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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时期房址的空间分析初探——以白金宝遗址F3004为例

摘要: 〔内容提要〕白金宝遗址位于黑龙江省南部,包含早期青铜时代从夏代晚期至西汉早期的文化遗存。在以往相关年代序列和文化因素研究的基础上,利用空间分析方法对白金宝文化的一座火烧建筑F3004进行研究。通过分析该建筑的内部活动空间及空间分割情况和外部与其他遗迹之间的关系,认识到F3004集行政决策和日常生活功能为一体,而且十分重视私密空间的保护。此 ...


〔内容提要〕白金宝遗址位于黑龙江省南部,包含早期青铜时代从夏代晚期至西汉早期的文化遗存。在以往相关年代序列和文化因素研究的基础上,利用空间分析方法对白金宝文化的一座火烧建筑F3004进行研究。通过分析该建筑的内部活动空间及空间分割情况和外部与其他遗迹之间的关系,认识到F3004集行政决策和日常生活功能为一体,而且十分重视私密空间的保护。此外,该建筑是被人为有意焚毁,是遗址废弃行为的具体表现。

白金宝遗址位于黑龙江省肇源县民意乡大庙村北,东侧为第二松花江和嫩江的交汇口,南面是距遗址直线距离不到1千米的大庙泡子。遗址历经3次发掘,本文研究范围主要指1986年的发掘区,发掘面积共计1053.6平方米,包括四个时期的文化:小拉哈文化、白金宝二期文化、白金宝文化和汉书二期文化。不同时期均发现有遗迹现象,其中白金宝文化时期(西周早期至春秋中期)不仅发掘了数量颇多、形制特殊的建筑遗存,而且发现了两座火烧建筑遗存,尤其是F3004还保存有建筑的上层梁架结构,且居住面上也保留有较多的遗物。本文即利用空间分析的方法研究这个“特殊”的建筑。

一、空间分析方法

  “空间”是考古遗存的基本属性之一,因此,考古学甫一诞生就十分重视遗存空间信息的记录,这项工作现已成为当代考古学中必不可少的基础内容。“空间”为研究过去文化的行为、社会组织和认识结构提供了许多角度,分析空间信息的方法——空间分析方法因而被普遍认为是研究过去人类文化和社会的重要方法。空间有大有小,是可以被衡量的,David Clark因此将空间分析分为宏观(遗址间)、半微观(遗址内)和微观(遗迹内)三个层次,不同的空间层次获得的信息有所不同(表一)。所以,它常与考古学上的一些专题研究联系起来,如景观考古、聚落考古、家户考古等。

  本文主要研究与建筑物有关,其属于微观层次的空间信息,因此,着重介绍与建筑物空间分析有关的理论和方法。

  自人类定居以来,建筑物始终是与人类日常活动联系最为紧密的活动空间。布迪厄(Bourdieu)认为,房屋是形成和保持社会结构的活动环境,房屋的物质特征能反映该环境下特有社会活动所产生的行为。此外,房屋在建立和传达有关个人与家庭、家庭和社区之间关系观点方面很重要。因此,建筑物的空间分析研究一直是空间分析的主要内容。建筑物的空间可以分为两大部分:内部空间和外部空间。

  外部空间指聚落内、建筑外的空间,具体指建筑在聚落内所处的位置以及建筑和其他遗迹之间的空间关系。社区内建筑的位置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建筑是个人学习、强化和协商与其他社会单元关系的主要场所。通过分析建筑在聚落内的位置,可以了解建筑的功能属性。比如行政性质的建筑往往会朝向公共广场,而且建筑和广场之间的道路往往容易通过。

  内部空间指建筑内部的空间,通常指分析建筑内部活动空间(Activity-area Analysis)、空间的分割情况等。建筑内一些“间接证据”,如特殊的指示物——灶和微型沉积物等也可以判断建筑物的功能。通过分析内部的活动区域空间以及空间分割情况,可以了解建筑内的活动以及内部空间的分配方式,建筑内部的劳动分工和性别分工等,并且分析建造房屋和生活在房屋内的人们是如何思考、构成社会关系的,还可以通过这些分析研究社会复杂性。

  活动空间指一个或一组活动发生的地方,分析活动空间就是区分出遗址内活动发生的不同空间,最小的活动区域是房内的附属结构,如灶、窖穴、工作活动区等,还有更大的空间单元内的单个地点(如灰坑、墓葬等)。对于建筑内部的活动空间,通常基于建筑内物体的性质和位置信息进行辨识,可供研究的对象分为宏观、微观两类:宏观的人工制品、动物骨骼、遗迹现象等和微观的沉积物、残留物和土壤等。由于遗址形成过程,尤其是废弃和沉积过程的影响,宏观的研究对象往往保存较差甚至被扰乱,除非是因为灾难而被完整保存的遗址,如庞贝遗址;而微观研究对象的空间位置被自然形成过程扰动的可能性更低,而且受文化形成过程如遗址使用阶段的清理活动或者遗址废弃过程的影响较小,但后者对发掘精度、信息记录准确度及技术的要求都较为严苛。虽然现在很多考古遗址在发掘时都会进行浮选样品的采集和动植物遗存的分析,但是许多年代较早的遗址都没有开展相关的工作,因而进行建筑内部空间分析时需要衡量二者的利弊,选择合适的研究对象。

  空间分割和活动空间具有一定的联系,因为分割空间是有目的性的,通常是为了区分不同的活动、储藏物品或者人。起到分割作用的介质可能是实体的,比如墙,也可能是观念性的,如居民认识到不同区域的特殊性因而在主观上将其分割。此外,也有学者将空间分割程度和社会复杂性联系起来,如Kent在定居社会的研究中认识到,聚落中空间的组织和分割的程度与社会复杂程度相对应;社会复杂性的增强会使得分割更为明显。因此,聚落中,尤其是建筑物内部分割的数量反映了聚落所在社会的复杂性等级。

F3004虽然开展了浮选工作,但整体上微观信息采集工作不是特别精细,所以,本文主要是对建筑内人工制品的空间分布、其他实体如屋柱、窖穴、灶等进行空间分析。

二、F3004建筑的基本情况

  根据类型学、地层学的研究,白金宝文化时期发掘区内的建筑被分为了早、中、晚三段。其中F3004归入中段,位于发掘区的最南部(图一)。

F3004内发现有柱洞34个,根据柱洞的位置和直径大小可以将其分为边墙承重柱和中心承重柱两类(图二)。边墙承重柱中直径稍大的柱洞几乎等距离分布在几个直径较小的柱洞附近。中心承重柱(D3D6)位于建筑偏后部,其北部还有专门经过处理的柱洞坑(D1D2)。

该坑内填有坚硬的黑色胶质黏土,内部的柱洞相比其他承重柱大且深。这样的做法,在整个第三期建筑中普遍存在,而且可以追溯到第二期的个别建筑。中心承重柱东南是灶,正对门道,中心承重柱西北发现有一长方形地槽,并和窖穴相连。这种在建筑后部修长方形地槽和窖穴的做法,在第三期建筑中也很普遍,有的甚至还在地槽、窖穴前发现隔墙残迹(F3010)。此外,房址地面土样浮选结果发现有人工栽培的稷(或者栽培黍),这说明当时的居民已经至少了解一种作物。

  由于遗址形成过程会从式样上、空间上、数量上和关系上改造各种东西,所以,在分析活动空间之前,首先要确定研究对象是否是原生堆积,即是否处于其功能区内。这可以利用关联的方法尤其是因果关联,即一件事情的发生是由另一件事情导致,如灶、炊煮器、支脚、动植物等食物遗存之间就有一定的关联。如果这种事实关联在考古记录中依然存在,这意味着原生堆积可能性比较高。F3004的灶内发现有3个陶支脚,而且支脚都位于灶内比较深的位置,这里很可能是正式炊煮食物的地方,而其他较浅且比较平的部分,可能是用来放置已经加工好的食物以达到保温的目的。再结合F3004建筑上层梁架结构被很好保存的情况(图三),说明建筑内的遗物应该属于原生堆积,建筑自焚毁废弃以后遭受人类行为扰动的可能性很小。

三、F3004建筑的空间分析研究

1.建筑复原假想

  三维图像相比二维图像更能够反映内、外部空间的构成,更能深刻且直观地认识建筑内部的活动区域和特殊的构造方式对功能的影响。所以,对F3004建筑复原的假想也是空间分析研究的方法之一(图四),复原结果参考了白金宝文化陶器表面的房屋纹。

  观察F3004建筑的立体假想图,可以发现中心承重柱(图四中红色柱)至门道区域比较空旷,虽然有遗物分布,但该区域不存在阻挡视线的实体;而中心承重柱至建筑后墙的区域则明显受到实体(柱子)阻挡。所以,可以中心承重柱所在的区域为界将建筑分割成前(Ⅰ)、后(Ⅱ)两部分空间(图五)。

2.建筑内部空间分析

  通过图五可以发现,整个建筑内的遗物尤其是陶器主要分布在中心承重柱区域的偏东部,而且Ⅰ区分布的陶器较为零散。考虑到民族学材料中对建筑物前部功能的相关介绍,如美洲土著波尼人(Pawnee)进门之后门的两边是工作区域,北美印第安人易洛魁人(Iroquois)的前厅被用作男性会客厅,可知建筑物的前部通常作为“会客厅”或工作空间使用。中心承重柱区域偏东部发现的陶器中,既有存储器如筒形罐、鼓腹罐等,也有使用器如折腹钵和单耳杯,用来运水和盛水的罐、壶之类器物,推测还有和支脚配合使用的炊器。这些陶器功能多样,几乎构成了家户内部日常生活所需主要器形,可以将这一区域认为是处于使用阶段且被专门放置的陶器集中区。而Ⅰ区前部的遗物可能与“会客”活动有关,所以,不与家户内部使用的陶器放置在一起。

  灶附近发现的遗物或多或少都与灶本身有联系,灶内的支脚毫无疑问正处于使用阶段,而且位于其活动空间,灶外东部的支脚和陶器集中区的距离较近。考虑到之前对陶器集中区性质的判断,推测灶外东部的支脚应该也处于使用阶段但暂被放置。结合灶内支脚的位置(偏向陶器集中区)、灶外东部支脚和陶器集中区的性质,推测这三者应该构成了建筑内又一个活动空间——与饮食有关的“厨房”。而灶西部的支脚不仅远离南部的相关活动空间,该区域还发现有狍角、蚌壳等,因而推测这一区域应该是与食物等材料加工有关的活动空间。

  在建筑复原部分已经对Ⅱ区进行了讨论,它受中心承重柱区域遮挡的影响相比Ⅰ区更加封闭。而且Ⅱ区内还有具备储藏功能的典型袋状灰坑即窖穴,虽然其内未发现陶器、骨器、石器之类的遗物,但是,不排除储藏有机物如粮食的可能性(未做浮选)。总之,这一区域不仅被刻意与Ⅰ区分割开来,还有专门的窖穴,表明了该区域空间的私密性。

  通过以上分析,再次可以将F3004的内部活动空间分为会客空间、日常活动空间和私密空间,其中前两个空间之间没有明显的分割(不排除使用其他有机质材料作为分割物),只有隐私空间和其他活动空间被中心承重柱分割。

3.建筑外空间分析

  因为白金宝遗址并未完全发掘,所以,建筑外空间分析主要指发掘区内、建筑外部的空间。虽然发掘范围的局限性会影响对F3004的整体认识,但是,从已发掘的情况来看,仍然可以做出以下判断。

  首先,通过观察遗址的第三期遗迹分布图(图一、图六)可以发现,无论是早段、中段,还是晚段,发掘区的中东部始终有一处没有建筑物分布的“空地”。这一“空地”只发现有灰坑,而且灰坑的遗物并不丰富。民族学研究通常将此类空间判断为公共空间,判断标准即空间位于显著的位置,而且公共空间通常没有居住或者附属建筑。

  其次,发掘区内第三期中段建筑除了少数存在打破关系,绝大多数都是平行分布,这说明建筑的修建是有规划性的。可以将这些建筑分为呈东北—西南向分布的三排,每一排建筑物的规模比较相近,形制也较为相似(图六)。

F3004位于“空地”的西南部,距离公共空间较近,而且建筑物和公共空间之间没有明显的阻挡物,也就是说,从F3004很容易到达公共空间。此外,通过对这一时期的建筑物进行比较发现,F3004不仅规模最大而且会客空间(门道至灶前的区域)也最大。

  以上分析均表明,F3004在整个发掘区内应该处于较为重要的位置,这个重要性一方面体现在空间位置的重要性,另一方面,是相比其他建筑凸显的重要性,这类重要建筑物通常都被认为具有行政功能。尽管F3004的门道并不朝向公共空间,这不完全符合行政功能建筑的标准,但是,考虑到这一阶段的整体规划性,如果将F3004置于朝向公共空间的第二排,而F3004的重要性又使其面积远超过其他建筑,那么,这种安排势必会破坏规划,所以,将F3004安排到既不破坏规划,又在公共空间附近的第三排建筑中。发掘区内两座建筑F3014F3029虽然朝向公共空间,并且距空地较近,但是,其中F3029未发现灶、中心承重柱和窖穴,内部组成不同于这一时期其他任何建筑,所以,推测该建筑应该是具有其他非居住功能的特殊建筑。F3014是一座普通的居住址,在门道附近发现许多分期不确定的灰坑,也许这些灰坑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F3014通往公共空间的道路。所以,二者无论是在规模、功能还是规划方面都不如F3004重要。

四、讨 论

  通过对F3004内、外部空间的分析可知,F3004是一座集行政决策和日常生活功能为一体的建筑,其中行政决策功能体现在它和其他建筑、公共空间的关系,其日常生活功能则体现在建筑内的活动空间安排。由于F3004具有多功能,所以,在同时期建筑中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此外,F3004和其他建筑还存在一些普遍的相似性。

  之前已经提到,F3004在建筑后部修长方形地槽和窖穴的做法在整个第三期建筑中都十分常见,而且这种现象未在一、二期发现。第三期相比之前,建筑物数量明显增加,而且距离也有缩减,可能反映当时人口出现大量增长的情况,因此,造成可利用空间减少。窖穴移入室内或许与空间有限的原因有关,而窖穴被安排到建筑物后部的做法可能与居民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有关。这表现出“私密(privacy)机制”的运作,而且这种私密是相对建筑外部空间(社区或者聚落)而言的,对于熟悉建筑内部情况的家庭内成员则不会有私密感。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这些建筑(除F3029外)都存在这类现象,但是,利用柱子或者木骨隔墙将隐私空间与其他活动空间进行分割的情况仅在个别建筑中如F3017(早段)、F3001F3004F3010(中段)和F3008(晚段)中发现,本文仅讨论中段的F3001F3004F3010

F3001的情况和F3010较为相似,地槽前均有柱洞,可能是木骨隔墙(图七、图八)。F3004利用中心承重柱间接分割了隐私空间和其他空间,而F3010则直接利用木骨隔墙将二者进行直接分割,表现出对隔墙后空间的保护。这种差异性或许与房屋主人身份有关,因为F3010内发现有小刀联珠饰范、圆环范、斧芯范、锥范、刀范等铜范,而这些遗物未在同时期其他建筑内发现。这似乎表明F3010的主人应该是掌握铜器制造技术的工匠,甚至可能拥有较高的经济地位,所以,会特别重视对私人财产和私密空间的保护。而F3004的行政功能则意味着房屋主人更可能拥有较高的政治地位,因而保护私有财产和私密空间的诉求没有那么强烈。

  此外,F3004的废弃原因也值得探索。建筑被火烧的原因无非自然失火和人为纵火两种。自然失火可能是雷电、房内用火不慎导致的偶然失火,还可能是人口增加导致房屋密度增加而导致的失火。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房屋密度过大导致的自然失火应该殃及大片建筑而非某个建筑。人为纵火可以分为以废弃、破坏为目的的火烧和以房屋加固、稳定为目的的焚烧两类:前者可能是为了驱除鬼怪、疫病、害虫,房屋已达到使用寿命,或者入侵者故意焚毁,还有可能是一种特殊的葬俗,这种情况下房屋内往往有人骨发现;后者如尉迟寺遗址为使建筑更加坚固和防潮,对墙体和屋顶进行有意的烘烤。那么,如何区分自然失火和人为纵火呢?SchlangerWilshusen在研究北美西南部Dolores地区建筑时提出判断故意烧毁的理由:居住面上发现有较厚的灰烬层可能是塌下来的屋顶,房内没有二次堆积即废弃后没有人居住,居住面上的遗物受到后期干扰的程度小等。王仁湘认为,如果是自然火灾,应该存在屋主在废墟中寻找有用器物的行为,而这种行为会破坏遗物的位置以及房屋的结构。

F3004不仅保存有上层建筑的坍塌堆积,而且通过关联方法判断建筑内部的器物为原生堆积,整体上被人为有意干扰的可能性都非常低。由此分析,F3004应该是被人为有意焚毁。F3010虽然不如F3004保存得好,但是,考虑到二者年代差距并不大,所以,可能由于相似的废弃原因而被焚毁。

  发掘区自第三期晚段起呈现出了衰落的迹象,建筑物相比中段不仅数量锐减,而且规模减小,到第四期时已不再出现建筑物。在这种废弃背景下,F3004F3010是仅有的两座火烧建筑。它们相距较远,而且修建时间可能存在先后顺序,两座建筑也都有各自的特殊性,但却都具有一定的共同点——房屋主人在当时社会应该具有一定的社会地位。由此推测,发掘区的废弃和F3004的废弃之间具有联系,对重要建筑的有意焚毁成为实施废弃计划的重要一环,甚至可以认为反映了废弃的决心。

五、小 结

  人类行为与建筑空间并不直接联系,而是通过建筑物内外空间的一些属性间接联系起来。研究建筑空间不仅可以获得与建筑和建筑主人有关的直观信息,还提供了认识当时社会背景的又一视角。

  内部活动空间通过分析遗物和遗迹的性质、建筑构造辨识出家户内部的行为,此外,合理的建筑复原为理解空间提供更加直观的感受。通过对内部空间的分析了解到它反映的行为与建筑功能和屋主地位有关。F3004内部具有会客空间、日常活动空间和隐私空间,会客空间的面积远超过同时期其他建筑,而隐私空间又通过屋柱故意与其他空间隔开,无不显示建筑本身的特殊和屋主地位的特殊。

  外部活动空间则通过建筑在聚落中的空间位置,以及与其他活动空间的联系展示了建筑本身所代表的社会单元和其他社会单元之间的互动。通过对外部空间的分析可以发现,聚落中建筑的位置也与建筑的功能和社会地位有关。F3004不仅位于作为公共空间的“空地”附近,而且二者之间很容易通过。

  结合F3004提供的信息和不同时期遗址的基本情况可以做出这样的推断,白金宝遗址第三期相比之前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新的生计方式(农业)的出现和人口增加,一方面使建筑整体规划变得十分必要,并使话语权集中到一小部分人从而出现领导层,比如头人;另一方面,空间因此受到限制,需要将窖穴移入室内,而移入室内后部的做法又表现出当时人们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和对建筑内活动空间与私密空间分割的考虑。居民利用建筑结构安排私密空间的方式并不完全相同,体现了居民对私密空间的重视程度差异,而这又是由社会复杂性增强所带来的社会地位分化所决定的。

附记:感谢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考古文博系陈胜前教授在本文的写作过程中给予的指导和帮助。

作者:王懿卉、史宝琳、朱永刚

原文刊于:《北方文物》2021年第3

此处省略注释,完整版请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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