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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村遗址
摘要: 69.大河村遗址.新石器时代.河南省郑州市.古遗址..第五批中国黄河中游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的遗址。位于河南省郑州市北的大河村。面积约30万平方米。1972~1975年郑州市博物馆7次发掘,文化层分为6期,分属于仰韶文化的两个阶段和龙山文化,其中二、三期遗存的放射性碳素断代并经校正的年代,约为公元前3790~前3070年。大河村遗址的发掘,揭示了秦 ...
69.大河村遗址.新石器时代.河南省郑州市.古遗址..第五批
大河村遗址,位于河南省郑州市东北郊柳林镇大河村西南1千米的漫坡岗上,是以仰韶文化、龙山文化为主,兼有二里头文化和商代遗存的古聚落遗址。1964年发现,1972年至1987年,前后共发掘21次。 [6]
大河村遗址东西长700多米,南北宽约600米,面积40多万平方米。文化层堆积厚7~12.5米。揭露面积约5000平方米,清理各个时代房基、灰坑、墓葬等遗迹,出土大量生产工具与生活用具。房基建筑方式各异,有着明显的时代特征。其中一号房基的墙壁高达1米,属新石器时期仰韶文化晚期建筑,出土陶器主要有红陶黑彩、白衣彩陶等。彩陶片上绘有各种天文图像如太阳纹、月亮纹、星座纹、日晕纹等。遗址文化遗存延续时间达3300多年之久。其中,大河村四期文化被考古界命名为“大河村类型”。 [6]
2001年6月25日,大河村遗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7]
遗址特点
大河村遗址东西长700多米。南北宽约600米,面积40万平方米。文化层堆积厚度中部为7~12.5米。文化内涵包括仰韶、龙山、二里头和商代4种不同时期的文化遗存,上下连续叠压不间断,先民在这里居住延续时间达3300多年之久。其中仰韶文化遗址可分为一脉相承的7期,经历了仰韶文化的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全过程。仰韶文化的4个类型可分为7期:前1~3期、第1期,相当于仰韶文化早期,距今6800~6500年;第2期相当于庙底沟文化,距今6500~5000年;第3期相当于秦王类型,距今5000~4700年;第4期为仰韶文化向龙山文化过渡期,距今4700~4500年;可分为早、中、晚三期。由于其文化面貌独特,因而称之为“大河村文化”。河南龙山文化、夏文化、商文化紧接其后。第3期文化除秦王寨类型外,还发现有山东大汶口和湖北屈家岭文化的遗物。 [10]
大河村遗址中部窖穴密集,房基相迭,是仰韶文化时期先民的居住区。四周边沿多为龙山、二里头和商代文化堆积层,遗址的东北、西北部和居住区附近发现的有氏族公共墓地两处。葬俗流行成人单人仰身直肢葬和儿童瓮棺葬,用鼎豆或盆罐、大口尖底瓶作瓮棺华具有较强的地方特色。清理仰韶文化时期房基10间,除两间为单个房子外,其余为套间,8间分为3组。一组为4间相连,另两组是两间相连。建筑工序是先挖基槽,在基槽内栽木柱、缚横木、加芦苇束,再涂草拌泥构成墙壁,然后用火烧烤,即“木骨整塑”陶房。对保存较好的房基,经碳-14年代测定法测定年代为距今5040±100年。 [10]
文物遗存
综述
大河村遗址出土遗物数量较多,主要是生活用具、生产工具和装饰品。 [8] [10]
生活用具
生活用具主要是陶器,陶器以褐陶为主,红陶次之。器形有鼎、罐、盆、钵、碗、豆、壶、缸、瓮、尊、甑、盉、背壶和大口尖底瓶、小平底等。鼎类器发达,器形多样,发展演变序列清晰。陶器多为手制或手轮兼制,晚期出现轮制。器物表面多素面或磨光,纹饰有绳纹、弦纹、划纹、附加堆纹和彩绘等。彩陶数量前期较多,后期明显下降,不见白衣彩陶,只有少数红衣黑彩和灰衣红彩。陶器制法前期多为手制或手轮兼制,后期出现轮制。彩陶图案极其丰富,主要有宽带纹、平行线纹、圆圈纹、锯内纹、弧边三角纹、网带纹、S纹、X纹、睫毛纹、菱形方格纹、古钱纹、六角星纹、曲线纹、禾苗纹、水波纹、豆点纹旋纹、星座纹等,多达30多种。彩陶纹样中的太阳纹、日晕纹、月亮纹、星座纹等天像图案,这一发现,对研究仰韶文化的农业和古代天文学的关系都具有重要意义。 [8] [10]
生产工具
生产工具有石器、骨角器、蚌器和陶器等。生产工具与前几期相比较有显著进步,特别是农业生产工具,数量不断增加,而且新出现了双肩石铲、长方形石刀、蚌刀、石镰等。 [8] [10]
装饰品
装饰品有石器、骨器、蚌器、玉器等。 [8] [10]
中国黄河中游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的遗址。位于河南省郑州市北的大河村。面积约30万平方米。
1972~1975年郑州市博物馆7次发掘,文化层分为6期,分属于仰韶文化的两个阶段和龙山文化,其中二、三期遗存的放射性碳素断代并经校正的年代,约为公元前3790~前3070年。
大河村遗址的发掘,揭示了秦王寨类型(即大河村类型)的丰富内涵,其中以多间相连的房址较为重要;增添了从仰韶文化向龙山文化过渡的证据;还提供了中原地区新石器文化与大汶口文化、屈家岭文化发生交往的史实。
第一、二期遗存
近似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或与之相当。有方形残房基1座。为木骨草泥墙和硬土居住面地上建筑。发现以罐和豆作葬具的幼儿瓮棺葬1座。
出土物主要是陶器,有釜形鼎、罐形鼎、浅腹盆、敛口钵、红顶钵、红顶碗、豆、小口尖底瓶、灶、甑、缸和器座等。彩陶施淡黄和白色陶衣,用黑、红或褐色绘彩,主题是圆点、弧线和钩叶组成的图案花纹。
第三、四期遗存
为仰韶文化秦王寨类型,它是大河村遗址的主要堆积,且很典型,故有人以此作为代表性遗存,另称为大河村类型。发现房屋建筑21座,分两类:一类是连间式地上建筑,包括2个、3个、4个单间再加套间,一次建造或逐步扩建而成,共发现4组。
房屋作方形或长方形。墙基多用挖槽垫基的方法构筑,起建墙壁先排插圆木立柱,柱间附加芦苇束,再以横木相连,用藤条或似草绳之物缠结牢固,里外涂抹草泥,最后用火烘烤使之坚硬。
居住面一般用沙质泥铺平抹光,也经烘烤。住房内一般都设有方形烧土台作为灶址。这类房屋的出现当是为了适应家庭生活变化的需要。
另一类是单间房址,共发现9座,7座为地面建筑,多作长方形,面积一般在二、三十平方米;还有方形和长方形的半地穴式房子各1座。窖穴共49个,主要是圆形袋状坑。
发现土坑墓37座,绝大多数是成人墓,均为单人仰身直肢葬,仅几座墓有很少的随葬品。另有小孩瓷棺葬61座,葬具是用鼎、大口尖底器、豆、罐、盆、缸分别组合而成。
出土各种遗物350多件。陶器主要有鼎、盆、钵、壶、瓮、罐、豆、甑、缸、大口尖底器等。彩陶花纹有六角星纹、太阳纹、网纹、∽纹、
纹等。
三期的繁缛,多白衣、复彩;四期的图案简单,不见白衣彩陶。
第四期陶器变成以灰陶为主,还出现大口绳纹罐、斜沿线腹盆等,表现出向龙山文化过渡的趋势。第四期的陶尊、背水壶和陶锅,分别与大汶口文化、屈家岭文化相同或相似。
▲ 大河村遗址 彩陶罐
第五、六期遗存
共发现窖穴51个,墓葬7座。在长方形土坑或废窖穴中有人骨,似原为捆绑埋葬的。陶器以灰陶为主。
第五期以鼎为炊器,属早期龙山文化;第六期新出现了鬲、斝和甗,属河南龙山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