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

笔谈 | 徐苏斌 张松 刘伯英 常江 王林 吕建昌 左琰 曹永康 周岚:变“锈”为“秀”,工业遗产保护和再利用新思路新发展

摘要: 全文刊登于《中国文化遗产》2022年第3期 专题“双碳时代下的工业遗产当代价值实现路径” P4-18向上滑动阅览笔谈:变“锈”为“秀”,工业遗产保护和再利用新思路新发展徐苏斌 青木信夫 张松 刘伯英 常江 王林 吕建昌 左琰 曹永康 周岚陈畅摘要:在“碳中和、碳达峰”的时代背景下开展工业遗产保护和绿色转型系统化研究已是大势所趋。工业遗产保护利用须尽 ...

全文刊登于《中国文化遗产》2022年第3期 专题“双碳时代下的工业遗产当代价值实现路径” P4-18


向上滑动阅览


笔谈:变“锈”为“秀”,工业遗产保护和再利用新思路新发展

徐苏斌 青木信夫 张松 刘伯英 常江 王林 吕建昌 左琰 曹永康 周岚 陈畅


摘要:在“碳中和、碳达峰”的时代背景下开展工业遗产保护和绿色转型系统化研究已是大势所趋。工业遗产保护利用须尽可能地保护、保留其工业制造、生产、流通等相关环节的空间特征及其历史景观,通过适当的设计,让工业生产体系和历史演进过程中留下的集体记忆更易于在当下生活中感知与阅读,让工业资源转化为文化资源,产生文化生产力,实现价值的增值。在城市更新中,工业遗产要与城市文化、都市生活有机结合,带动区域转型发展、推动城市复兴。三线建设工业遗产再开发可依据当地经济和环境特点结合红色军工旅游、文化产业园、生态农业等多个发展方向来确定其功能定位。活态工业遗产的保护要进一步延展和扩大遗产的价值边界和文化渗透力。当前工业遗产保护政策呈现多部门协同、措施体系化、目标更明确的发展趋势。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的核心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关键词:工业遗产;绿色转型;城市更新;三线遗产;活态遗产;政策分析



工业遗产的绿色转型思考

徐苏斌

(天津大学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国际研究中心副主任、天津大学建筑学院讲席教授)

青木信夫

(天津大学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国际研究中心主任、天津大学建筑学院教授)

一、工业遗产绿色转型的国际和国内背景

21世纪以来,人类文明正在经历另一场革命——由“绿色、可持续、低碳”发展目标驱动的革命,推动全球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理念逐渐成为国际社会的主流意识。2009年,192个国家和地区在哥本哈根全球气候变化大会上均表态并宣布到2020年的减排目标。2015年《巴黎协定》设定了本世纪后半叶实现净零排放的目标后,各国正式或非正式地提出了碳中和的目标。2020年,中国正式向联合国提出碳中和及气候中和的承诺。

绿色转型成为中国国家发展战略。党的十八大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多次强调生态文明建设的必要性,而绿色转型发展正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问题。2021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1],重点指出中国工业化正处于绿色转化升级的重要阶段。2021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将“碳中和、碳达峰”纳入中国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2022年3月,住建部发布“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强调了绿色建筑转型是人民对美好居住环境向往的重要动力。目前中国绿色建筑发展将是大势所趋,工业遗产区的绿色转型更新更是重中之重。

绿色技术是工业遗产保护更新的重要挑战。国家统计局2018年数据显示,建筑能耗约占社会总能耗的37.58%。目前中国既有建筑近600亿平方米,95%以上是高耗能建筑,单位建筑能耗远高于发达国家。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承诺中国于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对中国城市发展更新的影响是广泛而具有颠覆性的。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将中国城镇化发展模式从扩张发展转向城市更新,建立以存量更新为主的城市更新模式,以减少能源消耗。2021年9月,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CCICED)出台《重大绿色技术创新及其实施机制(二期)》,指出要重视在既有建筑中推进建筑能效提升改造技术,以实现建筑全过程减碳。

为了评估和衡量建筑对环境的影响,目前公认的绿色建筑环境评估方法有英国建筑研究机构提出的BREEAM、美国能源与环境设计机构领导的LEED,以及澳大利亚绿色建筑委员会推出的GREEN STAR等,表明在全球范围内重新利用既有建筑以提供更可持续的建筑环境的重要性。其中英国BREEAM对新建、一般建筑改造和遗产建筑改造的评分均值进行了计算与比较,强调了遗产建筑更新改造在材料节约、污染排放、产业活力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9年参考美国LEED标准发布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将“绿色建筑”定义为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使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同年中国城市科学研究院与英国建筑研究院启动了绿色建筑国际双认证,以中国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与英国BREEAM为共同评价标准,建立了中国绿建三星标准,但目前此标准只能对新建建筑提供设计依据,并不能对工业遗产绿色化改造进行全面的指导。

二、工业遗产绿色转型研究的现存问题

1.对于老工业区工业遗产调查与综合评估体系不健全

中国工业遗产是比较特殊的类型,工业遗产的评估不仅需要评估遗产的价值,还需要从结构材料鉴定、生态修复、人力资源、社会文化价值等多方面进行评估。目前即使有一些涉及老工业区的规范、标准、导则,也还处在分散的、进行时阶段。需要综合的可以覆盖老工业区复杂性的评估要求,全面客观地反映出老工业区的全部价值。随着老工业区改造的不断推进,如果不尽快建立体系化的评估机制,将影响老工业区的改造进展,也会给未来高质量的改造埋下隐患。因此需要建立一个针对老工业区的工业遗产评估体系。

2.缺乏全生命周期的工业遗产绿色转型研究

既有建筑绿色改造主要关注围护结构、电气设备等方面的改造,对技术适宜性与改造整体性研究相对较少。节能改造仅仅是绿化改造的一部分,其标准并不能完全满足绿色要求,且由于工业遗产具有特殊性,故对于既有建筑的改造手段也不能完全受用。中国现阶段存有大量工业建筑遗产需要改造,但现状是缺少针对工业遗产绿色改造的全生命周期研究。从CNKI检索中查阅到的工业遗产研究情况,可以看到工业遗产的绿色建筑转型改造还十分有限,目前工业遗产的研究和绿色建筑的研究分立,绿色建筑多研究新建筑。未来城市更新中更多的课题将是既有建筑的更新。

3.缺乏工业遗产生态环境与绿色建筑改造路径国际比较研究

生态环境保护方向和绿色建筑方向是针对工业遗产绿色转型的关键问题。西方国家在工业遗产绿色转化更新方面有不少成功案例,也探索出较为成熟的评估、实施、监测机制,目前中国的遗产改造绿色研究既应立足本土,也应借鉴国际成熟经验。同时工业遗产绿色转型研究需要建筑学、遗产保护学、生态环境学、能源学等多学科背景与研究方法,这样的综合研究也是中国绿色改造发展领域所欠缺的。另外一个方面中国是碳中和的大国,面临了各种困难,解决这些困难不仅为中国实现双碳做出贡献,也将为世界带来经验,因此需要进行国际比较研究。

三、工业遗产绿色转型的思考

1.系统化研究工业遗产的保护和绿色转型

需要系统探索工业遗产的保护和绿色转型中的综合评估、保护方法和策略并制定改造评估指南以供实践操作。从不同的角度考察工业遗产绿色评估与改造更新的全过程,尝试为其提出相应的(1)评估理论(2)改造策略与标准(3)解决策略与方向,进一步定义工业遗产绿色转型的要素、框架与方法,建立不同层级工业遗产改造的评价模型。

2.研究工业遗产保护和绿色转型技术相结合的关键问题

需要探讨工业遗产保护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绿色技术结合中矛盾性和一致性的关键问题。以往遗产保护的研究和绿色建筑的研究相对分离,各自有不同的技术,需要探索在保证遗产真实性的前提下引入绿色技术,旨在实现改造更新在性能提高、经济可行和保护要求之间的平衡。在工业遗产的绿色转化中有两个关键:一个是环境的改善,一个是绿色建筑设计,需要进行环境测试和绿色建筑模拟实验,全周期考察城市设计层面和建筑本体改造层面中实际面临的问题和解决方案,助力实现高质量的城市更新和双碳目标。

3.面向制定国际参考基准研究中国的工业遗产绿色转型

工业遗产保护和再利用中面临的既有国际共同的技术问题也有制度法规的问题。需要以中国的工业遗产为切入点,辅助以海外实践视角进行比较,考察遗产保护与绿色转型以及策略的差异和共性,包括评估、保护的方法和政策。


工业遗产系统性和整体性保护管理

张松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

一、工业遗产范畴拓展与统筹协同

众所周知,自2006年4月18日通过《无锡建议》、同年5月国家文物局发布《关于加强工业遗产保护的通知》以来,工业遗产保护工作在全国各地得以广泛开展。无锡、杭州、南京等名城的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对本地区的工业遗产进行了普查,公布了保护名录。

工业遗产的定义,在国际工业遗产保护联合会(TICCIH)《下塔吉尔宪章》和ICOMOS与TICCIH共同制定的《都柏林准则》中有非常清晰全面的定义。那么industrial heritage是译为工业遗产还是产业遗产的问题,可能对拓展这类遗产的对象范围和范畴有一些启示。2000年前后上海市开展了工业遗产调研工作,重点调查了杨树浦工业区和苏州河两岸的工业遗产资源,当时参照日韩和台湾地区的概念,将其称为“产业建筑遗产”。至今在上海市地方性保护条例中有关可以确定为优秀历史建筑的标准,依然表述为“在我国产业发展史上具有代表性的作坊、商铺、厂房和仓库”。

按照传统的产业分类,“一产”为直接与自然资源相关的产业,“二产”为利用“一产”之产品进行再加工与制造的相关产业,“三产”为前二者之配套和服务相关产业。在这里并不是要将工业遗产改称为产业遗产,而是提醒大家在工业遗产这一大类下,需要考虑将矿业、冶金、农业,交通运输、水利工程等相关新兴遗产类别扩展进来,而不应局限于过去的工厂、仓库,国际遗产保护界也是将工业纪念物(industrial monuments)扩展为工业遗产之后,工业遗产及资源的保护利用才日渐兴旺。

随着这类保护对象的不断拓展,其保护法规政策亟待加强和完善。按照2021年9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精神,可以考虑在修订《文物保护法》或《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中,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对工业遗产统筹协调管理的职责。由于体制、产权、土地和区位等多种因素影响,工业遗产保护管理,涉及文物、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国土规划、工信、发改等多个部门。除特殊类型的企业和军工企业外,可以考虑设立以地方政府为主体的工业遗产保护管理机制,同时鼓励社会资本的积极参与,在城市更新中依法有序推进工业遗产保护与活化利用。

二、工业遗产系统性和整体性保护

这些年的保护实践探索,让专业人士和民众对工业遗产与文物建筑保护之间的差异有了共同的认识。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的成功案例大多对既有建、构筑物做了适应性再利用(adaptive reuse)。而且,活化利用或再利用的“度”把握较好。

事实上,对工业遗产改造利用失“度”的例子也非常多。也许是工业遗产改为文化创意园区是最早的探索,艺术家直接参与较早,加之当年的资金投入有限,拆改留不确定性较大等因素影响,一些项目往往比较注重外观等表面化设计,对生态、节能、环保、低碳考虑较少,安全性和舒适性设计明显不足。

建筑师是参与工业遗产改造更新设计的主要力量,在建筑学科领域好像更喜欢使用“工业遗存”这个概念,一是表示这些是无法定保护身份的老旧建筑,与文物建筑区分开来,可以避免按文保法规要求管理;二是强调物质空间实体,注重对建筑空间的改造利用。

历史上,不成体系的工业门类或工业区是不存在的。工业遗产不仅由生产场所构成,而且包括工人住宅、交通系统以及社会生活场地等。整体景观的概念对于理解工业遗产至关重要,即便各个因素都具有一定的价值,它们的真正价值需要在整体景观框架中得到体现,只有在此基础上,人们才能够发现其中各因素之间的联系。《下塔吉尔宪章》导言指出“为工业活动而建造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其生产的过程与使用的工具,以及所在城镇和景观,连同其他有形和无形的表现,都具有基本的重大意义。”

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同样需要遵守文化遗产保护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原则,尽可能地保护、保留其工业制造、生产、流通等相关环节的空间特征及其历史景观。完整性并不是要追求完美的意象,特别是设计师想要的一种完美或完形状态;而是要通过适当的设计,让工业生产体系和历史演进过程中留下的集体记忆更易于在当下生活中感知与阅读。尤其是对那些保存较好的工业生产线、运输线以及工业关联性景观,必须进行系统性和整体性维护管理。系统保护工业生产和工艺相关建筑、设施、设备、机器、产品等物质对象的完整性,抢救保护工业生产相关的生活遗产(living heritage),如工人新村、厂前区和配套服务场所与设施等。

三、城市更新中工业遗产的积极保护利用

进入高质量发展时期,存量空间再开发利用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方向,国家“十四五”规划将城市更新行动作为一项重点任务,地方政府在立法、政策、措施和具体规划方面正在积极推进。

城市更新的理念、机制和成效需要较长的时间积累。工业遗产及资源可能是城市更新最先最易涉及的对象,因此,在城市更新实践中需要确立保护优先的原则,以遗产保护引领城市有机更新。地方政府应将工业遗产保护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体系,城市更新行动不应只考虑土地开发的经济效益,要防止再次出现“大拆大建”错误倾向,采取更加积极主动的保护措施,整体保护利用工业遗产建筑,活化再生工业遗产风貌地区。

工业遗产地区的保护更新也将成为当代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的重要实践方向。在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框架中,工业遗产等既有建筑的绿色技术改造和地域工业文明保护传承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工业遗产和地区也需要实施有机更新,在这个过程中不仅要使老旧建筑留存下来,更重要的是要恢复工业遗产地区的生命力,使之能够融入当代城市生活。工业遗产是城市的集体记忆,与城市文化发展的软实力直接相关。工业区、工业遗产地段、滨水岸线的再开发需要注入必要的创新元素,以形成独特的场地性格和场所精神,这样可以营造更多适应时代需要的公共空间和满足人民需求的“生活秀带”。


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的实质及价值核心

刘伯英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副教授)

2021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指出:“在城乡建设中系统保护、利用、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对延续历史文脉、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主要包括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街区和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历史地段,与工业遗产、农业文化遗产、灌溉工程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地名文化遗产等保护传承共同构成的有机整体。”进一步明确了工业遗产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中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城市发展从增量开发向城市更新的转型,涌现了众多利用工业资源打造的文创园区。2010上海世博会、2019上海城市空间艺术季、2021第十一届江苏省园博会,特别是2022北京冬奥会首钢滑雪大跳台,通过电视转播向全世界展现了工业风貌与冰雪运动的完美结合,为冬奥开辟了新天地。这一系列具有国际影响的“大事件”,使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成为广受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当前城市更新的“主战场”。

但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的实质到底是什么?价值的核心是什么?

一、工业遗产是中国工业化进程的见证者和里程碑,是中华民族对人类工业文明做出巨大贡献的载体,是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英、法、德、美、日等世界工业强国,无一例外都对工业遗产给予了极大重视,彰显国家的荣耀。在2012伦敦奥运会开幕式表演中,完美呈现了英国工业革命。日本已有三项工业遗产申遗成功,特别是2015年明治日本的工业革命遗产·九州、山口及相关地区,见证了日本19世纪中期至20世纪早期以钢铁、造船和煤矿为代表的工业快速从欧美引进技术,并将这些技术融入本国需要和社会传统,使日本成为世界历史上第一个成功实现工业化的非西方国家,取得了独特成就。
我国在农业时代极其辉煌,近代以来从洋务运动开始,以“自强”“求富”为目标,开启了百多年来实现工业化的奋斗历程。中国工业化的历程波澜壮阔、血泪交融,不断在曲折中前进。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改革开放后的40多年,工业化进程突飞猛进,目前已经成为全球第一工业大国、制造业大国,14亿多人口实现了全面小康。虽然与美国这样的科技强国、日德等工业强国还有一定差距,但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值得铭记。

二、工业资源为城市发展提供了规模巨大的战略空间,是完善城市功能,实现高质量宜居建设不可或缺的资源

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化进程,使传统工业退出城市中心区,留下了规模巨大的土地和厂房。因应城市新时期、新发展的新需求,工业资源为新型城镇化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储备。很多城市通过工业用地的整备,为新型产业发展、文化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生态环境修复创造了条件,使城市得到经济、文化、社会、环境等全面综合发展。工业遗产的保护利用,不仅让工业资源实现了可持续发展,还让工业资源转化为文化资源,产生了文化生产力,实现了价值的增值。

三、工业遗产的保护利用为城市创造新生活、增添新亮点,成为城市活力的燃爆点

因为工业遗产规模大、年代近、价值大,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势在必行。科学保护与创新利用并举,为工业遗产的活化利用创造了条件。那些锈迹斑斑的高炉、焦炉、冷却塔、烟囱,纵横驰骋的管廊、传送带、铁路,充满沧桑、颓废、冷酷氛围的工业景观,以及那些上百米长的厂房宛若“庞然大物”,都与我们所熟悉的城市环境反差巨大。反而是与朋克、摇滚等另类文化却有着天然的契合,因此,工业园区改造的文创园区成为举办时尚文化活动,引领时尚文化潮流的新空间,成为城市发展的“软实力”。

四、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的管理和法规建设还需要不断完善

从2006年国家文物局举办无锡论坛,通过《无锡建议》之后,政府各个管理部门对工业遗产给与了极大关注,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推动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很多城市公布了工业遗产保护名录,编制了工业遗产保护利用专项规划。目前,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存在多头管理,相互之间缺乏协调的局面。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的法规和规范最后一公里仍然存在短板,对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的实践造成了极大障碍,同时也造成了诸多隐患,这是特别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与国外相比,我国工业遗产保护利用优秀案例数量之所以还不多,与现在依然存在的问题有很大关系。

五、要分清“遗产”与“遗存”,建立针对性的保护利用标准

在学术界,我们对遗产价值高的称之为“遗产”,对价值低的称之为“遗存”。“遗产”以保护为主,在保护的前提下提倡利用;而“遗存”则以利用为主,在利用中鼓励保留原有风貌特征。但实际上我们对工业遗产的认识还比较笼统,认为老旧厂房就是工业遗产,忽视了设施设备、工人住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使工业遗产仅仅是一栋栋空置的厂房,破坏了工业遗产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对保护和利用的标准不清晰,往往出现在保护中“用力过猛”,在利用中“畏首畏尾”的局面。因此严格划分“遗产”和“遗存”,建立对应的保护、利用标准是十分迫切的。


工业遗存与城市空间的融合发展

常江

(中国矿业大学建筑与设计学院教授)

工业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近现代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厂区的遗存,是城市中的历史印迹,反映了特定历史时期工业生产的形制和空间组织形式,不仅见证了城市的发展变迁进程,也深深嵌入了城市肌理之中。随着一些废弃厂矿、工业旧址走向衰败乃至消失,工业遗产如何通过保护再利用延续生命、焕发新生机,如何更好地与城市文化、都市生活有机结合,带动区域转型发展、推动城市复兴,成为许多国家面对的共同课题。

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对工业遗产的保护和综合利用力度,随着2021年《国家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的修订,规范了国家工业遗产认定和保护利用,重点强调了保护措施需包含对城市生活的重建,规避传统呆板的静态修复。目的是在原有的基础上重新注入适应性因子,实现空间多元价值的再现。当前,我国的工业遗产保护利用仍处于开拓阶段,对于工业遗产的深度内涵挖掘、特色功能定位、联动保护开发尚处于起步阶段。

首先是工业遗产保护利用体系不健全。部分地区工业遗产保护仍仅限于单层利用开发,缺乏专项的工业遗产保护的标准和依据,大量工业遗存被破坏。高投资低回报率也导致公众对于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意愿较低,大多数工业遗产都面临着保护投入资金大成本高、回报少的现实难题,保护现状堪忧。

其次,对工业遗产的保护利用与城市的和谐发展缺乏宏观考量。工业遗产见证了城市工业文明的发展历程,是城市的历史文脉,是连接市民社会生活深层情感的纽带,也是城市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和空间资源,其本身具有公共属性,但工业遗产的产权却是多元的。遗产是否被保护、其保护利用的方式是否符合城市的发展需要,在多方博弈中往往出现偏差。

最后,重物质遗产轻非物质遗产保护倾向也较为突出。大多工业遗产的保护往往重视物质遗产所带来的建筑使用价值、空间可利用价值,而忽略了对于工业遗产相当重要的非物质历史文化价值,缺乏对如工业的生产工艺、企业文化等一系列重要要素的整体考虑和深度研究,未能够有效传递工业遗产的深厚文化内涵,忽略了其在时代发展的重要作用和奋斗精神、创新精神。

今后的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需要更加注重与城市空间融合发展,在塑造城市特色、提升城市品位中,展现工业遗存的价值。

坚持有机更新,加强分级保护利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将“工业锈带”转变为“生活秀带”的重要讲话精神,建立健全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法律法规,统筹推进工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实现科学规划、分类保护、有机更新和高效利用。系统开展工业遗产资源专项调查,建立科学的指标体系评估工业遗产的价值,形成工业遗产分级保护名录。加快出台具体实施的管理办法,明确相应的保护职责和开发原则。从城市和区域整体发展的角度出发,明确工业遗产项目保护开发的定位、主题功能和布局,对可利用的工业遗产空间进行合理的界定,注重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水平。

坚持文化传承,彰显城市特色形象。深入挖掘现有工业遗产的历史价值、美学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精细化打造工业遗存富厚的区域,充分体现各地独特的城市风貌和历史记忆。推动工业遗产保护与各地城市形象提升相融合,将能够凸显工业文化特色的景观标志打造成城市地标。支持工业遗产保护利用与文化节、艺术节、博览会、体育比赛等交流活动相结合,拓展工业遗产的价值普及和传播推广渠道,提炼具有区域特质的工业文化。加快形成一批具有示范性、带动性和影响力的工业遗产文化产品和服务品牌。

坚持空间再塑,提升多元文化活力。将工业遗产的保护利用纳入国土空间规划通盘考虑,按照不同工业遗址的保护开发定位,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完善周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强与周边区域产业、交通、市政、城市空间及风貌景观的协调融合,将原有封闭的工业区域塑造为开敞的都市区域和展示多元文化的生活区域。坚持“以流定形”,强调工业遗产改造片区的系统性、开放性、场所性和在地性,使片区形成穿行流线便捷、临路界面开放、功能弹性多样及历史文化延续等鲜明特征。营造宜人的步道、连廊、广场和口袋公园,形成融入现代设计观念、适应当代生活方式的城市人文景观和公共开放空间。

坚持功能重构,统筹保护开发利用。重点保护与打造工业遗产格局和典型特色区域,保护和展示工业遗产特色要素。突出工业文化主题,利用工业景观的时尚元素,打造区域全新的视域廊道和场所体验。鼓励各地利用工业遗址、老厂房、职工宿含、老机器设备等工业遗产发展工业遗产旅游,建设一批特色主题工业遗产旅游线路。鼓励企业在发展工业遗产旅游时,开放生产车间等形式进行产品展示和品牌宣传,建设一批具有社会公益功能的工业旅游示范点,促进工业遗产旅游与传统观光旅游、工业科普教育相结合。以工业遗产为核心融合周边业态,形成联动效应,创建形态风貌独特、产业特色鲜明、品牌效应突出的工业文化展示区。促进工业遗产与现代商务融合,改造利用老厂区、老厂房、老设施发展新业态。完善工业博物馆体系,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将工业文化元素和标识融入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形成生产、旅游、教育、休闲一体化的工业文化旅游新模式。

坚持模式创新,着力健全保障机制。构建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的资金保障体系,将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为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提供资金保障,并适度采用经济激励政策,调动工业遗产产权单位对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的积极性。成立工业遗产保护利用专项基金,对遗产项目的价值、特点以及保护利用方式等进行系统评估,从而确定提供不同额度的资金支持。在专项基金资金的筹描方面,还可通过发行工业遗产彩票、社会捐赠等方式募集工业遗产保护利用资金。研究制订关于工业建筑使用功能临时变更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支持工业遗产区域改造开发实现市场化运作。对保护利用老旧厂房发展相关都市产业项目,且不改变原有土地性质、不变更原有产权关系、不涉及重新开发建设的,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原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过渡期满可按新用途采取协议出让方式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建立保护利用工业遗产的专业化服务机制,为调查研究、评估认定、规划编制、规范制订等提供支持。建立工业遗产保护利用评价考核机制,实施动态监督管理,培育一批优秀示范项目,打造工业遗产利用的新模式。

坚持学科融合,聚力加强基础研究。从当前国内外相关研究发现,适应性保护与再利用模式已有显著发展,但在一些方面仍有模式单调,学科融合不足等问题,故针对此类情况,需反思工业遗产“范式化”开发的现状,深入思考工业遗产与城市、社区和人的需求,需要多学科与多维角度的融合,走出一条工业遗产与城市共生的更新之路。同时应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开展遗产方向的基础研究,重视工业遗产保护利用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性,从文化、经济、技术等多角度、多维度探讨工业遗产的可持续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问题。


现代工业遗产保护与再利用的新理念与新方法

王林

(上海交通大学设计学院长聘教授)

党的十九大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城市发展也由此有了新的历史方位,新时代为工业遗产保护与再利用也提出了新的时代期许。新中国成立后的现代工业遗产保护在快速城市化和后工业时代的剧烈变革、猛烈冲击之下,越来越多的大规模工业区面临转型和推倒重来的境地;同时信息化、互联网、创新经济等领域不断冲击着既有的工业建筑保护与再利用的理念,带来了丰富的创新实践经验。探寻和把握现代工业遗产保护与再利用的新理念与新方法,是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共同关注且需审慎思考的重要命题。

工业遗产保护和再利用已越来越受重视,但还存在以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重单体、轻整体:重视单体工业建筑的保护,缺乏对工业街坊风貌、工业区整体保护的系统研究;二是重近代、轻现代:重视新中国成立以前的近代工业遗产保护研究,第一批公布的中国工业遗产保护名录中仅有18%为新中国成立后的项目,曾经担负着中国工业经济发展重担的现代工业的遗产价值和保护工作被忽视和漠视;三是重建筑、轻环境:忽视除建筑以外的工业设备与构筑物所形成的独特的长期工业市政道路与景观环境的保护;四是重物质、轻文化:工业区所承载的工业生产历史、技术管理、产业工人的集体记忆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往往被忽视;五是重保护、轻利用: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再利用研究中,对于如何有效利用的研究不足,尤其是缺乏对工业建筑再利用的经济价值、文化价值、独特的景观价值的研究,并缺少与地区未来发展与有机更新相契合的方法研究;六是重理念、轻政策:对工业遗产保护的理念、价值认定、评价方法有较多论述,但是对保护与更新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规划、土地、建筑技术等法律法规存在的瓶颈缺乏针对性的政策创新与有效机制。

由此可见,迫切需要对现代工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方法进行再认知与再反馈。

一、要从学术角度,系统建构新理论体系

通过对现代工业遗产保护研究的再认知,在遗产保护理论与城市更新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和完善现有的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理论,提出符合现代工业遗产保护与再利用的理论体系,有助于对工业遗产进行全方位、深层次、整体性研究。包括物质遗产(工业建筑、工业街坊、工业道路和工业区等),与非物质遗产(工业历史、工业生产、工业管理和集体记忆等)在内的全方位、系统性、符合中国国情的新时代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理论体系。
在时间上,由重视新中国成立前的近代工业遗产保护研究,扩展到现代工业;在空间上,由单体工业建筑、工业群的保护改造,扩展到工业街区乃至工业区的整体转型为城市街区的整体保护;在对象上,由建筑的保护改造,扩展到包括空间、格局、交通、景观、环境等综合要素的整体保护;在内容上,从单一的物质遗产保护扩展到物质与非物质遗产兼顾,充分认识和系统保存并建构工业遗产本身所具有的独特文化价值与集体记忆的精神价值,它是一种具有运营价值、商业价值、历史人文价值以及对应未来创新经济的、独特的、不可再生的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城市特质空间;在领域上,涉及遗产保护和城市更新理论体系的跨学科研究,涉及经济、管理、社会、文化等多个领域。从而系统完善地构建现代工业遗产保护体系。

二、从实践角度,系统提出新方法

总结工业遗产的最佳实践案例,系统性提出工业遗产保护与再利用的新方法,促进城市工业转型和工业文化的保护传承,让工业区的转型更新在城市发展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面对现实困境尤其应该着重解决以下三方面的问题:一是,工业遗产保护与更新中存在空间布局碎片化、自发性,再利用功能单一化、地产化,工业转型的运行短期化、投机化等问题,将为工业遗产的长远发展与整体保护带来局限性。二是,保护更新政策涉及多方利益主体,多元合作的情况复杂,政策创新的难度大。三是,对于现代工业区在快速转型过程中,其工业遗产的保护和再利用的价值,往往被人漠视,较难形成共识。

通过对国内外最佳实践案例的经验总结和提炼,提出应当在全息现状普查与梳理评估的基础上,确定保护利用与整体转型的发展战略;提出功能定位、土地使用、产业结构、发展模式和环境设施等方面的实施策略,制定包括土地、规划、技术、资金以及创新机制等政策保障;由此形成从普查评估、发展战略、实施策略和政策保障四个维度的系统的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的新方法。

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现代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的新理念、新思路、新方法,指导城市在快速化发展过程中的工业区转型和升级,更好地加强工业遗产保护传承,广泛弘扬中华优秀工业文化精神,提升民族工业和国有经济中的文化精神,以及推动生产资本转型提升为文化资本产生的创新力量,大幅提升我国工业文化及城市发展的软实力,为制造强国和文化强国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本文基于国家社科重点课题《新时代工业遗产保护与再利用的理论体系与方法研究》的成果撰写]


三线建设工业遗产的两个维度

吕建昌

(上海大学文化遗产与信息管理学院教授)

与国内多数老工业城市的工业遗产相比较,三线建设工业遗产有两个明显的不同:一是三线建设发生于1960年代到1980年代,是“离我们最近的遗产”;二是三线建设工业遗产位于西部且主要分布于穷山僻壤的乡村地区。三线建设工业遗产在中国工业化发展历程中留下了特殊的历史印迹,在物质与非物质两种形态上呈现出与老工业城市工业遗产的一定差异。

—、三线建设工业遗产的物质形态

物质形态的三线建设工业遗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1.三线工厂遗址

工厂组织生产和职工生活与活动的整个场所,既是生产活动的空间,也是生活和社会活动的空间。当年出于战备需要,三线工厂遵循“靠山、分散、隐蔽(进洞)”的选址原则,把厂建在远离城市的深山沟里,职工的工作和生活都在整个厂区里,一个厂区就是一个小社会。三线工业遗产的遗址还包括一些能源开采和利用的场所,如攀枝花兰尖铁矿场、攀枝花501山洞发电厂等。

2.工业建筑遗产

分为生产性和非生产性两类:前者主要有生产车间、仓库、办公楼、运输及基础设施、构筑物等;后者主要包括为职工提供各种生活服务以及公共活动的场所建筑。生产性建筑因不同行业、不同生产的工艺而各异。如攀钢的巨型轧钢车间,百米长的钢轨一次成型,生产建筑空间高大而宽敞;贵州飞机制造厂的山洞车间虽不宽敞,但封闭性强,安全性高。不同生产用途的构筑物,如攀煤高60米的圆筒形钢混结构的原煤仓、川化厂纵横交错于整个厂区的众多管道、还有水城钢厂的大烟囱、水塔、川东造船厂船坞等,都是不同行业的标志性物质遗产。

非生产性建筑主要是职工生活与社会活动服务设施,虽各企业数量有多寡,但用途相似,故共性较多。如重庆涪陵白涛镇的国营816厂,镇上的职工住宅、食堂、医院、学校、礼堂(电影院)、商店、招待所(宾馆)以及邮局、银行乃至公安、消防机构等建筑,在三线企业中颇具代表。

3.工程建筑

有地面和地下两类。地面建筑工程主要为在崇山峻岭中修建的大量的超高架桥和超长隧道铁路工程和水电站等,如成昆铁路、葛洲坝水电站等。地下建筑工程出于当时战备需要而开凿于地下,有的利用原来的山洞修建,有的则把整座山掏空。最有代表性的当属“816”地下核工程,总面积1.3万平方米,高达79.6米,拱顶跨度为31.2米,是世界上最大的地下人工洞体,代表当时我国地下工程建筑的最高水平。

4.三线企业生产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制造品等

机械设备、制造品的数量和品类繁多。从钢铁冶炼到机械制造,从航空导弹到船舶舰艇,从电子仪器到精细化工,各种生产设备和产品枚不胜举。

5.三线建设档案文献

包括三线建设时期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三线建设中所形成的各类物质载体资料。从生产技术档案、企业生产组织与管理文件到私人信件、日记、笔记、回忆录等民间文献以及亲历者口述资料、影像资料等,既反映企业发展历史,又见证三线建设者的工作与生活。

二、三线建设工业遗产的非物质形态

三线建设是在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和计划经济基础上的第一次中国式创新的社会主义工业建设探索与实践,蕴含着丰富的思想内容,具有重要的思想价值、制度价值和精神价值[2],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三线建设思想和精神文化遗产是新中国工业文明的宝贵财富。三线工业遗产的非物质形态至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识:

1.三线企业生产组织与管理的智慧

三线建设时期,在西部地区极为艰难的条件下,三线企业从领导到群众,团结一心,群策群力,充分发挥智慧的力量,有效地解决了生产中的难题。三线企业生产组织中焕发的群体智慧是三线建设者群体记忆的重要部分。

(1)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的方针。三线建设在紧急备战形势下展开,一些重大工程建设采取大会战的方法,依靠党和政府强大的组织力量,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调度,集中力量完成建设任务。如攀钢的工业基地大会战,5万多名来自全国各地的建设者在金沙江两岸摆开战场,交通部调集全国各地的1500多辆汽车组成“钢铁运输线”,保证了攀钢1号高炉按时出铁。六盘水的煤炭基地大会战,煤炭工业部从全国各地调来10多万施工队伍,按期完成了矿井建设任务[3]。源于军事方略之一的“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用于三线建设,这是依托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在经济战线“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一种高度智慧。

(2)“三结合”技术攻关小组。由干部、技术人员和工人合作组成的“三结合”小组源于《鞍钢宪法》中的“两参一改三结合”①。三线建设时期,许多三线企业为攻克生产中的技术难题,都组建“三结合”小组,三类不同知识结构的人员在工作中知识互补,技术互补,形成1+1>2的合力,按时完成生产任务。三线企业“三结合”技术攻关小组的形式也是中国传统经验“三个臭皮匠,能顶一个诸葛亮”的传承。

(3)“厂社结合”经验。这是三线建设初期,四川广安地区三线厂(国营明光仪器厂和华光厂)在建设中探索“与当地人民结合,工农并举,互相支援,共同发展”的和谐关系的实践中总结出来的一套经验,“亦工亦农制度”是“厂社结合”经验的重要组成部分。“厂社结合”经验经国家五机部与西南兵工局在三线企业中推广,成为全国三线建设系统新型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建设的一面旗帜,在三线建设初期为推动三线企业与周边乡村建立互利双赢的合作关系发挥了积极作用。“厂社结合”是我国在三线建设背景下,探索实现马克思主义关于缩小工农差别、城乡差别思想的一种尝试。

2.三线企业的技术工艺知识

人类对于科学知识和技术能力的掌握是经过一代代人的积累而形成,前辈的创造发明是后人在科技道路上探索前进的基石,工业文明在这样的代代传承中不断向前推进。三线建设时期,广大三线建设者在攻坚克难中,创造发明了许多生产工艺,为后来的科学技术进步奠定了基础。如攀钢为冶炼钒钛磁铁矿,创造发明了用普通高炉冶炼高钛型钒钛磁铁矿生产工艺,突破了世界上100多年没有解决的冶金难题②。被誉为当代世界三大奇迹之一的成昆铁路修建,在桥隧施工、通信信号、牵引动力等领域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和新的施工方法,创造了18项中国铁路之最,13项世界铁路之最的新技术,这些技术工艺为中国走向世界铺下了前进之轨。三线企业生产中的许许多多技术工艺创新,凝聚着一代又一代三线人的创造发明与技术积累,因军事机密,不为人知,但为今天国防科工事业发展继续发挥基石的作用。

3.“三线精神”

“三线精神”是三线建设者在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制度、共产主义信仰和共产党领导基础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过程中孕育形成的思想意识与心理。三线建设时期,成千成万的三线建设者在极为艰苦的条件下,以坚定的意志和震撼人心的壮举,初步建设成我国稳固的战略后方基地,三线人怀着深厚的家国情怀,为三线建设作出无私的奉献,在实践中孕育出“攀枝花精神”“六盘水精神”“十堰精神”“金昌精神”“816精神”等各三线企业文化精神,如今被提炼集萃成“三线精神”——艰苦创业、勇于创新、团结协作、无私奉献③。

综上,工业遗产的物质形态与非物质形态是遗产整体不可分割的两个部分。三线建设工业遗产是三线建设时期在我国西部地区的国防科工企业及配套基础工业的生产企业留下的工业文明遗存,具有多重价值,非物质形态遗产对阐释三线工业遗产的社会价值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对其研究的重视度明显欠缺,亟待加强。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三线建设工业遗产保护与创新利用的路径研究”(编号17ZDA207)的阶段性成果]


要重视“三线”军工企业生活区旧址的保护与利用

左琰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

“三线”建设是1960年代为应对国际环境挑战、保障国防安全而实施的国家战略,靠山、分散、隐蔽是“三线”建设的战略布局。这一时期留下来大量的工业遗存在近五年来越来越受到业界和社会的关注和重视,而在这些“三线”工业遗产中,一批高度保密的国防军工企业依照山、散、洞的选址政策分布于远离城市、交通不便的西北、西南的多山地区,由于工种的特殊性而长期不为外界所知。

改革开放后,随着国家战略重点的转移,中央提出“军民结合、平战结合、军品优先、以民养军”的方针,对“三线”企业采取“调整改造、发挥作用”的一系列措施,这些肩负起国防保卫重任的企业纷纷揭开了神秘面纱,走上了自我拯救的道路。然而这些军工企业是国家特殊时期计划经济下的产物,所有的物资、财力、人力都由国家统筹安排。大多数“三线”军工企业的转型在市场经济主导下都举步维艰,不尽人意,有些甚至破产,厂区处于长期废弃和闲置状态,许多原厂职工早已回到自己家乡,仅有少量原厂职工还留守在破落陈旧的住宅区中。

如今,这些军工厂在历史变迁发展中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面对这些早年因保密不为人所知、解密后因产业调整困难而被废弃的旧军工厂区,政府和学界应尽快重视起来,对其进行抢救性保护和价值研究,并通过改造利用将其纳入到当地经济发展规划中去。殊不知,这些看似普通年久失修的厂区建筑群,尤其是透着浓浓烟火气的生活区,却饱含着两代“三线人”挥之不去、永生难忘的的集体记忆和精神信仰,对这些旧址的保护与利用不仅为贡献了毕生青春和才华的“三线人”及后代留住了这段宝贵的生命记忆,更成为增强国民爱国教育和发扬民族精神的最有效途经。

随着近年来国家和各地政府对三线工业遗产价值越来越重视,一些地区的“三线”军工厂也在当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探索走出困境的方法。然而成功的个案凤毛麟角,大多数的军工厂仍然处于废弃或无人投资开发的窘境甚至面临拆除的危险。即便有的厂房建筑最终被保留下来,但与之配套的老住宅区大都衰败陈旧,人去楼空,居住设备和生活条件仍然停留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水平,是拆是留,命运堪忧。

事实上,当年“三线”军工厂都以“生产+生活”的模式来建造,因军工厂规模大,职工多,厂址一旦确定了之后,便会在生产区附近寻找适合的地方建造大型生活区,如重庆816基地、青海705厂等。相比生产区,生活区在建造质量上要略逊一筹。由于“三线”建设规模大、时间短,“山散洞”政策在执行时缺乏前期可行性研究,加上深山险沟里交通不便、建材设备不足等原因,建厂遵循“先生产、后生活”的建设方针,先保证厂房建设的用材和建造标准,而生活配套设施则提倡节约用材的低标准,发扬“干打垒”的精神,腾出有限的资金和物质保证生产建设的需要。因此多数生活区住宅和配套建筑形态单一,建材大多选用红砖或当地石材,体现出强烈的军事化风格特征。

其实“三线”军工厂生活区的遗产价值首推社会价值,在当时物质匮乏、信息闭塞的条件下全体职工克服种种困难投入生产和生活所形成的一个个自成体系的“小社会”极具时代特征。除了生产厂房外,住房、医院、学校、邮局、商店等配套完备,形成相对封闭自足的社会聚落。“小社会”中的人们因来自五湖四海,操着特有的夹杂各地口音的“厂矿普通话”,他们与家人、邻居、同事、朋友等以血缘、姻缘和业缘等为纽带形成了稳定的人际交往和社会关系,成为在军工企业中的人们必不可少的社会基础和文化认同。随着改革开放和军工产业调整,这个应运而生的“小社会”也随着多数人的离开而逐渐分崩离析了。

可以看到,这些军工企业成为镶嵌在当地自然环境中的一块块“工业飞地”,其再开发可依据地经济和环境特点结合红色军工旅游、文化产业园、生态农业等多个发展方向来确定其功能定位,其中发展生态农业和红色旅游是促进当地农业经济和旅游经济发展的两大积极举措。对于生活区来说,其作为红色旅游开发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最为适合,这些真实生活场景必会为游客和观众带来一次次心灵的震撼和灵魂的洗礼。

四川绵阳九院院部旧址(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的更新改造是一个较为成功的“三线”军工遗产再生案例。四川民营企业铁骑力士集团20年来对其功能进行了重新定位和打造,如今九院院部旧址有3个用途:集团属下的绿色家禽养殖基地、集团员工培训中心、军工旅游景区。作为“两弹城”军工文化旅游地,旧址生活区包括7幢苏式院士别墅在内的整体格局和风貌被保留下来,邓稼先、王淦昌等16位院士先后在此工作过,集团对单体建筑进行了翻修和挂牌介绍。还出资对原院士楼、将军楼、原招待所和职工宿舍进行了原貌基本保持的整修以满足游客和员工参观和住宿等要求,充分挖掘其背后的人文价值资源,再现“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团结协作、开拓创新”的九院精神。

这样看来,“三线”军工厂配套生活区是国家非常时期所形成的“小社会”的重要物质载体,是几代“三线人”共渡艰苦岁月的历史见证者,对其保护和改造利用具有极为深远的意义和影响,它与生产区共同组成了“三线”时期军工企业的整体面貌和精神风采。


延续与发展:活态工业遗产的保护与更新

曹永康

(上海交通大学设计学院副院长、教授)

一、活态遗产

“活态遗产”这一概念源自1982年《佛罗伦萨宪章》中的“活态古迹”概念,强调文化遗产在本区的动态使用和传承,强调遗产的可持续发展。2003年,国际文物保护与修复中心(ICCROM)发起了“活态遗产地计划”(Living Heritage Sites Programme),指出活态遗产研究要重视与周围环境、社区和居民之间的内在联系[4],并在2009年提出“活态遗产保护方法”(Living Heritage Approach),将活态遗产定义为“保持原有功能的遗产”,初步建立起方法论的框架[5]。
ICCROM专家加米尼·维耶苏里亚(Gamini Wijesuriya)博士指出,“延续性是表述活态遗产特征的关键”[6]。“所谓活态遗产,意味着它们仍处在生命延续的过程当中,它们的遗产价值和遗产形态也都还处在形成、发展和变化的过程当中”[7]。这一认识对于遗产保护具有多重意义,使得人们能够用发展的思路看待遗产,并关注遗产与其承载的生态人文系统之间不可分割的关系[8]。因而,“活态遗产”概念自出现后,不断演化,被运用于愈加广泛的遗产领域。

二、活态工业遗产

“活态工业遗产”便是将活态遗产的概念延伸至工业遗产保护的领域[9],工业遗产本身便是典型的“活态遗产”,其工业设备、工艺流程以及相关工业技术处于连续的使用中,其价值在长期的生产运营过程中才可得以延续。

同时,工业遗产又具有自身的特殊性,科技的持续发展使得遗产中的活态工业元素一直处于变化过程之中,因此活态工业遗产的价值内涵不仅仅在于工业建筑、构筑物、设施设备等物质遗产层面,更体现在企业文化、工艺流程、工业精神等非物质遗产层面。

故而,在活态工业遗产的保护更新中,为达成延续性,需要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物质空间的合理保留,二是所承载的文化活动的延续,并在一定范围内与当前社会的经济、文化、传统形成呼应[10]。需要注意的是:对物质空间原材料原工艺的完美复原并非保护活态工业遗产的要义,重点乃是在于延续遗产背后所代表的文化记忆[11]。

三、以五粮液老窖池的保护与更新为例

五粮液古窖址(501车间)位于宜宾古城内,现存以“长发升”“利川永”为代表的8处明清时期老窖池,是我国最早的地穴式曲酒发酵窖池之一,目前仍用于五粮液调味基础酒的生产。

根据活态工业遗产保护的延续性要求,可通过三个方面打造“酒文化活态博物馆”,再现唐代以降千年的酒文化传承,展示宜宾城市的酒文化底蕴,构筑全城视角下的中国酒都。

1.工业建筑与工业设备的保护延续

老窖池群的建造、维护和使用见证了其自身600余年的发展历程。现有“长发升”“利川永”作坊建筑内部空间是五粮液原浆酿造重要的微生态环境,限定其建筑规模不可继续扩大,现有空间内不可新挖窖池,对于风貌改动较大的作坊建筑,如长发升,将尽可能恢复其早期建筑空间形态。

保存下来的酿酒设备,要延续其制酒生产功能,如窖池、炉灶、晾堂、水沟等酿酒设备,以及作为活态遗产持续生产而传承下来的、见证古代生物技术高峰的明代古窖泥等。

2.工业生产与工业元素的活态利用

活态工业遗产延续性的体现之一,便是原生产工艺与功能的延续。在工业遗产场地继续从事原有生产活动,不仅能够延续工业地段的场所精神,还可以增加游客的现场体验感[12]。

五粮液老窖池反映了从明清到民国期间宜宾传统酿酒生产工艺,这些工艺均须在原场地进行。如与老窖池使用直接相关的工艺,主要包括:起糟/滴窖舀黄水/入窖踩窖/封窖/窖池管理等,要求必须在作坊酿造空间的现有原址进行;与晾床相关的工艺(主要包括:配料拌合/润料/打量水)必须在作坊酿造空间内进行,且位置必须结合作坊建筑的通风构造,不得随意变动。

3.工业环境与社区场所的联动呼应

活态工业遗产具有整体性和系统性特点,其延续性的表现之一,便是通过工业环境与社区场所的互动,带动整个区域的协调发展。

因此,可以利川永和长发升两处老窖池为核心,打造不同特色的人文生活体验区,通过设置老窖池群、前店后坊建筑空间展示区、酒味体验馆、酿酒工艺体验坊、就文化展示中心、集市商铺一条街等空间,形成集合生活休闲参访一体的体验区。最后,从整体上打造“两区一带八窖池”的空间布局,形成五粮液老窖池群与宜宾八景联动的景观。

总之,活态工业遗产的保护不仅仅局限于遗产修缮改造,更多地是通过各种管理和运营手段,在保证遗产使用的功能之前提下,进一步延展和扩大遗产的价值边界和文化渗透力。

活态工业遗产的保护更加注重在现有工业生产流程的条件下,如何与展示利用相结合,正确可续地保护工业遗产,同时发挥工业生产和遗产展示的最大效益,为企业甚至是企业所在的城市带来新鲜的活力,是目前值得探索的方向。


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政策分析

周岚

(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文化发展中心工业遗产研究所所长)

陈畅

(北京科技大学)

从2003年《下塔吉尔宪章》到2011年《都柏林准则》,再到2012年《台北亚洲工业遗产宣言》,国际上对于工业遗产的认知,是从意识到其是文化遗产中重要的一类文化遗迹、到囊括环境与非物质遗产内容、再到承认不同地区工业遗产的特殊性一步步拓展的过程。我国对于工业遗产的工作起步并不晚,2006年《无锡建议》标志着中国工业遗产保护迈出了实质性步伐。保护好不同发展阶段有价值的工业遗存,给后人留下中国工业发展尤其是近现代工业化的风貌。

一、工业遗产政策话语体系构建

自《无锡建议》以后,政府部门从各自职能出发,表达了对工业遗产的关注,笔者整理了近年来工业遗产相关政策文件(见表1)。

表1 近年我国工业遗产相关政策文件

总体来看,中办、国办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宏观视角,关注工业遗产对传统文化的传承作用。国家各部委从各自职能出发,从不同角度关注工业遗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从“资源型城市产业升级转型”出发,希望通过工业遗产带动老工业城市、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升级;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从“工业文化”角度出发,重视工业遗产所承载的工业文化,并在一定程度上强调工业遗产的利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角度更关注工业建筑;国家文物局从“不可移动文物”的角度出发,关注工业遗产的性质、开放使用规范等方面。

二、工业遗产名单(录)

2006年,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公布,在“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类,有9处工业遗产列入其中。在此后的第七、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工业遗产的数量不断增多。

为了加强保护工业遗产的针对性,不同部委机构陆续开展了工业遗产的认定工作(见表2)。比较有影响力的当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科协创新战略研究院、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公布的名录(名单)。

表2 工业遗产名单(录)发布情况统计表

2017年12月至2021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了5批国家工业遗产,涉及行业面更广,包含能源、交通、原材料、信息通信、装备、消费品、军工等行业大类,共计194个项目,在业内最具权威、最具公信力。

2018年6月至2021年7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从“中央企业资产保护”角度出发,按行业类别相继6次发布了中央企业工业文化遗产名录,涉及核工业、钢铁行业、信息通信行业、石油石化行业、机械制造行业和军工行业6个行业,共107个项目。其优势在于行业划分细致,掌握涉及国家重大工程的项目信息,如核工业、军工业等。

2018年1月、2019年4月,中国科协创新战略研究院和中国城市规划学会联合发布了《中国工业遗产保护名录(第一批)》和《中国工业遗产保护名录(第二批)》,每批名录选取了100个具有代表性、突出价值的工业遗产,覆盖了造船、军工、铁路等门类。作为学术研究成果,此名录对于工业遗产价值和重要性的宣传推广,对工业遗产的保护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三、工业遗产相关政策趋势

由于河流具有航运和供水作用,在我国历史上大江大河沿线工业中心分布众多。近些年对于大运河、黄河流域、长江沿线的一系列保护政策措施中,工业遗产也被重视起来。

2020年7月1日,国家文物局、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规划》,根据对大运河沿线包括工业遗产在内的各类文化遗产特点,提出了分级、分类保护利用措施[13]。

2022年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十四五”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城乡建设行动方案》和《“十四五”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城乡建设行动方案》。文件分别提出,对兰州、西安、包头、太原、洛阳等重点工业城市开展重点调查,开展工业遗产的活化利用行动;将符合要求的老厂区、老港区、老校区、老居住区等划定为历史文化街区,将符合要求的包括工业建筑等在内的建筑、工程设施确定为历史建筑[14]。

由此,笔者总结出以下工业遗产政策趋势:

1. 多部门协同。不同部门出于自身不同职能的考虑,多维度协同推进对工业遗产的保护利用。

2. 措施体系化。从工业遗产单体保护趋向线性遗产保护,如大运河沿线、长江沿线工业遗产保护等;注重工业遗产保护与当地自然与人文环境的融合;注重遗产所在社区的共建和社会参与。

3. 目标更明确。无论是“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理念,还是鼓励工业遗产活化利用中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的核心还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文章注释和参考文献略)


责任编辑:张双敏

微信编辑:刘瑛楠

微信审核:孙秀丽



分类: 中文 研究 专家观点
关键词:

最新评论


img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68号小雁塔历史文化公园
邮件:secretariat#iicc.org.cn
电话:(+86)029-85246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