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预告
国家文物局举办文保单位负责人培训班|丝绸之路遗址保护高级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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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古遗址古墓葬类)保护管理机构负责人培训班的通知
办人函〔2018〕3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部署和要求,强化文物安全责任意识,按照《国保单位保护管理机构负责人培训工作方案》,我局决定举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古遗址古墓葬类)保护管理机构负责人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2018年5月10日至5月16日,5月10日报到,5月16日疏散。
(二)培训地点: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北京市大兴区林校南路5号)。
(三)培训对象: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古遗址古墓葬类)保护管理机构负责人,有关省级文物行政部门主管处室负责同志,拟招录学员200人(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
(四)培训内容:认真学习总书记关于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阐释古遗址、古墓葬类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的相关要求,推动新时代古遗址古墓葬类国保单位保护利用工作。
(五)学员在京培训期间的费用由国家文物局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二、报名和录取
(一)报名:请你局对本行政区域内古遗址古墓葬类国保单位保护管理机构负责人进行梳理,按照附表中的名额分配选派学员,每一个保护管理机构选派一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培训。以往参加过国保单位保护管理机构相同类型培训的可不参加此次培训。各地原则上按照分配名额申报。
请报名人员于4月16日8时至4月24日17时登录全国文博网络学院(网址:http://edu.sach.gov.cn ),在“文件资料”专栏中下载《学员使用手册》,按照《学员使用手册》,注册个人信息并报名。请“金鼎工程”联络员5月2日17时前,完成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网络报名学员的审核推荐工作。如有问题可拨打网络报名技术服务电话:010-84849825,联系人:程海军。
(二)录取: 5月6日前,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将通知录取学员。报名人员可适时在全国文博网络学院查询录取状态。
录取学员请将彩色照片电子版(电子照片请注明姓名)发送至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邮箱(邮箱:ysjy04@163.com),并于报到时将二张本人2寸彩色证件照片交至培训工作组,以供制作“培训证书”使用。
三、其他事项
(一)录取后,请学员按时参加培训。学习期间,不再承担单位安排的工作,不得带随员及家属。 如确需请假,请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向主办单位履行请假手续。
(二)培训班不安排接站,请各地学员自行前往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主楼大厅报到,交通信息可参考《培训报到路线》(附件2)。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文化产业培训部孙海吉
电 话:010-69268489,15501035715
邮 箱:ysjy04@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 名额分配表
2.培训报到路线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18年4月16日
名额分配表
省份 | 名额 | 备注 |
北京 | 3 | |
天津 | 1 | |
河北 | 19 | |
山西 | 7 | |
内蒙 | 13 | |
辽宁 | 8 | 含省局工作人员1名 |
吉林 | 8 | |
黑龙江 | 4 | |
上海 | 1 | |
江苏 | 8 | |
浙江 | 10 | 含省局工作人员1名 |
安徽 | 6 | |
福建 | 3 | |
江西 | 5 | |
山东 | 13 | |
河南 | 20 | |
湖北 | 8 | |
湖南 | 8 | |
广东 | 2 | |
广西 | 2 | |
海南 | 1 | |
重庆 | 1 | |
四川 | 6 | |
贵州 | 2 | |
云南 | 3 | |
西藏 | 1 | |
陕西 | 15 | 含省局工作人员1名 |
甘肃 | 7 | |
青海 | 2 | |
宁夏 | 2 | |
新疆 | 11 | 含省局工作人员1名 |
200 |
培训报到路线
1、地铁:
北 京 站:2号线至宣武门,转4号线往天宫院方向,至黄村火车站。
北京西站:9号线至六里桥,转10号线至角门西,再转4号线往天宫院方向,至黄村火车站。
北京南站:4号线往天宫院方向,至黄村火车站。北京北站:4号线往天宫院方向,至黄村火车站。首都机场:机场专线至东直门,转2号线至宣武门,再转4号线往天宫院方向,黄村火车站下车;或乘坐机场巴士到西单或北京南站,转乘4号线往天宫院方向,至黄村火车站。
注:4号线地铁黄村火车站C口出站(东南口),沿林校北路向东,第一个红绿灯十字路口右转直行,见红绿灯左转100米即到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南门。
2、自驾车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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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丝绸之路遗址保护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办人函〔2018〕3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
为加强丝绸之路沿线文博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相关专业人员遗址保护技术水平,我局委托敦煌研究院举办“丝绸之路遗址保护高级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5月20日-6月9日,5月20日报到,6月9日疏散。
地点:甘肃省敦煌市敦煌研究院
二、招生范围和要求
(一)全国文物保护、博物馆等文博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遗址保护甲级设计资质和一级施工资质单位从事遗址保护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从事文物保护相关工作5年以上;具有干燥环境下土遗址保护、石窟寺保护工作经历的优先录取。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每省限报1-2人,择优录取。
三、培训方式和内容
本次培训以理论授课为基础,实践操作为主,培训内容为干燥环境下土遗址保护、石窟寺保护为主,包括保护理念和理论,丝绸之路沿线遗址分布概况、遗址类型,遗址传统工艺和营造技术,遗址本体载体保存现状调查方法,《干燥类土遗址保护加固工程设计规范》等规范,土遗址、石窟寺保护关键技术、研究现状和突出成果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维修现场观摩及实践操作等内容。
四、相关费用
学员培训、食宿等费用由我局承担,交通费用自理。
五、报名和录取
(一)报名人员须于4月14日8时至5月4日17时前登录全国文博网络学院(网址http://edu.sach.gov.cn),在“文件资料”专栏中下载《学员使用手册》,按照《学员使用手册》,注册个人信息并报名。
请“金鼎工程”联络员严格把关,于5月9日17时前完成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网络报名学员的审核推荐工作。如有问题可拨打网络报名技术服务电话010-84849825,联系人:程海军。
(二)录取:5月14日前,敦煌研究院将通知录取学员(网络报名学员可随时在全国文博网络学院查询录取状态)。录取学员报到时将两张本人2寸彩色证件照片交至培训工作组,以供制作培训证书使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裴强强
电 话:13739372559;0937-8869255
传 真:0937-8869103
Email:349379859@qq.com
特此通知。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