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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良渚文化考古新发现(二)

摘要: 杭州市余杭区良渚古城钟家港中段发掘简报良渚古城与其外围水利系统的发现是近些年来中国史前考古的重要进展之一,为研究中国文明的起源提供了重要材料。自2007年良渚古城发现以来,我们对良渚古城城内及周边区域进行了系统勘探,钟家港古河道就是勘探的成果之一。钟家港古河道(编号为古河道17),位于良渚古城东部,在李家山、莫角山台地与钟家村、石安畈 ...

杭州市余杭区良渚古城钟家港中段

发掘简报

良渚古城与其外围水利系统的发现是近些年来中国史前考古的重要进展之一,为研究中国文明的起源提供了重要材料。自2007年良渚古城发现以来,我们对良渚古城城内及周边区域进行了系统勘探,钟家港古河道就是勘探的成果之一。钟家港古河道(编号为古河道17),位于良渚古城东部,在李家山、莫角山台地与钟家村、石安畈、龙里台地中间,是城内的南北向主干道,大致呈西北-东南走向,南起良渚港,北接城内北区的东西向主干道(编号古河道1),这三条古河道构成了城内的工字形主干道。经考古勘探确认,钟家港总长度约1000米,宽约18~80米。河道两岸分布着许多良渚文化时期人工堆筑的台地,人们在河边倾倒生活垃圾与增筑台地的行为交替进行,河内堆积有大量的陶片等遗物,再加上淤泥沉积,最终使河道逐渐变窄变浅。从良渚文化早期偏晚阶段开始,钟家港中段逐渐被填平,形成一片从莫角山一直延伸到东城墙的大台地,南北两部分各自变成断头浜。钟家港失去了作为城内南北交通干道的功能。
钟家港古河道较长,为便于区分,我们将莫角山以北的河道部分称为钟家港北段,老104国道以北至莫角山北边缘部分称为钟家港中段,老104国道以南部分称为钟家港南段(图一)。
2015年下半年至2018年,为配合良渚古城申遗和良渚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对良渚文化时期的古地貌进行标识和局部恢复,了解古河道内堆积和两岸台地的性状,我们对钟家港古河道进行了大面积发掘。通过发掘,我们对其年代、淤积及废弃过程和河道两岸遗址的功能有了初步了解。

   发掘显示,钟家港南段和北段由于紧邻两岸台地,所以河道堆积中出土大量的陶器、石器、骨角器、漆木器等遗物,还有大量动植物遗存、少量人骨等。钟家港南段河道堆积中出土的木盆毛坯、骨角料等,说明相应作坊的存在;东岸钟家村台地上与河道内均发现与制玉有关的遗存,包括红烧土遗迹、燧石片、玉料、玉钻芯、石钻芯等,说明此处台地主要是玉石器制作的手工业作坊区。钟家港中段揭露了从早到晚多个阶段的台地营建与垃圾废弃的过程,首次从地层学上证实莫角山始建于良渚文化早期。因为紧邻莫角山台地,在河道内发现较多大型木构件,生活废弃垃圾相对较少,表明此区域很可能是大木作加工区和木料等物资运往莫角山的码头。钟家港北段两岸紧邻居住台地,河道堆积中发现大量生活遗物,同时发现了较多的石器毛坯,表明附近台地存在石器加工作坊;两岸台地经过了多次扩建和使用过程,从而使河道逐渐变窄,最终在良渚文化晚期后段被完全填平。

2016年8月至2018年12月,我们发掘了钟家港中段的偏北部分,发掘区位于莫角山东北角东侧,布设探方23个,探沟3条,揭露面积2043平方米(图二)。良渚遗址群建立了统一的测量控制网,钟家港中段位于C0C0区I块[1],考虑到河道走向与发掘方便,部分探方由已设定的两个探方组成,如T2622-2623,由T2622东部的半个探方(5米×10米)与T2623西部的半个探方(5米×10米)组成。

除发掘古河道外,为了解莫角山东坡台地与钟家港东岸台地的营建过程,我们对古河道两侧台地做了解剖。此次发掘,发现钟家港、莫角山东扩台地与钟家港东岸的石安畈台地均始于良渚文化早期,其后发掘区南部古河道被灰色淤泥、灰黄色草裹泥增筑的台地填平,两侧台地连为一体,之后台地又多次营建扩张。西岸台地与东岸台 地从早到晚均可划分为连续的五个阶段,可以大致对应,以下主要介绍西岸部分的发掘情况。
一、地层堆积
发掘显示,钟家港古河道两岸为大致平行的良渚文化时期土台。因为发掘区西岸台地由西南向东北增扩,所以西岸探方统一了地层,台Ⅳ、台Ⅲ、台Ⅱ、台Ⅰ和部分地层仅分布在局部探方。西岸地层堆积情况以T2521-2522扩方部分的南壁剖面和T2522-2523与T2622-2623的西壁剖面为例,介绍如下。
(一)T2521-2522扩方部分的南壁地层剖面(图三)

第1层:现代表土。厚0.12~1.05米,遍布全方。
第2A层:历史时期堆积。灰褐色粉质黏土,夹大量黄褐色斑土块,含较多石块、砂粒。厚0~0.85米,仅分布于探方南部。
第2B层:历史时期堆积。深灰褐色粉质黏土,含较多石块、砂砾。厚0~0.25米,仅分布于探方东南角。
第3~9层在本探方缺失。
台Ⅰ①层:成层的灰白砂层与灰色黏土层。厚0~0.25米,仅分布于探方东部。
台Ⅰ②A层至台Ⅰ②C层在本探方缺失。
台Ⅰ②D层:灰白色粗砂,含少量褐色锈斑。厚0~0.35米,仅分布于探方西南部。
台Ⅰ②F1层:灰紫色粗砂,土质致密。厚0~0.2米,仅分布于探方东部。
台Ⅰ②F2层:青灰色草裹泥与灰色淤泥层。厚0~1.05米,分布于探方东部,往东北方向倾斜。
第10A层:西部基本以灰褐色粗砂为主,东南部有少量浅灰色淤泥层。厚0~0.3米,分布于探方东部,往东倾斜。出土少量陶片。

  第10B层:浅灰褐色淤泥层与粗砂层相混。东南角底部铺垫有竹编,含较多木头、竹子、木炭、石块等。厚0~0.45米,分布于探方东部,往东倾斜。出土陶片、较完整竹编、陶器、大木构件等。

  台Ⅱ①A层:深红褐色粉质黏土,含较多小石块、深褐色斑块。厚0~0.73米,仅分布于探方西部,往东略倾斜。

  台Ⅱ①B1层:深红褐色粉质黏土,土质较致密。厚0~0.4米,仅分布于探方西部,往东略倾斜。

  台Ⅱ①B2层:浅红褐色粉质黏土,土质较致密,含少量深褐色斑块。厚0~0.35米,仅分布于探方西部,往东略倾斜。

  台Ⅱ①B3层:深黄褐色粉质黏土,土质较致密,较纯净。厚0~0.3米,仅分布于探方西部,往东略倾斜。

  第11A1层:深灰色淤泥,含木炭、植物茎秆、石块等。厚0~0.4米,分布于探方中、东部,往东倾斜。出土大量陶片及少量石器、漆木器等。

  台Ⅲ①层:青灰色粉 质黏土,较纯净,含少量炭屑。厚0~0.5米,仅分布于探方西部,往东倾斜。

  第11A2层:深灰色淤泥与灰褐色砂层相混,含大量粗砂及较多木炭、植物茎秆等。厚0~0.73米,分布于探方中、东部,往东倾斜。出土较多陶片及少量石器、木器等。

  第11A3层:灰色粉砂、淤泥层,有明显淤积层理,上部含较多粗砂、炭屑、木头及少量石块等。厚0~0.67米,仅分布于探方中部南端,呈沟状。出土少量陶片、石器、木器等。

  台Ⅲ②B层:浅灰色淤泥,中间有垫草。厚0~0.42米,分布于探方中部。

  第11B层:灰色花斑土,粉质黏土,夹杂大量白斑块,土质较致密,含大量粗砂、植物茎秆,较多木头、石块,少量炭屑等。厚0~0.95米,分布于探方东部。出土较多陶片、少量兽骨。

  第11C层:深灰褐色淤泥,含大量砂,较多木头、植物茎秆,少量红烧土颗粒、石块等。厚0~0.45米,仅分布于探方中部南端。出土较多陶片。

  第11D层:灰色粉砂,含少量炭屑、腐烂植物。厚0~0.5米,仅分布于探方中部南端。

  台Ⅲ③A层:灰色淤泥,中间有垫草。厚0~0.3米,仅分布于探方中部南端。

  台Ⅲ③B层:浅灰色粉砂,土质较致密,较纯净。厚0~1.2米,仅分布于探方西部。

  第12A层:褐色粉砂,含较多砂、木屑、炭屑。厚0~0.06米,仅分布于探方西部。出土少量陶片。

  第12B层:灰色粉砂,较纯净,有较明显淤积层理。厚0.05~0.15米,分布于探方西部。

  第12C层:灰色、浅灰色粉砂与青灰色块状淤泥相混,含较多黄斑泥块及少量腐烂植物。厚0.1~0.5米,分布于探方西部。

  第12D层:灰褐色粉砂、淤泥,有较明显淤积层理,含少量腐烂植物。厚0.14~0.4米,基本遍布全方。出土少量陶片、兽骨、大木构件。第12E层:深灰色淤泥,含少量黄土斑块,较纯净。厚0~0.17米,仅分布于探方东南部。

  以下为含黄白斑土块的青灰色自然淤积层。

  (二)T2522-2523与T2622-2623西壁地层剖面(图四)

  第1层:现代表土,多为垫土,土质松软,夹杂有现代遗物。厚0~0.6米。此层下叠压的遗迹有历史时期灰坑和良渚文化的K1、F1、G1等。

  第2A层:历史时期堆积。灰褐色粉质黏土,土质较坚硬,含少量石块、白色粗砂,局部夹有红烧土颗粒、灰土粒、较多红褐色和灰白色垂直条纹锈斑。厚0~0.25米。出土极少量陶片、瓷片等。 第2B层:历史时期堆积。深灰褐色粉质黏土,土质较坚硬,黏性大,结构紧密,局部夹有红烧土颗粒和木炭,含大量红褐色水锈及少量粗砂、砖块等。厚0~0.3米。出土少量陶片、瓷片等。

  第3A层在这两个探方缺失。

  第3B层:黄褐色粉质黏土,土质较坚硬,含较多烧土粒、木炭颗粒。厚0~0.15米,由南往北倾斜。出土极少量陶片等。此层下叠压有J1。

  第4层:红褐色黏土,土质较坚硬,结构紧密,含大量红烧土块,较多的黄色粗砂、小石块及少量木炭等。厚0~0.55米,由南往北倾斜。出土少量陶片。

  第5层:灰红褐色黏土,土质较坚硬,结构紧密,含较多红烧土块、木炭、灰烬、灰白色粗砂,局部夹有红褐色水锈颗粒和垂直条纹锈斑、青灰色土块、小石块。厚0~0.55米,由西南向东北斜向堆积。出土少量陶片。

  第6A层:浅灰色淤泥,含少量烧土、木炭颗粒等。厚0~0.2米。出土少量陶片、植物种子等。

  第6B层:灰黑色黏土,黏性大,土质疏松,主体为腐朽的草叶铺垫层和炭屑层,局部有腐朽的编织物,含大量木炭、灰烬、草叶,少量小石块、粗砂、红烧土块等。厚0~0.1米,由南往北倾斜。出土较多陶片。

  第6C层:黄褐色粉质黏土,土质较硬,结构紧密,含较多粗砂、木炭、小石块、红烧土块,局部夹有红褐色水锈颗粒和垂直条纹锈斑。厚0~0.6米。出土少量陶片。

  第7A层:灰褐色粗砂,黏土较少,土质较疏松,含大量烧土块和颗粒、木炭、灰烬及少量石块等。厚0~0.4米。出土少量陶片。此层下发现木桩z1、z2,打入第7B层中。

  第7B层:深灰色粉质黏土,土质较松软,黏性大,北部包含物少,南部夹有较多的烧土块、木炭、灰烬、腐烂植物茎秆等,含较多粗砂、红烧土颗粒、小石块等。厚0~0.7米,由南往北倾斜堆积。出土较多陶片。此层下发现E1排木桩z3~8,打入第9B1层中。

  第7C层:灰褐色黏土,上部偏黄褐色,含大量粗砂、烧土颗粒、木炭及较多腐烂植物茎秆等。厚0~0.4米,由南往北倾斜堆积,呈沟状。出土大量陶片。

  第8A层:青灰色粉质黏土,上部偏黄褐色,东部夹有较多粗砂,含少量烧土粒、木炭、腐烂植物茎秆等。厚0~0.35米。出土少量陶片。

  第8B层:深灰褐色粗砂,西部黏土较多,土质较疏松,含大量木炭、较多红烧土颗粒及少量石块,局部夹有零星浅黄色土块。厚0~0.65米。出土较多陶片。E2排木桩z22打入此层中,E3排木桩z52、z53、z63、z64可能打入此层中。

  第8C层:深灰色含砂淤泥,含腐烂植物茎秆及较多木炭。厚0~0.33米。此层中部有一竹编,南北长约3.3米。出土少量陶片。E3排木桩z48~51与E4排木桩z75~99打入此层中。

  第9A1层:青灰色粉质黏土,上部夹杂大量水锈而呈红褐色,土质较致密,较纯净,含少量炭屑、细砂等。厚0~0.75米。出土少量陶片。

  第9A2层:浅青灰色黏土,含大量木炭、少量砂粒。厚0~0.35米。台Ⅰ位于T2522-2523,横跨整个探方。分为台Ⅰ①与台Ⅰ②两大层。台Ⅰ①与台Ⅰ②在不同的位置,铺垫的层数不同,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从T2522-2523东部堆积情况来看,第9C层叠压在台Ⅰ②北部边缘,台Ⅰ①叠压在第9C层之上,第9B层叠压在台Ⅰ①北部边缘。第9C层为台Ⅰ②使用时期的废弃堆积,第9B层为台Ⅰ①使用时期的废弃堆积。

  第9B1层:深青灰色黏土,西部较纯净,东部含较多粗砂、烧土粒、木炭、腐烂植物茎秆等。厚0~0.7米。出土有较多陶片和兽骨。E1排柱洞D2与木桩z3~8、z178,E2排柱洞D1、D3~10,E2排木桩z12~21、z23~47,E3排木桩z54~62、z65~74、E4排木桩z100~115,E5排木桩z116~129打入此层中。

  第9B2层:分布在探方东部,此剖面缺失。

  台Ⅰ①层:在此剖面遭到破坏。不同区域铺垫层数不同,主要由一层黏土一层砂相间铺垫而成,层数最多达7层。

  第9C层:局部可以分为两层。灰褐色粗砂、淤泥,夹杂大量黄白色土块、粗砂、木炭、木屑、腐烂植物茎秆,少量红烧土颗粒、小石块等。厚0~0.97米,由南向北倾斜变薄。出土大量陶片及少量人骨、兽骨。

  台Ⅰ②层:此剖面仅残存两层。局部铺垫多达11层,其中台Ⅰ②F2为最下部的堆筑基础层。

  台Ⅰ②E层:灰褐色粗砂与灰白色粉砂层。厚0~0.25米。

  台Ⅰ②F2层:主要为草裹泥堆筑层,同种泥芯的草裹泥有大致成垄的现象。厚0~1.5米。第10A层在这两个探方缺失。

  第10B层:灰色淤泥,较纯净,含少量粗砂、腐烂植物、炭屑、白色斑土块等。厚0.2~0.85米。出土少量陶片。

  第11A1层:浅灰色淤泥,含较多黄白斑土块,少量木炭、木头等。厚0.25~0.55米。出土少量陶片。

  第11A2层:灰色淤泥,有成层淤积层,含粉砂、少量炭屑及较多黄白斑土块。厚0.3~0.5米。

  第11B~D、12A~E层在这两个探方缺失。

  以下为含黄白斑土块的青灰色自然淤积层。

  因为发掘区域的堆积从良渚文化早期一直延续到良渚文化晚期,持续时间特别长。根据堆积过程和出土遗物,结合其他探方内的地层堆积,大致可以将钟家港中段西岸台地和古河道堆积分为五个大的阶段,第二、三、四阶段又可以分为若干小的阶段。第一阶段包括台Ⅳ和第12层,第二阶段包括台Ⅲ和第11层,第三阶段包括台Ⅱ和第10层,第四阶段包括台Ⅰ和第9、8、7、6层,第五阶段包括第5、4、3层。由于台地揭露面积有限,且遗迹保存状况较差,多数台地未发现与废弃堆积层相对应的生活设施。以下按从早到晚的顺序依次介绍每一阶段的发现。

  二、第一阶段

  第一阶段,莫角山台地开始营建,用灰色、黑色淤泥堆筑台Ⅳ,其下生土层海拔2米左右,为早期的自然淤积层。东侧古河道内淤积第12层,淤积层较为纯净,发现9根长短不一的木构件,大致平行于河道方向分布,呈西北-东南向。

  (一)遗迹

  本阶段发现的遗迹只有1处土台。台Ⅳ 位于发掘区西部莫角山东坡上,T2617至T2620内。叠压于台Ⅲ③B层下,东边缘被第12A层叠压。揭露部分东西长约28米,西部未到边界。主要用灰色、黑色淤泥堆筑而成,厚0~0.65米。

  (二)出土遗物

  本阶段出土遗物较少,最重要的发现是9根木构件,还出土极少量陶片、石器等。

  1.陶器 出土陶片以夹砂红褐陶、泥质灰胎黑皮陶为主,也有少量夹蚌陶,可辨器形有下端尖的鱼鳍形足鼎、折沿鼎、杯等。

  2.木构件 共发现9根,均出土于河道淤积层第12D层中。木构件h5、h6、h7大致呈西北-东南向平行分布于古河道底部(图五)。木构件h5,树种为槲栎。北端加工有一方形榫头,南端树根部分未去掉,有一牛鼻形穿孔。正面加工平整,凿有39个未透方形卯孔,背面圆弧状。方形卯孔长0.08~0.09、宽0.06~0.07米。总长9.5、主干宽0.18~0.3、厚0.18米,根部直径0.44~0.47米(图六;图七)。木构件h11、h14、h15也呈西北-东南向,分布于木构件h5南侧(图八)。木构件h11,树种为蕈树。加工平整方正,横截面大致为长方形。北 端、中部和南端各有一个凸出的扁环形穿孔,南端穿孔处有藤条编的绳索遗留。总长14.6、宽0.42~0.49、厚0.23~0.28米(图九;图一〇)。木构件h14,树种为麻栎。保留原木形状,仅上端和根部截断,主干横截面近圆形,近根部较扁。北端加工有两个牛鼻形穿孔,南端有四个穿孔。总长17.2、直径0.35~0.8米。木构件h15,树种为蕈树。整体形状与木构件h11类似。北端与中部各有一凸出的扁环形穿孔,南端有两个牛鼻形穿孔,北端穿孔处也遗留有藤条编的绳索。总长17、宽0.42~0.44、厚0.18~0.2米。

  三、第二阶段

  本阶段莫角山台地东扩,堆筑台Ⅲ③,东侧形成废弃垃圾层第11C层。之后,用灰色淤泥、灰黄色草裹泥增筑台Ⅲ②,将古河道截断,古河道两侧的台地连为一体,台地北侧形成断头浜。台Ⅲ东侧和北侧形成生活废弃垃圾层第11B、11A层。

  (一)遗迹

  本阶段发现的遗迹有1处土台、1处灰坑和1个柱坑。

  台Ⅲ 位于发掘区南部与西部,T2221-2222、T2321-2322、T2421-2422、T2521-2522、T2617至T2620内。叠压于台Ⅱ②层下,北部边缘被第11层叠压。土台的堆筑和垃圾的废弃可以进一步划分为三期。莫角山东坡东西揭露长40米,南北揭露长45米,未到边界。主要用灰色、黄褐色粉砂、淤泥堆筑,该土台边使用较短一段时间后,东边缘形成一层生活垃圾层,再用灰淤泥和灰黄色草裹泥往东填筑,将古河道拦腰截断,之后又形成数层垃圾层。

  (二)出土遗物

  本阶段出土大量遗物,出土有陶器、石器、木构件、废木料、漆木器、绳索、骨角器、动物遗骸、植物遗存、人骨等,主要出土于废弃堆积中,土台营建堆积中出土少量遗物。

  1.陶器 出土陶片以夹砂红褐陶和泥质灰胎黑皮陶为主。主要器形有鱼鳍形足鼎、窄“T”形足鼎、舌形足鼎、柄上带圆形和三角形组合镂孔的豆、柄上带弧线刻划纹的豆、圈足盘、罐、杯、器盖等。

  鼎 T26211 ⑩A∶4,夹砂褐胎黑皮陶,外表有烟炱。侈口,圆唇,折沿上翻,束颈,折腹,腹壁上部有四道凹弦纹,凹铲形足,足面有三道戳印纹,仅存二足。复原口径26、高22.7厘米(图一一,1)。

  鱼鳍形鼎足 T2421-2422⑩C∶10,夹砂褐陶。侧面饰竖向刻划纹。高13.6、宽5.8、厚1.2厘米(图一一,2)。

  窄“T”形鼎足 T2421-2422⑩C∶9,夹砂红陶。窄“T”形。侧面饰刻划纹和戳点纹。残高16.3、宽11.6、厚3.4厘米(图一一,3)。

  铲形鼎足 T2321-2322⑩C∶5,夹蚌灰陶。铲形,正面足根部有两个捺窝,背面有六个小戳孔,四个穿透到正面。残高11、残宽10、厚1厘米(图一一,5)。

  豆 T2321-2322⑩A2∶2,泥质黑皮陶,夹心胎。敞口,折腹,柄下部残。折腹外壁有一道凹弦纹。口径18.4、残高8.1、胎厚0.3~1.1厘米(图一一,6)。

  圈足盘 T2421-2422⑩C∶12,泥质灰胎黑皮陶。圆唇,直口,弧腹,矮圈足。圈足上部有四个圆形镂孔。口径24、圈足径13.3、高7.4厘米(图一一,7)。

  钵 T2521-2522⑩B∶3,泥质灰胎黑皮陶。圆唇,敛口,弧腹,矮圈足。复原口径21.4、圈足径10、高7.3~7.6厘米(图一一,8)。

  罐 T2521-2522⑩A3∶2,夹砂灰胎灰褐陶。侈口,方唇,折沿,沿面有一周凹槽,束颈,鼓肩,肩部以下残。复原口径16.2、残高8.7、胎厚0.3~1.2厘米(图一一,4)。

  铃形器 T2621⑩A∶5,泥质灰胎黑皮陶,表面磨光。敞口,深腹,圜顶。顶部有一圆孔,孔径0.5~0.55厘米;侧面有对称二孔,仅残存一孔,孔径0.4~0.5厘米。复原口径12.1~13、高15.4厘米(图一一,9)。

  2.漆木器 器形有漆觚、漆杯、木盘、木陀螺、锥形木器等。

  漆觚 T2521-2522⑩A1∶2,敞口,尖唇,弧收腹,底内凹。腹部有两组凸棱,上组凸棱有三段,呈螺旋形,下组凸棱有两段,呈水平环形。器表髹红漆,内壁发黑,口沿处涂抹红漆。高30.3、残宽8.1、胎厚0.5~1厘米(图一二)。

  
漆杯 T2621⑩A∶1,尖唇,直筒形。器表髹黑漆,近口部有两组凹弦纹,一组两条。内壁上部发黑,近口部也髹黑漆。残高10厘米(图一三)。

四、第三阶段
本阶段莫角山台地与钟家港东侧石安畈台地连接处台地继续增高,在台Ⅲ上增筑台Ⅱ,发掘区南部发现有柱坑,表明有建筑遗迹。河道内淤积第10B、10A层,为台Ⅱ生活废弃堆积,出土有4根木构件,另外有较多陶片、石器及少量竹编、木器等。
(一)遗迹
本阶段发现的遗迹有1处土台、1个灰坑和5个柱坑。
台Ⅱ 位于发掘区南部与西部,T2221-2222、T2321-2322、T2421-2422、T2521-2522、T2617至T2620内。叠压于台Ⅰ②F层下,北部边缘被第10层叠压,叠压11A1层与台Ⅲ。土台堆积与废弃垃圾可以进一步分为两期。西岸台地与东岸台地连接处揭露部分东西长约12、南北宽约30.8米。莫角山东坡揭露部分东西长约22米,均未到边界。土台堆筑土主要为灰黄色土。
(二)出土遗物
本阶段出土较多遗物,包括陶器、石器、木构件、木器、竹编、动物遗骸、植物遗存等,主要出土于废弃堆积中,土台营建堆积中出土少量遗物。
1.陶器 出土陶片以夹砂红褐陶和泥质灰胎黑皮陶为主。主要器形有鱼鳍形足鼎、窄“T”形足鼎、凹铲形足鼎、豆、罐、双鼻壶、圈足盘、盉、器盖等。
鼎 T2521-2522⑩B∶9,夹砂红陶。侈口,圆唇,平折沿,束颈,微鼓腹,大圜底。三鱼鳍形足,横截面近橄榄形,仅残存二足跟。外壁有烟炱,内壁底部有较厚的残留物。口径21.4、残高13.4厘米(图一四,1)。T2521-2522⑩B∶13,夹细砂褐胎黑皮陶。罐形鼎。侈口,方唇,折沿,沿面微内凹,溜肩,鼓腹,三足残缺,当为鱼鳍形足。口径17.2、残高17.6厘米(图一四,5)。
圈足罐 T2521-2522⑩B∶4,粗泥质灰陶。侈口,圆唇,宽卷沿外翻,束颈,深鼓腹,矮圈足外撇。口径11.4、圈足径10.1、高18.6厘米(图一四,8)。
双鼻壶 T2521-2522⑩B∶1,泥质灰胎黑皮陶,器表磨光。微侈口,长颈微束,鼓腹,圈足外撇。圈足上装饰椭圆形镂孔。口径7.8、
圈足径8.7、高12.4厘米(图一四,2)。圈足盘 T2521-2522⑩B∶3,泥质灰胎黑皮陶。敞口,圆方唇,唇内侧微凸,斜弧腹,圈足较高,足下端外撇。圈足上饰凸棱六周,内侧有轮旋痕。口径18、圈足径13.3、高7.6~7.9厘米(图一四,3)。T2521-2522⑩B∶12,泥质灰胎黑皮陶,器表磨光。敞口,口部有两个新月形横耳,卷沿微外翻,弧腹,腹外壁有一道折棱,矮圈足,底部有一周凸棱。复原口径16.4、圈足径8.5、高5.7厘米(图一四,6)。
器盖 T2521-2522⑩B∶10,夹细砂灰胎黑皮陶,外表面磨光。侈口,尖圆唇,窄折沿,弧顶,杯形纽。口径16.6、高8.6厘米(图一四,4)。T2521-2522⑩B∶11,夹细砂灰褐陶。敞口,平卷沿,弧腹,桥形纽,纽两侧沿高起。内壁有轮旋痕,内外壁均有烟炱。口径20.4、高10厘米(图一四,7)。
2.木构件 共发现4根。木构件h1与h8,均为一端呈圆柱体,另一端横截面为方形的结构。木构件h1,呈西北-东南方向,出土于T2621第10层中,长6.5米。北端1.1米部分,横截面近椭圆形,长轴0.45、短轴0.3米,保留树皮。南端5.4米部分,横截面近方形,边长0.15~0.17米(图一五)。木构件h8,呈东北-西南走向,出土于T2521-2522第10B层表,残长3.08米。南端长0.32米部分,横截面近扁圆柱形,长轴0.2、短轴0.16厘米。北端长2.76米部分,横截面近方形,边长约0.06米。木构件h8、h9、h10,大致在同一层面,木构件h9南侧同一平面同时分布有两堆陶片,有双鼻壶、圈足盘、圈足罐等。

  3.编织物 发现1件竹筐。

  筐 T2521-2522第10B层出土。不规则卵圆形,采用一潜三浮的方式编织而成。残长55、宽34厘米(图一六)。

  五、第四阶段

  此阶段可以进一步分为五期。莫角山台地与东侧台地连接处的台Ⅱ北侧用草裹泥增筑台Ⅰ②层,表面多次铺垫砂层,紧贴台Ⅰ北边缘用竹编和木桩营建护岸设施,后倾倒垃圾形成第9D、9C层。之后,增筑台Ⅰ①层,北边缘倾倒垃圾形成第9B、9A层。再之后,以第9A层为台地,北边缘营建东西向的E5排木桩,木桩北侧倾倒垃圾形成第8C、8B、8A层,第8A层形成前,曾营建E4、E3排木桩。随后,以第8A层为台地,北边缘营建E2、E1排木桩,木桩北侧再倾倒垃圾形成第7C、7B、7A层。最后,增筑第6C层,倾倒垃圾形成第6B、6A层。

  随南部台地活动场所的扩大,东岸台地同时西扩,在台地边缘营建成排木桩护岸,并不断倾倒垃圾,又进一步营建木桩护岸,循环往复,最终形成了五排早晚不同的南北向木桩护岸。

  (一)遗迹

  本阶段发现的遗迹有1处土台、6条灰沟、2个灰坑和10处木构遗迹。

  台Ⅰ 位于发掘区南部,T2523、T2524、T2623-2624、T2723-2724内。古河道两岸台Ⅰ基础堆筑层为同一层,因有古河道和G3的间隔,表面铺垫层不连续。叠压于第3层下,北部边缘被第9层叠压,叠压第10层与台Ⅱ。西岸台地与东岸台地连接处揭露东西长约22米,未到边界;南北宽约21.5米。北部下部堆筑灰黑色草裹泥,厚1~1.4米,南部堆筑黄褐土;上部一层砂与一层黄灰土相间铺垫与堆筑,最多有16层。北部边缘局部有竹编护岸与零散木桩护岸(图一七;图一八)。

  此阶段发现多种类型的护岸遗迹,包括单纯竹编护岸、木排桩与竹编的组合护岸、零散木桩护岸、成排木桩护岸等四种。台Ⅰ北侧东西向木桩有五排,东岸台Ⅰ西侧南北向木桩有五排(图一九)。

  东西向E4排木桩 位于T2622、T2622-2623、T2623-2624内,其中前两个探方的板桩完全揭露提取,后一探方仅揭露到板桩露头。该遗迹横跨古河道东西,西端遭到现代河道的破坏,残长20.3米,由84根板桩构成。根据层位关系和结构,可知z75~99与z148~168均打入第8C层中,z100~115打入第9B层中,废弃于第6C层下。这些木桩上部已腐朽,残高约0.1~0.96米,加上朽痕总高约0.72~1.2、宽0.09~0.26、厚0.02~0.06米(图二〇)。

  (二)出土遗物

  本阶段出土较多遗物,包括陶器、石器、木构件、木器、竹编、动物遗骸、植物遗存,主要出土于废弃堆积中,土台营建堆积中出土少量遗物。

  1.陶器 出土陶片以夹砂红褐陶和泥质灰胎黑皮陶为主。主要器形有宽“T”形足鼎、窄“T”形足鼎、鱼鳍形足鼎、凹铲形足鼎、窄侧扁足鼎、竹节把细柄豆、双鼻壶、圈足罐、红陶罐、实足鬶、袋足鬶、圈足盘、圈足杯、敛口篮纹缸等。

  鼎 T2522-2523⑨C2∶3,夹砂灰黑陶。仅存口沿,尖唇,窄沿,沿内侧有明显脊棱,束颈,微鼓腹。复原口径18.8、残高4.9厘米(图二一,1)。T2622-2623⑦C∶4,夹砂灰褐陶,表面有烟炱。仅存口沿,圆唇,折沿,沿面微凹,微鼓腹。复原口径22.6、残高8.6、胎厚0.4~0.6厘米(图二一,2)。

  鱼鳍形鼎足 T2622-2623⑥B∶4,夹砂红褐陶。侧面光素,正面饰戳印纹。残高10.2、宽7、厚1.7厘米(图二一,3)。

  凹铲形鼎足 T2622-2623⑥B∶5,夹砂黑胎灰陶。凹铲形。残高6.2、宽4.2、厚0.8厘米(图二一,4)。

  圆锥形盉足 T2622-2623⑦C∶1,夹砂黑陶。实足。残高10、残宽5.8、直径2.2厘米(图二一,5)。

  窄“T”形鼎足 T2522-2523⑨C2∶5,夹砂灰褐陶。内侧饰刻划纹。残高9.7、宽7、厚4.8厘米(图二一,6)。T2622-2623⑥B∶6,夹砂灰陶。两侧面饰竖向刻划纹,足正面饰“八”字形刻划纹。高16.8、宽9、厚4.3厘米(图二一,7)。

  豆柄 T2622-2623⑦C∶2,泥质夹心胎黑皮陶。喇叭状。饰三组弦纹,每组三道凹弦纹。残高8.1厘米(图二一,8)。T2622-2623⑦C∶3,泥质灰胎黑皮陶,磨光。柄部饰圆形镂孔与弧三角戳印纹组合纹和弧三角与短斜线戳印纹组合纹。残高11.5厘米(图二一,9)。T2522-2523⑨C2∶4,泥质灰胎黑皮陶,磨光。表面有四周凹槽,第二周凹槽中有两个戳孔。残高10.6、厚0.4~1厘米(图二一,13)。

  杯 T2622-2623⑨B1∶1,泥质黑陶。圆唇,直口,下腹微鼓,矮圈足。上腹饰三周凹弦纹,器壁内有轮旋痕。口径10、腹径10.9、圈足径9.3、高8.3、胎厚0.4~0.8厘米(图二一,10)。

  圈足盘 T2621⑨C∶2,泥质灰胎黑皮陶。敞口,圆唇,卷沿,斜直腹,平底,矮圈足。复原口径25.4、圈足径17.4、高8.6厘米(图二一,11)。

  缸 T2621⑨C∶3,夹粗砂橙黄陶。残口沿,内敛口,斜直腹。器表饰横向篮纹。残宽9.2、残高8.6、胎厚1.3~3.6厘米(图二一,12)。

  2.漆木器 仅发现1件漆鸟形器。

  漆鸟形器 T2622-2623⑨B1∶2,一端雕出鸟头,另一端残断,当为半环形,整体髹朱漆。残长9.5、宽2.7厘米(图二二)。

六、第五阶段
此阶段台地继续北扩,台Ⅰ上营建一座基槽式房址F1,北侧河岸边挖一水井J1,河岸边形成第5、4、3层等垃圾层,T2622-2623以北为低洼地。其中第5、4层仅分布在T2622-2623、T2722-2723内,第3层遍布T2622-2623以北的发掘区。
(一)遗迹
本阶段发现的遗迹有1处房址、2个灰坑和1口井。
F1 位于T2522-2523内,叠压于第1层下,打破台Ⅰ①层。保存很差,仅残存四道南北向基槽的底部,基槽南端各发现一个柱洞,其余位置均未见柱洞(图二三)。根据F1基槽的范围及形状,可知F1平面形状大致为长方形。基槽与正北方向夹角约6度。F1东西长约5.85、南北宽约4米,总面积约23.4平方米。可分为两个隔间,每个隔间宽2.5米左右。C1与C2组成的隔间中有C4和K1。C1与C2长度均接近4、宽0.14~0.26、深0.06~0.16米。C3总长近2.9米,残存两段,宽0.08~0.18、深0.05米。C4长2.5、宽0.22~0.6、深0.05米。K1为不规则形,长0.74、宽0.5、深0.1米,出有石块。四道基槽、三个柱洞内和K1内填土相近,均为浅灰褐色黏土,含较多粗砂和小石子。

J1 仅揭露东半部,一半位于探方外,平面近圆形,壁上部内收,下部外凸,圜底。发掘部分南北向直径0.92、东西宽0.66、深1.48米。井内堆积可以分为4层。第1层厚0.3~0.44米,红褐色粉质黏土,较致密,含大量红烧土块。第2层厚0.5~0.68米,深灰色粉质黏土,较疏松,含大量木炭及较多红烧土颗粒、陶片等。第3层厚0.16~0.36米,灰褐色淤泥,较疏松,含较多炭屑、红烧土颗粒等。第4层厚0.06~0.27米,灰色淤泥,较纯净,含少量陶片、红烧土颗粒等;此层出土1件鼎足缺失的小鼎,颈部有竹编,当作为汲水罐使用。J1内出土陶器有扁折腹侧扁足鼎、小圈足篮纹缸、圈足盘等(图二四)。

(二)出土遗物
此阶段出土少量陶器、石器等。
陶器 出土陶片以夹砂红褐陶、夹砂灰褐陶和泥质黑皮陶为主,主要器形有扁鼓腹鼎、扁折腹鼎、侧扁足鼎、大鱼鳍形足鼎、平沿篮纹大口缸、长颈鬶、矮圈足盘、子母口豆、柄上带圆形镂孔的豆等。
鼎 J1∶1,夹砂灰陶,侈口,圆唇,束颈,扁鼓腹。外壁有炭灰。口径12、残高8.7、胎厚0.45~0.6厘米(图二五,1)。
侧扁鼎足 J1∶3,夹砂黄褐陶。横截面近椭圆形。残高11.3、宽2.1~5.4、厚1.4~3厘米(图二五,2)。T3222③B∶1,夹砂红褐陶。素面,表皮脱落严重,足尖外侧有轻微按捏痕。残高13.1、宽6.9、厚0.8~2.5厘米(图二五,3)。
大鱼鳍形鼎足 T2622-2623④∶2,夹砂灰陶。足面两侧各有八道刻划纹。残高10、宽5.8~6.2、厚2.1厘米(图二五,4)。
豆 T2622-2623④∶5,泥质灰陶。残豆盘,子母口,椭圆形。残宽7、残高1.6、胎厚0.4~0.6厘米(图二五,5)。T2622-2623④∶4,泥质灰陶。残豆柄。表面饰两周凹弦纹。残高5.3、胎厚0.4~0.9厘米(图二五,6)。
罐 T2622-2623④∶3,泥质黑皮陶,表皮脱落严重,夹心胎。圆方唇,侈口,束颈,鼓腹。口沿处有三周凹弦纹。残高7.6、胎厚0.4~0.6厘米(图二五,7)。J1∶2,夹砂灰陶。方唇,侈口,束颈,斜直肩。器表素面,颈部内侧有轮修痕,肩部内侧有模糊的指按痕迹。复原口径15、残高6.8、胎厚0.4~1厘米(图二五,8)。
器盖 T2722-2723河1①A∶4,夹砂灰胎黑皮陶。直口,外沿面微内凹,斜直腹,喇叭形纽。口径31.2、纽径14.8、高10.3厘米(图二五,9)。

七、结 语
(一)年代
根据堆积的过程和出土遗物来看,第一阶段到第五阶段是一个连续的过程。第一阶段出土遗物非常少,陶器仅见少量戳点纹鱼鳍形鼎足、折沿鼎等。第二阶段出土鱼鳍形鼎足、窄“T”形鼎足、饰圆形和三角形组合镂孔的豆、饰圆形镂孔和弧线刻划纹的豆等陶器,鼎足以鱼鳍形和窄“T”形为主,也出现少量瓦形足和宽“T”形足。以上两阶段的遗物具有良渚文化早期晚段的特征(三分法中的中期)。第三阶段出土的微侈口双鼻壶、大口盆形鼎、细高柄豆等陶器已具有良渚文化晚期的特点,这一阶段窄“T”形鼎足和瓦形鼎足数量均较多,第四阶段出土遗物与第三阶段基本相近。第五阶段,陶器中侧扁足鼎成为主流,也有少量大鱼鳍形鼎足,夹砂红陶数量变多,代表一个新的阶段,属于良渚文化晚期后段[2]。
发掘过程中,我们采集了23个植物样品分别送至北京大学第四纪年代测定实验室和美国贝塔实验室进行碳十四年代测定。第一阶段数据中木构件h14测年偏早,第一阶段的两个数据与第二阶段数据较为接近,第五阶段两个数据与第四阶段年代相近。根据碳十四测年的原始数据来看,第一到第五阶段是一个连续的过程。根据树轮校正数据,我们认为第一、二阶段年代大致在公元前3000~2850年,第三、四阶段大致在公元前2850~2500年,推测第五阶段大致在公元前2550~2400年(附表)。第一、五阶段数据较少,还需要再选择样品进一步测年以确定第一阶段起始的年代和第五阶段结束的年代。以往,在良渚古城内除反山墓地外,仅在莫角山西南坡发现少量良渚文化早期遗存[3],出土陶器有限,此次钟家港中段的发掘,发现了这一阶段较丰富的遗物,为建立良渚古城良渚文化的陶器演变和时空坐标提供了新材料。
(二)主要收获
第一,钟家港中段从良渚文化早期到晚期,发现五个阶段的台地营建与垃圾堆积的连续过程,可以看出良渚人居住的台地一直在扩建,水域面积一直在萎缩,与以往良渚古城的钻探结果相符合。其中第一、二阶段从碳十四测年结果和出土遗物特征可推定为良渚文化早期晚段,首次明确了莫角山东坡最早堆筑的年代为良渚文化早期(公元前3000~2850年),可以与反山王陵、大型外围水利系统相呼应。第三、四阶段属于良渚文化晚期早段(公元前2850~2500年),发现的不同类型护岸遗迹丰富了良渚文化时期土台围护设施的类型。第五阶段属于良渚文化晚期后段(公元前2550~2400年),发现少量与钱山漾一期相同的文化因素,但其绝对年代比钱山漾遗址一期整体要早一点[4]。
通过对莫角山东坡的长探沟解剖,了解到莫角山东坡的堆筑过程是,先在生土面上用灰黑色淤泥、灰粉砂堆筑一个较大而低平的土台,再用灰色、黄褐色粉砂与黏土堆筑大高台。
第二,钟家港中段的发掘表明,钟家港古河道并不是一直南北贯通的,在莫角山台地营建完成后不久的第一阶段较晚时期,钟家港中段就被人工增筑的土台截断,从而导致台地南北两侧成为断头浜。
第三,钟家港中段河道内发现大量经过加工的各类木构件和废弃木料,表明此区域可能是一处木构件加工场。木构件h11、h14与h15是目前中国新石器时代发现体量最大的木构件,它们的发现,从侧面反映了莫角山宫庙区建筑的宏大。同时,此区域因离莫角山台地很近,很可能是木料等各种物资运往莫角山的码头之一。河道内生活废弃垃圾相对较少,表明为保证水上交通进行了较严格的管控。
第四,钟家港中段的发掘,再次证实了良渚文化时期临水而居、挖土堆墩的生活居住形态,河道既是运输通道,同时又是倾倒生活废弃垃圾的场所,居住的台地边缘普遍营建考究的木构或竹编护岸设施。
附记:本次发掘项目负责人为刘斌,参加发掘的有王永磊、朱雪菲、徐有秀、王晗、王帅、孙小政、渠开营、蒋浩翰、刘云仓、史晓贞等,田野照片由王永磊拍摄,器物由徐有秀、渠开营、廖文艳、王帅等修复,器物照片由李永加拍摄,器物线图由郑豆豆、王永磊、崔晓茜绘制。木材树种由郑云飞鉴定。发掘过程中得到了赵晔、闫凯凯、范畴等同事的指导与协助。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发掘给予了大力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执笔者:王永磊 陈明辉 朱雪菲 刘 斌 王宁远

注 释

[ 1 ] 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良渚古城综合研究报告》第104页,文物出版社,2019年。

[ 2 ] 陈明辉、刘斌:《关于“良渚文化晚期后段”的考古学思考》,见《禹会村遗址与淮河流域文明研讨会论文集》,文物出版社,2014年。

[ 3 ] 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良渚古城综合研究报告》第172页,文物出版社,2019年。

[ 4 ] 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湖州市博物馆:《钱山漾:第三、四次发掘报告》第453页,文物出版社,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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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毛毛

审核:郑嘉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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