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
湖南泸溪下湾考古发掘收获与认识
下湾遗址(原名“下庵”)地处沅水中游,隶属于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泸溪县浦市镇印家桥社区。遗址位于浦市古镇北郊,座落在沅水左岸(西侧)一处低矮台地上,属于云贵高原东北部边缘低海拔的山间盆地,沅水经遗址东缘往北注入洞庭湖。1973年,为配合沅陵五强溪水电站建设,湖南省文物部门曾对库区淹没范围内的地下文物进行了全面调查,下湾遗址就是在这次调查过程中被发现的。1980年,湖南省博物馆联合厦门大学等单位对该遗址进行了第一次考古发掘,并首次在沅水流域发掘出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遗存。2016年,为配合白辰公路(白沙至辰溪,白沙为泸溪新县城地名)改扩建工程,湘西自治州、泸溪县文物部门对该遗址进行了小规模抢救性考古发掘,并发现了新石器时代中期高庙文化遗存。随后不久,湘西自治州政府公布该遗址为州级文物保护单位。
2017年,为配合泸溪县浦市化工总厂一期工程拆迁和征收工作,经国家文物局批准,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对该遗址进行了首次主动性考古发掘。下面将本次发掘基本情况、主要收获及初步认识介绍如下。
一
下湾遗址虽然发现较早,但未引起相关部门足够重视,遗址区域内基本建设接连不断,遗址未能得到有效保护。尤其是上世纪中后期以来,泸溪县第二中学(1986年迁走)、浦市磷厂(1969年始建,后更名为浦市化工总厂,2005年停产改制)、沅水防护堤(1997年建成)等一批基建项目的建设以后,遗址遭到了前所未有的严重破坏。其中,尤以位于遗址中心区的浦市磷厂对遗址破坏最甚,许多建筑基槽直接建在生土以下,可以说,厂区内的文化堆积几乎被破坏殆尽(图一)。2015年,化工总厂被政府征收拟作商业开发地块,在拆迁和建筑垃圾清理过程中,遗址再次遭受重创。此外,白辰公路及浦市游客中心的修建也对遗址造成了较大破坏。如今,遗址原生地貌已是荡然无存(图二)。
图一 遗址原貌(上为北)
图二 遗址现状(上为北)
下湾遗址是一处贝丘遗址。根据周边环境分析,遗址所处台地依山傍水,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遗址西北部被白辰公路及“菊花女神”广场占用,再往西即为陡峭的山坡;遗址东部被高大的防护堤覆盖,堤内侧可见很厚的文化层及螺壳堆积,堤外侧断坎目前只见厚达十余米的明清时期冶炼铁渣堆积,因属河堤护坡不能发掘,其下是否还有更早的文化堆积已无法证实,再往东即为沅水河床;遗址东南部及南部属于化工厂尚未拆迁的住宅区(即二期工程拆迁范围)及已经修建好的浦市游客中心停车场,这片区域已无法勘探。由于这些客观因素的存在,我们对遗址准确边界很难把握,因此,遗址实际面积没法估算。
本次发掘区域位于遗址东北部。考虑到遗址螺壳堆积埋藏的特殊性以及中心区域大量已被破坏并已祼露出来的遗迹现象,我们采取10米×10米探方进行发掘和清理,先后布设了三批探方。其中,实际发掘面积约500平方米,清理面积(遭受破坏已无地层堆积)约1200平方米。发掘工作自2017年8月中旬开始,直止12月中旬才全部结束。本次工作不仅发掘出大量珍贵遗物,而且还揭露出一批重要遗迹(图三)。
图三 遗迹全景(上为东)
下湾遗址若能原样保存下来,该遗址文化堆积还是比较丰富的。根据我们本次勘探及发掘情况,遗址北部和西部区域,由于破坏太甚,只在局部接近生土区域保存有较薄的文化堆积。遗址南部区域,由于地势较低,地表以下还有数米厚的近现代堆积及淤泥,常规勘探根本无法操作,因此,南部堆积情况尚不清楚。遗址东部区域,由于靠近岗地外坡,文化堆积保存较好,埋藏较深,地层堆积较为复杂,并有几个明显特点。一是越往东,堆积越厚,而且一般可见大量人们食剩抛弃的贝类外壳(以螺、蚌类为多)形成的堆积,此类堆积最厚处超过3米;二是堆积多呈陡坡状,坡度一般在30度以上,本次发掘靠近坡底一侧的探方,深度一般都超过5米,个别探方甚至达7米多;三是地层大多不连续,不仅仅是相邻探方地层难以统一,就是同一探方内的地层往往也是呈块状分布,而且,同一地层内不同区域的土质、土色及包含物也有不少差异。
以T20509南壁为例。该探方上部堆积已被破坏,保存下来的堆积还有20层:第1、2层为汉代地层,第3、4层为商时期地层,第5—20层为新石器时代地层。其中,新石器时代地层中,第6—14层和第17—19层为螺壳堆积层,其他地层基本不见螺壳。在这些螺壳堆积层中,虽然土质及颜色区别不大,但各层之间往往有较薄的土层相隔,而且各层内的螺壳密度及结构特征也是有区别的。譬如,有的地层螺壳密集,有的稀少;有的地层螺壳呈粉末状或被焚烧过,有的基本为完整形态;有的地层含炭末多,有的甚至还有成片的烧结面。这些不同堆积的形成,显然不是简单的自然形成过程,而是与人类行为有关的极其复杂的堆积过程(图四)。
图四 T20509南壁剖面(由北往南)
从本次发掘情况看,下湾遗址自新石器时代以来,一直有人类在此连续不断地繁衍生息。除了新石器时代遗存外,还发现有商时期、战国至两汉时期以及宋至明清时期的遗存。其中,新石器时代、商时期及宋代遗存是本次发掘发现最多的遗存。新石器时代遗存以高庙文化为主体,商时期和宋代遗存主要是发掘了一批墓葬。
二
本次发掘主要收获有如下几方面:
1.发掘了一批包括墓葬在内的商时期文化遗存。商时期文化堆积主要分布在发掘区东南部几个探方内,一般只有一个地层,少数探方有2—3个地层。地层中出土遗物不多,可辨器形有高领罐、大口缸、釜、竹节柄豆等。墓葬主要沿岗地坡顶一线分布,除少数几座分布有一定规律外,大多为零星分布。墓葬开口层位基本已被破坏,但平面形状仍然完整,均为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墓圹较狭长。一般不见人骨,个别墓葬可见少量保存极差的肢骨。随葬器物以陶器为主,多者有十余件。陶器以泥质陶居多,常见黑陶或灰陶豆、高领罐等,夹砂陶多见红褐陶釜,有的还随葬陶纺轮或石器。这批墓葬特征鲜明:一是墓圹极为狭长,二是随葬器物常见铺满墓底现象,三是随葬器物具有浓厚的地域特征(图五)。
图五(一) 商时期墓葬(M34)(由南往北)
图五(二) 商时期墓葬(M41)(由东往西)
2.清理了少量随葬玉器的新石器时代墓葬。本次新石器时代墓葬发现较少,可能大部分已被破坏。墓葬主要发现于发掘区西北部位置较高的T20913内。墓葬开口层位已被破坏,墓圹为长方形。墓内基本不见人骨,个别墓葬可见人骨朽痕。随葬器物少,陶器更少,多见石器及少量玉器,个别墓葬还随葬骨器。石器以石斧为多,另有少量凿、铲、刀、璜、玦等。玉器以璜为主,形制有桥形和环形两种。根据墓葬出土的少量陶器特征判断,这批墓葬相对年代与洞庭湖地区汤家岗文化比较接近或略晚(图六)。
图六(一) 新石器时代墓葬(M10)(由北往南)
图六(二) 新石器时代墓葬(M19)(由南往北)
3.揭露了200余个具有特殊用途的新石器时代“灰坑”。这批“灰坑”集中分布于遗址东北部,分布相当密集,而且大多是沿岗地顶部靠近外坡一侧呈带状分布。坑口开口层位均已破坏,坑底绝大多数打破生土。平面形状以方形、圆角方形为多,有少量圆角长方形、圆形或椭圆形。坑内填土一般为灰黑色土,个别有少量螺壳堆积。有的坑内堆积还可分层,有的中间夹有一层灰黄色土。坑壁光滑,多为直壁,少数坑壁稍微内斜,也有坑壁外斜成袋状者。坑底极为平整,常见大块砺石或陶支座,有的坑底有烧烤痕迹,有的坑底垫满砾石及打制石制品。
图七(一) H76 (由南往北)
图七(二) H147 (由南往北)
图七(三) H94(由南往北)
图七(四) H127等(由南往北)
4.出土了大量新石器时代遗物。这些遗物包括陶器、石器以及少量玉器和骨、蚌器。其中,较早阶段的陶器器表多呈炭黑色,以夹砂或夹炭褐陶和黑褐陶为多,泥质红陶较少,偶见白陶。器表施纹以刻划为主,戳印居其次。器表装饰复杂,除绳纹外,以刻划或戳印各类图像或几何形组合纹居多,器物造型以圜底器和圈足器为主,有少量平底器和双耳器。器类有高领罐、曲领罐、敛口罐、敞口罐、双耳罐、釜、圜底钵、圈足盘、敞口碗、簋形器、圈足杯、斜方形支座等。较晚阶段的陶器多呈红色,有的器表施红衣。有少量酱皮陶以及精美的印纹白陶和彩陶。器表施纹以戳印为主,刻划退居其次。纹饰相对简单,常见绳纹及各种几何形纹饰,同时也有少量图像装饰。器类较为丰富,包括筒腹釜、宽沿深腹罐、敛口彩陶罐、篦点纹矮圈足盘、印纹白陶盘、篦点纹折腹平底钵以及酱色素面碗、蘑菇形支座等。图像化装饰是下湾遗址陶器一个显著特征。这些图像大多比较抽象,而且图案具有等分、对称等特点,常见“太阳”、“神兽”、“神鸟”甚至“神像”等图像,涉及内容相当广泛(图八)。
图八(一) 陶釜T20509扩(20)层出土
图八(二) 陶釜T20703(14)层出土
图八(三) 陶罐T20509(16)层出土
图八(四) 陶罐T20505(7)层出土
图八(五) 白陶盘H38:1
图八(六) 陶钵底部T20503(24)层出土
下湾遗址紧依沅水,石料来源十分便利,因此,遗址出土石器极为丰富,这也是沅水中上游新石器时代遗址一个重要特点。石器以打制为主,磨制较少。石器常见砍砸器、刮削器、盘状器、锤、砧、斧、锛、砺石、网坠等,另有少量凿、铲、刀、璜、玦等。玉器发现较少,多出自墓葬。骨器以骨锥居多。另有少量蚌器(图九)。
图九(一) 石铲M26:3
图九(二) 石玦M9:1
图九(三) 玉钺M10:4
图九(四) 玉璜M26:1
此外,下湾遗址还出土了大量水、陆生动物遗存,尤其是鱼类和鹿角类遗骸相当丰富。
三
下湾遗址年代较早(尚未测年。年代上限估计在7000年以前),延续时间较长(包含新石器时代及多个历史时期文化遗存),文化内涵丰富,文化特征鲜明,是研究沅水中上游地区环境、聚落、社会及文化变迁的一处重要遗址。通过本次发掘,取得如下初步认识:
1.下湾遗址商时期文化遗存是本次发掘重要成果之一。湖南地区商时期遗存以澧水、湘江两条水系发现最多,文化面貌亦较清楚。相对而言,沅水流域商时期的文化面貌较为模糊,而沅水中上游地区除了1995年发掘的沅陵县高坪(又称“董家坪”)遗址外,几乎没有做多少工作,下湾遗址正好填补了这一区域商时期的文化空白。从出土的高领罐、大口缸、釜、竹节柄豆等陶器特征上分析,它与邻近的高坪遗址、沅水下游常德鼎城区贵家岗遗址以及澧水流域石门县皂市遗址、澧县斑竹遗址等商时期遗存比较接近,年代应该不会晚于二里冈文化时期。从整体文化面貌上看,下湾遗址商时期遗存具有浓厚的地域特征,遗存中的商文化因素相对少见,这与高坪、贵家岗等遗址极为相似。因此,下湾遗址对于了解沅水中上游地区商时期文化面貌尤为关键。
2.下湾遗址新石器时代遗迹大多分布在遗址北部地势较高的区域,除了西北侧发现少量墓葬外,最常见的就是这批极具特色的“灰坑”。假设前文对这批“灰坑”用途推测无误的话,那么,下湾遗址东北部(临河一侧)很有可能就是长期从事宗教祭祀活动的固定区域,而西北部靠山一侧则有可能是专设的墓地。由于本次发掘探方集中在遗址东北部,因而墓葬发现较少,我们相信发掘区西北侧应该还有墓葬。另外,还有两个现象值得注意:一是在发掘区东侧几个探方靠近坡腰位置,坡度相对平缓,不仅陶器分布相当密集,而且发现不少用火遗迹,包括烧烤过的沟状浅坑、烧结面等,同时还发现一个规模较大的储泥坑。后者为袋状坑,坑内填青灰色纯净土,土质极其细腻,近似青膏泥,应该是从遗址区以外搬运过来的,很有可能就是当时的制陶原料。假如该坑所在区域就是制陶场所的话,那么,在其周边发现的含有大量灰烬的沟状浅坑及烧结面,应该就是露天烧制陶器遗留下来的遗迹。还有一个现象,除了少量柱洞外,本次发掘并未发现明显的居住遗迹。我们推测,比较集中的居住区域可能在遗址中南部区域。以上分析若能证实,那么,下湾遗址的居住区、制陶区、墓葬区、祭祀区就比较清晰了,而聚落内部有如此稳定的功能划分,这在沅水中上游同时期遗址中还是首次发现。
3.本次发掘揭露最充分的还是祭祀区。从现有发现看,它应该属于比较大型的祭祀场所,初步推测其面积至少在2000平方米以上。虽然没有发现明显的祭坛,但这些祭祀坑所处位置原本就相对较高,人们因地制宜,长期在此区域举行祭祀活动,进而形成类似“祭丘”的大型祭祀区。有了固定的祭祀区域,但我们仍然不清楚,在这一祭祀区域内人们祭拜的对象是否一致,参与祭祀的人群是一群还是多群,人们从事祭祀活动的时间周期是多长,是否有统一的祭品和专门的祭器。这些问题都是考古现场很难证实的,仅从目前发现的这些祭祀坑的特征、分布及众多打破关系看,我们只能初步判断,他们的祭拜对象应该是一致的,而且,祭祀活动可能还相当频繁。
4.从本次发掘出土的新石器时代遗物特征看,都是沅水中上游地区习见的高庙文化遗物。尤其是陶器形制及其神秘而又繁褥的器表装饰,基本都与洪江高庙遗址所见如出一辙。此外,下湾遗址文化堆积内包含大量螺蚌壳、石器、骨器以及水、陆生动物遗存也是高庙遗址文化堆积的常见特征。不过,二者之间由于所处地理位置不同,年代也略有差别。下湾遗址靠北,年代稍晚,因此,接收来自北部洞庭湖地区的文化因素要稍多些。尤其是洞庭湖地区的汤家岗文化因素,在下湾遗址表现得淋漓尽致。毫无疑问,下湾遗址不仅极大地丰富了高庙文化的内涵,而且对于探讨沅水中上游地区与洞庭湖地区新石器时代文化关系显得更为重要。此外,下湾遗址出土的玉器及少量石器,在形制上与长江下游太湖流域同时期遗址(譬如江阴祁头山、无锡彭祖墩等遗址)比较接近,从而为探讨长江中、下游地区新石器时代文化及玉、石工业的交流与传播提供了实物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