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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历史文化遗产资源专题调查报告
摘要: 出版社: 文物出版社ISBN:9787501082018版次:1商品编码:14524688包装:精装开本:16开出版时间:2023-11-01用纸:胶版纸页数:138正文语种:中文内容简介 2021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峡文物保护利用作出重要批示。国家文物局立即部署安排,于2021年4月至9月,组织文博系统力量,集中开展了三峡历史文化遗产资源起底式调查工作。此次专题调查由国家 ...
出版社: 文物出版社ISBN:9787501082018版次:1商品编码:14524688包装:精装开本:16开出版时间:2023-11-01用纸:胶版纸页数:138正文语种:中文
内容简介
2021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峡文物保护利用作出重要批示。国家文物局立即部署安排,于2021年4月至9月,组织文博系统力量,集中开展了三峡历史文化遗产资源起底式调查工作。此次专题调查由国家文物局考古研究中心会同重庆市和湖北省文物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共有11家中央、省、市级专业机构和26个区、县专业力量参与,投入调查工作人员近200人,专家17人。调查范围覆盖三峡全部26个区、县,调查各级各类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和国有文物收藏单位128家,涉及60余项指标。
各调查参与单位密切配合,分工协作,编制了调查工作方案,建立了详备工作制度,制定了调查质量控制措施、数据采集处理标准规范等,收集整理三峡工程和三峡后续文物保护成果,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首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以及抗战文物、革命文物、石窟寺石刻等专项调查工作成果。通过调查,全面掌握了三峡历史文化遗产资源的基本情况,系统分析总结了保护利用现状、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和未来需求,提出了对策和措施建议,实现了既定工作目标任务。这些工作为后续编制三峡文物保护利用规划、开展三峡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奠定了基础,也为长江文物资源调查提供了范例。
2021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中明确提出,编制实施长江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重点加强三峡库区文物保护利用,实施一批重点文物保护修缮、周边环境整治、展示利用项目,建设长江文物保护利用展示设施。2023年4月,《三峡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规划》由国家文物局与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及重庆市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同印发。
在习近平文化思想指引下,国家文物局统筹协调三峡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保障落实和跟踪评估工作,指导湖北省和重庆市建立协调合作机制,持续提升三峡文物保护利用水平,努力推动三峡文物保护利用成为长江文物保护利用的典范,积极助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内页插图
目录
序言
第一章 调查工作概况
第一节 调查范围
第二节 调查对象和内容
第三节 调查方式和质量控制
第四节 调查组织实施
第二章 三峡历史文化遗产资源基本情况
第一节 总体概况
第二节 空间分布
第三节 类型构成
第四节 保护级别
第五节 年代分布
第六节 保存状况
第七节 价值分析
第三章 三峡历史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利用状况
第一节 文物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一 三峡工程建设前的文物保护工作
二 三峡文物保护工程开展情况
三 三峡后续文物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第二节 文物活化利用情况
一 不可移动文物的活化利用
二 可移动文物的活化利用
三 文物价值阐释研究和传播
第三节 文物保护利用的主要成效
第四节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情况
第五节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第四章 三峡历史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利用对策建议
第一节 统筹协调推进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第二节 加强文物保护机构队伍建设
第三节 加大文物保护利用资金投入
附表
附表1 三峡历史文化遗产资源统计表
附表2 三峡不可移动文物分布统计表
附表3 三峡不可移动文物类别统计表
附表4 三峡不可移动文物年代统计表
附表5 三峡不可移动文物保存状况统计表
附表6 三峡可移动文物分布统计表
附表7 三峡可移动文物年代类型统计表
附表8 三峡可移动文物中国历史学年代分布统计表
附表9 三峡可移动文物分类统计表
附表10 三峡可移动文物标本化石分类统计表(重庆)
附表11 三峡可移动文物完残程度统计表
附表12 三峡可移动文物保存状况统计表
附表13 三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及传统村落统计表
附表14 三峡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统计表
附表15 三峡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类统计表
附表16 三峡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和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基本情况统计表
……
附录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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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序言
三峡文物保护工程是我国实施的规模巨大的文物抢救保护行动。为配合三峡工程顺利建成蓄水,2000年起,国家文物局就曾组织和协调全国20多个省、市的226所文物保护研究机构和大专院校、50余位文物保护行业领域知名专家、13000余名文物工作者共同参与的三峡文物抢救保护行动。共实施文物保护项目1128项,迁建和修复364项地面文物,新建、改建、扩建博物馆34座。2011年三峡工程建成后,继续推动消落区考古发掘、文化遗产保护、环境整治及三峡历史文化展示等工作。三峡文物保护行动以来,迄今已考古出土文物20万余件/套,开放不可移动文物524处,其中65处不可移动文物所在地被评为3A级以上旅游景区,为三峡历史文化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021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峡文物保护利用作出重要批示。国家文物局立即部署安排,于2021年4月至9月,组织文博系统力量,集中开展了三峡历史文化遗产资源起底式调查工作。此次专题调查由国家文物局考古研究中心会同重庆市和湖北省文物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共有11家中央、省、市级专业机构和26个区、县专业力量参与,投入调查工作人员近200人,专家17人。调查范围覆盖三峡全部26个区、县,调查各级各类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和国有文物收藏单位128家,涉及60余项指标。
各调查参与单位密切配合,分工协作,编制了调查工作方案,建立了详备工作制度,制定了调查质量控制措施、数据采集处理标准规范等,收集整理三峡工程和三峡后续文物保护成果,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以及抗战文物、革命文物、石窟寺石刻等专项调查工作成果。通过调查,全面掌握了三峡历史文化遗产资源的基本情况,系统分析总结了保护利用现状、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和未来需求,提出了对策和措施建议,实现了既定工作目标任务。这些工作为后续编制三峡文物保护利用规划、开展三峡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奠定了基础,也为长江文物资源调查提供了范例。
2021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中明确提出,编制实施长江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重点加强三峡库区文物保护利用,实施一批重点文物保护修缮、周边环境整治、展示利用项目,建设长江文物保护利用展示设施。2023年4月,《三峡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规划》由国家文物局与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及重庆市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同印发。
在习近平文化思想指引下,国家文物局统筹协调三峡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保障落实和跟踪评估工作,指导湖北省和重庆市建立协调合作机制,持续提升三峡文物保护利用水平,努力推动三峡文物保护利用成为长江文物保护利用的典范,积极助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