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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号事件旧址
摘要: 马号事件旧址.马号事件旧址、太平桥.近现代.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包头市东河区.内蒙古自治区第六批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马号事件旧址位于东河区马号巷18号。 原为清朝同治年间包头镇所设“公行”所在地。 当时来往公差及商旅大都骑马,包镇公行不仅建有议事大厅和西厢房、南厢房,而且还在东面建了一溜马棚拴马。 后来包镇公行迁到了它的斜对面(今 ...
马号事件旧址.马号事件旧址、太平桥.近现代.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包头市东河区.内蒙古自治区第六批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马号事件旧址位于东河区马号巷18号。 原为清朝同治年间包头镇所设“公行”所在地。 当时来往公差及商旅大都骑马,包镇公行不仅建有议事大厅和西厢房、南厢房,而且还在东面建了一溜马棚拴马。 后来包镇公行迁到了它的斜对面(今马号巷18号院),原址便成了拴马的地方,俗称马号,这也就是马号巷名字的由来。 现仅残存大门一座,为方形,石砌拱形门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