在古代不单是一种饰物,它还是宫廷妇女用以避异的一种标记,当一个宫女有了身孕或处在月辰(月经)期间,不能接受君王的“御幸”时,则在左手套上金环,以示禁戒。平常则用银环,套在右手。这种做法与古代宫女点丹于面的做法相同,两种风俗,如出一辙。

关于戒指还有一个有趣的传说:从前有个皇帝脾气暴躁,遇到不称心的事,就拍案砸桌,吓得群臣瑟瑟然,过后又后悔莫及,但遇到不称心的事却又故伎重演。后来,他做了一个铜圈套在手指上,如再发脾气拍桌子,手指就疼痛不堪。久之,发脾气拍桌子的习惯被戒掉了。这个方法很快被群臣效仿。后来,戒指被发展成为由金银玉器制成的装饰品了。虽然称为戒指,却不再用于制怒了(引自《中国妇女报》1985年4月24日)。

关于帝王戴戒指,《真腊风土志》有记载:“惟国王可缠纯花布,头戴金冠如金刚头上所戴者;或有时不戴冠,但以线穿香花如茉莉之类,周匝于发间,顶戴大珍珠三斤许,手足及诸指上皆带金镯指环,上皆嵌以猫儿眼睛石,其下跣足……”这段记载与敦煌莫高窟五代第98窟东壁南侧于阗国王的服饰也很吻合。壁画中,于阗国王双手的小指上都戴有蓝宝石指环。于阗以盛产玉石闻名,所以国王从宝冠到指环都是宝石装饰。另外,按于阗的习俗,于阗国王李圣天还配饰垂耳珰。

敦煌莫高窟98窟东壁南侧五代于阗国王戴戒指

戒指一物,除用做装饰和避忌之外,还可充当婚姻的信物。现代男女互联婚姻,常有赠送“婚戒”之举,这种风气就是从古代流传下来的。

从文献记载来看,早在东汉时期,中国民间就已经出现将指环当作寄情之物的做法。三国魏繁钦《定情诗》有“何以致殷勤,约指一双银”的说法。南朝刘敬叔《异苑》中记载沛郡人秦树在冢墓中与一女子婚合,临别时,“女泣曰:与君一睹,后面无期。以指环一双赠之,结置衣带,相送出门”,见指环如见其人,指环之重在这里表现得淋漓至尽。

据《晋书·西戎传》记载:“其俗娶妇人先以金同心指环为娉。”又《北堂书钞》卷136引《胡俗传》云:“诸娶妇结婚,先遣人间贳酒肉三反,相然许者,便下金同心指环。”近人徐珂《清稗类钞·服饰》也云:“大宛娶妇,先以同心指环为聘。今乃以为订婚之纪念品。”

《全唐诗·与李章武赠答诗》中说唐时有书生李章武与华州王氏子妇相爱,临别时王氏子妇赠李章武白玉指环,并赠诗道:“捻指环,相思见环重相忆。愿君永持玩,循环无终极。”后来李章武再去华州,王氏子妇早已忧思而死,指环只是空留怅惘。

到了晚唐时,戒指渐渐由男女互赠变为只由男子赠与女子,这和今天中西方戒指的赠馈方式类似。范摅《云溪友议》中写书生韦皋少时游江夏期间,与少女玉箫从相识到相恋的故事。韦皋临回家乡前送给玉箫一枚玉指环,发誓少则五年,多则七年后会来娶玉箫。然而七年光阴过去了,薄幸的韦皋却不复再来,痴情的玉箫绝望地悲呼:“韦家郎君,一别七年,是不来矣!”竟绝食而死。人们怜悯玉箫这一场悲剧,就把韦皋送给她的戒指戴在她的中指上入葬。很多年以后,韦皋官运亨通,做到西川节度使,才辗转得知玉箫的死讯,他悔恨不已,于是广修经像,以忏悔过去的负心。后来有人送给韦皋一名歌姬,名字、容貌竟与玉箫一模一样,而且中指上有形似指环的肉环隐现,韦皋知道是玉箫托生又回到了他的身边,二人终于以再生缘的形式实现了隔世的结合。

经过唐宋时期的传承,至明代尤为盛行。冯梦龙《古今小说》中就有这方面的描写。如第四卷:“(小姐)便将手指上一个镶宝石戒指儿褪将下来,传于碧云,吩咐道:‘你替我将这物事,寄于阮三郎,将带他来见我一见,万不妨事。’”明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中也有类似的情节,书中女子在给她的情人书信中写道:“徒承往复,未测中心。拟作夜谈,各陈所愿。……先以约指一物为定。言出如金,浮情且戒!如斯而已。”由此可见,“戒”字的含意,不仅可理解成戒禁房事,而且还隐喻着“务戒浮情”——切勿朝秦暮楚这样一层含意。

如今,戒指作为一种古老的饰品与信物,普遍受到人们的喜爱,其佩戴也不分男女。戒指也同其他首饰一样,作为点缀,作为装饰,作为一种个性与风度的表现。

编辑:水 寿

校审:老 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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