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
肖坤冰:边缘社会、语言翻译与身份认同——对《西康图经》中通司形象的语言人类学分析
边缘社会、语言翻译与身份认同
——对《西康图经》中通司形象的语言人类学分析
肖坤冰
摘要:对于“华夏”而言,二十世纪上半叶的中国西南康区是一个在地理、政治、经济、文化与语言上的多重边缘(muliti-boundaries)。在当时汉藏双方彼此语言不通的情况下,兼通汉、番语的“通司”成为双方交往的一个必经渠道。从语言人类学的角度来看,翻译并不仅仅只是简单的语言转换,而必须将翻译活动置于话语/权力(discourse/power)关系之中,置于历史情境(historical context)之中来考虑。本文通过对《西康图经》中的“通司”这一形象的文本分析,探讨了在新的权力扩张和族群交往早期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替罪羊”机制。
关键词:通司;替罪羊;语言翻译
作者:肖坤冰,西南民族大学,西南民族研究院副教授。
一、研究缘起
边界问题是近20年来国际学术的热点话题,自90年代以来,学术界首先从政治地理学的角度对边界问题展开了讨论。依照安东尼·吉登斯(Anthony Giddens)的变迁分类,国家被历时性的划分为传统国家、绝对主义国家和民族-国家,三种形态的边界含义完全不同。传统国家有边陲(Frontier)而无国界(Bounders)。民族国家则包含着(与国界相联系的)高度密集的行政等级的诞生。[1]对边缘社会和族群的研究,一直是人类学关注的传统“焦点”之一,不过,相较于国际政治学对“国家”的看重,人类学在边界问题研究上更注重“文化”。[2](以此视角观之,边界被视为在国家话语力量的塑造下,在具体的地域环境、物质经济利益及文化渗透等多重因素的作用下的一种历史过程。总之,在后现代主义的语境中,边界研究很快从实质性的国家政治边界分析与争辩进入认同研究范畴,人类学开始注重研究象征比喻性的社会身份界限,并逐步将二者结合起来,“强调围绕国境边界的国家民族身份意识与象征比喻性边界为基础的群体身份意识之间的多重互动,并同时关注地缘政治经济物质效果与文化象征意义之间的关系。[3]
在边陲社会的“文字性”研究方面,Dell Hymes认为,语言的双语化(bilingualism)、克里奥化(creolization)、国家化(linguistic nationalism)、标准化(standardization)的过程,充斥着差别、异质的语言历程。Susan Gal在《语言与政治经济》(Language and Political Economy)的语言人类学论文中也强调,地方的说话行动,不只是地方的,更应该连结到更大的历史过程与不平等的权力系统。[4]近年来,出现了一批对中国边陲地带的文字性与语言差异研究,如张兆和分析了民国时期三个苗族知识分子的书写,发现这些学者通过挪用及驯化中国国家的族群分类的方式,来重新形成他们对于土著社区的概念。[5]Ralph Litzinger讨论了瑶族知识分子如何利用文字和语言“制造”出新的族群历史,并为其在中国多族群的意向中定位。[6]简美玲通过分析贵州苗人家谱中的“苗泾浜”现象,指出苗人籍由汉字及祖先故事的书写所创造出来的与汉人、汉文化与国家的紧密联系的意义。[7]这些研究都呈现了一种将语言翻译、采借与挪用置于近代边陲社会的国家化进程中,置于中心与边缘、番汉互动的族群背景下来进行探讨的倾向,对于如何理解近代“民族-国家”(nation-state)在边缘族群中的建构过程具有积极的意义,这也启发了笔者从语言翻译的角度对19世纪上半页汉藏边地的“通司”角色进行文本分析。
二、《西康图经》中的通司形象
川边,即康区(即主要包括今天的甘孜州大部分地区),为传统的西藏三大地理区域(卫藏、康、安多)之一,“但其开化则早于藏”[8](p414)。从地势上看,它西为青藏高原扼控,是腹地通向西藏的必经之道,同时也是国族空间边缘,是一个汉与非汉模糊的空间[9]。宋代以前,汉、番交易,以西宁、洮州与黎、雅、阿敦子为界,汉不入番,番不入汉。元代西征后,始有陕商入康。[9](p243)尤其是巴塘、理塘等地,大量的汉户移民在此从事农业或经商。清后期,川边的战略位置愈显突出,清政府设粮台于南路各镇,又设立驿站,使川藏道上的交通更加便利,从而超越了青藏道等其他几路,而成为进藏的主要通道。
随着汉藏间贸易的扩大和清政府加强统治力度的需要,兼通番汉语言的“通司”在此历史进程中变得尤其重要。“通司”又写作“通事”,意即只有通过该人才能办成事。任乃强先生于1929年赴西康省调查,以一年时间遍历了康定、丹巴、甘孜、瞻对等十一县。“周历城乡,穷其究竟。无论政治、军事、经济、宗教、民俗、山川风物,以致委巷琐屑鄙俚之事,皆记录之。自1932年前,陆续撰成《西康图经》<境域篇>、<地文篇>、<民俗篇>三卷。《西康图经》为研究民国时期西康诸种情形的重要资料之一,堪称民国时期西康“百科全书”。[10]本文所分析的“通司”形象即主要源自于本书,并试图从国家化进程中的族群互动视角来理解这一特定历史形象。
《西康图经》中多处可见民国早期由于汉藏之间因语言不通而需要通司从中转译的窘况。据其记载,当时西康住民中,土著占十分之九,汉民不及十分之一,土著中通汉语者不到千分之一,汉官能通土语几乎没有。因而土汉之间的交流沟通,必须依靠“舌人”(“通司”)与“仲衣”来完成。如果要颁布一条条令,汉族官吏起稿后,要先向通司解释其意思,但由于通司不能书写藏文,须再由仲衣写成藏文后向番民颁布。由于语言经过了多次转换,时间上的延误可以想见。[8](414)书中其记载的情形可以简单标示如下:
汉族官吏—→舌人(通事)—→仲衣———→藏文法令
本源语—→ 译体语语言 —→译体语文字—→译体语文本
可见在这一过程中,实际上已经包括了四个层次的语言/文字转换:由本源语语言翻译成译体语语言,再由译体语语言翻译成译体语文字,最终才形成了译体语的文本,即番文的条令。将此一翻译过程置于福柯式的话语/权力关系中来看,“那么,显然我们必须要正视体制性实践的各种形式以及知识/权力关系,这些形式和关系在将某些认知方式权威化的同时,压抑其他的认知方式”。而十九世纪的中华帝国,虽然清王朝统治者为满族,但在律令颁布、科举考试、治国思想等方面采用的却是一套汉族的文化与知识体系。清末赵尔丰在西康改土归流,废土司制度,统归汉官治理后,汉人在各族群中的地位更加上升。因而在这一翻译实践中,其实是一套权力由华向夷,由化内向化外,由中心向边缘,由我者向他者的传播体系,权力关系在翻译中得到了缔造。
《西康图经》中还记载了大量的关于通司舞弊,从中渔利的事例。比如相传赵尔丰骂当地某一族群首领为“王八蛋”,而在番语中,“把娃”为狐皮的意思,“顿”为七的意思。通事因此告知此部族首领“大帅叫你缴700张狐皮销案。”后来该部族将700张狐皮送来时,恰巧遇到此一通事被另派他处,另外的通事不明其中缘由,如实向赵尔丰禀告,赵因此将前一通事杖毙。[8](415)另一则事例则为任乃强先生亲身经历,任先生出关时在打箭炉雇一李姓通事,官话纯熟,惟有烟容,云“不吸烟,病耳”。上路后才发现该通事烟瘾很大,任先生处处警惕该通事,虑其穷迫扰民,监督甚严。并与之议定每日教藏语1小时,加月薪4元,责其安分。但即便如此,“该通事在道时,妄云视察员有急差赴泸向候差房为开烟馆之耿少坤冒支乌拉一骑”;任先生知道后,当即将其镣铐收监,后又接道孚来信谓“该通事在道时,籍案勒索喇嘛寺藏洋30元,致道孚物价沸腾云。”另外,在审理一个寺庙产业案子时,该寺僧侣屡传不至,后来派另一通事到该寺询问,才知道“临传前两日,寺僧尚来催请早结。”而李通事“教其勿出庭受辱。因谓送委员30元,可免出庭,僧辈与之,以为可无事矣。临审日晨,李通事译陈寺僧委曲,求缓期。”[8](415-417)从而在寺僧和官署之间两头欺骗,使得案子久久不能了结。
此外,《西康图经》中尚有许多关于通司舞弊的纪录,任先生将这些通司称呼为“恶劣译人”,并大力倡导开办译材专门学校,招收内地中学毕业生淳谨敦厚子弟,特施训练,以“淘汰旧日恶劣译人”。从《西康图经》和当时其他一些文献的记载,以及当地人们的口传中,通司经常都被描述为“亡命无赖、唯利是图、狡诈小人”的形象。汉番商贸交易的失败、政令的受阻、汉官形象的污化、番民的作乱等一系列问题,也都常被归因于通司的从中作梗。
“此辈多属亡命无赖,唯利是图,当面欺蒙,官莫能查。因其近官,人亦莫敢告发。以此,百弊丛生,政化俱阻。” “盖番人与汉官,对面不能达情,通译当面搕索,毫无障碍。番人见汉官只知要钱,故呼为“汉叫化子”。其实官吏亦有贤者不要钱,通事尽籍官要钱耳。[8](414-415)对于一般番民而言,和汉官、汉商打交道必须通过通司翻译,而汉官要在当地实施统治、颁布法令,与当地的土司、头人打交道也必须通过通司的传话、转译,在此种情况下,通司成为了联结汉民与番民、汉官与地方上层、官与民、商等各种关系之间的纽带,成为一个权力与信息的汇集点。在某种意义上而言,此为最接近权威/权力的一种职业。
而与权力相生相伴的,同时还有这种职业的危险性。在翻译过程中,“有对权威的引用和对权威的挑战,对暧昧性的消解或对暧昧性的创造”。[11](36)而这种消解和创造带有很大的危险性,因为这种这种舞弊行为一旦被查知,通司往往会受到严厉的惩罚。如上面赵尔丰一例中,“赵杖毙前通译”。另一例中的李通司“借炉霍大堂,当中审讯。打穿双腿”。[8](417)在这个意义上,翻译不是一种中性的、远离政治及意识形态斗争和利益冲突的行为;相反,它成了这类冲突的场所。[12]当冲突达到一定程度时,往往需要牺牲、惩戒某一关键性人物以安抚双方的情绪,平息冲突。尽管这一类人本身所起的作用非常有限,但人们往往倾向于将其影响扩大,将冲突缘起归结于一人身上,使其成为众人解决这类争端和冲突中的“替罪羊”。
三、对通司舞弊的程式化分析
英文中有一句谚语:“The translator is a betrayer”,意即“翻译者即叛逆者”。而人们对于十九世纪早期的西康地区的通司形象,则充分体现了这一谚语中“翻译”与“背叛”的关系,通司总是与欺骗、无赖、敲诈行为等联系在一起,成为人们痛恨的对象,成为一个“背叛者”。但若我们进一步追问,为什么人们对通司总是有如此恶劣的印象?究竟是历史进程所造成的一种必然还是通司本性就是如此?如果是其本性如此,那何以从事通司这一职业的总是一些“亡命无赖”呢?
再来看十九世纪初期的西康地区,虽然这一地区已纳入清帝国的版图,但事实上由于“天高皇帝远”,在赵尔丰改土归流以前,当地的统治实权仍然控制在土司和寺庙上层手中。对于内地汉族地区而言,西康仍然是一个遥远的、想象中的异邦。如《西行艳异记》中多捏造边地男女之事等奇风异俗,耸人听闻,以欺世骗钱。此时,汉藏之间仍比较隔阂。清末以来,英、俄等国通过传教等方式将其影响逐步延伸至康区,并企图以此地为跳板染指西藏事务。介于此种情况,清政府采纳了有识之士的建议,着手整顿藏务,川滇边务大臣赵尔丰于1906年“奏陈改土归流,议练兵、开垦、采矿、修路、设栈、兴学六事。”[13]此后,才逐渐将统治权收归到汉官手中,汉族和藏族的接触也日益增多。因而,十九世纪以来至清末也正是汉族势力逐步向西康渗透和扩大的一个边缘时间,而西康正是汉族、藏族与国外势力在此汇集、冲突和争夺的一个场所,是一个各种族群、文化与语言在此交锋的一个多重边缘(muliti-boundaries)。
而当一个族群进入到另一个族群的居住区域的最初时期,并试图对其生产、生活各方面加以控制和影响时,冲突和叛乱是不可避免的。在赵尔丰的改革中,部分内容涉及到限制达赖喇嘛世俗权力,提高驻藏大臣地位等核心方面,因而激起了西藏上层社会的反对。一小撮封建上层及农奴主,深恐驻藏满汉官兵势力壮大,亲汉派人士日渐增多,恐影响他们的权利,因之对人民严加统治,对汉人极端仇视。当时,巴塘民众伏击戗杀清驻藏大臣凤全即是此类矛盾恶化的极端例子。[14]可见,在两种群体接触之初,因激烈的资源竞争而产生的武装化,经济失衡而导致的冲突、暴力与纷争,乃是一种历史进程的必然。而这种冲突与矛盾,必须要找到一个释放的出口,才能使整个社会重新又归于稳定。即为了防止整个社会危机的爆发而利用替罪羊的机制——通过建立一种“基本暴力”、一种建设性的暴力,以一人之死换得大家的性命。[15](2-3)
二十世纪上半叶的中国西南康区,由于族群关系复杂,尤其是汉番彼此语言不通,因而兼通汉番语言的通司经常成为当地处理各类社会事务时必不可少的人物,朝廷官吏要在当地颁布律令也必须要依靠通司的翻译当地番民传达。此一特定的角色为通司提供了不少徇私舞弊的机会。《西康图经》中关于通司舞弊的记载,大致可归结为这样一个模式:通司舞弊—→引起混乱—→惩戒—→事件平息。而事实上,虽然通司在翻译过程中确实有舞弊行径,但像引起“番民叛变”这样的重大事件,显然是与当时汉藏之间的紧张关系、汉官与土司之间的权力争夺密切相关的。但人们却往往将其简单地归因于通司的舞弊行为。如上述李通司,由于“籍案勒索喇嘛寺藏洋30元, 致道孚物价沸腾云。”并最终引起了“道孚灵雀寺于辛亥年结五区番民叛变”。最终的处理结果是将该通司“打穿双腿、追回原赃、重笞200、以谢番民。”在这一惩戒机制中,人们“总是相信一小部分人,甚至一个人都可能极大地危害整个社会,尽管他相对是弱小的。范式化的指控显然起一个中介作用,允许和支持这种相信,它成了个人的渺小和社会的强大之间的一座桥梁。”[15](19)
四、结语:族群归属的模糊性与替罪羊机制的生成
十九世纪初期的西康地区,汉番之间无论是在居住空间、生活方式还是信仰习俗方面,均有明确的界限。汉人概居河谷区域,从事农业,行汉语,守汉俗,有学校教堂,不奉喇嘛教。番人之纯粹者皆住高原,事畜牧,行藏语,守番俗,奉喇嘛教红教者多,无学堂教堂。其汉番杂配者之子孙,则处高原与河谷之间。兼营农牧业,每能兼通番汉语,奉喇嘛教黄教者多,虽从番俗,而亲汉官,多喜自称汉人,即称番民,亦慕汉化,为现在政府统治下之社会中坚。[8](244)据《西康图经》记载,当时在康臧地区担任通司翻译之人,什九皆扯格娃也。扯格娃为番语,即汉父番娘所生子女。汉族遗传力较番为强,故扯格娃之性情体格,恒七分似汉,三分似番;其学习汉文汉语,亦特容易。由于当时番人皆视汉人甚高,扯格娃既属汉番混血种,自较纯粹番人高出一等。其对汉人谈话,每自介绍于人曰:“我扯格娃也。”其熟习汉语者,则竟自认为汉人。因而,从族群归属的自我认同与他者认定两方面来看,通司其实是介于“汉”与“番”之间,具有一种族群身份的模糊性特征。通司通常在汉人面前极力表现并自我认同为汉族,但真正汉人又多轻视之,呼为“老扯”。但其在纯粹的番人面前,又经常表现出能说汉话,自称为汉人的一种优越感,因而也难以在情感上获得番民的“同胞”认同。若用“他者”(other)的概念对应于西康汉番之间的翻译过程,则在前文的分析中还可加入一项:
对“通司”角色的族群归属性分析
本源语 | 译体语语言 | 译体语文字 | 译体语文本 |
汉族官吏 | 舌人(通事) | 仲衣 | 藏文法令 |
我者(self) | 似汉非汉, 似番非番 | 他者(other) | 他者(other) |
而翻译与民族情感、身份认同、文化流动等均有密切关系,在将此语言翻译为彼语言的过程中,翻译者也成为我族与他族、边缘与中心、内部与外部的一个连接点。从上面的分析图表中可以看出通司的族群归属是很难归类的,其自认为汉,但又被汉所轻视。“西康住民,什八九为番,什一为汉人。汉人之中,什九为扯格娃,什一为纯粹汉人而已。”[13](422)而前文所述的种种关于通司舞弊的记载,也引起了番民的憎恶。在某种程度上,正是因为通司“似汉非汉,似番非番”的身份模糊性,使其在汉番发生激烈碰撞、融合的
“历史”关键点中,成为了汉番双方共谋的社会安抚机制中的“替罪羊”。按照“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传统观念,介入汉藏之间的通司,既可被汉官/商指认为是非汉的“背叛者”,亦可被番民斥责为非番的“背叛者”。再者,通司本身也是权威性与危险性并存的一种职业。因而通司一旦被发现有舞弊行为,其危害性就会自然地被社会扩大化,并将所有问题的焦点集中在其舞弊行为上,相应地,通司也会受到严厉惩戒,以安抚各方情绪,从而维持整个社会的继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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