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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博物馆藏叔仲戈

摘要: 孔子博物馆藏青铜戈一件,内呈燕尾形,胡部铸有“叔仲”二字铭文。2003年新泰周家庄墓地(齐国墓地)出土有两件燕尾内形戈,与河北邢台葛家庄M10出土的玄镠戈形制相似,李学勤先生根据铭文认定玄镠戈为吴国兵器,同样具有吴越铭文的燕尾内形戈还见于山西忻州,因此孔子博物馆藏叔仲戈应具有吴文化因素。此外,2003年新泰周家庄墓地亦出土有“叔仲”铭文的 ...


孔子博物馆藏青铜戈一件,内呈燕尾形,胡部铸有“叔仲”二字铭文。2003年新泰周家庄墓地(齐国墓地)出土有两件燕尾内形戈,与河北邢台葛家庄M10出土的玄镠戈形制相似,李学勤先生根据铭文认定玄镠戈为吴国兵器,同样具有吴越铭文的燕尾内形戈还见于山西忻州,因此孔子博物馆藏叔仲戈应具有吴文化因素。此外,2003年新泰周家庄墓地亦出土有“叔仲”铭文的青铜戈一件。本文试对叔仲戈与同类青铜戈的形制、铭文等方面进行比较,以期对叔仲戈的年代、来源、器主以及春秋时期鲁国与齐国、吴国等国家交流有一定认识。


一 形制与年代


孔子博物馆藏叔仲戈(图一),出土于曲阜陵南村北,但未见发掘资料。此戈形制短援微上扬,横截面呈纺锤形,短胡,下端平直较宽,内部长条形,有一圭形穿,后端呈燕尾形,阑侧三半圆形穿,中穿与下穿之间铸有“弔(叔)中(仲)”二字铭文。通长20.9、内长7.7厘米。


图一 叔仲戈及铭文

从戈的形制和铭文看,叔仲戈的时代风格具有较为典型的春秋晚期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出土了多件与叔仲戈形制和尺寸相近的青铜戈,如周家庄M48∶24、M56∶2、M56∶3、邢台葛家庄M10∶1、玄膚之用戈等。关于这批青铜戈的形制和年代,发掘报告和相关研究也进行了论述。


图二 周家庄M48∶24


周家庄M48∶24(图二),短援微上扬,横截面呈纺锤形,短胡,下端平直较宽,长方形内,一长方形穿,阑侧三半圆形穿,胡部有“叔中”二字铭文。通长20.4、援宽3.5、内长7厘米。《新泰周家庄东周墓地》将M48定为一期墓葬,其年代为春秋晚期早段。


周家庄M56∶2、M56∶3(图三∶1、2),两件青铜戈形制相同,宽援,横截面呈纺锤形,长胡,下端平直,阑侧三长方形穿,上穿较小,燕尾形内,一三角形穿。M56∶2,通长21.5、援宽3.7、内长6.9厘米。M56∶3,通常22、援宽3.6、内长7厘米。《新泰周家庄东周墓地》将M56定为一期墓葬,其年代为春秋晚期早段。


图三 燕尾内戈


邢台葛家庄M10∶1(图三∶3),其形制直援尖锋,无脊,阑侧三穿,上穿为半圆形,内部长条形,后段燕尾式,中间有一圭形穿,援部正、背面有错金鸟篆文文字8个:“玄镠赤之用戈辟”。通长18.3、内长7.4厘米。《河北邢台市葛家庄10号墓的发掘》将该墓的年代定为春秋晚期晚段或战国早期早段,并认为M10鸟篆文铜戈的时代应为春秋末期;《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认为该青铜戈的年代为春秋晚期;《论邢台葛家庄玄镠戈》也将其年代定为春秋末期。


玄膚之用戈(图三∶4),1980年出土于山西忻州市上社村,其形制尖锋直援,中胡,阑侧一小穿二长穿,内后端有三角形缺,援和胡部有铭文4字:“玄膚之用”。援长17.5、内长8.7厘米。《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认为该戈年代为春秋晚期。


综上,叔仲戈与上文诸戈多有相似之处,如援部、胡部与周家庄M48∶24相近,且阑侧都有三半圆形穿;内部则与邢台葛家庄M10∶1相近,内呈长条形,后段燕尾式,中间有一圭形穿;此外,周家庄M56∶2、M56∶3、玄膚之用戈等器也为燕尾形内。上文中提到的青铜戈的年代集中在春秋晚期,所以叔仲戈的时代可定为春秋晚期。叔仲戈阑侧中穿与下穿之间铸有二字铭文,可释为“弔(叔)中(仲)”。“弔”字在金文中常见,前人对此字多有解释。《说文解字》:“问终也。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从人持弓,会驱禽。”容庚认为“弔”为“善也,引申而为有凶丧而问其善否曰弔。《说文》作形体少讹,魏三字石经君奭不弔古文作,篆文作,尚不误。后假拾也之叔,为伯弔之弔,又孳乳淑、俶,以为弔善之弔,《说文》亦解弔为问终,乃弔之本义废而人莫知弔之为矣”。陈初生则将金文中“弔”字的含义归纳为两个方面:“一是用为叔伯之叔,如颂鼎:‘用乍(作)朕皇考龚弔(叔)皇母龚始(姒)宝尊鼎’”;二是通‘淑’善也,寡子卣:‘(敦)不弔(淑)乃邦’。”在金文中将“弔”释为“叔”较为常见,如免簋、鲁士商莒簋、㝬叔簠、陈曼簠等,因此,可将叔仲戈中的“弔”释为“叔”。


关于“中”字,《说文》:“内也,从口丨,上下通。”容庚在《金文编》中认为:“凡中正字皆从口从,伯仲字皆作,无游形,史字所从之中作。”陈初生则将金文中“中”字的含义归纳为三个方面:“一是人名,中作且癸鼎:‘侯易(赐)中贝三朋’;二是通‘终’,既也,沇兒钟:‘中(终)(翰)(且)(扬)’;三是排行第二,通‘仲’,郑虢仲簋:‘郑虢中(仲)乍(作)宝簋’。”在金文中将“中”释为“仲”也为习见,如散盘、兮仲簋、卫鼎、鲁仲齐鼎等,因此,可将叔仲戈中的“中”释为“仲”。


二 叔仲氏


姓氏制度是商周时代重要的社会制度之一,西周至春秋时期为姓氏制度的成熟期,“姓”与“氏”一分为二。陈絜先生曾将西周及春秋时期的命氏形式归纳为五类:一是“以国为氏”,包括西周之时分封各地的诸侯,以各自的封国名称为氏,如鲁、蔡、卫、齐等;二是“以字为氏”,就是以王父字为氏;三是“以官为氏”,如金文中的“师氏”“尹氏”等;四是“以邑为氏”,如鲁国的费氏、卞氏等;五是以居所为氏,如鲁国的东门氏。


关于第二类“以字为氏”,《白虎通·姓名》载:“诸侯之子称公子,公子之子称公孙,公孙之子,各以其王父字为氏。”按照当时的实际情况可分为:一是以王父字为氏,如齐国公孙竈之子称栾施,栾之氏名来自其祖父公子坚(惠公之子,字子栾);二是以王父之排行名为氏,宋国公孙师之子称仲江,其氏名“仲”即来自其祖父公子成(庄公之子)之排行名;三是以父字为氏,如郑子产(公孙侨)称国侨,其“国”之氏名即来自其父公子发(字子国);四是以父之排行名为字,如鲁之三桓孟孙氏、叔孙氏和季孙氏。


关于叔仲之立氏。《通志·氏族略》载:“叔氏,姬姓,鲁桓公之子叔牙之后,叔牙与庆父同母,庆父弑閔公,叔牙有罪,饮酖而死,遂立公孙兹为叔氏,亦曰叔孙氏,亦曰叔仲氏。”《礼记·檀弓》孔疏引《世本》云:“桓公生僖叔牙,叔牙生武仲休,休生惠伯彭,彭生皮,为叔仲氏。”陈絜先生则认为:“‘叔仲’之称盖为彭生被命为卿大夫,另立宗族之后的氏名。”笔者认同陈絜先生的观点,叔仲立氏应在彭生之时,而非其子叔仲皮,因为彭生死后,“公冉务人奉其帑以奔蔡,既而复叔仲氏”,即复立其子为叔仲氏,只有彭生时已立叔仲氏,死后才可“复立”。故叔仲氏的立氏形式应为“以父之排行名为字”,其氏名中的“仲”即来自彭生之父武仲休(叔牙之子)之排行名。


此外,“叔仲”在《春秋》《左传》中常见,有关材料如下:


叔仲惠伯谏曰。(《左传》文公七年)

叔仲惠伯曰。(《左传》文公九年)

叔彭生会晋郤缺于承匡。(《春秋》文公十一年)

叔仲惠伯会晋郤缺于承匡。(《左传》文公十一年)

叔彭生帅师伐邾。(《春秋》文公十四年)

襄仲欲立之,叔仲不可。叔仲曰:死君命可也。既而复叔仲氏。(《左传》文公十八年)


叔仲昭伯为隧正。(《左传》襄公七年)

叔仲昭伯曰。叔仲子(叔仲昭伯)专之矣。(《左传》襄公二十八年)

鲁叔仲惠伯会郤成子于承匡之岁也。(《左传》襄公三十年)

叔仲带窃其拱璧。(《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竖牛赂叔仲昭子(叔仲昭伯)与南遗(《左传》昭公四年)

叔仲子(叔仲昭伯)谓季孙曰:带受命于子叔孙曰。(《左传》昭公五年)

南蒯语叔仲穆子,且告之故。叔仲子(叔仲穆子)欲构二家。季孙惧,而归罪于叔仲子(叔仲穆子)。故叔仲小、南蒯、公子懩奔臼稀F阶佑?拐炎又鹗逯傩 #ā蹲蟠?氛压???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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