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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荣新江《和田出土唐代于阗汉语文书》

摘要: 来源:《西域研究》2024年第1期评荣新江《和田出土唐代于阗汉语文书》裴成国敦煌和西域是荣新江先生最重要的研究领域之一,近年他不断推出文书资料的整理辑录著作,2022年由中华书局出版的《和田出土唐代于阗汉语文书》就是最新的一部。此前荣新江先生还主编出版了《新获吐鲁番出土文献》(与李肖、孟宪实合编,中华书局,2008年)、《旅顺博物馆藏新疆出 ...

来源:《西域研究》2024年第1期


评荣新江《和田出土唐代于阗汉语文书》[1]




裴成国

敦煌和西域是荣新江先生最重要的研究领域之一,近年他不断推出文书资料的整理辑录著作,2022年由中华书局出版的《和田出土唐代于阗汉语文书》就是最新的一部。此前荣新江先生还主编出版了《新获吐鲁番出土文献》(与李肖、孟宪实合编,中华书局,2008年)、《旅顺博物馆藏新疆出土汉文文献》(与王振芬、孟宪实合编,中华书局,2020年)、《龟兹石窟题记》(与赵莉合编,中西书局,2020年)、《吐鲁番出土文献散录》(与史睿合编,中华书局,2021年)。西域文献因为历史原因分藏在世界各地的图书馆和博物馆,资料的整理辑录殊为不易,但却是学术研究的前提。本书是首次将分藏在世界各地的和田出土唐代于阗汉语文书一起辑录出版,将已经刊布的全部于阗汉文文书集中呈现给读者,这对进一步推动唐代于阗研究而言,意义重大。

本书除了序、前言、凡例之外,主体部分以收藏单位为单元,依次辑录了霍恩雷收集品、斯坦因收集品、斯文·赫定收集品、俄国收集品、德国吐鲁番探险队收集品、弗兰克收集品、大谷探险队收集品,另外附录了中国公私散藏收集品,共计347件文书,其中包括少数无字残片、素纸和图案。本书最后还编有“参考文献与缩略语”和“索引”。所附“参考文献”涉及所有与文书研究有关的论著,与作者和广中智之合编的更为全面的《于阗研究论著目录》(收入张广达、荣新江《于阗史丛考》〈增订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可以相参为用,并且本书参考文献最新成果的收录截止到2021年。本书索引不仅有“人名地名索引”,还有“于阗文书编号索引”,可以让读者瞬间找到某个人名、地名或某号文书在本书中的页码,极便读者。本书名称“文书”,不过与吐鲁番文书都为纸质文书不同,有53件文书书写在木简上,还有两件“题记”是题写在安德悦遗址的壁面上。本书所收有纪年文书最早的是唐开元九年(721),此时中原以及吐鲁番地区早已过了书写材料简纸转换的时代,但当地却有相当部分文书书写材料是木简,这是于阗文书与唐代西域其他地区出土文书的一大不同。其次,书名虽然是“汉语文书”,但其实很多文书本身是汉语—于阗语的双语文书。写在同一面的双语文书就达32件,作者吸收学界已有的研究成果,给出了绝大多数双语文书中于阗语部分的转写和翻译,对我们完整了解这些双语文书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阅读本书,笔者有以下体会。

首先,该书是作者近几十年追踪和搜集于阗汉文文书的心血之作。

于阗历史研究是作者学术研究最早涉足的领域,从1985年作者前往伦敦的英国图书馆抄录霍恩雷和斯坦因所获和田汉文文书算起,至2022年此书出版已历37年。期间,作者走访了众多收藏单位,抄录文书。这一过程历时甚久,因为各国探险家搜掠的西域文书除斯坦因收集品之外大多系购买所得,无详细的来源信息登记,以至于和田出土的文书混杂在敦煌、吐鲁番、黑水城等文献当中,刊布和研究识别都是长期的工作。比如39件弗兰克藏品中的汉文文书是2009年由京都大学西胁常记教授刊布才为世人所知,后来作者2017年亲自走访,重新校录文书,才落实了本书所收的最后一批重要资料。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在学术刚刚起步的时候,就确立了将海外收藏的敦煌西域文献全部摸清和掌握的宏大计划,所以当年在走访欧美日本的收藏单位时都是同时关注敦煌、吐鲁番、于阗等各地的藏品,处处留心,多头并进,所以才有了1996年出版的《海外敦煌吐鲁番文献知见录》[2]、2007年出版的《吐鲁番文书总目》(欧美收藏卷)和2022年出版的本书。如果不是几十年持之以恒的持续关注和长期积累就不会有这部书的问世。

其次,作者在文书研究方面用力甚勤,整理、编排体现了作者文书研究的理念。

从混杂的西域文书中识别、拣选于阗文书需要很高的学术素养。判定可以从于阗的地名、互见的人名及夹杂书写的于阗文等角度入手,有时候在缺乏这些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学术直觉就非常重要。如Дх.18929号文书《唐大历(?)三年(768)正月百姓勿娑牒》,藏圣彼得堡东方文献研究所,2001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俄藏敦煌文献》第17册刊布了图版,本件文书并无明确的地名如“杰谢”“坎城”“六城”,或者常见人名如“萨波斯略”等,文书正面或背面也无于阗文,这件汉文的官文书单从时间和内容来看出自敦煌或者吐鲁番也都有可能。作者是依据什么判定这是和田出土的文书?《俄藏敦煌文献》第17册同时刊布了一组编在Дх.(敦煌)号码下面的文书Дх.18915—Дх.18942,其中Дх.18932—Дх.18936作者认为从内容上看应当是敦煌文书,而Дх.18937看内容则可能出自吐鲁番。[3]判定Дх.18929是和田出土的,一则和它编号相邻的Дх.18925、Дх.18926(与Дх.18928拼为一件)、Дх.18927、Дх.18930四件都因为出现明确的地名“杰谢”,且后三件上都有于阗语内容可以断定为于阗文书,Дх.18929既然编号相连,来源相同的概率很大。其次,文书中出现的“勿萨”明显是胡人名字的音译,但又不像这一时期沙州和西州大量存在的粟特人名字的音译。作者认为“勿萨”应该是于阗文Visa’的音译,[4]结合其他同时期于阗汉语文书中大量存在的胡名音译,这个推测无疑是可信的。对于这件于阗文书的判定,如果不是对西域探险史、敦煌西域文书各自的特征全都了然于胸是断难做到的。作者积数十年之功,对文书的搜集非常专注细致。如编作249号的《唐文书》,正面为于阗语牒文,背面仅可识一“硕”字,作者也没有遗漏。编作57号的《唐文书》解题称“汉文行间夹写于阗文,背面有模糊的于阗文”,但没有给出录文,作者括注说明“未见图版”。对这件文书的了解应该是基于参考文献所列施杰我教授的论文介绍,但作者尚未曾亲自寓目文书原件,所以无法给出录文。可以说,凡在收录范围之内的汉文文书应收尽收,作者搜集整理工作所秉持的彻底性原则以及原则贯彻之严格,于此可见。

本书编排和整理体现了作者文书研究的理念。作者此前的研究中也陆续发表过不少和田所出汉文文书的录文,此次作者力求给出最完整最完善的录文,文书解题尽可能多地介绍重要的研究信息。作者在《前言:和田出土唐代于阗汉语文书概说》中不仅梳理了各国探险队通过考古发掘或收购获得写本的梗概,还详述了重要遗址的房址、佛寺等的具体构造,以此来说明相关文书的准确发现地点,这种试图把写本重新放回考古现场的细致描述无疑对我们深入研究文书有重要帮助,可以最大限度地复原文书发现之前的具体场景,让我们了解文书中的人物当年活动的时空背景。作者的编排主体部分以国别为序,英国斯坦因收集品是其中数量最大的收藏,也是经过考古发掘并且有详细记录的一组。对斯坦因收集品作者编排时按照考古遗址将文书分组,凡出自同一遗址的,不管是前三次考察,还是第四次考察都放在一起,也体现了作者对考古信息的高度重视,这样做有利于研究者将这些原本出自同一地点的文书进行综合研究,揭示其中的内在联系。这种科学的做法与唐长孺先生主编《吐鲁番出土文书》以来文书以墓葬归组的理念相一致。

本书辑录的汉语文书中,此前沙畹、马伯乐、陈国灿、沙知和吴芳思等人都曾刊布过斯坦因收集品,但作者此次则是不仅收录纯汉语文书、汉语—于阗语双语文书,甚至于阗语为主仅有少量汉语的也都一概收录。即便是前人刊布过的,就录文、句读、定名而言,作者也都力图进行完善。沙知和吴芳思《斯坦因第三次中亚考古所获汉文文献(非佛经部分)》刊布了文书的录文和清晰图版,但慎重起见,录文没有句读,作者此书全都加了标点。另外,沙知先生在给唐代官文书定名时将标志文书性质的关键字置于最后,这与唐代事目历所见文书命名方式有异,作者则仍用事目历中反映的唐人命名方式,如Or.8212/1552由《唐马坊为所由申三患事残牒》改为《唐马坊牒为所由申三患事》(第50页)。这一点也沿用了唐长孺先生主编《吐鲁番出土文书》所确定的文书命名原则。

作者力求给出最完整最完善的录文和详尽的解题,为此尽可能彻底地吸纳学界对相关文书的研究成果。如德藏Ch3473r《唐抄本〈经典释文〉卷二四〈论语音义·微子第十八〉》,残纸已经断为几个碎片,在封入厚玻璃板中时,正背放置混乱,小口雅史将正背调整,作者接受了小口雅史的观点。对于俄藏Дх.18940(2)+Дх.18942A+Дх.18942B《唐牒》,作者采纳了赤木崇敏的文书缀合方案,录文当然也有更新。Дх.1461r《唐屋悉贵纳面、羊等抄》中纳入面、羊、酒、苜蓿,其中倒数第二项内容此前吉田豊录作“青绿石一”,不通;作者改录作“青稞石一”则合乎情理,核之文书图版,可为定案。即便是作者之前发表的录文,收入此书时也都有调整和充实。作者和张广达先生合撰的《圣彼得堡藏和田出土汉文文书考释》中的录文收入此书就有许多完善。作者首先把文书标题按照命名规范进行了统一,其次录文也有进步。如《唐大历十七年(782)闰三月廿九日韩披云收领钱抄》的录文,《于阗史丛考》(增订本)中的版本第一行首字原来不识,此次录出“瑟”字,第二字原疑为“泥”,今作“昵”,两处的标点也有改动,前三行录文最后原来都给出后缺符号,因文书文意完整,此番后缺符号全都删除(第133页)。又比如《唐大历十四至十五年(779~780)杰谢百姓纳脚钱抄》A部分第二行的最后“大十”中间此次补了“历”字(第134页),是很重要的进步。这一组文书《唐大历十六年(781)杰谢合川百姓勃门罗济卖野驼契》以下有四件都是双语文书,原来只有Дх.18930《杰谢百姓纳牛皮抄》在录文后面的注释中给出了文书中一行于阗语的拉丁转写和英文翻译;此次书中录文则四件都给出了于阗语的拉丁文转写,并且直接将转写置于文书中相应位置,有两件还随行括注了汉文翻译。其他的双语文书,作者也都尽可能地给出了转写和汉文翻译。瑞典赫定收集品中的Hedin24号文书《唐贞元十四年(798)闰四月典史怀仆牒为尽收人畜入坎城事》也是双语文书,作者不仅在行间给出了于阗语的拉丁转写,在录文之后又给出了汉文翻译,还专门补充了段晴教授对第5行文书的不同理解。可以说作者不仅对录文作了尽可能的修订,还最大限度地吸纳了双语文书于阗语部分的解读成果,为今后利用这一批文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作者对文书的解题也非常重视,在解题中交代了文书的材质、完残情况、尺寸(一部分有)、行数、正背面情况、是否双语、朱笔及勾画情况、与其他文书拼接情况、推测可能的出土地点等,信息非常丰富。作者还在解题中介绍了许多相关的研究信息,增加了解题的学术价值。作者在此书前言中说明中国国家图书馆、中国人民大学博物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的藏卷尚待正式刊布,不在本书的收录范围之内。有关三家藏卷的一些前期研究成果已经公开发表,所以文书内容也部分为学界所了解。作者在解题中提及这些文书与三家藏卷之间的一些关联。如斯坦因收集品《唐大历十五年(780)四月廿八日梅捺举钱契》中的“梅捺”又见于中国国家图书馆藏卷BH1-3第25行和BH1-17第14行(第111页)。俄国收集品Дх.18919r《唐大历十七年(782)闰三月廿九日韩披云收领钱抄》中的“瑟昵”又见于中国人民大学博物馆GXW0166:2《唐建中三年(782)杰谢镇状稿为合镇应管仓粮帐事》背面第12行,“韩披云”又见GXW0167《唐某年于阗杰谢镇仓粮入破帐草》中之官健名单(第133页),中国人民大学博物馆藏两件文书内容明确出现了地点“杰谢镇”,这两处人名互见提示不仅可以确证俄藏文书Дх.18919r确实出自和田,也为人大博物馆藏两件文书下一步的研究提供了线索。

第三,和田出土于阗汉语文书的集中辑录出版为今后的于阗研究提供了极大的资料便利。正如本书封底所述,“和田地区位于塔里木盆地西南,是目前所见西域大批汉语文书出土地的最西端。和田出土汉语文书对于研究唐代于阗乃至西域历史、文化、宗教、语言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本书辑录的汉语文书内容以官文书和社会经济文书数量最多。官文书的种类有牒、帖、状等,社会经济文书有抄、帐和契约等。这些文书首先属于唐代汉文文书的范畴,就文书格式而言,与西州、沙州乃至长安、洛阳都相同,和吐鲁番出土唐代文书一样,是唐史研究的素材。[5]

唐代是律令制时代,但于阗毕竟和西州这些正州不同,施行的是羁縻统治方式,治下的百姓以胡人为主,文书又必然有反映地方特色的内容。于阗语文书和汉语—于阗语双语文书的存在就是鲜明的反映。这些文书对唐朝如何治理于阗、于阗地方社会、汉文化在西域的传播等重要课题研究都提供了宝贵的史料。就双语文书的内容对应关系而言,大致可分为三类,第一类内容基本可以对应,第二类以汉语为主,第三类以于阗语为主。第一类如《于阗巳年(801)十二月廿二日于阗六城南牟没纳进奉絺紬抄》(第30页)和《于阗巳年(801)十一月至十二月于阗六城百姓纳进奉絺紬抄》(A)(第120~121页),除于阗语中不用“丈”这一单位,其他都可对应。[6]第二类如《唐大历十一年(776)粮食收领抄》(第144页)、《唐某年九月四日于阗杰谢纳冬装羊皮抄》(第145页),前者汉语4行,信息丰富,于阗语1行,意为“讫,ŚemGūhan收领”,后者汉语2行,涉及时间、地名、输纳物品及数额、负责官员署名,于阗语1行,意为“羊皮的收据”。相较于信息完整的汉语部分,于阗语部分信息少,更像是一种补充和提示。于阗语部分的阅读对象无疑以当地胡人为主,本来内容完整清晰的汉语,另填加于阗语1行,目的只能是为方便经手的相关胡人官吏。这说明一则当时的于阗地方行政于阗语和汉语并用,二则当地的胡人汉语水平还有限。第三类如《于阗王尉迟曜十六年(782)勿日本借乡头斯略钱纳粮契》(第145页),13行于阗语,夹写2行汉语,契约双方都是于阗人,契约中只有归还条款以汉语规定。契约以双方当事人为主要阅读对象,执行过程中如果牵涉纠纷需要提交契约给官府作为凭证,作为重要内容的归还条款既然以汉语书写,至少证明当地部分胡人懂得汉语。通过双语文书的使用得出的以上结论,从文书语言和字体的角度也可以得到印证。作者在《唐文书为纳马给价事》的解题中提到“语言通俗,内容与市马有关,推测书写者当为胡人”(第55~56页),《唐勿日本男负思略物条记》的解题称“两行字体不同,虽书写工整,似出自于阗人手笔,不够规范”(第136页)。本书书前附有17幅文书图版,其中图1、2、11、12都是双语文书于阗巳年(801)、午年(802)于阗六城百姓纳进奉絺紬抄,汉语部分的最后是经手的官员“判官富惟谨 萨波深莫抄”,书法流畅,字体带明显连笔的汉语部分最后的胡名“萨波深莫”的“莫”字,书法稚嫩,明显是一笔一划写成,应当是“萨波深莫”自书,因汉文水平尚浅,所以仅书一字表示对内容的确认。这一组纳进奉絺紬抄于阗语部分的末尾都有两条朱笔勾记,表示内容完了,这实际上是汉语文书中非常常见的符号,也被于阗语的书手学习和借用。另外,图15《唐贞元四年(788)五月杰谢百姓瑟□诺牒为伊鲁欠负钱事》末尾的判词两行“勒还妇人,即须发遣。廿一日□(押字)”,相较于牒文主体部分工整的楷体书法,判词书写潦草,应当是胡人所书,由此证明胡人官员中有人不仅娴熟汉语,还能用汉文进行判案,对唐朝官文书的规范和格式都已经掌握。当地的胡人渐通汉语,汉人官员出于工作需要当然也要学习当地语言。《唐大历三年(768)三月毗沙都督府六城质逻典成铣牒》中记“右被镇守军牒称:得杰谢百姓胡书”(第1页),《唐于阗毗沙都督府案卷为家畜事》中记“被问见在百姓,今得破沙苏越门胡书状称”(第175页),由以上汉语文书中提到的“百姓胡书”和“胡书状”,可知当地的汉人官员应当有人具备阅读于阗语文书的能力。汉语在于阗当地被使用无疑可视作汉文化在当地推行的成效。

本书辑录的社会经济类文书对研究唐代于阗的社会经济提供了重要新资料。《唐粮帐》(第51页)仅存一行,可见“米九石九斗二升”,《唐古泉等屯粮食帐》(第160~161页)存三行,第二行粮食总数后有双行小字记其明细“内七百卌九石九斗六升青 二百卌石小 五百五十六石稻 七十六石粟”,其中的“青”“小”“稻”“粟”四种粮食中稻数量五百五十六石,居第二,数量相当不少。由这两条可知当时于阗的稻作应当也有一定的规模。虽然是典型的绿洲经济,但水源丰富的于阗仍有条件种植水稻。《唐残帐》登记的物品名称缺失,可见部分内容有“准两别捌文柒分,计肆拾叁文伍分”(第157页),这里的物品以“两”论,可能为某种药材或香料,值得注意的是其中的货币单位,“文”之下出现了“分”。当时的于阗流通唐朝的铜钱,铜钱币值不高,一般“文”即为最小单位,这里为精确计算使用了“分”的单位,其实并无相应面值的货币,“分”只是虚拟的货币单位,这一点殊堪注意。

从内容的学术性来说,本书无疑是一本高质量的著作。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还有作者对学界同仁研究成果的高度重视和对学术规范的恪守。作者在文书的解题之下本来就附有详细的与本件文书有关的参考文献,解题中还对在文书判定方面、释读方面、拼接方面、于阗语的转写翻译方面有贡献的学人都专门说明,绝不隐没其他学人的贡献,如“张湛转写翻译”(第10页)、“张广达释读”(第144页)、“熊本裕提供汉语录文”(第145页)、“庆昭蓉提示”(第146页)、“施杰我见告”(第179页)等。作者一直大力倡导学术规范,可以说作者本人也是恪守学术规范的典范。

尽管本书充分吸纳了学界相关研究成果,学术水准很高,但也存在一些可以进一步完善的地方。本书辑录的社会经济类文书数量不少,涉及财物出纳的有些命名为“帐”,有些命名为“帐历”、有些命名为“历”,其中命名为“帐”者居大多数。斯坦因收集品中出自麻札塔格的长卷,编号M.T.b.009(Or.8211/969~972),是某一寺院的铜钱支用记录。文书为4片,67行,内容详实,因而备受关注。这件文书的定名,池田温先生1979年出版《中国古代籍帐研究》定为《唐开元九年?(721?)于阗某寺支出簿》,陈国灿先生定名为《唐于阗神山某寺支用历》[7],池田温先生1996年专门撰文考证该件文书,解释麻札塔格唐代实存佛寺,但此支用簿经二次利用后发掘,无法排除是从于阗他地携至此地,所以不敢加神山二字;又说支用历之语比支用簿更适合文书名称,但此稿仍用此前所用的定名,仅将时间进一步明确,改题《唐开元九年(721)十月至十年正月于阗某寺支出簿》。[8]沙知、吴芳思《斯坦因第三次中亚考古所获汉文文献》(非佛经部分)使用《唐于阗某寺支用簿》。[9]本书作者采用《唐于阗某寺支用历》的名称(第85~90页),不加“神山”二字,但在文书性质上采纳了陈国灿先生的“支用历”。此件文书登记出钱记录以日为单位,可见“廿六日”“廿九日”“同日”等日期,每单元先写日期,后记当日支出铜钱数量及其用途,虽非逐日登记,但时间信息明确。这种性质的文书到底应该定名为“历”还是“簿”,或者“帐历”呢?结合唐长孺先生主编《吐鲁番出土文书》中的文书定名原则,这件文书明确是按照时间先后顺序登录的,命名为“支用历”或“支用帐历”更能反映文书中的时间维度。与此件文书内容相近但池田温先生认为并不属于M.T.b.009长卷的M.T.0629仅存三行内容,第一行和第三行可见的前三个字分别是“十五日”和“十六日”,另外还有粮食及斛斗信息,此件文书陈国灿先生则定名为《唐某寺食用帐残片》,[10]沙知、吴芳思定名为《唐某寺食用帐历》,[11]本书作者亦定名为《唐某寺食用帐历》(第75页),到底是“帐历”还是“帐”,意见并不一致。M.T.0629留存文字内容较少,定名为“帐历”似亦妥当;但此件若定为“帐历”,那么M.T.b.009长卷也宜定名为“帐历”,这样文书定名原则方显统一。此外,M.T.0131号文书仅存4行,涉及买卖,但未见时间信息,沙知、吴芳思定名为《唐买卖帐残片》[12],而作者定名为《唐买卖帐历》(第55页),沙知先生“买卖帐”的定名更为恰当。录文格式上,Дх.18925《唐某年正月六城都知事牒为偏奴负税役钱事》第一行最后7字“共负钱八十千文”,据图版(图16)可知字号较小,应录作小字。

本书辑录文书共300多件,书前附有图版17幅。这批文书分藏世界各地,其中英藏部分霍恩雷收集品和斯坦因收集品除麻札托格拉克出土47件之外,其余大多数文书图版都可在沙知、吴芳思编《斯坦因第三次中亚考古所获汉文文献》(非佛经部分)中找到,俄国收集品28件中大多数文书图版可在《俄藏敦煌文献》中找到,作者每件文书解题之后的参考文献中都给出了详细的页码,很方便查找。其余部分文书图版研究者多不易看到,如果能在书前附更多图版,必能更加便利学界使用。

随着此书的出版,已刊于阗汉语文书已全部收罗齐备;中国国家图书馆、中国人民大学博物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三家藏卷如果正式刊布,又必将提供数量可观的新资料。这些新资料又将会进一步激活已刊文书的信息,进而生发出新的研究课题,产出新的成果。可以预见,随着于阗汉语文书资料的日益丰富,于阗研究将迎来一波热潮,而本书无疑起到了强有力的助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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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文是国家社会科学研究基金一般项目“汉唐时期丝绸之路交易货币研究”(项目编号:19BZS145)的阶段性成果。

[2]江西人民出版社,1996年。另请参阅作者近期“满世界寻找敦煌”系列讲座的整理文稿,《初访英伦的敦煌渊薮》《初窥巴黎的敦煌石室佚书》《穿行于汉堡与柏林之间》三篇已经刊发在《文史知识》2022年第11、12期,2023年第1期。

[3]张广达,荣新江:《圣彼得堡藏和田出土汉文文书考释》,《于阗史丛考》(增订本),第284页。

[4]张广达,荣新江:《圣彼得堡藏和田出土汉文文书考释》,《于阗史丛考》(增订本),第283页。

[5]笔者也曾经引和田出土的唐代契约证明唐西州契约的典型性问题,拙文《唐西州契约的基础研究》,《西域研究》2020年第1期,第45页。

[6]前件于阗语部分没有时间,后件于阗语部分使用了“三十五年”的纪年方式;两件结尾部分的汉语是“判官富惟谨,萨波深莫抄”,于阗语部分则是“萨波深莫收,判官富”,人名顺序颠倒。

[7]陈国灿:《斯坦因所获吐鲁番文书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489页。

[8]池田温:《麻札塔格出土盛唐寺院支出簿小考》,敦煌研究院编:《段文杰敦煌研究五十年纪念文集》,世界图书出版公司,1996年,第215~216页。

[9]沙知,吴芳思:《斯坦因第三次中亚考古所获汉文文献》(非佛经部分)②,上海辞书出版社,2005年,第324页。

[10]陈国灿:《斯坦因所获吐鲁番文书研究》,第519页。

[11]沙知,吴芳思:《斯坦因第三次中亚考古所获汉文文献》(非佛经部分)①,第190页。

[12]沙知,吴芳思:《斯坦因第三次中亚考古所获汉文文献》(非佛经部分)②,第196页。


(作者单位:西北大学历史学院、西北大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


编校:杨春红

审校:宋 俐

审核:李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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