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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与陕西等六省区联手保护丝路遗产
3月4日,国家文物局与陕西、河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六省区政府在京签署《关于保护丝绸之路遗产的联合协定》。文化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励小捷与六省区副省长(副主席)签署《协定》,国家文物局副局长童明康主持。
励小捷在致辞中回顾了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和跨国系列“申遗”工作的进展,强调了此项工作具有历史意义和重要影响。他指出,联合协定充分体现了国家文物局与各相关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保护丝绸之路遗产的共识和决心。国家文物局将把丝绸之路遗产保护和“申遗”作为一项关系全局的重点工作,全力支持地方政府做好相关工作,切实维护丝绸之路遗产价值的真实性、完整性,为丝绸之路“申遗”成功做好准备。
六省区人民政府负责人表示,将按照联合协定要求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和跨区域合作,全力推进本地区丝绸之路遗产保护和“申遗”工作。陕西省副省长白阿莹指出,将以这次签署协定为契机,按照协定要求进一步加强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加快推进丝路“申遗”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申遗”各项前期工作,确保“申遗”成功,确保丝绸之路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为陕西乃至全国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据了解,陕西是丝绸之路的重要起始地,拥有不可替代的丝绸之路文化遗产资源,首批7处遗产列入丝路“申遗”名单。已完成7处“申遗”文物点的保护管理规划,申报文本材料已上报国家文物局,各“申遗”点的总体规划正在抓紧修改完善,相关市政府已颁布“申遗”文物点专项管理办法,各点文物保护、环境整治、陈列展示方案等已经编制完成,各项工程正在抓紧实施,遗产保护和“申报”工作进展顺利。
丝绸之路是连接亚洲、非洲、欧洲的古代商业贸易路线和东方与西方之间经济、政治、文化进行交流的主要道路。2006年来,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倡导和推动下,我国与中亚有关国家开展了丝绸之路跨国系列申报世界遗产工作。今年1月,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三国“丝绸之路起始段与天山廊道的路网”项目“申遗”文本已报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请于2014年列入《世界遗产名录》。(陕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