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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30年

摘要: 2017-02-21 国家文物局 等 赛博古 世界遗产的突出普遍价值以真实性、完整性和良好的保护管理状况作为支撑。保护好、管理好、展示好、利用好极为珍贵的世界文化遗产,是中国政府正式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时向世界各国和国际组织做出的郑重承诺,是各世界遗产所在地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时任国家主席胡锦涛在给第28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的致词中说:“加强世界遗产保护已成为国际社会刻不容缓的任务。这是历史 ...

2017-02-21 国家文物局 等 赛博古


世界遗产的突出普遍价值以真实性、完整性和良好的保护管理状况作为支撑。保护好、管理好、展示好、利用好极为珍贵的世界文化遗产,是中国政府正式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时向世界各国和国际组织做出的郑重承诺,是各世界遗产所在地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时任国家主席胡锦涛在给第28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的致词中说:“加强世界遗产保护已成为国际社会刻不容缓的任务。这是历史赋予我们的崇高责任,也是实现人类文明延续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加入《公约》30年以来,中国政府在世界文化遗产领域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这一历程可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初始发展阶段(1985年到1995年)。1985年12月12日,中国正式成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成员国。1987年12月11日,在法国巴黎召开的第11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上,中国首批6项遗产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此后,1990年、1992年和1994年,中国又陆续有8项遗产进入名录。在世界遗产国际事务领域,中国政府开始主动参与相关工作并日益发挥积极作用。1991年,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第8届缔约国大会上,中国首次加入世界遗产委员会,成为21个委员国之一。1992年和1993年,在世界遗产委员会第16届会议(美国圣达菲)、第17届会议(哥伦比亚卡塔赫纳)上,中国又连续两次当选会议副主席。与此同时,借助世界遗产平台,中国政府加强了国际合作,逐步引进国际世界遗产保护理念、手段和技术。1988年,国家文物局、敦煌研究院与美国盖蒂保护所、日本东京国立文化财产研究所签订保护莫高窟国际合作项目,拉开了世界文化遗产国际合作保护的序幕;1990年,我国与世界遗产中心在泰山联合举办壁画保护研讨班;1992年举办中国石窟遗址管理培训班;1994 年举办了古建筑理论培训班;1995年举办了木结构保护技术培训班,等等。

 

第二阶段,快速增长阶段(1996年到2005年)。从1996年到2005年的十年,中国新增世界文化遗产17项和扩展项目6项,进入世界遗产事业发展最快的时期。中国在文化遗产领域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在这一时期也得到大幅提升。2003年10月,《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第14届缔约国大会上,中国当选世界遗产委员会主席。2004年6月28日至7月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员会第28届会议在苏州市举行,中国担任主席国。2005年10月17日至21日,世界文化遗产领域的权威国际机构——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第15届大会暨国际科学研讨会在西安市举行,大会通过了《西安宣言》。次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的第一个国际业务中心——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西安国际保护中心(IICC-X)成立。中国逐步发展成为国际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中一支具有影响力的力量。随着世界遗产事业的快速发展,为顺应日益增长的保护管理需求,国家文物局继续加强专业培训工作,从1997年起陆续组织一系列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培训班。为加强行业管理,2002年,国家文物局设立世界遗产处,专门负责世界文化遗产申报、保护和管理。与此同时,世界遗产的学科研究、工作研究和事业发展研究开始受到重视。1998年12 月28 日,我国第一个世界遗产高级专业研究机构北京大学世界遗产研究中心成立,标志着中国的世界遗产研究进入新阶段。2000年5月,首次中国世界遗产地工作会议在苏州召开。同年7月,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和城市发展:机遇与挑战国际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形成了《北京共识》。

 


第三阶段,稳步和可持续发展阶段(2006年至今)。21世纪以来,世界遗产事业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特别是随着世界遗产数量激增,为了保护世界遗产的代表性、平衡性和可信度,世界遗产委员会开展了世界遗产全球战略研究,加大世界遗产保护状况审查力度,并几经调整后最终出台和实施了世界遗产申报限额制。近年来,世界遗产委员会计划进一步降低申报限额,制定旨在限制世界遗产大国的不公平战略。这一系列巨大转变对世界遗产事业带来巨大影响。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事业顺应时代变化进行了转型调整。一方面,中国精心遴选申报项目,继续稳步推进世界遗产申报工作。国家文物局着力加大世界文化遗产申报项目储备,颁布了一系列世界文化遗产申报相关工作规范,陆续于2006年、2012 年两次更新《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实施了预备名单动态管理和专家审核制度,组织、指导遗产地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申报准备工作,确保申报项目质量。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实现连续13年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成功,世界遗产总数稳居世界第二位。另一方面,中国政府按照“世界一流的遗产,世界一流的保护、管理和服务”的标准,遵守世界文化遗产管理的国际准则,履行作为缔约国的义务和承诺,在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不断完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体系建设,健全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机构,完善保护管理体制,加强管理机构和人才队伍能力建设,严格实施重大事项专业咨询制度,探索建立世界文化遗产监测管理体系,实施了一大批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修缮、环境整治和展示利用工程,进一步加强国际沟通、交流与合作,积极探讨先进的保护理念,充分发挥在国际上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总结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遗产保护管理规律、标准和措施,推动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事业步入成熟与理性期。

  

本文由孙莉、吴书雷摘编自 国家文物局、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 《中国世界文化遗产30年》之“第3章  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基本状况。内容略有删节、调整。


2015年是中国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三十周年。这三十年是中国从文物保护向文化遗产保护跨越的三十年,更是中国文物保护从相对封闭的体系走向开放体系的过程。这三十年,中国真正开始融入到国际遗产保护的大潮当中,从一个初学者成长为一个成熟的富有经验的积极参与者,并且在一些领域能够向世界提供自己的经验。对中国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三十年的回顾,也是对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最激动人心的历史时期的总结和回顾。本书从这三十年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的综合发展情况、申请机制建设、保护管理状况、保护实践回顾、世界对中国的影响和推动,以及面向世界的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对这一阶段进行了全面的回顾、分析,对下一阶段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发展具有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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