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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商城 诡异葬俗

摘要:   偃师商城几种丧葬习俗的探讨   墓葬是常见的考古遗迹,是研究古代社会组织结构和阶层分化,分析人群组成和来源,探讨古人丧葬习俗的重要依据。商代墓葬研究始自20世纪二、三十年代安阳殷墟的发掘。伴随着考古学在中国的兴起和发展,一直是夏商考古研究的重点和热点。近年来,学者对包二里冈至殷墟文化时期的商系墓葬做了系统探讨,使我们对商 ...

  

偃师商城几种丧葬习俗的探讨

   墓葬是常见的考古遗迹,是研究古代社会组织结构和阶层分化,分析人群组成和来源,探讨古人丧葬习俗的重要依据。商代墓葬研究始自20世纪二、三十年代安阳殷墟的发掘。伴随着考古学在中国的兴起和发展,一直是夏商考古研究的重点和热点。近年来,学者对包二里冈至殷墟文化时期的商系墓葬做了系统探讨,使我们对商系墓葬的墓地选址、形制结构、殉葬遗存、器用制度及其所反映的社会变迁等有了较全面的了解。《偃师商城》以及西城墙2007~2008年发掘报告披露了偃师商城遗址历年发现的173处发现人骨的遗存,主要为墓葬。发掘者综述了这些遗存的分布、年代、形制、葬俗、随葬品组合等,但是对部分特殊的埋葬行为,如居址葬、路土葬、石椁墓和覆石墓、腰坑与碎物葬等问题尚缺乏专门探讨。

    本世纪初,后过程主义考古在欧美成为主流学派,并催生了死亡考古学这一属于阐释考古学的流派。死亡考古学认为墓葬内的遗迹和遗物往往从死者的角度来体现生者的生活,主张用“来生”(afterlife)的观念理解墓葬。该理念为研究商代墓葬的丧葬观念提供了新视角,提醒我们尽可能解释埋葬行为及其涉及的仪式。因此分析偃师商城遗址的埋葬行为是探讨二里冈文化族群的价值取向和对另一个世界的认知(丧葬观念)的重要内容。偃师商城是二里冈文化最具代表性的遗址之一,探讨该遗址的墓葬客观上还有助于深入了解二里冈文化的内涵,特别是伊洛地区二里冈期的丧葬习俗。下面依据新发表的资料,结合二里冈文化、二里头文化和下七垣文化的相关材料,分析偃师商城遗址几类较为特殊的埋葬行,以期进一步揭示二里冈文化时期考古学文化变迁带来的人群更替、生业形态转变和丧葬观念传承等问题。

  一、居址葬

    居址附近埋葬的习俗出现很早。旧石器时代的墓葬多位于洞穴居址内,新石器时代部分死者埋葬于房屋内。二里头文化尚未发现专门的墓地,但是在部分建筑和手工业设施内发现了墓葬。比如二里头遗址Ⅵ区的半地穴式建筑内有多处墓葬;近年发掘的3号基址院落内有5座墓葬。殷墟时期墓葬区和居址葬共存,相同的现象也见于西周时期。居址葬在国外也常有发现,比如安纳托利亚高原南部的恰塔尔·休于(Çatalhöyük)遗址共发现14层建筑堆积,中心祭室的居住面下有大量墓葬和丰富的随葬品,研究者认为祭室是周围房址的核心和纽带,是血缘家庭举行祭祀仪式和葬礼的场所。

    偃师商城发现的居址葬有15座。一部分位于作坊区内,如Ⅱ区南部和Ⅳ区北部东二城门内侧的制陶作坊;一部分位于较大型的建筑基址内,如Ⅶ区东部的Ⅶ号和Ⅷ区东北部的Ⅻ号基址群内(图一)。

图一 偃师商城墓葬位置示意图

Ⅰ~Ⅻ:建筑基址群

居址葬:1.1989ⅣT16M7 2.1988ⅣT25M5、6 3.1989ⅣT28M20、22、25 4.1992ⅣT33M34(疑似) 5.1992ⅣT34M31、32 6.1996ⅣT102M42 7.1996T103MⅣ43 8.1990ⅡT10M10、16 9.1985ⅦT18M1 10.1991ⅧT1M2;

路土葬:11.1985ⅤT1M3~7 12.2007ⅢT12M24~26、31、T15M28、30、32、33、T16M27、29、34 13.1983ⅢT2M3~6、8、9、T4M7、17、T6M10、13~16、20~23、T7M12、18、19 14.1983ⅢCHT1M1 15.1983ⅢT5M1、2 16.1983ⅠT2M1 17.1996ⅡT11M19~35 18.1990ⅡT7M11、14、15、1990ⅡT9M7~9、13 19.1988ⅣT28M11~13、15、16、18、19、21、26、30、31 20.1999ⅣT55M67~77 21.1984ⅥT2M4、T5M1~3、5~12 22.1997ⅣT53M44~65 23.1991ⅦJ2M1、5

    居址葬多为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口部边缘不甚规整,宽多小于0.5米。墓葬或位于居住面下,或打破居住面。根据墓长可分为两类:墓长1.5米以上的应为成人墓;墓长约1米的应该是未成年人墓葬,以婴幼儿墓为主。部分有随葬品,少则随葬1件,多则5、6件。作坊区墓葬有的随葬品较丰富,也有不少仅随葬少量日用陶器,还有一些没有随葬品。它们和灰坑、房址、水井、陶窑等遗迹多有关联,入葬者应该与作坊的从业者有直接关系,可能属于不同阶层,其中可能包括管理人员和工匠等。目前尚无从得知居址葬中的死者间是否有血缘关系。

    根据考古资料,作坊区内遗迹相对集中,外围有围护设施,作坊内的生产活动应该相对封闭,表现出相对专业化的特征。作坊区内的居址葬中有不少婴幼儿墓,没有葬具,随葬品的数量多寡不一,但均为仰身直肢葬。此类墓虽没有明显的等级差异,但是死者葬式规整,具有宗教含义。比如作坊区东部的1992ⅣT34M31、M32,位于在距大城东墙不远的建筑基址F11~F13内,该基址东侧有围墙,应为封闭性区域。死者皆为身高约1米的儿童。基址附近还发现有2处祭祀坑H122、H105,北部的房屋内还发现1处羊坑。作坊区南部的居址葬1996ⅣT103M43附近有长方形兽骨坑H200,内有牛骨1具,牛侧身,头向西。上述居址葬应该与作坊区内的祭祀有关。

    有学者以郑州商城和殷墟遗址为例,指出商代的部分祭祀遗存与附近的冶铜遗迹关系密切,可能是青铜器铸造过程中举行祭祀和巫术活动所留,即用牲或人血致祭铸造铜器,使其具有灵性。偃师商城作坊区有大面积的灰土堆积,有中、小型房屋以及制陶相关的遗迹,部分居址葬与郑州商城和殷墟遗址手工业区内的墓葬特征相似,婴幼儿墓葬可能是生产中举行祭祀的遗存。同样的现象在二里头遗址的手工业作坊内也可以见到。《礼记》曰:“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先罚而后赏,尊而不亲”。偃师商城不同区域祭祀用牲也有差异,宫城内的祭祀区级别较高,祭祀遗存与附近的几组夯土建筑共存,不少研究者认为,祭祀A区以南的4号宫殿是宗庙所在。而作坊区内的部分墓葬以儿童为牲,是崇信神祇的献祭,或与庙祭不同。

    二、路土葬

    在使用中的道路上埋葬死者,墓葬之上形成新的路土,之后继续葬人,即为本文所称的路土葬。城墙附近埋葬死者,在二里冈文化较为常见,有学者称之为“环城墓”。郑州商城遗址曾发有29座墓葬沿城墙埋葬,部分还打破了城墙夯土,同样的迹象亦见于黄陂盘龙城和垣曲商城。有学者认为,借助城墙附近地势较高的区域埋葬死者是商代墓葬的特点之一,商人选择遗址内的高地或临水的较高场所作为墓地。

    偃师商城遗址目前共发现路土葬122处,约占墓葬总数的70%。这些墓葬绝大多数位于城墙内侧(见图一),平行或垂直于城墙,互相少有打破关系,部分墓葬打破城墙夯土或基槽。

    路土葬基本是竖穴土坑墓,墓圹多为长方形,少量圆角方形或椭圆形。墓向清楚的104座墓中,北向53座、东向23座、南向18座、西向9座、东南向1座。南北向占总数的68%以上,且北向尤多。从随葬品来看,53座无随葬品,69座有随葬品。4座有铜器、玉器、陶器,2座有玉器、陶器;其余墓葬仅见陶器、骨器、石器等,数量不一,少则1件,多则10数件。葬式清晰的103座墓葬中,75座为仰身直肢,占72%以上。俯身葬或侧身葬较少。死者中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男性和女性均有。

    12座墓中人骨的状态和姿势较为特殊,大概有两类。一类可能为意外致死。比如1996ⅡT11M19的死者为约40岁的女性,骨盆内有胎儿骸骨,随葬一些炊器和盛储器等陶器。发掘者推测死者为难产而亡。根据死亡年龄,应为高龄产妇。1996ⅡT11M25的死者为成年女性,右手怀抱婴儿,可能为意外状况致使母子(女)同时罹难。同类情况还有1996ⅡT11M31,1997ⅣT53M47等,前者中的死者可能为同时死亡的一家三口,后者中的死者双手反绑被掷入墓坑。前述4座墓葬,除T11M19,其余均无随葬品,死者的地位或有区别。另外8座墓中的人骨多残缺不全。1983ⅠT2M2死者左手指骨缺失;1984ⅥT5M7、M12、1997ⅣT53M44死者无双脚骨,1984ⅥT5M9死者无右脚骨,1984ⅥT5M5死者颈椎和胸椎分离,1989ⅣT28M30墓圹内死者无头骨,但有头骨的位置,1984ⅥT5M6墓内东半部空置,人骨仅有部分胸椎及以下。上述人骨缺失并非由于腐朽,而是在下葬前即已缺失。死亡考古学认为尸骨不全的墓葬与完整下葬的有别,前者是有意毁让死者身份难于辨识,从而赋予死者新的属性,比如肢解尸体用以献祭的人祭牺牲。如果这些死者不是用于祭祀,而是受刑而死,则表明二里冈文化时期大辟(枭首、腰斩等)、剕(刖)等先秦“五刑”可能已经部分出现。这些墓葬中4座随葬一些陶器,4座无随葬品,说明死者应属较低阶层。

    除了上述12例非正常死亡者,其余路土葬的死者看不出意外死亡的迹象,随葬品的种类和数量不一,死者地位和身份也不同。可见,路土葬这一埋葬形式与死者的地位和死因关联不强。

    值得注意的是祭祀坑1989ⅣT28K1附近和内部的墓葬(图二)。除M25为居址葬,其余多处在大城东墙和内侧夯土围墙Q1之间的路土上,部分位于祭祀坑内。这些墓葬大部分属于偃师商城第三期,与祭祀遗存共存,它们之间应有联系。

图二 祭祀坑1989ⅣT28 K1内及近旁的部分墓葬

    偃师商城的路土葬与二里头遗址有相似之处。发现此类墓的地点皆不是专门的墓区;葬后道路继续使用,部分地段有明显的践踏或车辙痕迹;部分墓中有铜器,有的还有玉器、绿松石器,也有的仅有陶器或骨器、石器。这表明,埋葬方式和位置并不是区分墓葬等级的标准,路土葬中的死者有贵贱之别,路土葬埋葬平民阶层这一认识尚不全面。

    葬入专门的墓区是新石器时代至夏商周三代主要的埋葬方式,偃师商城遗址也不应例外,但是该遗址路土葬所占比例很高。在解剖城墙夯土时发现较多路土葬,这与遗址的发掘面积有限相关。发掘者推测,如果按照已发现墓葬的密度,整个商城城墙内侧北、东、西三面应有5000多座墓葬。一般而言,路土埋葬用于特殊人群或阶层,而偃师商城路土中埋葬的既有正常死亡者,也有非正常死亡者。死者中既有较高等级,也有一般人群,部分还与祭祀有关。

    三、覆石墓与石椁墓

    偃师商城遗址的8座墓葬使用了石块,包括1990ⅡT10M10、1989ⅣT28内的M13、M14、M17、M21、M27、M28、M29等。其中T10M10死者右侧胫骨、腓骨外侧发现有1块石块,尚不能确定为墓葬用石。1988ⅣT28内的墓葬除M13外,其余可能与K1有关,死者骸骨上或周围多有石块。本文称这些人骨周围或人骨上放置石块的墓葬为覆石墓。

    1989ⅣT28M13有规整的长方形墓圹,墓底南部有两层围石,内侧垒砌整齐,石围内应有棺木。墓底有腰坑及1只殉狗。随葬品较为丰富,有铜斝、铜爵、石柄形器和石匕、涂朱圆陶片、陶鬲、陶簋、陶盆、陶尊等(图三)。该墓葬体量较大,规格较高,随葬器物有典型的二里冈上层时期特征。发掘者认为该墓是石椁墓。该墓的形制有别于青铜时代东北和西北地区常见的石椁(棺)墓,后者由石板竖砌或块石垒砌成框,顶部盖石板或铺底石。

图三 1989ⅣT28M13平面、剖视图

1.石柄形饰2.铜爵3.铜斝4.陶簋5.陶鬲6.陶盆7.陶尊8.涂朱圆陶片9.石匕

    河南鹤壁刘庄墓地的发掘为探明偃师商城石椁墓的来源提供了线索。该墓地发现使用石棺或其简化形式的墓葬共11座。其中M145为唯一的石棺墓,墓圹周围有15块石片(块)竖置围成长方形石棺,顶部放置4块石块象征棺盖,人骨下不见石块铺底。其余10座墓葬为简化的石棺形式,即在墓葬两端放置石块象征葬具。该墓地使用石质葬具的比例较低,仅占墓葬总数的3.25%,而木质葬具占墓葬总数的4.7%,没有葬具的墓葬最多,占墓葬总数的90%以上。石棺墓应该不是下七垣文化墓葬的主流,其源头还应该在早期或者其他地区探寻,流行石棺葬的北方地区或海岱地区值得关注。偃师商城遗址的石椁墓随葬品丰富,器物组合和形态呈现二里冈文化特征,丧葬习俗则别有源头,是二里冈文化、二里头文化和下七垣文化的关系以及偃师商城居民群族属的重要材料。

    M13附近发现几处有积石特征的遗迹,包括K1及其周围的墓葬(图四)。其中坑东侧、南侧的路土层中有M30、M31,年代早于K1。其上叠压红褐色生土块,即K1第4层。再上为一层石块,即K1第3层。K1东侧有两层铺石,石块较稀疏处为M29,有人骨1具,头向南,仰身直肢葬,出土时头、肩、腹、膝、足部皆有石块。在其上石层为M27、M28,另有1具猪骨及1块人头盖骨。M27位于K1南部,死者双手交叉于身后,小腿反剪交叉,似乎手脚捆绑在一处,臀部压有2块石块。M28位于K1西部,人骨俯卧在坑壁上,臀部压石5块。K1东侧沿坑壁整齐铺就一排石块。最上层近距离并列2座狭窄的长方形墓M17、M14,头向坑中。东南部M17保存较好,为屈肢葬,人骨覆石8块,其中头、脚端各1块,其余6块分为两排摆放在身上。随葬陶盆和蚌刀。两座墓填土中夹杂大量碎陶片,器形有鬲、斝、罐、盆、尊和鼎等,均无法复原。

    积石是K1的显著特征,包括半圈石围以及坑内铺石,发掘者认为这些积石与祭祀仪式密切相关,并推测与祭祀坑相对应的遗存(人头盖骨、猪骨等)分别为三次祭祀遗留。K1内发现的5具人骨身长0.9~1.3米,经鉴定为7~10岁的儿童,均为俯身葬,有的手脚反绑于身后,呈非正常死亡的状态。祭祀坑上层填土的踩踏痕迹比较明显。祭祀坑的南部的路土层中还有墓葬M21,死者腹部压有石块,与祭祀坑内的迹象相似。同样的例子在刘庄墓地也有,刘庄M36内死者头部、胸部、腹部和下肢上覆盖大小石块20多块,M232死者头部压3块较大石块。此外刘庄墓地M3死者头端有1石块,商城1990ⅡT10M10死者右侧小腿外侧也有1块石块,上部确定这两座墓是否属于覆石墓。

  

图四 祭祀坑K1内堆积

1.第1层下堆积 2.第2层下堆积 3.第3层下堆积

    使用人牲和石头的现象在郑州商城亦有发现。该遗址的祭祀场所埋有6块红色砂石,3块在场地西南部的一片空地中,附近的狗坑、人坑和烧土痕迹疑似意围绕这些“埋石”分布。2座坑葬有儿童,捆绑着塞入狭小的墓坑内,狗坑内也有凌乱的人骨。有研究者认为商代有社,是举行宗教仪式的场所,祭拜社神能保证风调雨顺,社神有代表祖先神和国家保护神之说,这些人骨是社祭所用的人牲。

    死亡考古学认为墓葬内有一类遗迹和遗物是为了阻碍死者生还,避免死者继续骚扰生者。踩踏填土和人骨覆石似乎与此相近。传统观念认为,亡灵也有善、恶之别,有恶行或非正常死亡者会变成恶灵。偃师商城遗址发现的人骨覆盖陶片或石块,可能就是防止恶灵作祟。

    四、腰坑与殉狗

    腰坑墓近乎是商系墓葬的代名词。有学者统计,殷墟文化的墓葬中,大型墓葬(第一等)全部有腰坑,中型墓(第二等)大多带有腰坑,小型墓中的高等级(第三等)70%以上有腰坑,低等级墓中腰坑墓的比例约占40~50%。郑州商城的墓葬中,腰坑主要见于较高等级的墓葬(第三等),约占墓葬总数的50%,而在普通墓葬(第四等)中腰坑墓仅占总数的2.6%。郑州商城遗址腰坑内殉狗的比例较高,占此类墓葬的76.5%。

    偃师商城遗址发现腰坑的墓有1983ⅢT5M1、1988ⅣT5M2、1988ⅣT6M1、1989ⅣT28M13、1989ⅣT28M16、1988ⅣT55M68、1990ⅡT7M14、1990ⅡT9M13、2007ⅢT16M29、2007ⅢT16M 34等,共计10座,占已发现墓葬数量的6.3%。此类墓均为长方形土坑竖穴,长多超过2、宽0.6~1.2米。确认性别的死者多为男性。多发现木质葬具。腰坑一般为椭圆形或长方形,较浅。部分腰坑内有兽骨。这些墓葬均有随葬品,4座墓随葬铜容器、兵器或铜铃等。器物组合和形态有二里冈文化特征。偃师商城的腰坑墓至迟在第二期晚段(Ⅳ段)已经出现,多数为第三期早、中段(Ⅴ、Ⅵ段)。其中随葬铜铃的1988ⅣT6M1伴出绿松石牌饰、漆器等,葬具为重棺(图五,左)。绿松石牌饰与铜铃共出的现象也见于二里头遗址,组合相似说明两个遗址同类墓的墓主人身份相似。

图五 腰坑墓

左(1988ⅣT6M1):1.陶鬲 2.铜铃 3.陶簋 4.漆器 5.嵌绿松石器

右(1990ⅡT9M13):1.陶鬲 2.圆陶片 3.蚌饰 4.玉饰 5、6.蚌壳 7.石匕

    偃师商城发现的腰坑墓所占比例较低,可能与发现墓葬种类和数量有限相关。根据墓葬规模、有无葬具及随葬品的数量和种类,前述4座铜器墓的墓主人社会地位应该较高,故而腰坑多与高等级墓葬对应。腰坑与墓主人的身份、地位相关,这在二里冈文化早期已经初显端倪。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遗址中腰坑墓的比例差别较大,也可能说明两个遗址的性质或死者的身份有差异。

    新石器时代至二里头文化时期,腰坑在墓葬中只是偶见。从二里冈文化至殷墟文化时期,腰坑墓的比例逐步升高。从殷墟王陵区大墓来看,M1001底部有9个小坑,埋葬8人(手持铜戈)7犬,正中为1人(手持石戈)1犬。可见,殷墟时期高等级墓葬有腰坑的葬俗。鉴于目前尚未发现二里冈文化时期的大型墓葬,因而腰坑“使用与墓葬等级相关,即腰坑的葬俗是从王、贵族而下逐渐普及至平民”的论断尚需考古发现检验。

    学术界对腰坑起源、用途和适用族群已有研究,认为此葬俗最早出现在仰韶文化晚期。豫西南、鄂西北地区都发现有置于墓底的圆坑,坑内有“罐下钵上”的陶器组合,与陶器共出的还有儿童遗骨、猪骨和鱼骨等。刘庄的下七垣文化墓葬中未见有腰坑,据此有学者指出,史前时期的豫西南、鄂西北的腰坑墓与郑洛地区的早商墓不同,后者常用犬,两者除了精神内涵不同,时间上还有三、四百年的缺环,前者地域上也距离商族的来源地豫北、冀南地区较远。有研究者认为甘青地区马厂文化的腰坑墓、二里头文化的腰坑墓与商系墓葬腰坑的来源关系密切。

    墓内殉狗最早见于淮河上游地区的裴李岗文化遗址。仰韶时代墓内殉狗集中在淮河-汉水中上游一线。河南淅川下王岗遗址5座墓内殉狗6只,均为整犬。之后,墓葬用犬的习俗多见于淮河下游及长江中下游地区的大汶口文化墓葬,有学者认为该时期是墓葬殉狗的鼎盛期。龙山时代,墓内殉狗逐渐减少,集中见于良渚文化的几个遗址。学者们认为,商代腰坑内使用犬牲的习俗受到了江汉和东部沿海地区史前文化的影响,腰坑和殉狗两种习俗间存在着较为密切的关系,殷墟的腰坑与狗巫术有关。

    大汶口文化中晚期以后,殉狗的墓葬等级一般较高,而腰坑内殉狗也是商代较高等级墓葬常见的葬俗。死亡考古学认为在墓穴内的个人装饰品、陶器等随葬品是死者生前或死后所用,而墓葬中动物遗存的出现有特殊的意义。近东地区青铜时代早期(公元前3千纪)墓葬中动物遗存时有发现,研究者一般将与人骨同出的羊、牛骨骼解释为死者成为神祇后享用的肉食,或葬礼飨宴(Kispu)后吃剩的残渣。对完整动物陪葬则有不同的说法。幼发拉底河中游的博纳特(Tell Banat)最高等级的一座多间石室墓(Tomb 7)木棺附近发现1具完整驴骨架,上面覆盖陶碗及黑色鹅卵石。这种类似处理人骨的方式彰显此种动物的重要性,研究者认为它可能是载死者去来世的交通工具。大型宫殿基址(建筑7)及祭祀区内也有驴的骨骸,体现了驴作为牺牲在宗教仪式中的特殊意义。

    偃师商城墓葬所见狗骨的头向与死者的头向一致或者相反,如1999ⅣT55M68腰坑内狗头向南,而1989ⅣT28M13腰坑内狗头向北(见图三)。在盘龙城遗址中PYWM9的狗呈蜷曲姿势,推测是死后置于狭小的腰坑中,其下葬前被宰杀的可能性较大。藁城台西遗址墓葬殉狗于腰坑和二层台的现象也十分普遍,有的墓葬有5具完整的狗骨。殷墟文化墓葬中殉狗的比例更高,狗颈部多系铜铃。

    狗是新石器时代以来最早驯化的家畜之一。二里冈文化时期,偃师商城和郑州商城遗址均发现狗与其他祭祀遗存共存。狗用于各类祭祀活动,从一个侧面反映当时的生业形态发生了变化。文献记载,商人生活中狗的用途大概有三种:“一曰守犬,守御宅舍;二曰田犬,田猎所用;三曰食犬,以充庖厨”。学界对于商人流行犬祭的解释有护卫说、祭食说、役使说等。也有学者指出“殷人迷信最深,凡事求卜,到处防鬼,陵墓下面是人和狗护卫着,宫殿下面也是人和狗护卫着,二者虽有生死的不同,其礼仪上或有着同样的含义”。甲骨文中多次提到“犬祭”,如“丁巳卜,又燎于父丁百犬、百豕、卯百牛”。虽然商代的腰坑尺寸不大,但可视为埋葬坑,是专门为牺牲而挖。此类行为或仪式,有学者认为是延续了史前时期房屋下奠基的习俗,是一种“奠基牲”。商墓中犬牲与腰坑共存的特征反映出狗在所有牺牲中距离死者最近,说明出此种家畜与墓主人亲密关系,应该是死者的伙伴。

    综上所述,腰坑的使用和葬仪中对狗的处理密切相关,尽管腰坑在偃师商城尚不普及,但腰坑内殉狗与狗的饲养基本普及、原始经济活动(狩猎)的持续、祭祀活动的丰富等对应。二里头文化、下七垣文化墓葬中罕见腰坑和殉狗,有理由相信该习俗是随着二里冈文化在中原地区逐步确立而形成。源自于海岱地区的殉狗习俗与源自江汉流域或甘青地区的腰坑习俗出现在二里冈文化区,是不同文化圈交互影响的结果。这还体现了黄河中下游地区主要族群的迁徙和变化,以及他们对不同人群文化习俗的认同、吸纳及整合。

    五、碎物葬与毁器习俗

    毁器是考古发现中常见的遗物处理行为。有学者认为,毁器种类的选择源于观念和方式的差别,特定时期、特定人群的毁器习俗有所区别。毁器也称为碎物葬,即故意打碎器物为死者陪葬或祭奠,也有学者指出碎物葬还应包括“打碎器物以装殓死者”的情况。偃师商城发现的墓葬,填土都没有经过夯打。排除外力作用如墓室坍塌或棺椁搬运等导致的“碎物”,对陶质、铜器有意毁坏的情况大量存在。偃师商城有毁器现象的墓葬共72座,几乎所有发现陪葬品的墓葬中都存在此现象,陶器墓和铜器墓皆有毁器。

    偃师商城发现铜器墓7座,其中4座的铜容器被打碎或砸扁。如1989ⅣT28M13内发现的铜爵,发现地点高于墓底约0.4米,腹片和足根不在一处,显然是损毁后分开放置。1983ⅢT5M1、1992ⅣT34M33、1996ⅡT11M22等墓内的铜爵、铜斝也是打碎后置于墓中。也有部分墓葬的铜器未打碎,如1985ⅦT18M1、1988ⅣT6M1、2007ⅢT16M34中的铜爵和铜铃。随葬玉器的墓葬有5座,器型有圭、刀、钺、戈、璜、虎、柄形器等,都未被损毁。

    仅随葬陶器的墓葬中大部分陶器被打碎。陶片多发现于死者的头、肩、胸部及死者上体靠近墓圹的边缘处,或腿、膝盖、足部以及靠近墓圹边缘处。有葬具的墓葬中,破碎的器物多置于棺椁边缘的熟土二层台上。残碎陶器的器形多样,大部分仍能复原,少数如折沿盆、觚、簋、斝、鬲、瓮、豆、尊等无法复原,鬲残片最多。推测多数器物是在墓穴内原地打碎后掩埋。也有部分器物下葬时已残,或部分残片被遗弃。还有的陶片置于填土中,如1997ⅣT53M52的陶器(图六,左);1997ⅣT53M57的陶器分置于墓葬底部和墓口填土中,包括鬲、簋、爵各1件,其中爵足残缺(图六,右)。同墓其他随葬品,如玉饰品、骨器、蚌器及圆陶片等未被损毁。

    还有的碎物葬以破碎陶器来覆盖人骨,即陶敛葬。使用陶敛葬的墓中均未见其他葬具,多为儿童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二次敛骨的迁葬墓,人骨多较散乱。如1989ⅣT28M19仅余部分椎骨。个别墓葬的位置说明其与祭祀有关,如1983ⅢT4M11位于城墙的夯土上,墓长0.67、宽0.35米,大小仅能容下一件橄榄形深腹陶罐。陶片下有颅骨,发掘者称其可能为奠基仪式所用(图七,左)。另一类是将打碎的陶器视作葬具覆盖在人骨之上。如1997ⅣT53M5中陶豆、鬲、簋和盆的碎片几乎完全遮盖人骨(图七,右)。1996ⅡT11M21内的鼎、簋、浅腹盆、高领尊位于死者的头、肩部,1件陶豆则完整地倒扣在小腿处。这种现象兼具碎物葬和陶敛葬的特征,可能是两种葬俗的混合。

    毁器习俗能追溯至史前时期。有学者从敬畏鬼神的角度提出“驱鬼辟邪”的解释,也有从“来生观”的角度阐释,认为物品损毁后,与人一样失去生命,方能供死者在另一个世界使用。尽管视角有别,但碎物习俗揭示了古人生死有别的信念,即碎物是变生为死、利于死者所用的手段。学者们注意到打碎陶容器、铜礼器现象在商墓中十分常见,二里冈文化时期,郑州商城、王城岗、西史村、垣曲商城、盘龙城等遗址均有发现。西周时期的“毁兵习俗”是周代丧仪的体现,应该也是毁器习俗的延续。

图六 碎物葬内出土的碎陶器

上.1997ⅣT53M52:1.陶鬲 2.陶簋 3.陶盆 4.陶罐

下.1997ⅣT53M57:1.陶簋 2.陶爵 3.陶鬲

图七 陶敛葬

上. 1983ⅢT4M11:1.陶深腹罐

下.(1997ⅣT53M59):1.陶豆 2.陶盆 3.陶鬲 4.陶簋 5.陶罐

    二里头文化时期毁器行为已开始流行,二里头遗址的墓葬中常见破碎的陶、铜、玉器等,但是毁器行为却少见于先商文化墓葬,偃师商城的毁器葬俗应该是受到了二里头文化的直接影响。史前居民相信“万物有灵”,对自然神祇和鬼魂十分敬畏,相信人死以后灵魂不灭,有一个类似人间社会的冥界存在。夏商时期,类似的观念被延续下来,反映在修建墓穴、装饰尸体、摆放死者、祭祀牺牲等丧葬行为中,也体现在随葬品的处理上,即通过破坏器物外形的完整性,以器物“亡灵”陪葬死者。

    六、结语

    死亡考古学常把与墓葬相关的遗迹、遗物解释为生者对死者来生的安排,认为丧葬习俗与宗教信仰相辅相成,难分彼此。主张用阐释和象征的理念搭建墓葬遗存与精神领域的联系。葬俗是对政治、经济、文化等的反映,葬俗的变化反映了社会习俗、丧葬观念的变化。

    偃师商城遗址墓葬的器物组合和形态表明该地区是二里冈文化的分布区。属于偃师商城第一期的墓葬有1座,随葬器物为陶鬲,第二期的墓葬达63座(其中二期早段17座),第三期墓葬有68座。从墓葬数量来看,考古学文化的更替至迟在第二期早段(第Ⅲ段)已经完成。以偃师商城为代表的二里冈文化墓葬有以下特点:以路土葬为主;多数存在毁器现象;从第二期开始,高等级的墓葬出现腰坑,但比例不高;少量以石椁为葬具,有覆石。这些都说明在考古学文化更替背景下,伊洛地区丧葬习俗与现今郑州地区存在一定差异。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偃师商城70%以上的墓葬为路土葬。这些城墙内侧道路上的墓葬中的死者应该是身份、地位比较特殊的群体。如果偃师商城遗址有专门的墓地,他们为何没有埋到那里?如果偃师商城没有专门墓地,这些死者究竟属于哪个群体?从二里头遗址的聚落形态演变来看,二里冈期的遗存基本为二里冈上层时期,二里冈下层(晚段)的遗存罕见。这一现象的原因值得深入思考。二里冈下层时期(宽泛而论包括偃师商城的Ⅱ~Ⅴ段)正是偃师商城和郑州商城的兴盛期,也是二里冈文化在中原地区确立和向周边拓展的重要时期。偃师商城大量的路土葬、墓葬多见的毁器现象都是二里头文化丧葬习俗的延续。有理由相信,路土葬所属人群与原二里头文化核心区遗址(包括二里头遗址)和人群消失关系密切。使用石质葬具和覆石葬俗不是下七垣文化独有,但它们在下七垣文化中既已出现,说明偃师商城的人群与下七垣文化有着相当的渊源。这些迹象表明,考古学文化更替时,黄河中下游地区的人群迁徙和变化十分复杂。

    偃师商城发现居址葬不多,基本集中在作坊区。墓葬等级相对复杂、生产区域相对集中、围护设施的存在、婴幼儿墓葬暗示生产中的祭祀,这些都说明了偃师商城内手工业生产者生前和死后与生产区域密不可分,生产场所、生产组织、生产者和生产行为与二里头文化相当近似,这些特征也是夏商周三代时期手工业生产的主要特征,显现了二里冈文化对部分二里头文化因素的继承和发展。

    从精神观念和宗教信仰角度看,居址葬、路土葬及毁器行为承继自二里头文化。腰坑出现并与犬牲葬俗相结合则首见于二里冈文化。偃师商城的用牲制度和丧葬仪式也有很大改变,墓葬中用犬,祭祀以猪、牛、羊等为牺牲,以粮食为奉献,建筑基址和生产活动中以人为牺牲,这些都与二里头文化祭祀活动单一用猪为牲明显有别。

    偃师商城墓葬交织出现的上述现象与二里头文化有诸多相似或共通之处。偃师商城遗址废弃后,伊洛郑地区二里冈文化基本消失,一些丧葬习俗在殷墟文化得以延续且有发展,比如居址葬、腰坑中殉狗、毁器行为等。殷墟文化与二里冈文化虽有渊源,但差别较大,分属不同的考古学文化。二里头文化时期,中原地区初步形成了广域王权国家,到殷墟时期国家形态更趋明晰。由二里头至殷墟时期,中原地区的考古学文化经过两次更替,经由二里冈文化这一重要时期,在中原与周边地区文化圈的交互作用下继续发展。将这一过程置于全球视野中看,公元前二千纪,中亚或西亚的文化因素由远至近、分批传播,不断与中原地区的主体考古学文化互动,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比如冶金术的传入和发展,带来了器用制度的改变;马的引进带来了马车和骑乘活动,既改变了交通方式,又扩大了人们的活动范围;牛和羊的大规模饲养带来了畜牧业的发展和手工业生产的进一步专业化,畜产品的开发和次级使用也进一步拓展。马、牛、羊、狗等动物成为祭仪和葬仪中新增的牺牲或殉牲,用牲种类和方式的转变带来了祭祀对象和仪式的变化。上述涉及政治、经济和文化各领域的变化也使商人的精神观念发生变化。统治者扩大了祖先崇拜的辐射范围,用以突破族群之间的隔阂,以此观念在广域王权国家内部保持精神领域的联系和融合,最终在晚商时期形成了独具东方特色的青铜文明。而以偃师商城遗址为代表的二里冈文化丧葬习俗和观念是此背景下考古学文化变迁的缩影。

  (本文电子版由作者提供 作者:桑栎 洛阳师范学院河洛文化国际研究中心,陈国梁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原文刊于:《考古》2016年第4期 此处省略注释,完整版请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

  

  

(感谢社科院考古所中国考古网公众号提供,内容如有出入者,以实物为准。转载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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