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
关于民族考古学的对话
关于民族考古学的对话
发布时间:1989-07-07 作者:丁一 徐明徐明:当前我国考古学界一部分青年考古工作者对我国考古学的现状进行了反思,他们针对四十年来我国考古学中依赖于地层学和类型学方法,仅仅着重于古代遗物的分类分期;或者至多根据摩尔根、恩格斯的论点粗浅地探讨一下古代社会非物质文化这种局面颇有看法。他们认为,中国考古学应该走向多元化,即可以有多种理论、多种方法并存,创造一种“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宽容的学术环境。其中有的对近几年介绍进来的民族考古学颇感兴趣,但是,究竟什么是民族考古学呢?
丁一:四十年来中国考古学,尤其是田野考古学和引进现代科学技术方面,确实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就,这是没有任何疑问的。但是,我们同时也应该看到,这四十年来考古学理论和方法并无突破性进展,始终处于一种徘徊的状况。中国考古学要想有突破性的发展,就必须走向多元化的道路;只有创造宽容的学术环境,考古学才会出现真正的繁荣。民族考古学是考古学的一种成熟有效的方法,它首先是由美国考古学家提出来的。在美国,考古学和民族学都是属于人类学范畴的;传统人类学认为,民族学是研究现存落后民族(即非工业民族)文化的,正因为这些民族的文化具有较多的原始性,于是便与研究人类古代文化的考古学有其交叉之处。因此,一些考古学家起初遇到棘手的难题时,便偶尔借用一些民族志方面的资料,出人意料地获得满意的结果。久而久之,他们便进一步有意识地尝试引进一些民族学的理论和方法,而且对比进行了系统的总结。在此基础之上,考古学家们便提出了民族考古学。因此可以说,民族考古学是考古学与民族学相结合的产物,是在考古学研究中,融进民族学的理论和方法来研究考古学中的问题的一种方法。
徐:考古学首先在欧洲出现,美洲考古学的出现是后起的事。可是,民族考古学为什么先在美国出现呢?
丁:这就要简略地回顾一下美国的历史了。在1492年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之前,美洲是印第安人的,以后大批欧洲移民涌入美洲。这样一来,研究美洲考古学的欧洲移民及其后裔与土著印第安人之间便存在一种文化断层。他们不可能象欧洲人研究欧洲古代文化、中国人研究中国古代文化那样,可以有本国历史作为参照。他们很难理解古代印第安人的文化,于是,他们使以当时印第安人的状况作为参照。这些记录印第安人“现状”的材料便是民族学家所称为的民族志。另一方面,二十世纪四五十年代以来,社会科学出现了所谓的“大科学”模式,即多学科之间相互交叉和渗透,进行跨学科性与多学科性的综合研究。这种大潮流也促进了民族考古学的成熟与发展。因此,美国考古学家威利和菲利普说:“美国考古学是人类学,否则,它什么都不是。”就是说,考古学离不开人类学其它分支学科(如民族学、语言学和体质人类学)密切合作。
徐:美国考古学家和印第安人古代文化存在文化上的断层,他们为了更深入地理解古代印第安人文化,有意识地在考古学研究中运用民族学的理论和方法,并提出了民族考古学这个系统的方法,这是可以理解的。不过,我们中国人与我们的祖先似乎并不存在这种断层,我们的祖先为我们留下了极为丰富的史料。我们对过去历史的理解就远比美国考古学家理解印第安人的文化容易得多。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有必要进行民族考古学研究吗?
丁:我们说中国考古学与美国考古学不同,并不是说我们不存在文化断层,而只是说我们的文化断层不如他们的明显。丰富的史籍确实为我们理解中国古代文化提供了依据,但是,也应看到,我国史籍的内容并不是无所不包的,同时,史籍中所记载的有些内容,我们目前也难以证实。举例来说,关于远古时代陶器的起源及其制作工艺、程序,在我国的史籍中就几乎没有记载;我们目前来研究它,就只有根据西南地区少数民族如傣族、佤族等的调查材料,这可以说是不自觉地运用了民族考古学的方法。再如,古代有燧人氏钻木取火的传说,这种传说是否可信,一直就有争论。五十年代,著名人类学家梁铡韬在海南岛调查时,还亲眼见过黎族人“钻木取火”,并收集了实物,至今保存在中山大学人类学系。这就基本上解决了这个问题。那么,考古发现的一些带孔的木块以及尖木棒是否就是取火工具呢?目前虽未证实,但是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另一方面,我国的史籍是记载我国古代社会状况的,所以它们也可被看作是我国古代民族的民族志,从这个角度来说,我国考古学家积极地参照古代文献资料与民族考古学是有异曲同工之处的。目前,我国民族学家经过多年的调查,积累了丰富的民族志材料,出版了近50000万字的《民族问题五种丛书》可供考古学家进行选择利用。所以说,只要我们有意识地去利用这批材料,中国的民族考古学的前景是十分广阔的。
徐:考古学研究是有年代限制的,它研究的是人类的古代文化。英国考古学的年代下限一般定在日耳曼人的入侵(1066年)、法国定在加洛林王朝的覆灭(987年)、美洲地区则大体上以哥伦布发现新大陆(1492年)为其下限,我们中国晚一些,延续到明王朝的灭亡(1644年)。可是民族学到现在只有一两百年的历史,民族学家积累的民族志材料只是一两个世纪以来所谓落后民族的材料。因此,考古学材料和民族志材料所代表的年代有相当大的差距,两者之间可以用来类比、用来相互印证吗?
丁:这两套材料在年代上确实有一定的差距,但是,有距离不一定就不能类比。一方面,一两个世纪以前,非洲、美洲及南太平洋地区很多小民族(或部落)仍处于“石器时代”,他们有的靠渔猎采集为生,有的有很原始的农业经济;社会组织仍以氏族或家族为基本单位。直到前不久,人类学家们还在菲律宾的原始森林里发现了一支“史前人”部落。象这样的民族志材料,是可以与考古学材料进行类比的,事实上许多考古学家也正是这样做的。另一方面,有些民族或部落相对要进步些,但仍保留有其原始性的“蛛丝马迹”,对这些原始的材料进行系统的爬梳整理,也可为考古学家所利用。从理论上说,民族学上有个很重要的原理——“文化遗留(cutura1suruival)原理”。这就是说,虽然社会文化发展了,但是在发展了的文化中仍会幸存地保留某些早期习俗的痕迹,由此追溯上去,仍可窥见古代社会文化的面貌。一句话,因为人类历史、文化的发展演化具有较强的连续性,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今推古。这样,我们就可以运用被称为“社会活化石”的民族志材料与考古学材料进行类比,推广民族考古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