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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豫区党政军机关旧址

摘要: 鄂豫区党政军机关旧址.1948~1949年.商城县城南街第三小学.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新增.河南省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鄂豫区党政军机关旧址.1948~1949年.商城县城南街第三小学.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新增.河南省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鄂豫区党政军机关旧址
河南省商城县城南街第三小学境内旧址
   鄂豫区党政军机关旧址是河南省商城县城南街第三小学境内旧址。
中文名:鄂豫区党政军机关旧址
地理位置:河南省商城县城南街第三小学
   鄂豫区党政军机关旧址,位于河南省商城县城南街第三小学,建造于1948~1949年,2006年6月8日,鄂豫区党政军机关旧址入选第四批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名录。 [1]
   ‌鄂豫区党政军机关旧址位于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城南街第三小学内‌,具体位置在赤城街道办事处第三小学校院内‌。该旧址建造于1948年至1949年之间,现存房屋5间,为青砖灰瓦硬山宽廊式建筑,总面积约200平方米‌。
历史背景
   1947年秋,随着刘邓大军在大别山区军事斗争的不断胜利,为了适应重建大别山革命根据地的新形势,鄂豫区党委、行署军区于当年11月中旬成立,辖鄂豫皖二十多个边区县。1948年12月1日,王树声指挥鄂豫军区第一、第三教导旅和金寨商支队等部队攻克商城,鄂豫区党政军首脑机关随即驻设于此处,时称鄂豫皖边区首府。鄂豫区党政军机关在此领导全区剿匪反霸,恢复组建各地党政军机构,支援解放军渡江南下。行署在此创办了《鄂豫日报》和鄂豫公学,培养和输送了大量干部‌。
保护状况
   1979年,鄂豫区党政军机关旧址被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04年,信阳市人民政府将其公布为首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河南省人民政府将其列为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并划定其重点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2020年,该旧址被列为河南省第一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
现状与影响
   该旧址所在的商城县第三小学以此旧址为教育基地,组织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学生传承红色基因,发扬革命精神‌。


参考资料
1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河南省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河南省人民政府 [引用日期2020-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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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鄂豫区党政军机关旧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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