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新潮 | 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60年:发展与演变-专家观点 -

专家观点

宋新潮 | 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60年:发展与演变

摘要: 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60年:发展与演变宋新潮摘要: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是致力于文化遗产保护的全球性非政府组织,也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遗产领域的三大咨询机构之一。ICOMOS成立于两次世界大战后人类社会经历巨变的特殊时期,经过60年的发展,始终坚守遗产保护初心,与时俱进,并积极面对人类文明、文化遗产和组织自身未来的挑战。在发 ...


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60年:发展与演变
宋新潮


摘要: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是致力于文化遗产保护的全球性非政府组织,也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遗产领域的三大咨询机构之一。ICOMOS成立于两次世界大战后人类社会经历巨变的特殊时期,经过60年的发展,始终坚守遗产保护初心,与时俱进,并积极面对人类文明、文化遗产和组织自身未来的挑战。在发展过程中,ICOMOS扮演了遗产保护专业网络与知识传播者的角色,充分发挥主导和引领作用,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持续推动遗产保护从关注 “物”到关注“人”、从探讨“专业议题”到研讨“理念”的转变,为全球遗产保护提供规范与理论支撑。在遗产新兴议题和可持续发展等国际热点议题方面,通过设立国际古迹遗址日等工具,ICOMOS积极推动遗产保护公众认知、公众参与,并积极汇聚遗产领域专业力量,在充满挑战的时代筑牢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本文以ICOMOS成立60周年为契机,通过梳理ICOMOS诞生的历史背景、组织发展脉络、理念演变及在遗产保护领域的作用,探索在当今灾害、冲突、气候变化等新挑战频发的大背景下,国际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和应对时代问题的趋势与意义。
关键词:ICOMOS;文化遗产保护;国际古迹遗址日;古迹遗址;可持续发展




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是致力于文化遗产保护的全球性非政府组织,也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遗产领域的三大咨询机构之一。它成立于1965年,截至目前,已构建起庞大的全球性专业网络,拥有超10,000名文化遗产保护专业的个人会员、115个国家委员会以及31个国际科学委员会。2025年,ICOMOS迎来成立60周年,本文将全面回顾其历史背景、关键发展节点、政策演变历程以及在遗产保护领域发挥的重要作用。


一、ICOMOS诞生与发展的时代特征


ICOMOS的诞生有着鲜明的时代背景。20世纪上半叶,人类社会历经巨变,两次世界大战促使人们对文明的过去与未来进行深刻反思,其中文明遗存的保护与传承成为备受关注的重要议题,人们意识到保护文化遗产是全球共同的责任。
1931年,历史纪念物建筑师及技师国际会议在雅典召开,大会通过《关于历史性纪念物修复的雅典宪章》(《雅典宪章》),明确提出遗产保护是全球性议题,需要全世界携手合作。第二次世界大战给人类文明带来了毁灭性打击,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成立为契机,在“努比亚行动计划”①的推动下,国际联合开展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呼声日益高涨。1957年,战后第一届历史古迹建筑师及技师国际会议在巴黎举行,倡导各国成立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并鼓励相关人士加入新成立的国际文化财产保护与修复研究中心(ICCROM)。1964年,战后第二届历史古迹建筑师及技师国际会议在威尼斯召开,会上通过了一系列重要决议,其中《关于古迹遗址保护与修复的国际宪章》(《威尼斯宪章》)这一影响后世的国际公认遗产保护原则得以通过。会上还提出成立一个新的国际机构来践行宪章目标,这个机构便是ICOMOS。
1965年6月21至25日,ICOMOS成立大会暨第一届全体大会在波兰华沙举行,来自26个国家的代表参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ICCROM、国际博物馆协会(ICOM)和国际建筑师联盟(UIA)等机构的代表也出席了会议。此次会议正式确定了ICOMOS的组织结构。美国在会议数月后就成立了第一个国家委员会(ICOMOS US),显示出国际社会对这个新理事会的迅速认可。在成立后的第一个十年里,ICOMOS在全球范围内陆续成立了数十个国家委员会,吸引了越来越多的遗产保护专业人士加入。
在随后的几十年间,ICOMOS发展迅速。从1960年代的30个国家委员会,逐步发展壮大,将分支机构拓展至各大洲。到1990年代中期,时任ICOMOS主席罗兰·席尔瓦(Roland Silva)在纪念ICOMOS成立30周年的文章中提到,ICOMOS已拥有80多个国家委员会和15个国际科学委员会,并且不断向第三世界国家拓展[1]。中国也于这一时期(1993年)加入了ICOMOS。如今,ICOMOS的国家委员会已超过115个,同时还制定并通过了现代化的章程和伦理原则,确保其治理框架在历经60年后依然能紧跟时代步伐。
2025年,ICOMOS迎来60周年纪念。这个在迷茫与使命感中诞生的国际组织,如今正面临着新的时代挑战和使命。战争、冲突、灾害从未远离对人类文明的冲击,以各种新形式给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带来重重困难。在2025年国际古迹遗址日,ICOMOS选定的主题是“灾害与冲突下的遗产应对准备:ICOMOS60年行动启示”(Heritage under Threat from Disasters and Conflicts: Preparedness and Learning from 60 years of ICOMOS Actions)[2]。这实际上呼应了ICOMOS在1965年成立时的初心,既是对60年发展历程的回顾,更是以积极姿态勇敢面对人类文明、文化遗产以及自身未来的挑战。


二、ICOMOS的角色与理念演进


ICOMOS发展历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是正式融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世界遗产体系。1972年,UNESCO通过《世界遗产公约》,ICOMOS被指定为世界遗产委员会的三个官方咨询机构之一②。自1970年代第一批世界遗产评定开始,ICOMOS便在世界遗产事务中发挥着关键作用,负责对遗产价值进行评估,开展遗产地管理与监测工作,同时提供专业培训和业务咨询。这一角色极大地提升了ICOMOS在全球遗产保护领域的影响力,与UNESCO的正式合作也巩固了其作为国际权威遗产机构的地位。
除了在世界遗产领域的贡献,ICOMOS的角色和影响力还涉及诸多方面。自1983年起,每年的4月18日被确定为“国际古迹遗址日”(也称作“世界遗产日”),全球范围内会在这一天举行庆祝活动,旨在提高公众的遗产保护意识。1990年代末至21世纪初,在主席迈克尔·佩泽特(Michael Petzet)的领导下,ICOMOS发布报告关注全球濒危遗产,并成为蓝盾网络(文化遗产在冲突和灾难情况下的保护组织,被称为“文化遗产领域的红十字会”)的创始伙伴,在战争和自然灾害期间的遗产保护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
ICOMOS作为专业网络和知识传播者的角色同样重要。它在100多个国家设有国家委员会,还设立了从木结构建筑到水下遗产等不同主题的国际科学委员会。这一庞大的网络促进了国际遗产领域优秀案例的分享和跨国合作研究[3]。ICOMOS经常举办科学研讨会和培训工作坊,以此提升该领域专业人员的能力。近年通过实施“大学论坛”等项目,ICOMOS在专业领域与学校之间搭建起沟通的桥梁。其咨询作用还体现在协助制定国际公约和提出相关建议方面,比如2011年发布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历史城市景观建议书》,ICOMOS就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意见[4]。
ICOMOS在文化遗产领域立足的根本,是一系列具有权威性的国际文件。1964年通过的《威尼斯宪章》是ICOMOS的理论基石,它确立了保持遗产真实性和在古迹修复时进行最小干预等核心原则。此后,ICOMOS及其科学委员会不断制定和颁布新的文件,如1982年与国际历史园林委员会起草发布的《历史园林保护宪章》(《佛罗伦萨宪章》)、1987年通过的《保护历史城镇与城区的宪章》(《华盛顿宪章》)、1990年通过的《考古遗产保护与管理宪章》、1999年《关于乡土建筑遗产的宪章》、1999年《国际文化旅游宪章》(2021年进行了更新与修订)、2005年《关于古建筑、古遗址和历史区域周边环境保护的西安宣言》、2008年《文化遗址阐释与展示的宪章》(《埃纳姆宪章》),以及2024年发布的《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的国际宪章与指南》等。这些文件涵盖了新类型遗产和新挑战(如历史城市、乡土/传统建筑、考古遗址、旅游管理、公共阐释等方面)。如今,这些文件已成为全球遗产保护事实上的政策依据,被各国法律和保护培训广泛引用,充分彰显了ICOMOS在该领域的规范引领作用。
随着时间的推移,ICOMOS的政策重点逐渐超越传统意义上的古迹和遗址范畴。例如,21世纪初,ICOMOS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与地方相关的口头传统、仪式和社会实践等)的重要性,在2003年组织了一场关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研讨会,并于2005年正式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科学委员会(ICICH)[5]。此外,ICOMOS将文化景观、土著遗产价值和社区参与等概念融入政策体系,这在2017年《ICOMOS—IFLA关于乡村景观的准则》等文件以及正在推进的土著遗产倡议中均有体现[6]。近年来,可持续发展和气候变化成为ICOMOS政策关注的关键主题。为此,ICOMOS成立了气候变化与遗产工作组,并发布了减轻气候变化对文化遗址影响的指南③。该组织还采用基于人权的工作方法(如“我们的共同尊严”倡议),并在2014年修订了伦理原则(Ethical Principle),这些都进一步体现了其政策的演变。ICOMOS的理论框架也不断发展,从最初侧重物质结构保护,逐渐转向更加以人为本、包容多元且可持续的遗产保护理念。
ICOMOS理念的演变也能从历次大会主题中得以体现。ICOMOS大会关注的重点话题与当时的时代背景紧密相关。1965—1978年,这一阶段的关键词是“古迹遗址”。期间共召开了四次大会,处于探索发展时期,主题主要围绕专业问题展开。1978—1990年的关键词是“发展”。这一时期正值冷战末期,ICOMOS开始关注遗产与人类未来的关系,大会主题也从单纯强调专业概念逐渐拓展到探讨遗产保护与社会发展的关系。这期间的主题包括“发展”(第5届莫斯科大会)、“未来”(第6届罗马大会)、“文化认同”(第7届德国罗斯托克大会)等,第8届华盛顿大会以“新世界的古老文化”为题,第9届洛桑大会恰逢ICOMOS成立25周年(1990年),对该组织25年来的发展历程进行了梳理,并对未来走向作出展望。1990—2002年的关键词是“全球化”。2002年在马德里召开的第13届大会,主题为“全球化世界中的遗产保护”,实际上是对这十几年来国际遗产保护领域主要模式的阶段性总结。2003—2017年的关键词是“人”。2003年“非物质”元素首次成为主要议题。国际遗产领域越发重视“人”和“社区”在遗产保护中的作用,ICOMOS大会主题也有所体现,如“非物质价值”(第14届津巴布韦大会)、“场所精神”(第16届魁北克大会)、“人文价值”(第18届佛罗伦萨大会)、“以人为本”(第19届德里大会)等。
2017年至今,关键词是“变化”。这一阶段呼应了近年来ICOMOS反复提及的气候危机、冲突危机、防灾减灾等主题。2023年8月31日至9月9日,第21届ICOMOS全体大会及科学研讨会在澳大利亚悉尼举行,主题为“变化中的遗产”(Heritage Changes),聚焦全球动荡背景下遗产的角色与变革,探讨遗产对社会、环境、经济和政治的影响,以及在构建可持续未来中所发挥的作用。
ICOMOS历次大会主题,从最初单纯探讨古迹遗址保护专业问题,到关注时代变迁中的应对策略,再到重视人、精神等要素对遗产价值的重要性,直至如今聚焦时代挑战和危机。总体而言,经历了从关注“物”到关注“人”,从探讨“专业议题”到研讨“理念”的转变。这一变化也反映出国际社会60年来的巨大变迁,虽然始终围绕人类发展进行策略探讨,但探讨的核心内容在不断变化。


三、国际古迹遗址日的共同使命与社会参与


1982年,在ICOMOS突尼斯国家委员会于哈马马特举办科学研讨会之际,其执行局成员召开特别会议,首次倡议设立一个旨在颂扬世界遗产多样性的国际纪念日。这一倡议迅速得到ICOMOS执行委员会的正式批准,从而推动了“国际古迹遗址日”的诞生。随后,UNESCO在1983年11月召开的第22届大会上通过相关决议,标志着这一文化盛事获得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7]。
进入21世纪后,文化遗产保护领域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2001年,时任ICOMOS主席迈克尔·佩泽特与执行委员会开创性地提出“主题聚焦”机制,要求各国委员会结合年度《濒危遗产报告》,在4月18日集中关注某一特定类型的濒危文化遗产[8]。自此,每年国际古迹遗址日期间,ICOMOS都会设定年度主题,指导其全球会员单位、各国家委员会、国际科学委员会、合作机构以及社会各界开展主题活动,以鼓励全球社区加深文化遗产对其生活、身份认同及社群重要性的认知,并唤起对文化遗产多样性、脆弱性及保护迫切性的关注。
据ICOMOS历年年度报告显示,自2001年设立主题以来,参与举办庆祝活动的ICOMOS会员单位数量持续攀升,会员单位的覆盖范围从最初以欧美为主的十余国扩展至五大洲的百余个国家。其中,亚洲与非洲的参与度显著提升。各国围绕年度主题举办涵盖学术论坛、遗产导览、专题展览、摄影比赛、报刊文章发布及遗产主题影片放映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在设立主题之初的10年间,国际古迹遗址日的主题大多是对特定类型遗产的聚焦,如“水下遗产”(2002)、“工业遗产”(2006)、“文化景观”(2007)等;而2011年以后的主题开始逐渐转向遗产在公众生活中的作用和功能,出现“教育”“体育”“旅游”等公众接口,如“教育的遗产”(2012)、“体育的遗产”(2016)、“文化遗产与可持续旅游”(2017)等。近年来,遗产领域数字化进程加速,越来越多的线上主题活动相继开展。以我国为例,自2019年起,每年的主场活动都进行线上直播,这一模式也延伸至会员单位与社会团体所举办的主题活动。
此外,随着近年“遗产与气候”(2022)、“变革中的文化遗产”(2024)、“灾害与冲突下的遗产应对准备”(2025)等主题的提出,国际古迹遗址日正将公众参与从认知层面推向行动维度。同时,遗产保护行动通过日益开放的参与机制,形成全民守护模式。在文化遗产防灾体系的建设上,广泛的社会参与,将使得社会力量融入文化遗产保护的方方面面,在充满挑战的时代筑牢文化遗产韧性之基。
纵观国际古迹遗址日主题的演变与其活动形式的革新,从早期以专业学术探讨为主,到如今以构建多元开放的公众参与平台为目的,国际古迹遗址日已成为连接历史与现实、专业与大众的重要桥梁。这不仅是对过去珍贵文化记忆的传承,更是推动社会全面提高抗风险能力和文化自觉的重要举措。正是在这一共同使命的指引下,社会各界正以多种形式积极参与,携手共筑文化遗产保护的新未来。


四、ICOMOS与可持续发展


有关可持续发展的讨论可追溯至1970年代。当时,不少地区以发展为名,一味追求经济维度的增长和进步,破坏生态环境,损毁文化遗产,引发国际社会的深度关切。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发表《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宣言》,成为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起点[9]。1987年,联合国世界环境发展委员会在《我们共同的未来:从一个地球到一个世界》的报告中,将“可持续发展”正式定义为:“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10]。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发布《21世纪议程》(Agenda 21),可持续发展战略逐步在全球范围内推广并实践[11]。
1994年,《实施〈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修订,在有关“文化景观”的阐述中,提出了“可持续的土地使用”概念,这是“可持续”一词首次在《世界遗产公约》体系下出现[12]。1995年,国际文化发展委员会发布《我们的创意多样性》文件,用专门章节聚焦文化遗产对发展的意义,阐释了文化遗产之于发展的推动力,为在遗产保护实践中融入可持续发展观念奠定了理论基础。2002年,纪念《世界遗产公约》30周年的《布达佩斯宣言》提出,应“将《公约》应用于多样的遗产保护之中,成为促进社会全体在对话和相互理解基础上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手段……努力寻求在保护与可持续发展之间适当而合适的平衡”[13]。2012年,UNESCO将《公约》40周年的主题确定为“世界遗产与可持续发展:地方社区的作用”,鼓励世界遗产地社区参与遗产保护,进而推动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14]。
2015年,联合国大会第70届会议期间通过《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The 2030 Agenda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设立17项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其中,第11条目标“永续社区”的第4条要求,通过“加强保护和守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努力”,构建包容、安全、有韧性和可持续的城市和人类聚落。这是文化的作用首次被纳入可持续发展目标[15]。同年,第20届《世界遗产公约》缔约国大会通过《将可持续发展观纳入〈世界遗产公约〉进程的政策文件》,协助缔约国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用世界遗产和广义遗产的潜力,为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并首次明确提出世界遗产的保护和管理要与可持续发展理念相适应的基本原则[16]。
ICOMOS积极响应时代变革,不断探究文化遗产在推进可持续发展进程、改善民生中发挥的作用。ICOMOS设立可持续发展目标工作组(SDGWG),协调ICOMOS对可持续发展议程和气候变化议题的响应和实施工作。在工作组的组织协调下,ICOMOS在世界遗产大会期间,牵头组织“面向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的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本地化”主题边会,汇聚世界遗产中心、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等机构,共商如何关联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与世界遗产相关工作。2017年,ICOMOS发布《ICOMOS行动计划:文化遗产和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本地化》文件,指导ICOMOS成员在文化遗产工作中实践并达成可持续发展议程确立的目标[17]。2019年,发布《落实2030议程中的文化》报告,为所有参与“可持续发展目标2020—2030十年行动”的利益相关方提供建议[18]。2021年,ICOMOS发布《遗产与可持续发展目标:遗产与发展行动者政策指南》,阐释遗产保护与全部17个发展目标的联系,展示利用遗产协助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潜力,不断拓展遗产保护在可持续发展中的应用场景[19]。
此外,ICOMOS也不断通过“4·18国际古迹遗址日”“三年科学计划”等平台,从公众和专业两方面推进,回应遗产在当前变革时代中所面临的挑战,追寻遗产可能的发展机遇。与此同时,ICOMOS积极参加联合国可持续发展高级别政治论坛(HLPF)、联合国海洋会议(UN Ocean Conference)、UNESCO世界文化政策与可持续发展会议(MONDIACULT)等国际交流活动,在可持续发展议题的讨论中分享遗产保护领域的见解与经验,发出遗产领域的专业声音。在充满变革的时代浪潮下,ICOMOS不断以专业的实际行动,践行UNESCO的可持续发展理念,汇聚遗产领域专业力量,为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最终实现奠定基础。


五、ICOMOS的未来与中国


通过回顾ICOMOS过去的60年,可以看到,这是一个在时代巨变中应运而生、始终坚守初心、同时又不断与时代变化同呼吸共命运的专业团体。2025年所确定的国际古迹遗址日主题,便是在回顾初心和面向未来之间的一个联结:“灾害与冲突下的遗产应对准备:ICOMOS60年行动启示”,这一题目既突出了成立60周年的纪念意义,又再次聚焦一直以来的时代主题——灾害和冲突。这一主题直接源于2023年ICOMOS全体大会发布的《2024—2027年度ICOMOS三年行动计划》,该计划总主题为“灾害与冲突下的遗产韧性——准备、响应与恢复”(Disaster and Conflict Resilient Heritage:Preparedness, Response and Recovery),2025年的主题对应其中的第一步“准备”(Preparedness)。
对中国而言,自1993年加入ICOMOS以来,始终遵循ICOMOS的宗旨,结合国情,探索文化遗产应对时代挑战的路径与方法。中国的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不断扩展视野,从古迹遗址到文化景观、工业遗产、文化线路等新类型的纳入,从抢救第一到预防性、研究性保护,从本体保存到整体性、系统性保护,再到注重社区权益、惠及民生。每一步的变化,既是ICOMOS关切的议题60年演变历程在中国的再现,也是中国文物工作者与时俱进、回应时代变革的结果。
ICOMOS中国国家委员会(ICOMOS China)的30年,也如ICOMOS60年的缩影,在时代变革和风险挑战之中提升自身的文物保护水平,凸显“以人为本”的理念,面向可持续发展的未来。近年来,通过优秀古迹遗址保护项目推动文物保护理念与实践的发展,通过乡村遗产酒店示范、长城古堡综合文物与社会调查等项目,将文物保护利用与乡村振兴、社区发展相融合,参与ICOMOS的茶文化景观主题研究、自然文化联合实践,参与世界遗产贡献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案例征集,推广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融入文物保护事业;通过开展气候变化、防灾减灾专题研讨,回应文化遗产在新时代面临的新风险,探讨中国智慧如何助力国际议题。
ICOMOS诞生于战后浴火重生的华沙,在60年后再次抛出对战争冲突的关切,可谓一种时代的轮回。对中国而言,我们有幸远离战火的困扰,能更为客观理性地理解ICOMOS的总体议题。同时,我们也始终与世界同频,从未将自己与那些纷争隔离。除了战火,我们也能深切感受到文明的冲突和文化的隔膜,甚至切身感受到在国际文化领域中没有硝烟的“战意”。我们能做的,是通过回顾60年的历程,找寻通过文化弥合分歧、重塑命运共同体的可能性;是弘扬平等、互鉴、对话、包容的文明观,践行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文明包容超越文明优越的原则与使命;也是通过更加积极深入参与ICOMOS的国际行动,擦亮ICOMOS的品牌,扛起它的旗帜,携手全球同行砥砺前行。






作者简介
 宋新潮 
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理事长,历史学博士。


(文章注释和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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