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
贺云翱:“考证方法”在考古学中的运用
原作者: 贺云翱 |
来自: 大众考古 |
发布时间:2021-5-22 19:59 |
查看: 696 | 发布者: Ansanjin |
摘要: “考证方法”在考古学中的运用考证,一称考据、考索、考订,一般是指对古代文献中的字音、字义以及古代社会的典章制度等进行考核和辨证。李颖科先生认为,考证的工作范围有广、狭二义:“广义的包括音韵、文字、训诂、版本、校勘诸学;狭义的是专指考订历史事实的然否和书籍记载的真伪和时代”。简单的说,考证的范围与内容一是考订古书,二是考证史事。由 ...
考证,一称考据、考索、考订,一般是指对古代文献中的字音、字义以及古代社会的典章制度等进行考核和辨证。李颖科先生认为,考证的工作范围有广、狭二义:“广义的包括音韵、文字、训诂、版本、校勘诸学;狭义的是专指考订历史事实的然否和书籍记载的真伪和时代”。简单的说,考证的范围与内容一是考订古书,二是考证史事。由于考证涉及众多传统学科,又与古文字学、古文献学、古代汉语、历史学、历史地理学、古代典章制度及礼仪制度等相关,因此,有学者把考证或考据认定为是一门学问,称“考据学”,如清代乾嘉学派著名学者姚鼐就把天下的学问分为义理、文章、考据三种,后也称擅长于做考据性研究的乾嘉学派为“考据学派”。现代学者庞朴、周振鹤、王子今、李颖科、庞天佑、祁龙威等都曾撰文研究“考据学”的内涵及其发展历程,近年来,傅杰先生还主编《二十世纪中国文史考据文录》一书,其中收录“考据学”文章165篇,较系统的反映了20世纪中国学者在考证或考据方面的学术成就。不过,我们这里说的“考证”方法主要是与考古学相关的内容,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考古学家运用“考证”方法,对地下出土资料特别是带有文字的出土资料如甲骨文、金文、简牍文字、石刻文字、砖瓦文、陶文、印玺文字、封泥文字、镜铭、墓志、买地券等进行考证性研究;二是指文史学者利用出土资料对古代文献、音韵、名物、典制、地理、人物、史事等方面进行考据学的研究,这方面近年来成就丰硕,凡研究古代礼制、名物等学术的,莫不利用文物考古资料做考证的依据,著名者如杨之水先生《诗经名物新证》及她的系列性论文,充分展现了“考证”方法与文物考古资料有机结合所拥有的非凡的学术能量。关于前一点,也有学者称之为考据学中的“物证”研究,如陈垣先生依考证所用证据之不同,而把考证分为理证、书证、物证三种,其中“物证”即指以出土之器物或金石文字等为考据之材料。在传统的考据学中,早在南北朝时期,颜之推就提出应当用金石文字考订文献,而这一点恰恰成为后来中国传统考古学的前身——金石学的重要治学方法和学术目标之一。庞天佑先生指出,北宋金石学家欧阳修的《集古录》就是第一部用金石铭刻资料考辨史籍讹误的金石学专著,在约40篇的《集古录跋尾》中,订正旧史之误者达300处之多;吕大临的《考古图》及《释文》收录古铜器200多件、玉器10余件,对其中有铭文者各做训释考证;王黼的《宣和博古图》收古器839件,考释之文则一一列于器物图下;薛尚功的《历代钟鼎彝器款识法帖》收古器511件,其中亦有许多考释订伪的文字等。同类著作还有王厚之的《钟鼎款识》、王俅的《啸堂集古录》、张抡《绍兴内府古器评》、黄伯思的《东观余论》、董逌《广川书跋》等。宋人还利用古代石刻进行“考订”之学,重要著作有欧阳修的《集古录》;曾巩及赵明诚的《金石录》,曾书已不存,而赵氏之《金石录》传之当代。清人王士禛在《池北偶谈》中提出,《金石录》应是由赵明诚和他的妻子李清照合著,当代学者金文明先生则认为“这个观点是完全符合实际的”,为此,笔者曾在课堂上多次和学生强调,宋代词作大家李清照可谓是我国历史上最早之女考古学家。宋代类似著作还有郑樵的《通志·金石略》,洪适的《隶释》、《隶续》,王象之的《舆地碑目》,陈思的《宝刻丛编》等。宋代之后,至元代,金石学大衰,朱剑心先生谓“所可述者,仅邱衍、潘迪、杨銁、潘昂霄诸家而已”。到明代,出现曹昭《格古要论》、王佐《新增格古要论》,两书对古器物考证颇详。其他各家如胡文焕《古器具名》、《古器总说》,赵崡《石墨镌华》,盛时泰《苍润轩碑跋》,陶宗仪《古刻丛钞》、杨慎《金石古文》,都穆《金薤琳琅》,于奕正《天下金石志》等,“然大抵辗转稗贩,罕有新识,叠床架屋,徒形其赘,甚且纪载失实,真赝莫辨,但逞臆断,毫无考订。是则明儒治学之通病……”(朱剑心先生语)。可见,是否有真知灼见的“考订”功夫与贡献,成为评判金石学成就大小的重要标准。以“物证”考据为特点的“金石”之学到清代始获复兴,硕学名儒不断涌现,著述众多。有学者认为,清代考证之学所以兴盛,主要是因为清代专制制度乃达极盛,清廷多次兴起“文字狱”,文人学士皆避谈现实,不得不把精力转向“考古”之学,最终遂形成以考据之学为特征的“乾嘉学派”。然而,朱剑心先生又认为,清代时“三古遗物,应世而出,金石之出于邱陇窟穴者,既十倍于往昔;而自光绪季年甲骨之发现以讫今日,若陶器、若简牍、若封泥,皆出于近数十年之间。其数量之多,年代之古,与金石同;其是以考经证史,亦与金石同,皆古人能所不及见也”。其意是清代因为地下出土文物的数量十倍于往昔,故而考证之学得以兴盛;再则,“自国初顾炎武、朱彝尊辈重在考古,以为证经订史之资,此风一开,踵事者多,凡清人之言金石者,几莫不以证经订史为能事”。即第三个原因是明末清初的大学者顾炎武、朱彝尊辈摒弃明儒虚浮学风,倡导实学,尤重考证,如顾氏有《金石文字记》、《求古录》、《天下郡国利病书》、《肇域志》、《日知录》等著作传世,其中《日知录》被公认为是一部考证名作。他们既开考证风习,学界后来者相继影从,名家辈出,如钱大昕、王鸣盛、严可均、叶奕苞、吴玉搢、褚峻、邢澍、赵之谦、梁廷枏、刘宝楠、阮元、毕沅、叶昌炽、吴荣光、吴式芬、缪荃孙、孙星衍、翁方纲、端方、杨守敬、张廷济、莫友芝、梁章钜、何绍基、刘心源、严观、王懿荣、罗振玉等,其中王昶的《金石萃编》被誉为是集中国古代金石学之大成者,于是终于养成有清一代空前之考据学术成就。庞天佑先生还认为,清初考据之学在继承传统考据学的同时,还受到西方的某些影响,从而呈现出明显的科学特征,法国著名汉学家戴密微指出“我们可以在利玛窦一五九五——一五九八年的文章和谈话中发现影响晚期汉学界的那些原则”。梁启超先生则认为“西方学者所使用的归纳、比较等科学方法,乾嘉学者莫不备之”。由此可见,清代考证之学所以特别兴盛,除时代专制政治背景之外,还有新资料的大量增多、明末清初学术领袖的引导和践行、西方科学方法的影响等作用。以愚之见,它可能还与当时我国东南区域农业、手工业和商业的发达、教育的兴盛、文人之间相互的学术砥砺与互动等有关,因为有清一代的考据大家中,绝大多数人都出自今江苏、浙江、安徽一带,“乾嘉学派”的核心即为吴、皖两派,吴派代表为惠栋,著名弟子有王鸣盛、钱大昕等,皖派代表为戴震,传人有段玉裁、王念孙、王引之等,这些名家无不为东南人士。毫无疑问,中国传统学术中有重视“考证”的深厚传统,而这一传统正可与重视实证的金石学相合拍,“考证”方法于是成为中国古代考古学即“金石学”的重要研究方法和研究目标,正如朱剑心先生所指出:“金石文字,自成专门独立之学,可不待言,而其裨于他学者,亦有三焉:一曰考订,统经史小学而言;一曰文章,重其原始体制;一曰艺术,兼赅书画雕刻”。至于“考证”,则在于“证经典之同异,正诸史之谬误,补载籍之缺佚,考文字之变迁”。对此,叶昌炽之《语石》、梁启超之《中国历史研究法·说史料》等皆有具体阐述。到清末、民国初年,罗振玉、王国维等推动古代史籍之资料和传统金石学之资料与地下新出土之资料相结合,在学术界又开启一代新风,王国维先生还总结提出以新发现的“地下之史料”与固有的“纸上材料”相互印证的“二重证据法”,并通过《殷卜辞所见先王先公考》等一系列论文奠定了他在新考据学上的不朽的地位。对“考证”方法的具体使用方面,梁启超先生有过“十大原则”的总结,即“一、凡立一义,必凭证据;二、选择证据,以古为尚;三、孤证不为定说;四、隐匿证据或曲解证据,皆认为不德;五、最喜罗列事项之同类者,为比较的研究,而求得其公则;六、凡采用旧说,必明引之,剿说认为大不德;七、所见不合,则相辩诘,虽弟子驳难本师,亦所不避;八、辩诘以本问题为范围,词旨务写实温厚;九、喜专治一业,为‘窄而深’的研究;十、文体贵朴实简洁”。其实,这十个原则是做学问者的通行法则,而不独于“考证”者用之,不过,其中确实大多适用于“考证”方法,堪称不移之论。如果让我们总结考古学中的“考证”方法,应当首先要感谢古代的金石学家及所有的考据学者,他们在长达千年以上的学术实践中,已经形成了系统的考证方法,形成了迄今考古学者们还在使用的一系列考证方法。20世纪20年代之后,因为西方考古学方法及理论的传入,传统的金石学逐渐淡出我国包括高校在内的学术界,甚至有的考古学者还鄙薄古代金石学家的成果。其实,每一代有每一代的学术,后代也多从前代之学中汲取营养,然而,后代学者往往以本代之进步评价和要求前代之学者,甚至贬低或否认前代之成就,这一点王国维先生就有过总结,他在《宋代金文著录表》“序”中说:“国朝乾、嘉以后,古文之学复兴,辄鄙薄宋人之书,以为不屑道。窃谓《考古》、《博古》二图,摹写形制,考订物名,用力颇巨,所得亦多。乃至出土之地,藏器之家,苟有所知,无不毕纪,后世著录家不能出其范围。若其穿凿纰缪,诚若有可讥者,然亦国朝诸老之所不能免也。”这是说清代金石学家也有过鄙薄宋代前贤的举动,王静安先生以公允之论批评了清代学者的偏见,静安先生之风节堪供今世学者之学习。
“考证”这一传承千年以上的治学方法为什么对当代中国考古学仍有作用?这与中国的历史文物特点有关。我国是一个文明传承至今未曾断裂的国家,历代文物中多见有铭刻文字,从先秦甲骨文、铜器金文、陶文、简牍文等,到秦汉及此后的刻碑、摩崖、镜铭、封泥、墓志、地券、钱币、砖瓦、写经等,这类不同时代、不同内容的带铭文物具有重大的历史和文化价值,其上文字往往需要运用“考证”的方法才可以明其内涵和广泛的意义,而研究中使用的“考证”方法往往与古代考据学家和金石学家所使用的“考证”方法基本上仍一脉相承,其最基本的方法仍是首先考订字体、字音、字义乃至通篇之内容,并予以标点与补正,再将发现的文字内容与相应时代之历史文献相互查核、训释、印证,相互补充,通过多个证据的搜集和比较、归纳,再与带铭实物及相关出土文物相结合,从而得出符合或贴近史实的结论,最终达到阐明历史、揭示文化真相之目的。以此而言,“考证”方法基本上适用于历史时期之考古学,而不太适用于无文字的“史前时代”之考古。可见,从事中国史前时代考古研究与历史时期考古研究的学者在方法论上既有相同者,也有相异者,不能用一家之见褒贬彼此。可以这样认为,正是有了“考证”方法,我国的考古学学术体系中才有了传承古代金石学传统的一脉。打开现代中国考古学的各类书、刊及北京大学考古系、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等编著的多卷本的《中国考古学文献目录》,其中不乏使用“考证”方法而完成的考古学论文或著作,离开“考证”方法的使用,中国考古学的一些分支学科如石刻学、甲骨学、金文学、简牍学等可能也无法成立和持续发展。还可以说,“考证”方法的广泛使用已经构成了中国考古学的重要特色之一。过去,有学者认为,如果20世纪20年代中国现代考古学不是从殷墟发掘开始,而是从某个史前遗址开始,那么,中国的现代考古学就不会如今天这样那么富有“历史学”特征。其实,中央研究院史语所在1928年开始发掘殷墟之前,已有了北京周口店洞穴遗址的发掘和“仰韶文化”的发现等史前考古工作的开展,通过考察中国考古学“考证”方法的形成过程及在当代的广泛使用,我们就不难理解,中国考古学形成“历史学”特征而不是呈现“人类学”特征,主要是由中国历史、文化和出土遗存本身所具有的重要特征及内在逻辑所决定的。当然,这并不是说,中国考古学就不需要学习西方考古学的新方法、新理论,就不需要“人类学”指向的学术研究,恰恰相反,中国考古学应当在充分发挥和尊重传统的和带有自身文明特征的方法、理论及学术目标的同时,还要大力汲取其他国家考古学界的一切先进方法、理论和学术创新,不断开拓和丰富研究目标与领域,让中国考古学走在世界考古学的前列,让中国考古学的研究成果为人类的文化及文明的研究与社会进步作出应有的贡献。
(本文发表于《大众考古》2013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