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前沿

文化遗产学的新范式

摘要: NA专栏|徐苏斌 等|文化遗产学的新范式原创徐苏斌等新建筑2025年04月21日 12:01湖北文章摘要文化遗产学作为一个领域的理论基础与发展方向,聚焦其新范式构建,既有迫切性和必要性,也面临诸多挑战。基于托马斯·库恩的范式理论及其在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中的不同适用性,文章分析了文化遗产学在学科综合与社会需求驱动下的发展特征,并结合我国的文化遗产 ...
NA专栏|徐苏斌 等|文化遗产学的新范式原创 徐苏斌等 新建筑 2025年04月21日 12:01 湖北

文章摘要


文化遗产学作为一个领域的理论基础与发展方向,聚焦其新范式构建,既有迫切性和必要性,也面临诸多挑战。基于托马斯·库恩的范式理论及其在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中的不同适用性,文章分析了文化遗产学在学科综合与社会需求驱动下的发展特征,并结合我国的文化遗产科学共同体的共识与20世纪以来的科学哲学发展,建立了一个较为合理的文化遗产学概念框架。这一框架范式转化的目标从学科细分转变为学科综合,因此文化遗产学新范式并非形成一个新的学科,而是形成一个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与知识生产的平台,从而协助科学共同体跨越学科边界建立合作,获得新视角、新知识,从而完善实践。


引用本文|徐苏斌,涂颖佳,青木信夫,等. 文化遗产学的新范式[J]. 新建筑,2025(1):25-30.

徐苏斌、涂颖佳、青木信夫(通讯作者)、付宇煊、孙兆君、赵敏君/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天津大学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国际研究中心


文化遗产学是一个方兴未艾的领域,目前尚未建立起成熟的文化遗产学体系,因此需要从范式建立开始思考。当代学界对“范式”一词的使用极为频繁,部分研究或已超出其原有涵义,也不乏讨论学科主体性建构或学科交叉、整合的论文,都带来有价值的新见解。而本文将首先回到托马斯·库恩(Thomas S. Kuhn)在1962年出版的经典著作《科学革命的结构》(The Structure of Scientific Revolutions),去考察“范式”一词的原有属性,然后结合我国的文化遗产“科学共同体”的共识与20世纪以来的科学哲学发展,批判性和创造性地在当代中国文化遗产学领域使用这一概念。
  
1 科学革命的结构与社会科学的范式
1.1 库恩的范式
《科学革命的结构》是一部科学史领域的重要著作,为全世界带来了科学哲学史的全新认识论,其中的“范式转换”一词及相关理论至今仍然影响颇深。在论述过程中,有两个重要的基本概念同时出现,即“科学共同体”(scientific community)与“范式”(paradigm)。库恩认为:“一个范式就是一个科学共同体的成员所共有的东西,而反过来,一个科学共同体由共有一个范式的人组成。”在库恩所描述的“范式革命”过程中,一个既定的科学共同体拥有一套范式,展现了当前某个特定科学领域的完整图景与我们可知的未解之谜(puzzle),这些谜题构成了常规科学的研究动力。



▲ 常规科学中的科学共同体与范式


值得注意的是,常规科学在使用既有范式解决谜题的过程中,科学的“创新”会不断发现“反常”,即自然与常规科学范式预测之间的背离。而不断累积的反常就构成了危机,危机的弥漫则会促发科学共同体对当前科学范式的反思。最后,旧科学范式的秩序被另一套科学范式的秩序所取代,同时新的科学共同体应运而生,伴随新的期刊、学科、教材和学会等等,即托马斯·库恩所提出的“……在科学中(尽管不像医学、技术和法律那样的领域,它们主要的存在理由是外部的社会需要),发行专门刊物,建立专家学会,争取列入学校课程,所有这些活动通常都与一个团体第一次接受一个全新范式密切相关”。这便是科学革命的结构:静态科学结构的重塑与动态科学图景和秩序的革命。



▲ 科学危机与范式转换与新范式的诞生


可以看到,在库恩的理论中,“范式转换”的原初动力是不断积累的科学“危机”,而新的科学共同体与新范式则是危机暂时得到缓解的标志。值得一提的是,库恩进一步提出,新范式与旧范式之间存在“不可通约性”(incommensurability),即“不同理论支持者之间所能彼此交流的内容存在着极大的局限性”。20世纪60年代末以后,库恩将不可通约性与不可翻译性等同,并在90年代将生物进化与学科细分作类比,讨论了不可通约性与生物隔离之间的相似关系。在这一层面上,库恩认同学科细分,细分后的学科和学科之间存在不可通约性,他认为范式、学科的不可通约性是不可避免的,虽然会阻碍知识的交流,但也从根本上带来了总体知识的增加:“……一场革命之后,通常(或总是)会出现比以前更多的认知方向或知识领域。要么是新的分支从母体中分离出来,就像过去科学的专业(specialties)一再从哲学和医学中分离出来一样,要么是在两个原有专业明显重叠的地方诞生了一个新的专业,例如物理化学和分子生物学。上述第二种分裂在发生时往往被誉为科学的重新统一……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会发现,新诞生的专业很少或从不与它们的‘父母’同化。相反,它成为了另一个独立的专业,逐渐拥有了自己的新专业期刊、新的专业学会,往往还有新的大学教席、实验室甚至系所……科学领域、专业和子专业的演变图看起来就像一个非专业的生物进化树。每个领域都有一套独特的词汇……目前还没有一种通用语言能够完整地表达所有这些领域,甚至任何一对领域的内涵。”


1.2 范式理论与社会科学
新的学科是否总是从旧学科中细分出来的呢?事实上,学科的综合(interdisciplinarity,也译为学科交叉、科际整合、跨学科)和细分涉及两种不同的科学哲学理念,即“整体论”(Holism)和“还原论”(Reductionism),前者强调系统作为复杂整体的重要性,后者则侧重于将系统分解为更小的组成部分,提高科学模型精度。自近代起,还原论极大地促进了科学,或者说是自然科学的发展,但其将事物过度分解、简化的理念遭到部分研究专家和整体论学者的质疑。而至20世纪80年代,两种科学哲学思想在系统生态学范畴又产生了整合,最终促进了整体论视野下系统理论(Systems Theory)的发展。虽然库恩站在自然科学的角度认为学科细分是新范式产生的契机,但他的范式理论与科学革命结构却被认为是基于整体论的思维,这也是科学哲学的时代发展所决定的。


正是对不可通约性与学科细分的认同,预示着库恩的范式理论可能并不完全适用于社会科学,这一点在上文所述《科学革命的结构》中已可窥见一斑:库恩认为社会科学是由于“社会需求”,而非因“危机”而得到推进的。1961年,库恩曾明确提出:“……在社会科学领域,通常并不存在(和物理学)类似强度和范围的共识……物理学家通常所依赖的那种基础共识,最近才开始在社会科学研究的少数领域出现。其他大多数领域依然充满了关于该领域定义、范式成就以及研究问题的根本分歧。在这种情况下(各种物理科学发展的早期也是如此),要么没有危机,要么只会充满危机。”也正是库恩对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这一略带偏见的定义,让20世纪70年代的西方社会科学学者呼吁对库恩理论进行批判性使用。


然而,库恩的理论也为非纯粹自然科学领域的研究带来两个重要的观点:①以学科外部“社会需求”而非学科内部“危机”推进范式变化;②部分领域的基础概念并未达成共识,这本身可能带来“危机”。回到本文关注的文化遗产领域,这一现象并不罕见,即使在大规模城乡建设之后,我国建筑设计与文物保护交叉地带也曾出现过“争议”事件,其中最有代表性的莫过于五龙庙环境整治设计及其讨论。始于2013—2015年国家文物局对五龙庙的修缮与2015年万科集团在米兰世博会上推出的“龙·计划”众筹,五龙庙这一国家重点文保单位使文保体系与建筑设计体系交融在一起,这种学科综合的确源于“社会需求”。而综观2015—2017年学术与舆论群体对该项目的评论,有学者认为这是一场文保专家与建筑师“双向批判”的博弈,建筑师本人称其为“一般建筑师涉入文保领域后因不谙专业禁忌而引发的学术问题”。从中可以看到,文艺复兴以来以价值为核心的遗产保护科学共同体与现代主义以来以空间为核心的建筑设计科学共同体针对同一对象“五龙庙”出现的范式冲突。在此期间,从事文化遗产保护和历史研究的建筑学背景学者试图尽力弥合这种不可通约性,包含从价值判断、材质、保护范围、文化内涵、场所感、历史性和传统仪式等方面对空间设计提出建议,或试图建立评价五龙庙的新体系来达到“翻译”的效果。


这次建筑批评事件或许很难被称为一场“危机”,但却有着较大影响力。从中可以看到,库恩所谓的自然科学学科和社会科学学科之间的范式变化的确有差别——前者因“共识”的“危机”产生学科细分的“新范式”,促成“不可通约性”,这亦成为学科细分的标志;而后者则因“社会需求”产生学科综合、跨学科的实践,在这一过程中“不可通约性”、共识的缺乏反而成为阻碍。而我国愈发重视的文化遗产实践与知识生产显然都是已有学科不能涵盖的了,这将推动新的共同体、学术体系,甚至新的科学范式出现。


2 文化遗产学的社会需求与学科建设挑战
2.1 社会需求与学科建设的呼吁
相比自然科学,社会需求和国家政策的确通常先一步引领人文社科领域的范式转变。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的历史已经一百多年了,而其作为学科研究则主要始于20世纪80年代的文物学,21世纪初逐渐改为文化遗产学。事实上无论文物还是文化遗产都并未形成具有共识意义的“学”。早在2003年,曹兵武就提出“文化遗产学”的构想:“一门应当和遗产价值及本体研究、管理、经营、动作等密切地结合在一起的高度综合的创新性学科。”


2005年以后,关于文化遗产学的讨论逐渐增多,以孙华发表《文化遗产“学”的困惑》一文为始。他认为:“考古学从事的是文化遗产的发掘与研究,博物馆学从事的是文化遗产的展示和利用,文物保护从事的是文化遗产的保存与维护。如果按照这种认识,文化遗产学就是一个囊括了上述三个学科或更多学科的十分庞大的学科体系。”但他也提出了一个困惑:如果多学科协作已经能够解决问题,为何还要设置文化遗产学?尽管如此,北京大学还是创建了文化遗产保护学科。2005年,苑利提出:“我们认为所谓文化遗产学,就是指以研究前人创造、传承并保留至今之传统文化遗产为主要研究对象的一门学问。它所要回答的主要问题包括:什么是文化遗产?为什么保护文化遗产?以及怎样保护文化遗产?”2011年,贺云翱的《走近“文化遗产学”:问题与对策》提出了文化遗产的跨学科特点,至2017年,他在《文化遗产学论集》中从人学、理学、实学、新学等不同的学术视角来理解文化遗产。自此,文化遗产学的讨论从考古学相关体系走向了更广泛的多学科领域。


同一时期,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也对文化遗产学展开了讨论。2012年,彭兆荣发表《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系的“中国范式”》说明中国的文化遗产学应有的特点。2018年,他发表了国家社科重大课题研究成果《生生遗续 代代相承——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系研究》,以“生生遗续”为总体系,“六生”为次体系,每一个次体系中又有各自的核心元素。


而关于文化遗产学的讨论也从概念辨析逐渐转向实际学科框架建构。2014年,蔡靖泉的《文化遗产学》分为八章,逐一阐述文化遗产学的学科构架及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重要问题,将迄今关于文化遗产的概念、类型、构成、价值及其保护与利用的原则、机制、方式等等认识,进行了系统化的归纳和理论化的总结。王福州的《“文化遗产学”的学科定位及未来发展》,阐述了文化遗产学的学科本质、学科特征和实现途径,并致力于推进文化遗产学一级学科建设。潘鲁生的《关于文化遗产学建设的思考》认为文化遗产的框架涉及本体认知、发掘与保护、管理与运营三个方面。冯骥才在天津大学创建了中国第一个非遗研究生专业,在2023年于《光明日报》发表的《非遗学原理》中,他指出非遗学要记录、保护和传承遗产。


可见,一方面,对于考古学、历史学、文化遗产(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的学者而言,文化遗产学的学科建设立足于社会需求,它作为一级学科建立是有其必要性的。在这一层面上,这些学者们或已可被视为文化遗产科学共同体。另一方面,在建筑学领域,如果从库恩所提新“科学共同体”的特征——“新的期刊、学科、教材和学会”等角度来看,以同济大学为例,可以发现以下事实:2003年成立新专业——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2014年出版新教材——《历史建筑保护工程学》,2016—2017年创办新期刊——《建筑遗产》及Built Heritage,2017年成立新学会——中国建筑学会城乡建成遗产学术委员会,并定期举办建筑/建成遗产国际研讨会。可见,作为文化遗产保护一部分的建筑遗产保护科学共同体已然形成。即使在社会科学领域,库恩的“科学共同体”概念仍然被认为具有较高价值,既然文化遗产学科学共同体正在逐渐形成,是否也意味着文化遗产学科的建立水到渠成呢?


2.2 学科建设的机遇与挑战
本文依托于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中国文化基因的传承与当代表达研究”,访谈了约43名专家,他们有深入的构想与独到的见解,背景身份各异。建筑学科背景的专家涵盖了历史文化名城研究、民居研究与建筑保护修缮等领域,其他学科背景的专家包括技术史、考古学与博物馆学、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历史人类学等,因其实践对象类似,可被视为文化遗产保护的科学共同体。与公开发表支持文化遗产学作为新学科建立的学者们不同,这些在文化遗产保护一线工作的学者们的意见具有多样性,并基于学科建设提出了机遇与挑战。


2.2.1 文化遗产学作为学科建立的机遇与挑战
专家们对当前遗产学科所面临的现状描述可初步概括为两个方面。


首先是机遇方面,学者们基本围绕知识积累与社会需求两点。例如:考古学者陈卓在社会需求方面指出文化遗产学建立的必要性,即遗产是世界范围公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全球重视,而遗产传承是民族最好的表现和继承方式;技术史学者张柏春有类似的表述,即从文化自信的角度来看,关注遗产是国家的总体发展趋势;高级规划师李锦生则从知识积累方面指出,当代文化遗产学科的认识和理论研究已经较为深入和成熟,“已经不是40年以前的情况”;乡土建筑遗产保护者蔡凌站在建筑学实践的角度同样认为,建筑遗产与非遗、营造技艺等之间存在相互关联,相关综合性研究成果已越来越多,同时也在社会需求方面指出国家历年来重视历史文化传承;文物保护学者谭玉峰同样认为当代文化遗产学科已较有理论积累,“现在只是有一个拾遗补漏、补缺的问题”,因此文化遗产相关学科当前属于紧缺型学科,其毕业生属于紧缺型人才,从而进一步指出“完全可以建成本科的学科”;针对学科设立的问题,《文化遗产“学”的困惑》的作者、考古学者孙华则认为,文化遗产学既是一个独立学科,同样也应该是交叉学科,因此“它必须以一个大学科为基础,不宜在本科生阶段举办文化遗产学和自然遗产学这样的专业”,应该将相关专业设立在研究生阶段。


而后则是挑战方面,学者们从不同学科的角度指出了文化遗产研究当下面临的问题。部分学者指出当下文化遗产学研究的缺陷,尤其是在文化遗产认知的非物质层面——包含非遗本身教学与传承的困难,非遗技术与美学的结合不足,遗产总体文化价值发掘和呈现手段的不足,以及文化遗产管理层次与资质限制的问题。其中,文物保护学者杜晓帆直接提出,当前遗产保护人才的培养主要依托建筑、规划类学科,以及综合性大学中的风景园林学、社会学、旅游管理、民俗学等学科下的相关专业,存在“重技术、 轻理论”“见物不见人”等固定思维的问题,不具备培养复合型人才的条件;规划学者何依也认同目前“存在唯技术论的问题”;而古建筑技术研究学者李浈则认为,建筑遗产领域目前工程技术实践较弱,需要像医生的职业培训一样,强化实践,强调技术。可见,各背景学者对当前现状有着不同的见解。


也是基于这个原因,部分学者比较有前瞻性地指出了学科定义的模糊性与共识的缺乏。如考古学者孙华就认为国内外皆对“遗产是什么”是糊涂的;博物馆研究者冯乃恩直接指出,文化遗产许多方面并未形成共识,也未形成理论,因此难以形成学科;石窟研究者李天铭则从物质/非物质/复合遗产概念划分与科学定义的角度指出文化遗产学需要进一步引导和逐步探索;非遗研究者冯莉同样认为遗产学“各个学科之间没有一个稳定下来共同认同的、通用的概念”。诸如此类,这意味着,当前文化遗产研究需要达到单一学科的共识有一定困难。


因此,部分学者进一步提出,“学科”定义对于文化遗产研究来说过于狭窄。例如:技术史学者张柏春认为,虽然国家日益重视文化遗产,但由于既有学科,如考古学、科技史等一级学科下已然涵盖了相关内容,不宜在任何一个一级学科下再单独设立文化遗产学科,宜通过不同学科构建学科交叉;技术史学者潜伟认为,既然没有共同的理论基础,那么文化遗产研究不应该被视为一个学科,而是将相关学科视为学科群;除此之外,大部分学者都描述了文化遗产研究的跨学科性、交叉性、综合性、复合性、包容性、广泛性和灵活性等特征,其中以“跨学科”“学科交叉”为共同关键词。这一系列特征与学科定义的模糊性可被认为是当代文化遗产研究的一体两面。


2.2.2 文化遗产研究的知识体系或框架
学者对于新学科建立的结论不一而足,对于文化遗产知识体系的理解亦各有千秋。与上述已发表文化遗产学文章的学者类似,不少受访学者的思考已形成较为完整的体系或框架,基本可以分为两大部分:学科如何交叉与知识如何形成层级。本文取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内容列举简述如下。


技术史学者党志刚认为,文化遗产学应包含考古学、建筑学、文物学、材料学、科技史及艺术学科。文化遗产学的框架应包含:①对象层(文物、文化遗产);②属性层(价值属性、资源属性);③功能层次(价值认知);④安全、保护(技术维度、管理维度);⑤传播(活化、利用、展示、传承——艺术的介入)。


技术史者学潜伟认为,文化遗产跨学科门类涉及非常宽泛,既包括人文社科的,又包括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的。文化遗产学科群可以划分成:①文化遗产的认知;②文化遗产的保护;③文化遗产的传承;④文化遗产的利用。


文物保护学者杜晓帆认为,应先在考古学下设立文化遗产学二级学科,探索并建立不同于考古学、历史学或建筑学的学科核心理论、学科方法体系,再逐步将其建设成为一级学科。在借鉴考古学、历史学、建筑学、城乡规划学等相关学科的知识体系外,还需不同程度吸收艺术学、历史地理学、社会学、人类学、民族学等人文社会科学,以及岩土、土木、化学、 材料、数字化等自然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并参照考古学、哲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按照研究对象的类别来设置二级学科,同时还要借鉴交叉学科的设置方法,在不同的二级学科下再设置交叉学科方向。文化遗产学关注的问题为:①“文化遗产是什么”(保护对象);②“为什么”(保护价值);③“怎么做”(遗产管理)。


文物保护学者陆建松认为,文化遗产研究应从传统的地层类型学方法过渡到多学科交叉融合的研究,并从保护研究走向传播。在层级方面,考古学是文化遗产体系的一部分,不可移动文物作为二级学科的第二部分,文化遗产保护、文物保护作为第三部分,并以文化遗产的传播利用为目的,形成研究、保护、利用,三个环节三位一体。
 
考古学者孙华已有较为成熟的框架体系,并已通过论文发表,在此次采访中,他简述了相关框架。在学科交叉方面,孙华提出比现有学科更高层级的四大类型:①遗产类型学(将研究范畴进行分类以明确不同类型遗产的特征和存在);②遗产价值学(着重如何认识遗产价值);③遗产保护学(基于遗产类型和各自问题、价值的呈现采取不同的保护手段);④遗产管理学(法规建设、机制建设、专业管理方面该如何做)。而具体到学科的交叉点“保护”上,则主要有三大领域:①典籍文献的整理;②物质遗存的保护;③非遗事项的传承。


建筑历史与理论学者冯江则将跨学科内容以“人—制度—物”为基本三角框架组合在一起,并将代表人文、文物、文化遗产管理的“文”置于三角框架中间作为内核。其中,“人”涉及历史学、文化学、人类学、社会学等人文社科类学科;“物”与工程类、材料类等学科相关,如建筑学和考古学,以及整个遗产干预怎么去操作的学科;“制度”主要在管理学的框架里面,或者也牵涉到法学等。


文物及历史建筑保护学者戴仕炳认为文化遗产研究非常综合,应包括考古、历史、艺术、建筑等,同时提出“遗产工业”这一概念,即将专家学者的研究与社会的发展相结合,并分为三步:①认识遗产(历史、文化、物质等多学科);②保护遗产;③欣赏遗产(以正确的价值判断为基础,传承也是其一部分)。


工程院院士、建筑设计大师程泰宁虽然对“文化遗产学”本身提及较少,但他认为无论建筑设计还是文化遗产都适用于一种整体性的、中国特色的哲学观,他称之为“境界”。对此他提出三个结构层面:①科学为术、自然为道;②技艺为术、人文为道;③语言为术、境界为道。并在此之上进一步提出“道术相长,转化成型”。


可见,虽然在具体的学科定义与边界等部分还存在争议,概念与理论还未形成共识,但大部分学者以文化遗产为中心的研究框架都具有非常明显的跨学科性与层级特征,其中层级特征主要表现在对文化遗产从“认知”“保护传承”到“利用”的纵向链条,也有“文献—物遗—非遗”“人—制度—物”或“自然—人文—境界”的横向切面。如何寻找这种关系的“公倍数”,挖掘出知识结构层面的共识,并运用新的科学哲学理论,超越20世纪库恩为自然科学定义的狭义“新学科”,形成符合当代中国文化遗产学跨学科体系的新范式,是本文主要探索的目标。
  
3 文化遗产学的新范式
事实上,国际上遗产研究经历了三个时期:“保存范式”(preservation paradigm)、“保护范式”(conservation paradigm)和“遗产范式”(heritage paradigm)。其中,“保存范式”是一种保护性干预,旨在维持文物的现状;“保护范式”强调对历史建筑和环境的综合性保护,不仅仅是为了保存历史遗迹本身,而是为了维护和增强其在当代社会中的功能和价值;“遗产范式”是目前国际正在热议的范式,“这个阶段不是保存过去的任何事物,而是将过去用于当下,使用决定并创造资源……”,也就是说,“遗产范式”不仅仅关注物理对象的保存,而是更广泛地涉及文化遗产的意义、价值和使用,以及它们如何被当代社会所理解和利用。


本研究将中国的遗产保护放在国际语境下思考,界定了一个宏观的遗产范式,并将国际上的范式与中国的保护思想和实践相结合。中国的文化遗产宝库是世界上最丰富的样本之一,可以与国际上的范式互证。通过中国文化遗产研究学者们发表的文章和具体访谈的内容可知,如果站在整体论视野下学科综合、跨学科和学科边界界定的角度,文化遗产学与其被视为一个拥有全新范式的新学科或子学科,不如被看作上述学者所言的“学科交叉”“学科群”,或贝特兰非(L. Bertalanffy)所言的“开放系统”(open system),抑或当代跨学科理论学者纽厄尔(William H. Newell)所言的“复杂系统”(complex system)——其在《跨学科研究理论》(A theory of interdisciplinary studies)一文中提出,“复杂系统”的特质为跨学科研究提供了理论依据。他认为复杂系统区别于“简单系统”和“复合系统”的重要特征是:通过非线性关系将各组成部分(可以是分子、细胞、器官、机构、群体、国家、艺术运动和文化等等)联系在一起,各部分是自组织的,其间关系因系统中流动之物(可以是能量、空气、水、信息、金钱、价值和符号等等)而活跃。在这一基础概念之上,纽厄尔认为文化遗产(原文为cultural legacy,未涉及物质遗产的讨论)这一跨学科领域可以被视为复杂系统,因文化遗产所涉及领域非常广泛(历史、文化和文学等),并且领域之间的相关性为非线性(其相关性不是线性的“因果关系”,而是非线性的“影响与反应”关系)。这意味着,囊括物质遗产的文化遗产(cultural heritage)研究也可被视为复杂系统,其中文化遗产所关注的“价值”可被视为系统中的流动之物。


一方面,继20世纪末系统理论得到发展后,21世纪,将复杂性概念运用到科学哲学的研究逐渐增多,形成“整体关系科学”(holistic-relational sciences)的理论,或称为“新科学”(new sciences),纽厄尔认为,这愈发形成一种科学哲学的“新范式”。另一方面,如何认识复杂系统以及复杂系统的建模与模拟长期以来是计算机科学领域的重要课题,其中计算机科学学者布罗茨基(Yu. I. Brodsky)从20世纪中叶法国布尔巴基学派(Nicolas Bourbaki)的结构主义数学理念中获得启发,致力于为复杂系统建立结构化的信息模型。2023年,当布罗茨基试图为包括社会科学在内的开放式“复杂系统”建立通用模型时,他延伸并阐释了布尔巴基学派“结构种类”(species of structure)的三个层级概念:①基本集(base sets)——结构的基础,即“物质世界”(material world);②典型特征(typical characterizations)——定义基本集元素之间的关联,即“信息世界”(information world);③公理(axioms)——“理念/意识形态世界”(world of ideas)。可以看到,这种结构与学者们所述文化遗产知识体系框架中的横向切面比较相似。


因此,文化遗产学是否可以一方面因其特性被视为一个开放式的复杂系统,另一方面拥有结构性层级?对此,本文根据上述访谈调研和对于科学哲学的新理解提出,把遗产、记忆和身份统合在一个框架下,呈现为金字塔形:①底层是“遗产”,是记忆的物化,是文化的载体,这也是“物质世界”;②中层是“记忆”,记忆上接身份,下接遗产,所有遗产都是围绕着人展开的,其集体记忆构成一个网络,织补底层与上层之间的内容,这也可以被认为是“信息世界”;③上层是“身份”,共同体的集体记忆是构筑共同体身份认同的基础,即“理念/意识形态世界”。这种结构与布罗茨基结构化开放复杂系统的三个层级有所呼应,从物质世界向意识形态世界递进。



▲ 文化遗产学从物质世界到意识形态的金字塔框架


具体到每一个层级,则将进一步细分。首先,“遗产”层级对应跨学科知识生产过程,从“价值发现”到“价值保护”再到“价值传承与当代表达”,这也对应了文化遗产科学共同体的学者们所提出的纵向链条。无需多言,“价值”是文化遗产研究的核心,也是文化遗产作为一个开放复杂系统有别于其他既有学科的基本特征。虽然和考古、历史、人类学、民俗学、艺术学、建筑学、城市规划等众多学科有衔接的部分,但是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不同的。类似的,非遗学者冯骥才同样敏锐地提出,非遗学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记录、保护和传承,和民俗学的研究核心问题不一样。而这不仅仅限于非遗,整个文化遗产领域也是要通过价值发现、保护和传承这样一系列连贯的研究,挖掘文化价值,建构集体记忆,实现文化认同。



▲ 从遗产到记忆再到身份认同的跨学科全流程框架


然后,“记忆”层级,从共同体的“集体记忆”到“文化记忆”再到“记忆之场”,这数个既有概念的结构排布也遵循了从“共同体”通过“文化”与具体场所建立关联的逻辑,这也对应了部分学者所述文化遗产知识体系框架中的横向切面。


最后,从“记忆”层级过渡到“身份”层级,笔者曾在去年的一次文化遗产笔谈中,以“共同体”(community)的翻译问题为引,详细论述过,此处仅作简述:首先,文化遗产将抽象的共同体透过十分具体的“物”进行可视化,并成为共同体的代言和载体,通过这个可视化的“物”强化了人们的共同体意识;其次,共同体都有通过集体记忆建构身份认同的问题,需要借助族群的历史支持共同体的身份认同;最后,共同体的集体记忆价值定位是社会价值,也有历史价值,集体记忆是整个遗产价值体系的一个部分。


这可以被解释为共同体通过遗产与记忆强化身份认同的过程,而通过这种方式,遗产、记忆和身份通过“规律”,即本文的框架,形成一个有机整体。以前的文化遗产研究仅关注物质层面的问题,但是最近思辨遗产学更加重视遗产和记忆的关系,给我们提出了更多的思考可能性。思辨遗产学的代表作《遗产利用》(Uses of Heritage)论述了遗产是创造出来的以及遗产和记忆的关系,这使文化遗产研究的思路进一步扩展到和人的紧密关联。


一方面,包括思辨遗产学在内的当代研究已将“记忆”纳入到了文化遗产学研究的范畴,而另一方面,正如上文所言,“遗产”的核心在于价值发掘、价值保护以及价值传承与当代表达。在这个过程中,“价值”常常被用作关键词——价值保护的概念来自遗产保护,世界遗产有世界遗产的标准,各国有各国的标准,这个标准是具象化的,但是如何从抽象意义讨论价值,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形而上比喻。比如,在本文依托的重大项目“中国文化基因的传承与当代表达研究”访谈中,当把价值与“文化基因”建立关系时,被采访者有的用“神”表达,区别于“形”;也有被采访者认为是“境界”;有的人用“种子”表达,如此等等。事实上可能不论哪个词汇都有其局限性,就像《道德经》所说的“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而在文化遗产学框架的角度上来看,“价值”应被视为上文纽厄尔所提出的在复杂系统各部分之间流动并使整个系统保持活跃的抽象概念,而这种对应关系,也客观上呼应了库恩在描述新学科的学科基质(disciplinary matrix)时所提出的形而上范式(metaphysical paradigms)。


4 结论
本文在参考了文化遗产科学共同体的研究者、实践者的访谈和出版物,以及20世纪以来的科学哲学理论的基础上,尝试建立了一个文化遗产学框架。这一框架批判性借用了库恩的范式理论,将范式转化的目标从学科细分转变为学科综合与跨学科。因此,文化遗产学新范式的结果是形成一个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与知识生产的平台,从而让科学共同体可以跨越学科边界建立合作,获得新视角、新知识从而完善实践。在这个层面上,建立学科综合新范式的目的,一方面是社会需求层面,如“中国文化基因的传承与当代表达研究”项目的重点是研究集体记忆和文化遗产保护两个基础部分,从而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发挥作用;另一方面是学术层面的,为学科间的不可通约性建立“翻译”的平台,达到如库恩所言的“共识”。


当代跨学科理论学者提出,学科综合一直以来与科学发展交织在一起,其概念可以追溯到首部法语《百科全书,或科学、艺术和工艺理论词典》(Encyclopédie, ou Dictionnaire Raisonné des Sciences, des Arts et des Métiers, 1751—1772年)的编纂——这一过程代表了一项重大的智力实验,通过汇编各个领域的知识,展示出不同学科之间进行合作从而了解复杂现实世界的必要性。但如果要生产新知识,跨学科合作间的知识整合与建构就是必要的,纽厄尔也对此提出过建议:“创建共同基础涉及对不同学科的组成部分或关系进行修改或重新解释,以突显它们的共性,从而识别子系统之间的联系……跨学科整合的技术在广泛的复杂系统中具有普遍适用性。这些技术包括:重新定义不同学科中的术语以突显共性;扩展概念的含义或应用范围;创建一个意义的连续体,以便不同学科的概念能够在其中排列;将对立的学科公理转化为一个连续变量;重新排列子系统以揭示相互关系(例如促进、封装或吸收);以及识别联合的因变量。”


本文的框架通过提炼“价值”这一连续体,在“发现”“保护”和“传承与当代表达”的研究过程中,突显了不同学科的共性及其相互关系,并将它们通过文化遗产保护实践的纵向链条进行排列。不仅如此,还将这一文化遗产体系通过“记忆”与共同体“身份认同”建立关联,从社会需求层面挖掘了文化遗产领域的共同目标,从而为文化遗产学新范式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建立了基础。 n 










原文请查阅《新建筑》2025年第1期(总第2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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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胡恒, 雷雨舟. 解图与图解:论如何研究文艺复兴建筑史?[J]. 新建筑,2025(1):4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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